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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獨家/吃罰單超速達151公里? 車主喊冤:

看板car標題Re: [新聞] 獨家/吃罰單超速達151公里? 車主喊冤:作者
jk70262
(呀)
時間推噓21 推:31 噓:10 →:43

剛剛花了些時間研究裁判書,結論就是你各位被罰錢就當交保護費吧,

提出ETC門架時間,沒屁用!法官會說那是那段時間的平均,

不能證明你被測速打到時間的瞬間速度!


裁判字號: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 113 年度交上字第 79 號判決

雖原告執系爭車輛當日之ETC紀錄,主張經計算後系爭車輛時速應僅有110至116公里等情;然本件之雷射測速儀為法定度量衡器,衡諸度量衡法第5條、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第3條第1項第7款及第18條第1項之規定,與
大眾有關之公務檢測儀器,既經由專責機關檢定合格後加以使用,並定期檢測,自能昭得公信。


提出行車紀錄紙(俗稱大餅),跟GPS時速紀錄,沒屁用!

法官會說行車紀錄紙容易竄改,GPS時速紀錄為二十秒回傳一次,

一樣不能證明你被測速到的瞬間時速!


裁判字號: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地方庭 112 年度交字第 101 號判決

另所提供之GPS動態系統資料係約每20秒內之行車速度紀錄,非屬行車連續紀錄狀態,並未確實紀錄行車時每一秒鐘之行車車速,亦非為雷達測速儀所測得該時點之確實車速。又上開行車紀錄所設定之時間,與雷達測速儀所設定之時間,亦不免存有分秒之時差,自難以上開紀錄所記載之車速,即推論原告駕駛系爭車輛當時並未超速。

又原告所提出之行車紀錄紙(俗稱大餅圖),係利用機械式轉軸帶動指針於紙卡上繪製速度曲線,準確性低且有易被擅改等缺點,是系爭車輛上裝置之行車紀錄器因缺乏客觀可信之情形,僅可做參考之用,並非可據為原告並無違規之參憑,



原廠鎖引擎或者車子性能,還是沒洨用!

法官會說原廠的設定和車子性能,不能代表當天的形情!


最後看到有一審勝訴的,提出行車紀錄器完整畫面,

一審法官說看行車影像一路平穩,應無瞬間加速狀況,

依照距離計算平均時速,並未達到超速違規。


呵呵,但是二審就被撤銷原判決了,

二審說行車紀錄器無法證明被測速當下的時速,

發回重審,請法官證明行車紀錄器各個瞬間時速,

讚讚讚,國家只要說一句測速器經國家標準檢驗合格,

剩下的就是你各位民眾要自證沒有超速,

保護費繼續爽收,反正法官會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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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5.111.6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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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tratimes12/19 07:34這種本來就不該撤啊,警方測速器就該視為唯一標準

arabeske12/19 07:34如果是這樣,法院真的是蠻垃圾的

sbax818612/19 07:38原來警車測速器是鬼舞辻無惨

ultratimes12/19 07:42就算被拍到停紅燈時時速100也一樣,測速器為準

GLUESTICK12/19 07:44這時候假車牌就上場了

ga04776812/19 07:50就說前幾天警察自己Google速率的根本就雙標。我可以Goog

ga04776812/19 07:50le,你不能Google。

gogojazz12/19 07:56一個人說說一堆人信,難怪詐騙那麼好賺

呵呵 那你快點貼裁判書打我的臉 裁判書都是公開資訊哦 我懶得貼全部了 多數人也看不懂 期待你找到撤銷原處分的哦

hank952712/19 07:58凹大師穩定發揮

※ 編輯: jk70262 (60.245.111.61 臺灣), 12/19/2024 07:59:34 ※ 編輯: jk70262 (60.245.111.61 臺灣), 12/19/2024 08:02:08 ※ 編輯: jk70262 (60.245.111.61 臺灣), 12/19/2024 08:06:19 ※ 編輯: jk70262 (60.245.111.61 臺灣), 12/19/2024 08:10:39 ※ 編輯: jk70262 (60.245.111.61 臺灣), 12/19/2024 08:12:42 ※ 編輯: jk70262 (60.245.111.61 臺灣), 12/19/2024 08:13:08

airmike12/19 08:13這樣看完的結論是沒救...

maniaque12/19 08:17法院就是這樣,看你遇到怎樣的法官而已

maniaque12/19 08:18一案看法不能拘束另外一案(除非被選為判例)

判例早就沒有了哦 而且就算以前有判例的形況 也頂多上級法院撤銷原判決而已 如果你是最後審 一樣是沒屁用的

※ 編輯: jk70262 (60.245.111.61 臺灣), 12/19/2024 08:19:28

maniaque12/19 08:18要適中高行都跑完了,那就洗洗睡了~

maniaque12/19 08:19我以為新聞出來還沒進訴訟程序,就沒查網站,原來跑完了

enonrick12/19 08:22交通什麼都不像 倒是不能認錯的哲學跟日本很像,99.9%

preisner12/19 08:24不然勒, 本來就是啊, 平均時速本來就不代表瞬間時速啊

說得好 但是我看到有個上訴人的主張 測速廠商的說明書 亦有說明測速原理是0.33秒左右的平均時速 那請問所謂的瞬間跟平均 如何界定?

※ 編輯: jk70262 (60.245.111.61 臺灣), 12/19/2024 08:26:48

linfon0012/19 08:34相對於0.33秒的極長時間的平均速度 要凹 瞬間的定義應

linfon0012/19 08:35該也沒人會理你

linfon0012/19 08:35如果你說你是3.3秒 說不定都還能凹一下

但是上訴審的法官直接繞開這個問題哦 所以假設今天您被測速誤判了,您真有辦法舉證當下瞬間時速? 行政法院直接將所有舉證責任都拋給人民,竟還有人認同, 我想只有自己受到損害,才會開始思考所謂的公平正義吧。

ryu3812/19 08:36如果舉證用標線換算時速應該可以吧?

※ 編輯: jk70262 (60.245.111.61 臺灣), 12/19/2024 08:38:39

love810703012/19 08:41那這樣 公機關要出示每次校正的偏移值吧

love810703012/19 08:41這次校正OK 但偏移大 表示這中間的數據可能都垃圾

linfon0012/19 08:41正常人都會不想理你這個問題.. 法院並沒有把所有舉證責

linfon0012/19 08:41任都丟給你啊...人家有照片啊 那就是證據啊 現在是你要

linfon0012/19 08:42證明人家的證據有問題 當然是你要想辦法說服人。雖然你

對呀 跟徐自強案一樣阿 共犯說他有一起犯罪 但是徐自強拿出同時間他在桃園郵局ATM的影像 共犯又改口時間 法官又說時間上是可以的 呵呵

※ 編輯: jk70262 (60.245.111.61 臺灣), 12/19/2024 08:42:50

linfon0012/19 08:42有機率是無辜的 但法官也只能以目前看似還沒有問題的證

linfon0012/19 08:42據來判斷

美國大法官所說的 我希望你受到不公平的處遇,那你才會知道公平正義的價值 如果測速行政訴訟是如此,人人都有機會被汙衊的

※ 編輯: jk70262 (60.245.111.61 臺灣), 12/19/2024 08:45:37

yasionl12/19 08:44同一台車開出來看加速到151需要多久啊

Samurai12/19 08:47法官就是自由心證無敵,提出證據他也可以不採信

zstan200812/19 08:50都看法官自由心證,行人帝王條款,有的法官判車輛來不

zstan200812/19 08:50及反應無罪,有的判有罪,還不是看法官,看你遇到那種

AirCondition12/19 08:51不管勝訴還是敗訴,被吊牌的司機失去生計是無法挽

AirCondition12/19 08:51救的。垃圾制度

linfon0012/19 08:51所以我說的是你有機率是無辜的 但你提出的證據我也沒有

linfon0012/19 08:52專業法律素養但我也沒辦法反駁法官打槍的理由,我跟你

linfon0012/19 08:52互換位置的話被人這樣反駁 也只能摸摸鼻子另尋他法了

liquidgroove12/19 08:57改過的8代喜美110~150 需要10.2秒

fuhsi12/19 08:57既然測速槍是唯一標準,那就要請警方出示保養紀錄確認當下

liquidgroove12/19 08:58所以貨車需要在20秒內 加速到150 在減速到110

liquidgroove12/19 08:58這樣的貨車真是會跑

chi1712/19 08:58https://reurl.cc/b3DRgv 這邊有用原廠性能取消罰單的

fuhsi12/19 08:59測速槍沒問題吧。通過驗證又不是說不會壞

liquidgroove12/19 08:59然後煞車性能也是堪比轎車才可能辦到

yokann12/19 08:59但是被檢舉的罰單鄉民不都未審先判嗎 lol

yokann12/19 09:00"違規仔還敢申訴阿"

Samurai12/19 09:01證據跟你說儀錶只有140不信,大餅紀錄不信,GPS不信,法

Samurai12/19 09:01官就是心有定見再寫判決書呵呵

chi1712/19 09:01鄉民講話就不用負責,雖然法官好像也不用..

keigowei12/19 09:02找民代開記者會聲淚俱下控訴+後面站老婆孩子舉牌含淚

GooglePlus12/19 09:06又不是只有這個證據

anal556612/19 09:08哪一個判決有提供完整行車記錄器還被罰的 貼出來我看看

https://reurl.cc/b3Dzl3

沒手查 應該有眼睛看吧?

wayneshih12/19 09:09法院認證車神

saber15412/19 09:11鬼島不意外 顆顆

MeeToo12/19 09:11你找的判決不是這個新聞的車主

MeeToo12/19 09:13車主說用ETC算時速只有30 電子大餅顯示75到80 跟你

MeeToo12/19 09:13的判決書完全對不起來

你應該先加強你的閱讀能力 我那句話說是該新聞主的判決了?

fanix2112/19 09:13開140也是超速吧

KingIphis12/19 09:16有找專業律師嗎?厲害的律師感覺能找到突破口。如果只

KingIphis12/19 09:16是你個人,想跟法官那些法律人辯輸贏,還是洗洗睡吧

※ 編輯: jk70262 (60.245.111.61 臺灣), 12/19/2024 09:17:48

我感覺應該可以找超人 大法官來也沒用

※ 編輯: jk70262 (60.245.111.61 臺灣), 12/19/2024 09:19:42

Zodiac1012/19 09:22寫那麼多結果不是同一案??????

jack212/19 09:23這案麻煩的是依據有檢驗的機器數據開單的,其他證據都未驗證

MeeToo12/19 09:23樓上應該加強閱讀能力 他那句話說是一樣的? 當然

MeeToo12/19 09:23要全部湊在一起 水要混才好

呵呵 原來車板大神們 討論法律只看單一案 光裁判字號都看不懂了 笑死

※ 編輯: jk70262 (60.245.111.61 臺灣), 12/19/2024 09:25:04

MeeToo12/19 09:29車板大神都問A答B 論甲拿乙事證 資料提供關鍵字就

MeeToo12/19 09:29要受眾自己Google全文 不然沒資格推文

沒辦法 有些人就能力差又愛嘴 光給關鍵字都能看錯了 貼全文也是嫌太長 講單一案說沒代表性 舉多個案例叫做混水 呵呵 反正我的錯 跟鄉民講這些幹嘛 反正大家又聽不懂

sted010112/19 09:29官大學問大啊

※ 編輯: jk70262 (60.245.111.61 臺灣), 12/19/2024 09:33:03

astrofluket612/19 09:32去跟媽媽市長申訴呀嘻嘻

sted010112/19 09:34怎麼會有人覺得這是新聞車主的判決?

sted010112/19 09:34不就是找了一堆例子來證明請各位草民吞下去而已嗎

sted010112/19 09:35看來原車主是兇多吉少了

lusifa200712/19 09:35錢繳一繳就好啦 徐自強比這件是有多滑坡 那是死刑欸

lakb2412/19 09:41我還是乖乖當龜車就算被罵爆也比被開單撤銷駕照好太多了

steany12/19 09:43哇塞 什麼都無法證明 就你政府的測速器一定正確?

lain200212/19 09:51結論就是掛假牌治百病

hank1233212/19 09:54這些案例很明顯,法官案件多到懶得去理解案件內容

MagicMomo1912/19 09:55印象之前新聞案例是有提原廠證明跑不到那速度才撤銷

gstu600412/19 10:05法官就是這麼偉大啦

atlaswhz12/19 10:09這些判決法官的邏輯都很正確啊!遇到就真的沒辦法

fallheart12/19 10:24公務員啊,前面怎麼做照著做就好

negotiates12/19 10:31能強制法律系修普物嗎 不然真的很扯

bilibala12/19 10:42法官就依照證據判決,可以找專業的人員出庭教法官,這就

bilibala12/19 10:46看他們有沒有做或法官要不要採信。

StNeverRush12/19 11:13一般人是還好 這是人家的生計耶

maniaque12/19 11:25樓上,您是在道德勒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