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檢討行人是邏輯死了?
笑死人
就是執政黨帶風向啊
之前高雄台南被報行人地獄
一個老翁幾十秒過不了斑馬線
一家人在無紅綠燈路口 無車禮讓被撞
然後人行道騎樓都摩托車在跑
上了國外媒體 結果呢?
全台大執法懲罰用車人
罰鍰一路拉拉拉拉到六千 闖紅燈不讓也罰
配套措施呢? 分時號誌管理呢?
不好意思 都沒有啊
你們行人跟駕駛自己去鬥爭
用個行人跟車輛分時時效大家都沒意見
現在就政府在看戲啊
有騎車開車的自立自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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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啥配套? 我以前在灣區交通更爛 出了商業區好幾
公里的郊區都沒有斑馬線 還不是要讓行人 配套就是
駕駛違規罰的和加州一樣重
本來行人在斑馬線就有帝王條款一定要讓了,闖紅燈只
是被撞行人有部分肇責而已
每次出什麼新政策就會有人跑出來喊要配套才能做,但
實際上心裡想的是「要改可以,但是影響到我就是沒配
套措施。」
早就有的法條現在才在喊沒配套。
不要以為歐美交通規劃多先進好嗎 他們都市一大堆道
路都是汽車出現前就存在的百年社區 他們還不是能禮
讓行人
現在只是嚴格執法加罰鍰拉高而已,拉有幾個怪人阻攔
不過馬路的特例,並不能否認之前就是行人地獄的事實
本來就該怪政府,政府最喜歡置身事外,搞族群對立!
華國駕駛就是不喜歡花5秒停讓 喜歡紅燈擋40秒以上
給行人專用時相然後沒人走乾瞪眼啊
然後再來該為什麼紅綠燈越來越多
對啦,政府怎麼不從民國元年就開始嚴格執行呢,現在
才要改真不方便好委屈
帝王條款又不是新政策
台灣斑馬線紅綠燈已經超級密集的了 加州灣區離開商
業區哪來的紅綠燈核斑馬線?不是不存在就是行人參
考用
分時管理跟差時管理配套是交通部提的好嗎?
結果什麼都沒有啊 還能護航真是科科
看你嘴帝王條款就只想笑,去念念交通法規啦,不要只
會貼別人護航的標籤
行人隨意穿越馬路歐美只會更多不會更少 不要求考照
才能上路的駕駛 把責任推給一出生就有路權的行人你
不覺得哪裡怪?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去過紐約嗎? 那裡行人號誌都是參考用的
好款提高了 其他的相關道路改善計畫進度0^
不用在那邊比來比去、那中西部公路不就幾十公里都沒
有斑馬線跟號誌,行人一定是直接穿越(若有
要類比台灣、就拿都市密集度相似來比才有意義
舊金山沒台灣密集?
斑馬線無敵政策確實一直存在、而且有其必要
不爽你有種撞下去啊,你才是帶什麼風向 = =
舊金山居住密度有台灣都市密集?你太久沒回台灣了
和美國都會區相比 台灣都市都小不拉機的 講密度?
台灣可以一個綠燈消化不完行人、美國沒幾個都市有
你說對了
台灣都市小不拉吉
這就是核心差異
密度就是怕面積小、人口稠
要不要看看灣區上班時間都會區多少車在塞!
台灣多的是一個綠燈消化不完行人的路口
你們塞車、亞洲都市塞人耶
整天扯執政黨
你到底知不知道我們在討論什麼?
專用時相在亞洲都市就是很必要的東西
密集度是人口跟面積的比例、懂?
說台灣都市小的是你、說沒有舊金山密集的也是你
台灣都市才美國都市的多少大小?但是進入人口完全
不輸、甚至超過
每個都市都有幾個路口、是一個綠燈消化不完行人
這就是所謂需要配套的原因
斑馬線無敵絕對需要、因為有人看不到紅燈
只是斑馬線無敵不是給身體健康的行人濫用
為了一個不住台灣評論台灣交通的人扯遠了
總之、還是需多參考如同香港/東京之類的地方
除了專用時相以外、同時加強所有用路人教育
直接什麼都不幹、然後完全靠加重罰則來無腦解
這要是有效、酒駕早就絕跡了
噓配套,配什麼套!
怎樣 反社會不爽撞下去啊Zzzzzz
爽
只要是上路不論是人是車都要遵守規則,台灣人最愛
鑽漏洞,路上不管行人、單車,移動神主牌,反正無
牌你奈我何,罰款金額又不對等,撞上人時往往都是
車主要付高額賠償,真他媽鬼島
台灣用車人本來就欠懲罰 驕傲蠻橫無知又自大 爽太久
現在收回福利就在幹幹叫
考到駕照就該知道的事情還要教育,四輪仔素質真是優
秀
喔、是嗎?那摩車要停到車位才能放乘客要不要教育?
還是大家騎車都不會路邊放乘客?
有夠可悲 整天怪別人 怪執政黨 這種行為才噁心帶風
向
就某黨擅長族群對立啊。紅綠一家親
配套三小 駕照買來的?
原來中時變成執政黨了wwww 睜眼說瞎話
65
首Po禮讓行人執法前: 整天幾萬件的不禮讓行人、每個月至少一次撞死人 →習以為常,無視 禮讓行人執法後: 幾件極端的行人惡意干擾汽車通行、比例稍微高一點的好手好腳慢慢走過馬路(事實上慢慢1X
這說法真的很可笑 新政策絕對要配套措施 現行的民進黨政府就是隨便立法 完全沒考慮到"特殊狀況" 先說 我支持駕駛跟行人都要再教育20
通常來講 行人路上走,是不會有對他人造成危害的風險 但駕駛交通工具就不一樣了 開車上路,就是會有對他人造成危害的風險 儘管這風險是可以被容忍的3
請問這需要什麼配套措施? 你看到有人就讓啊 多等一次紅綠燈會讓你損失幾十萬嗎? 四輪大爺都可以接受塞車等車不能接受等人? 等路人是浪費你多少時間?3
倒不是危險的問題 是道路利用變得非常沒效率 沒有左轉號誌的路口又要禮讓直行車又要禮讓行人 一個綠燈可能只左轉一台車 不過我也認同行人多的路口應該用行人專用時向2
邏輯是死了沒錯啊 重點壓根不是行人四輪兩輪 重點是號誌有沒有好好遵守 大家都說每個人都可能有多種駕駛身分 可能是行人可能是兩輪可能是四輪X
明明很簡單能解決的問題我不懂為什麼不做不但能保障路人的安全 兩輪四輪的駕駛也可以 安心駕車 在每個路口蓋天橋地下道不就解決了嗎? 在那邊立一堆法幹什麼 --33
→ longtimens : 號誌都看不懂的沒資格談什麼路權 07/02 21:55 → longtimens : 什麼鬼扯平行時空 現在人行道比以前多多了 07/02 21:56 來看看1980時代的對比 對比6
同意原PO 首先相信板上都是優良駕駛,絕對不會撞行人 但我們知道社會上一定會是各種人都有,不管是駕駛還是行人 先用常態分佈假設:把人分成板上的優良駕駛、路上佔大多數的普通駕駛 還有少部分8+9或某些沒職業道德的低端駕駛
爆
[問卦] 美國行車禮節是怎麼養成的?小弟在灣區這邊啦 其他地方我不知道 但是這邊大家看到STOP都會停 不論有沒有車或行人 反觀台灣閃紅燈從來沒人停過 有行人過馬路更是遠遠就停下來 不會讓行人感到壓力或威脅 反觀台灣大部分是不讓的 就算讓也是急停在行人以為會被撞的距離54
[閒聊] 行人地獄又一樁 沙鹿行人被撞飛6/6晚間在沙鹿一名行人要走過馬路 看起來應該是在沙田路的肯德基旁邊斑馬線 該路口沒有紅綠燈 但影片中整條路的汽機車也沒半台想禮讓 更不用說有任何一台車試圖減速28
Re: [新聞] 連闖紅燈也要讓 「斑馬線不讓行人」最高回文怎麼那麼多人在認知作戰 不讓行人≠要撞行人啊 一堆人在那邊回不然你要撞死人之類的 你在一個路口看到10台車沒禮讓行人=有車禍?? 主要還是你開在綠燈的道路突然出現一個寬3公尺的障礙物10
[討論] 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罰300元,合理嗎?line today看到這篇投票 台灣交通事故頻傳,交通部9/1起進行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等可 罰300元:另重點取締汽機車未禮讓行人,也預告修法將罰鍰最高額度從3600元提升到600 0元。請問您認為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罰300元,合理嗎? 以自己觀察台北市狀況,大部分汽車還是會禮讓行人(機車不好說),然後我發現很多行6
[問卦] 行人霸王條款?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2項00款 這條俗稱行人霸王條款 無論紅燈或綠燈 只要行人走在斑馬線就是吃了無敵星星 所有車輛必須離行人3公尺10
Re: [討論] 行人搶秒數的你會讓嗎?你的觀念完全就是錯的,行人地獄都執法多久了,怎麼到現在還有一堆人有錯誤的行人觀 念啊? 行人相關法令讀一下好嗎 只要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就有絕對的路權,即使行人闖紅燈車子也是要讓的,稱為行人帝王7
[問卦] 台灣走斑馬線到底有沒絕對路權?唉,首先也幫3歲小女童QQ,家人也請節哀 順著新聞看了一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 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有人把這叫行人 的「帝王條款」或「絕對路權」 但在遇上車禍時有兩情況除外,行人還是得負起肇事責任:X
[討論] 其實將行人地獄[全部]歸咎給政府也是本篇無反串內容,請安心服用。 因為標題很長,所以這邊再打一次 其實將行人地獄[全部]歸咎給政府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請注意,本篇文並不是替政府洗刷罪名 以下闡述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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