Re: [討論] 何謂"惡性"競爭
原文吃光
惡性競爭就是:
今天國王知道辛巴身上已經有五次特殊犯規,再一次就要禁賽的前提之下,在第三戰打攻城獅時,一開始就派板凳末端的球員各種招呼辛巴,轉蛋、鎖喉、插眼樣樣都來招呼一輪。想辦法逼出辛巴第六次的特殊犯規,抱持著‘’就算你贏我也要讓你付出一點代價,不然別人當作我們國王好欺負‘’的心態。然後讓富邦輕鬆打,輕鬆拿冠軍。
這樣的話我就覺得蠻惡性競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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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888888888888
噓
掰
噓
你幹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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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沒看公告嗎88888888888888
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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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文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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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D吧 公告看下
噓
都說別回了 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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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刪讓版主幫你刪就要進桶囉
推
勇者無懼 補血
噓
8888888
噓
這就是惡性競爭
推
看一下公告啦!
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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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的沒看到,我快刪
噓
888888
噓
8888888
推
888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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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死
噓
Kor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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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個版?
噓
8888888
→
8888
噓
惡性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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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喔加油
噓
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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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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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性水桶88
噓
888888000
噓
8888
推
8888
→
補
噓
阿不是要刪==
噓
準備被退文
54
首Po以我的看法而言 有更多財團願意投錢進籃球圈 球員更有舞台 球迷有更多比賽可以看 就是好事 不過現在卻不斷有人說這是"惡性"競爭 能否說明得清楚些 以目前現狀來說 何謂"惡性"競爭?3
到底什麼叫做職業?既然都提到教育部國語辭典,我也附上這辭典中對於職業的定義:個人所擔任的職務或工作。如農業、礦業等。 也就是說只要是以打競技籃球來獲取報酬的人,他就可以叫做職業球員,不論是NBA、G-league、澳職、日職、韓職以及PLG,所以定義上來說,無法定義「職業籃球」的強度在哪。而且按照原po的意思,是不是打NBA附屬的G-league在美國人眼裡也是阿貓阿狗? 職籃市場永遠不嫌球隊多,關鍵在於分級。歐洲的足球,不管英超或德甲之類,都至少有三級以上,而且是升降級制度,所以他們只有一個最頂級聯盟,但不代表只有最頂級聯盟的球員才配叫職業球員。 臺灣目前的問題在於三個聯盟都自認是最頂級聯盟,彼此沒有上下、從屬等關係。因此臺灣的聯盟需要做的是,某天合併以後去落實分級制度,把餅做大。 以曾祥鈞來說:高中乙組球員,但有足夠天賦,上大學後就獲得甲組的輔大青睞。因此臺灣籃球如果可以有第二級的聯盟,甚至有升降制,就可以看到有第二級的球隊掏金成功,養出國手級的球員,可以跟第一級的球隊簽約,或甚至率隊升至第一級聯盟。把餅做大,增加職業球員的基數,才能更有機會培養出下一個大物。13
以球迷的角度是有更多比賽能看啦 至於要不要看,球迷自行選擇就好 沒有惡性啦,沒有啦~ T1成立也差不多要一年了 真的不喜歡的T15
成立第二個職籃聯盟,有自己志同道合的球團、業主,也想參與這個市場,天經地義呀。P 第一年辦的那麼好,我是大老闆也想參一腳呀。 阿你覺得人家聯盟球隊硬湊,那又怎樣,他們爽就好啦。 除非有政治力強行介入,或是犯法,發黑函恐嚇等等的事再上來講。 觀眾和球迷是不能被操弄的,也不是賣賣情懷就可以吸引觀眾。球員的比賽內容不行,沒吸2
我認為不算惡性競爭欸 大家都看過雞同鴨講吧 爬滿蟑螂的許記烤鴨店就是SBL 新裝潢新行銷還挖角員工的丹尼炸雞是P+ 那我覺得T1就是自己又亂開一間丹尼烤鴨72
按照教育部國語辭典的定義: 惡性競爭是為達「目的」,不顧「後果」的爭逐、競賽。 我同意以「現在」的角度來看,T1的加入讓球員更有舞台,薪資水漲船高 對球員來說肯定是很好的發展。 對球迷來說則多了一個可以吵架的話題,君不見現在的台籃板多熱鬧啊24
好了啦 各位黑哥 所謂的競爭應該是建立在 雙方實力相當 都經營的有起色的情況下 T1 不論進場人數、線上觀看人數、行銷、話題性、場館及週邊都不及P 這樣是要競爭什麼?不是拿到入場券就等於競爭欸 真的不用預設立場 想著P會被T分掉市場6
這就是惡性競爭阿 就跟當年的CPBL和TML一樣 就競爭阿,能活多久就各憑本事囉 TML苟延殘喘了6年,就看T1能撐多久囉 P+只要站穩自己的腳步,持續掌握台灣大多數堪用的籃球員就不用怕競爭X
好像很多人的點在於T1成立ok 但六隊不ok 稀釋球員 阿狗阿貓都上來打 1.人才稀釋 雖然六隊的確讓人詬病X
這比喻我也真的是跪了 嘴雲豹和獵鷹的球員是次級再次級的 那去年攻城獅大概是什麼等級的? 隊長李家瑞肯定之前在SBL打得像KD吧? 最後戰績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