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討論] 駱以軍〈Z零〉未經知情允許摘錄讀者評論

看板book標題[討論] 駱以軍〈Z零〉未經知情允許摘錄讀者評論作者
lucialucy
(小部)
時間推噓 9 推:9 噓:0 →:1

由於有人直接在版上提及了,作為當事者,我自認需要出來解釋。

此文也發表於個人部落格:
https://lucialucy02.blogspot.com/2020/03/z.html

*相關截圖及照片:
潘怡帆於《字母會Z:零》之解說頁面
https://images.plurk.com/7n9PzBok7qDjnKK5cZJISa.jpg

圖 駱以軍〈Z零〉未經知情允許摘錄讀者評論
駱以軍〈Z:零〉第一、二頁,小說第一頁節錄了字母會B讀書會的部分討論
https://images.plurk.com/3kcv5fNgChVQggtOZGSsv.jpg
圖 駱以軍〈Z零〉未經知情允許摘錄讀者評論
https://images.plurk.com/1s6ku2cm8oIUVAQCwtvzOo.jpg
圖 駱以軍〈Z零〉未經知情允許摘錄讀者評論
兩年前(2018),黃崇凱轉貼「字母會B讀書會」的臉書頁面留言截圖
https://images.plurk.com/2grY4k2Hdm4afmMZLHN6mj.jpg
圖 駱以軍〈Z零〉未經知情允許摘錄讀者評論

2020-02-10傍晚發覺
2020-02-11私人SNS吐吐
2020-02-15私人部落格整理感受
2020-03-27 駱以軍臉書自認《明朝》內文抄襲(或剽竊)劉芷妤〈火車做夢〉,引發爭議。友人傳訊說不用顧忌她的名字被曬出來一事,可在噗浪外說明此事。(對駱抄劉一事,為避免混亂,我會另發一篇看法)

  2/10,我發現駱以軍在〈字母會Z:零〉的開場使用了我於「字母會B讀書會的紀錄」(該文同步發表於批踢踢書版及個人部落格),之所以說是「使用」,是因為雖然小說表面是引用格式,但內容並未標明作者是誰,對於不知情有這個讀書會及相關紀錄的人而言,很可能誤以為整段評論為小說家的創作。加上,作者很明顯對於這個段落不甚滿意,整篇小說幾乎是全力去回應這種被評斷的不滿不悅,且小說並未遮掩掉參與者名字,我覺得這種做法並不妥當。

我認為的爭議點在此:
1. 駱以軍並未在出版品內說明清楚引用來源,對於不知情者,很容易誤以為該段評論為作家創作,而不知道是基於真實事件、另有作者。並未正確引用這點,其實是有危及我個人的文字著作權,詳見此文:「著作權筆記漫談:「引用」與「抄襲」有甚麼不同?」。http://www.copyrightnote.org/ArticleContent.aspx?ID=9&aid=2601

2. 評論者/讀者的文字著作權也該被保護、尊重,即使引用程度有限,但禮貌起見,在倫理上,仍該被告知;在法律層面上,也該具體註明出處,在小說內有附註或解釋說明,在被允許狀態下才可以出版,更別提這種偏向針對性指責的創作。

3. 作家對於被評論的不滿,應該有更好的回應手段,直接在對方未知情允許的狀態下,摘錄回小說內回應,濫用創作之名,破壞了雙方默契,如果讀者/評論者要擔憂自己的評論心得會出現在作家日後作品內,那誰敢寫負評啊!

4. 字母會讀書會辦理了七回,且駱的名次依照次數依序是:A、B駱倒數第二(零分,但也有人零分)C第二名D第四名E第三名F第三名G 第一名,駱只舉單一回的零分來批評讀書會的「這種解讀小說的方式,太可怕了」,不僅匪夷所思,對比他當時在臉書上的大度(請參照上方截圖),則是另一種樣貌。另,在他擷取的段落之下,我的內文其實還有一段:「感覺我好像在追究作家不該擔起的罪責,就此打住吧。」這種片段擷取、片段不擷取,感覺滿斷章取義的。

5. (3/28想到另行補充)
  作家使用素材比較偏向是道德倫理問題,也就是,有沒有打聲招呼的問題,所以像我自己的「字母會B讀書會紀錄」被寫入小說內,主要牽扯到的有兩個爭議:(1)作者使用我的文字到底該不該打聲招呼,(2)作者使用我的文字被予以詮釋的方式,引起的話語權高低落差問題。

  在(1)的層面,其實我並不清楚在小說內「引述他人文字」的相關法規限度,所以我只就我的印象來說,這樣使用在「未經當事人知情允許下」不道德,「觸犯讀者作者之間的倫理常規」(作家其實不滿讀者的詮釋解讀,也不該是用小說直接引述並反擊),但就是使用素材上不道德,我並沒有權限去禁止駱以軍使用我的文字,最多只能要求他必須具名引述,不可侵犯我的文字著作權。且字母會Z畢竟是一篇有正式出版、有商業利潤的小說作品,他就算要引述,也應該如他在同篇著作內,大量引述布朗《大歷史》,有具名、說明出處,讓別人清楚知曉此段文字並非他個人撰構。

  而在(2)的權限上,我覺得駱使用我的讀書會紀錄寫入小說,有話語權不對等的問題。雖然就現實層面來說,字母會的讀者群不怎樣多,假如我沒有看到,我自己又非文壇人物(雖然我有滿多噗友都是寫作者,但我並沒有出書,了不起在OKAPI發表書評,距離真正的文壇人物有距離,我的自我定位也是偏向「一般讀者」,頂多是「資深讀者」),除了心理情緒,某方面而言,我受到的傷害有限。

  但另一方面而言,正因為我是「一般讀者」,等於是我的聲明並不會在學術上受到重視。哪怕我的相關聲明噗文、部落格文被流傳再廣,一旦網路發生問題,我的文章被刪掉、不見,圖書館不會保存我的聲明、不會有人特地備份我的聲明。可是《字母會Z:零》會!因為它是大作家(們)所寫的,有學術研究價值,那怕其銷售量不怎樣,哪怕它的實際讀者不怎麼多,在學術層面上、在歷史保存上,它就是比我擁有優先權!有話語權!

  這邊的話語權不對等,就是來自於此。駱以軍作為文壇名家,其粉絲量比我多,其在學術研究及圖書保存上比我有權力,他怎樣解讀我的讀書會紀錄,我在反駁上是相對無力的。即使我能在批踢踢書版上發文,能透過網路流傳我這一邊的看法,但放到學術研究及資料保存的這層面來看,我是相對弱勢。是欠缺話語權的。

  這不僅僅是我,也是駱以軍以「私小說」的文學論述所書寫的素材對象的困境,當他去寫他的親族、朋友、認識的其他作家,這些人是沒有權力/利去反駁他的詮釋。因為他們欠缺管道。他們可以跟別人說,我不是他小說寫的那樣,我根本不是那種形象!可是尷尬的是,駱以軍現在寫的是「小說」,小說本身就是具備「虛構性」,也就是說,他大可借用私小說之名,迴避掉毀謗、人格毀損的難題。即使所有人都知道他所寫的就是誰誰誰,可是一旦用「小說」的層面來說,他從未真正毀謗、敗壞過他人。

  也就是說,我之所以氣惱此件事,原因在於我很清楚,我無法說駱以軍真的攻擊我!因為,即使他直接在小說節錄我的文字,完全不遮避掉讀書會其他參與者的名字,但因為他寫的是「小說」,所以在文類的層面上,我無法說他真正攻擊我!我之所以說他卑劣,在於我很清楚這種話語權的不對等、被片面詮釋的弱勢,我甚至不像其他曾經被他寫入小說,隱晦指涉的作家們,有粉絲代為發言、代為維護。

  這種話語權的不對等,其實也不單是我,也存在過於他很多私小說的爭議之處,我只是其中一名受害者而已。

  至於駱以軍能不能反駁我在讀書會的解讀,當然可以,我甚至不能說他沒有權力直接把我的文字寫入小說(所以我才會說,這是倫理問題)。而是,在他明明有很多手段(臉書回應、以非小說型態反駁)之下,他選用了一種我最無力回擊的手法。這對我而言,就是他濫用作家與讀者話語權不對等。也是我在先前曾說到:

  就我的想法,駱以軍從以前確實因為文學論述及一些文學表現,獲得對於一些倫理道德上的特權,但也因長期累積下來的個人風格及文壇地位,使得人們在評論其爭議時,難免會設想到他的文學觀而考量他的認知,給予較大的寬容餘地。這種發展,確實是一種有權勢者帶來的「妥協 」。

  當然這種文學觀是否受到所有人認可是另一回事,也就是說,不是所有人都妥協他。(也就是前面所言,不是所有人都認同接受他)但只要接受的基數夠大,駱確實能運用其論述賺得一些特權。

  但我對於這種特權是採取懷疑的,尤其他近期的頻頻越界及爭議 ,讓我認為這種寬容是有姑息養奸的危險性。
------

  以下為當時知道事情時,內心感受,摘錄自個人部落格文〈對《字母會》暫時熄火〉下半部:

  沒人規定作者不能把讀者心得寫入書中,這種倫理界線確實沒有明文界定,但當作者不僅寫入了,還擷取一小部分然後一筆抹殺所有討論,甚至將小說寫成一篇大型討拍文,感覺不只是對讀者打臉(我就是如此心胸狹窄、容不得批評),也是自己在根本上侮辱了這個企劃。承認失敗是好事,但這個承認失敗如果建構在「是讀者眼光太差勁、讀法太糟糕,怎麼可以這樣對待小說呢,那完全就是維護自身面子而已。而對比他之前在網路上的大度,只會感到失望難受 。

  坦白說還是很在意編輯或其他企劃參與者,他們真的覺得這樣的作品印出來可以嗎?但也不確定他們知情多少,又有多少權限。會傾向先切割開來(雖然很難),畢竟該出版社我很喜歡其出版品,也喜歡同企劃的部分作家,不清楚內情也不想要任意推測。

  只是我對這企劃企劃印象已經糟到不能再糟了,如果說黃錦樹的告別聲明還有些嘲諷趣味,駱以軍這篇Z只讓我感受到卑劣。卑劣到我後來在憤怒受傷之外,都想問問,所以你決定字母會的收尾就要這樣做?抨擊讀者淺薄,然後討拍垂憐就行了?你對小說的信仰,最後只回到這種攻擊性的抒發嗚咽就行了 ?

  我到後來會同情的原因,在於竟然在這抗議中讀到一絲微妙的親近感,我大概是少數還有買到後面(基於現實需要)也有讀到這篇的人吧。他借小說回應固然難堪甚至令人衝擊(我昨天傍晚看到後整個人嚇到腦袋空白),可說真的,如果他是在自己臉書發文嘲諷,我受到的現實傷害還比較大。(君不見另一本書鬧成那樣,最後銷售量還是沒長多少)如果我往自己臉上貼金的話 ,他根本是在賭,賭這些輕慢對待他的惡劣讀者會不會追到最後一本看到他的回覆 。

  這樣一想還有些悲哀,這種憤怒下的對話,除了讓讀者傻眼,旁人看不懂,藉小說虛構的包裝發洩外,還有什麼意義。我的意思是,我們不算是最專業的讀者,但至少也是在公開檯面上最認真讀字母會的人吧,說讀法不好我也認(太過作家印象式的讀法也被批過),說內容不專業我也認(本來就不是標榜專業),但表面批評不專業其實討的是友善讚美,只會覺得很可憐很悲哀 。

  其實駱要反駁也不是不行,作者可以為自己辯駁,但在可用的手段內,他用了很糟的一種,糟到令一般讀者放棄評論那種。假使今日他在小說虛構一個假的讀書會並與它對話,即使知情者知道他指誰(就像讀者知道他在作品迂迴暗示/意淫哪些女作家一樣)都還能有迴轉空間,寬容的讀者會給予他解釋的餘地,會捍衛他「虛構」的權利。但他不,他偏偏要直接照抄讀書會記錄,然後直接在小說內謾罵起來,即使有著大歷史跟阿茲特克人救援(到底干他們什麼事!!),也是完全誇張到完全是自貶自我放棄,真正看輕小說,踐踏讀者 ,容許自己拿出這種東西當字母會收尾的是他自己不是我。我真的很氣耶,為他允許自己寫出這等討拍文聲稱是小說,為我自己花那麼多時間討論日後會墮落至此的作家作品。

  有些想不透的是我們進行了七次的讀書會,七次!然後他拿單一回合零票做文章,還是兩年前的事情了。(至於他兩年前在網路上還是另一種態度)但就算他拿自己得高票寫進去,也還是不行啦。

--------
3/29增補

  想了一下還是說一下,我覺得駱使用我的文字,除了沒有標明清楚,侵犯我的文字著作權、涉及讀者作者之間的倫理界線問題、透過小說的虛構性行使攻擊意圖之外,還有一個更大的問題。

  就是,如果我不是這個歲數或這個心境遇到這件事呢?

  我可能會一蹶不振,就此放棄撰寫書評或舉辦讀書會,或完全不敢碰中文圈的作家作品喔,這並不是不可能。

  今天我很幸運,在發現此事時有朋友齊聲撻伐憤慨,有噗浪友人跟其他看到的人安慰拍拍,加上我在現實中跟駱並沒有交集,這件事對我的傷害並沒有那麼重(雖然我還是因此陰鬱了幾天,現在也為了聲明是否該修正強調而傷腦筋中)。但幸好我還是走得出來的。

  但我可以保證,如果在我大學或二十出頭遇到這件事,我八成會被嚇到完全不敢接觸文壇或放棄在網路上發表評論心得感想。

  也許有人會覺得說,反正只是喪失一名愛發表的讀者嘛,又不是創作者,沒什麼。

  但是,讀者啊評論者啊,才是文學圈正向循環的一部分,創作者-出版社-讀者,這三者的交流互動,才是閱讀這個行為之所以成立的要素。

  這也是駱以作家權勢欺壓讀者的話語權,我最無法接受的一點之一,因為他傲慢到不能忍受別人的批評,因為他濫用小說的權力,因為他傷害了閱讀這項行為的美好一環,因為他只渴望崇拜的讀者,而忘掉那些說出令人不悅意見的讀者,也是讀者,也值得被尊重。

  這是他最大的罪行。


字母會B讀書會紀錄:https://lucialucy02.blogspot.com/2017/11/a.html
對字母會熄火:https://lucialucy02.blogspot.com/2018/06/blog-post_29.html
(本來是暫時,現在是永久熄火了)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59.132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lucialucy (36.226.59.132 臺灣), 03/27/2020 13:15:14

seem03/27 13:17「得罪了大師還想跑」的感覺 XD

a03140503/27 14:14XD

zucca03/27 14:19幫QQ

wensday03/28 11:07拍拍 你算修養不錯的了

imagewind03/28 16:04根本沒在追字母會的人經過

OrcaKW03/28 16:37不懂來龍去脈,但看了你po得這兩篇,似乎能感覺到珍愛的事

OrcaKW03/28 16:38物被輕易踐踏的揪心……

cashko03/28 19:42推一個

※ 編輯: lucialucy (36.226.59.132 臺灣), 03/28/2020 20:27:07 ※ 編輯: lucialucy (1.160.200.17 臺灣), 03/28/2020 22:33:21 ※ 編輯: lucialucy (1.160.200.17 臺灣), 03/28/2020 22:41:08 ※ 編輯: lucialucy (1.160.200.17 臺灣), 03/29/2020 00:46:56

imagewind03/29 15:13幸好一直都不喜歡這位作家

neromeri03/29 22:55拍拍你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