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討論] 駱以軍的道歉是道歉嗎?

看板book標題[討論] 駱以軍的道歉是道歉嗎?作者
bellid
(貝莉)
時間推噓43 推:52 噓:9 →:211

忘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追蹤這個事件。

可能是先看到朋友傳的訊息開始:

https://www.plurk.com/p/nr4l66

駱以軍針對明朝中收錄劉芷妤的故事,發表了一篇措辭華麗的聲明,然後刪文。

逗點的直播我沒有看到,接著看到的是劉芷妤發表的臉書聲明:
https://reurl.cc/MvbeeX
說明自己不想要被認為是抄襲或是剽竊。

接著是駱以軍由友人整理出的聲明
https://reurl.cc/mnGggY

貼文下方的留言有人歸納出,這封來信,顯示出了“雀躍與愛”,

於是開始有人說劉“前恭後倨”,說她“設局”。並且開始回到劉的聲明下方攻擊她。


在這樣沸騰的風口浪尖上,我們先回頭看一下這個事件是怎樣的骨架?

假設我是一個滿心想要創作的人,想要寫小說,發現了一個很棒的寫作課程,
我去報名了,竟然還搶到的名額,然後,也繳了錢,去上課。
然後上課過程中,在老師的引導下,我發想了一個故事。
不能說這故事多麼獨一無二,因為這世界的故事,的確很難說是獨一無二的。
但這個故事真的是我發想的。
然後老師很喜歡這個故事,甚至很喜歡大家的故事,
他把這個故事,放在一種引號的框架裡,寫在自己的小說中,
然後這個小說上市了,當然也是要賣錢的。

我不知道大家怎樣想,我要是這其中的學員,我一定會想,What the fucking fuck?!!
我繳了錢,然後你拿了我的錢,再拿我的故事,當成你拿去賣錢的內容?

哈囉?

然後後來的事情發展大家都很清楚了。

有人說,啊作家本來就會收集很多故事當成素材啊。

屁。

搞清楚,這個所謂的“故事”跟斯斯一樣,都有兩種,
坐計程車聽到司機的人生故事,把真實的素材轉化成小說內容,這爭議不大。

但是一個創作者創作出來的“故事”,是已經經過加工和轉化了
這個加工和轉化,是一個小說家的技藝,
是一個小說家之所以作為小說家的核心,
別人最核心的東西,你先收錢取得了,然後再收在自己的小說裡,打包成另一個商品賣錢?

當然,大家說,看,駱以軍道歉了啊,
然後,劉芷妤的第一封信,是充滿著“愛與雀躍”噢。


嗯哼。
這讓我想起一些往事。
大家都聽過,有些受到性侵害的受害人,事後還會跟侵害者一起喝咖啡的嗎?
還記得鈕承澤性侵案出來的時候,鈕怎麼說的嗎?
他說,他以為兩人在交往,而且女生的對話也顯示,“我不會恨你或討厭你什麼的”

根據我本身以及身邊友人的經驗
的確還真的有被性侵之後,跟性侵者一起吃飯的真實案例。
這是的確可能發生的。
但這不代表受到侵害者同意被侵害,而只是因為他們害怕。
並且透過自以為的和解,減低自己被侵害的感覺。

所以當許多人看到劉芷妤被公開的私信之後,都開始驚訝並且轉彎時,
我一點也不驚訝。
那種迷妹,那種小心翼翼,那種刻意求好,
只要人生有點被侵害的經驗,就完全可以理解。


所以駱以軍這封完全不像出自他手筆的道歉信,到底是什麼意思?
我以為,
那就是,誒,你們看,她看到她創造出來的故事被我用之後,也好像沒不開心啊。

對我來說,
這就跟要求被性侵的人出來說明,
誒,啊妳當初幹嘛留下來,幹嘛不保護自己,幹嘛事後沒有抗議沒有反抗?
幹嘛還要說“我不會恨你或討厭你什麼的”然後現在要來告人家性侵?

這分明是一種更殘忍的更深層的二次傷害。

看似道歉,實則指責。
這看一看劉聲明下面,在駱發表道歉信之後,湧入的惡意留言,就非常明白了。


最後,我忍不住想到逝世的李維菁,在“寫小說”一文中的結尾。
“寫小說”這篇非常值得一看,
說的是一個想要寫小說的新手女子,為了能更接近文學一點,獻祭給一個胖黑的文壇大哥的故事。


“幾天晚上小說家壓在她身上的時候,她突然生出忿忿不平與慌張,
她問自己這個長相骯髒平庸的男人以及他所代表的小說家同儕團體,
她真的想歸屬于這些人嗎?是的,她渴望得心都痛了。
但又突然出現一絲暴裂的厭惡。
小說家在她身體裡頭衝撞的同時,她遇見著自己腹內懷了一個變態的醜怪,
而她不留這文學的孽種。

她等下回去要洗乾淨身體,寫小說。”



而很不幸的是,劉芷妤沒有辦法決定要不要留這文學的孽種。
因為她創造出來的故事,已經被寫進了文壇大哥的小說裡。會一直流傳下去。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81.168 (臺灣)
PTT 網址
※ 編輯: bellid (61.231.181.168 臺灣), 04/02/2020 14:10:02

demonOoO04/02 14:10果不其然 開始有人會把焦點轉移性別議題拉^^

因為被侵害的恐懼是一樣的,不管是身體的還是思想的。 只要有過這種經驗,就能同理一下劉芷妤現在是什麼心境

※ 編輯: bellid (61.231.181.168 臺灣), 04/02/2020 14:13:39

demonOoO04/02 14:16你的說法 在看劉的臉書轉貼的文章 似乎也能懂了

demonOoO04/02 14:17加油~ 相信會有突破的溝通管道~

感謝D大理解。這件事情真的很簡單,就是一個人收了錢,聽了別人發想出的故事, 然後打包成一整綑裡的一段再拿去賣,是右手收錢,左手再收一次。 就好好道歉就好,說做錯了。 公開對方私信帶風向,就真的不是在道歉。 先說這兩個人我都完全不認識,我是看到劉貼文下昨天開始湧入的謾罵,感到心驚。

※ 編輯: bellid (61.231.181.168 臺灣), 04/02/2020 14:21:54

demonOoO04/02 14:23你的邏輯我都知道 不用在講一次了

再講三次都不夠!

※ 編輯: bellid (61.231.181.168 臺灣), 04/02/2020 14:25:20

demonOoO04/02 14:25其實蠻多學院派作家有這種"再創作"問題存在 你不知而已

demonOoO04/02 14:26你會這麼激動 又要強調非站在哪一邊 我也只能鼓勵加油了

xufuu04/02 14:33大家對此事看法都有把尺 怎樣也很難說服對立面的人

xufuu04/02 14:35就當作看看不同意見

你有看到駱聲明稿出來之後,回去劉貼文下面謾罵的留言嗎?

demonOoO04/02 14:39我看FB留言一堆人扯父權...到底是多愛藉機戰女權父權?

demonOoO04/02 14:39明明就是一個點子 被寫成一部小說中的轉述故事 然後原點

demonOoO04/02 14:40子的人也把點子寫成獨立小說 收錄小說集...

demonOoO04/02 14:40到底哪裡可以扯上女權、父權... 推文卻一堆女權父權式內

對,就是拿了學員錢之後,把學員故事寫到自己小說裡賣錢的故事 我也不知道駱那封道歉信扯劉的第一封信帶風向幹嘛,好好道歉很難?

※ 編輯: bellid (61.231.181.168 臺灣), 04/02/2020 14:43:30

demonOoO04/02 14:41容, 在跟新書主題聯繫 讓某些陰派覺得事情很奇怪,

demonOoO04/02 14:41那又為何不雙方兩邊好好坐下來講明白 根本奇怪到奇怪

xufuu04/02 14:43一堆顧慮 多講少講 只要講出來就都是個錯

demonOoO04/02 14:43把一件很久就知情的事情迂迴搞成這樣本來就很沒必要

demonOoO04/02 14:45而駱也曾承諾見面談 劉自己聲明說不要 又要別人寫信說??

其實駱真的一開始不要拿學員繳錢來發想出的點子,寫在自己要賣錢的小說裡, 就不會有這麼多事了。 套一句成英姝當初在駱文下的留言,“幹嘛老要用人家的故事,都多少次了,自己想不就好了”

xufuu04/02 14:47不想多看 總之吵吵鬧鬧 就是彼此不同立場

是不同立場沒錯,一個是不告而取的剽竊者,一個是被不告而取的被剽竊者。

※ 編輯: bellid (61.231.181.168 臺灣), 04/02/2020 14:52:02

xufuu04/02 14:48重點就是被人抓到 用別人的點子

xufuu04/02 14:49事後怎樣 已經改變不了 會想再去買此作家的書

demonOoO04/02 14:53你真的有認真看完那幾頁嗎 駱是把整個場景搬入小說重述

demonOoO04/02 14:53當下的故事 類似仿十日談的轉述故事模式

demonOoO04/02 14:54怎麼一直繞在繳錢營利這件事上 你真的知道小說寫作技巧?

我文中也講得很清楚了,你有沒有看完再留言? 故事分成兩種,十日談那種是街聞巷議的故事,劉芷妤的,是她發想的idea點子 分清楚很難嗎? 小說寫作的核心,就是這種轉化的技藝。 把別人發想的點子集合在一起,這是要弄一本2019小說選嗎?

※ 編輯: bellid (61.231.181.168 臺灣), 04/02/2020 14:58:59

demonOoO04/02 14:55他等於是把教室學員場景用十日談的敘述角度重述

"《十日談》故事來源廣泛,取材於歷史事件、義大利古羅馬時期的《金驢記》、法國中世紀的寓言、東方民間故事(阿拉伯、印度和中國的民間故事,如《一千零一夜》、《馬可波羅遊記》、《七哲人書》),乃至於宮廷傳聞、街談巷議,兼容並蓄,熔鑄古典文學和民間文學的特點於一爐。" 我想十日談的取材範圍應該沒有包含付費的寫作班成員所創作的故事 這類比對我來說,跟現在要討論的事件,在性質上完全不一樣。

demonOoO04/02 14:56且小說中也有講這不是他的故事 而是教室學員聽來的

demonOoO04/02 14:57你大可質疑的是 駱怎可以把生活上遭遇聽聞的場景寫進去

demonOoO04/02 14:57在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之下轉述他/她的事情

demonOoO04/02 14:58類似你把聽來的八卦 把聽八卦的當下場景寫進你書裡概念

demonOoO04/02 15:00點子講出來有個基本情節就是故事...

demonOoO04/02 15:01小說是把故事運用結構、技巧等方式重塑

"你真的知道小說寫作技巧”嗎? 檢討受害人這一波真是令我大開眼界了。

※ 編輯: bellid (61.231.181.168 臺灣), 04/02/2020 15:02:45

demonOoO04/02 15:02原來十日談裏頭那些講的是故事 沒有原初idea...

demonOoO04/02 15:03對了 你要吵idea那可能有得吵 這idea是駱援用川端康成

demonOoO04/02 15:03天啊.....跟你討論寫作技巧 就被講成檢討受害者 wt_!!

Nolan556604/02 15:03說真的,支持去提告,讓法律判決

demonOoO04/02 15:04真的太恐怖 這一波刻意導入的筆戰 亂貼標籤 言盡於此!!

demonOoO04/02 15:05你要爭 跟你討論idea-故事-小說 就被貼上檢討受害者...

demonOoO04/02 15:05真的很自助餐!! 算了 無聊透頂

rhap2460104/02 15:06抱歉但是這個事件裡父權跟性別根本是無法抽掉的。

沒錯。

WilliamTaft04/02 15:10駱抄襲的事首先絕對有錯,但之後的事情大概就是雙方

WilliamTaft04/02 15:10有溝通上的誤會。比如說駱發文前要讓她看過,但沒有

WilliamTaft04/02 15:10,這現在看來就是中間溝通的問題,也有人針對這點罵

WilliamTaft04/02 15:10駱,所以駱澄清也是合理。駱公開信件以後跑去罵劉的

駱的澄清也是情理之內,只是內裡夾藏暗器。

WilliamTaft04/02 15:10也很有問題,畢竟劉也絕對不是藉此耍什麼心機的

cashko04/02 15:11一個寫作課程要學員分享創作卻拿來寫,的確不對

cashko04/02 15:16假設今天是國文老師,看到學生一篇作文很好,自己拿去寫

對啊,就是這個邏輯。

cashko04/02 15:16成長篇,適合嗎?

kazushige04/02 15:17而且那些學員都是有志成為小說家的人,處理應更謹慎

cashko04/02 15:18博客來已經有駱粉去劉書下評一星謾罵攻擊

我也看到了,才說這一波檢討受害者真是別開生面。

demonOoO04/02 15:18c大 這種事是有的 只是你知不知情而已

有發生又怎樣?這件事情就可以合理化? 啊你剛剛不是說算了?手指倒挺誠實嘛?

demonOoO04/02 15:19教師教甄常常考教案設計... 沒錄取的教案都去哪了 呵呵

demonOoO04/02 15:20但駱的部分有一大爭議 他是在小說中重演教室場景

cashko04/02 15:20但不管劉事後樂意與否,駱事前未經同意利用講座得知學員

cashko04/02 15:20創作拿來利用出版是事實,駱這麼做就是有問題

demonOoO04/02 15:21與你聽到一個故事改寫成新的獨立一篇不太一樣

cashko04/02 15:22不管知情與否,就是不對,不會因為不知情就是正確的,知

cashko04/02 15:22情與否不影響這是剽竊

沒錯,就是公然剽竊。

demonOoO04/02 15:23這件事真的懇請劉訴諸法律 讓法律去證實瞟竊抄襲與否

demonOoO04/02 15:23而不是任由網路個人越想越不對勁去自我判斷抄襲

cashko04/02 15:23的確那個重演又是爭議,但這是一個寫作講座,參與的都是可

cashko04/02 15:23能成為下一個出版作家的人分享的創作,駱自己也提出這點是

cashko04/02 15:23他沒注意

demonOoO04/02 15:25參與者底下學生的人同樣也能把這場景寫成小說段落

demonOoO04/02 15:25亦如學生把老師上課的場景寫成故事、小說

demonOoO04/02 15:25所以如何斷定本身爭議根本不是單方面說的算

demonOoO04/02 15:26如果只考量底下學員是寫作者而特別大張旗鼓罵

demonOoO04/02 15:27那轉述計程車司機的故事 又怎知計程司機十年後成一作家

pauljet04/02 15:27不要假裝了 林意含那個事件多久 都不起訴了 還不是一堆

pauljet04/02 15:27人在以訛傳訛 我看到那個女作家還在講林那件事當場同情

pauljet04/02 15:27心全沒了

demonOoO04/02 15:28這種說詞本身邏輯就很明顯 先入為主 的置入性無意識判讀

cashko04/02 15:28那是寫作者分享一個創作,不只是分享自身經歷

是啊,現在只是因為這個所謂很含糊的故事,是一個創作,而並不是她生命故事啊, 已經就是一個創作了。

demonOoO04/02 15:28pauljet 關於劉轉貼林作家的事 與此事無關阿 不要混一談

yafugogo04/02 15:29轉述計程車司機的故事和轉述寫作課程學員的故事 兩者顯

demonOoO04/02 15:29請問c大 如何將創作與經歷 完全切割

yafugogo04/02 15:29然不同,只看當下的情景

kimja04/02 15:31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動不動就訴諸法律 就是知道法律在這

demonOoO04/02 15:32看來學員與計程車司機真的有階級不同呢 故事地位也不同

cashko04/02 15:32其他情況可能很難區分,會有爭議沒錯,但這次不一樣,這是

cashko04/02 15:32一個寫作講座,老師親自給出主題要求參與者創作

kimja04/02 15:32種情況沒什麼幫助啊 法律上沒問題就沒錯嗎?大家心裡有數

pauljet04/02 15:32沒怎樣 只是敗好感

demonOoO04/02 15:33所以c大 老師不能把上課場景寫出? 那一堆書都要告抄襲了

cashko04/02 15:33計程車司機你可以說不知道是經驗談還是創作,但劉的情況確

cashko04/02 15:33定就是創作,只是這創作參雜了她的經驗

demonOoO04/02 15:33一堆老師寫的小說 散文 談到上課場景 教學創作場景 哈哈

demonOoO04/02 15:34整件事 駱的最大敗筆是沒有事前徵詢同意 無關身分場景!!

cashko04/02 15:35是否抄襲或有爭議,駱不妥是事實,所以他也道歉

demonOoO04/02 15:35一直強調身分 分明就有故事先入為主、有罪推定的偏見

cashko04/02 15:37就是因為沒徵詢啊,他徵詢了今天自然沒這事,可他為什麼

cashko04/02 15:37不徵詢,身分只是加重不妥罷了,因為他身分他更應該要注意

cashko04/02 15:37事前徵詢

Luvsic04/02 15:37不過畢竟今天討論的對象有駱,拿李來引我覺得有些失焦,畢

Luvsic04/02 15:37竟他們兩人的牽扯情仇又是另一回事了,也很難說李寫的就真

Luvsic04/02 15:37的更接近現實

我只是覺得那篇寫小說的結尾,非常值得深思。整個情況莫名地呼應。

cashko04/02 15:37可他就是沒徵詢又被發現

Luvsic04/02 15:37駱的身份沒意識到這不是個「故事」這點就已經很誇張了啦

真的,到底惡習累積多久?

demonOoO04/02 15:38這篇原發文者拿李來戰 就是有故意要拿舊事拉開戰線鬥阿

這樣好不好,您自己發一篇啊?不然您的發言斷斷續續雜在別人的留言之中,也挺可惜。

Luvsic04/02 15:39不管駱的身體狀況,反正現在結果他就是錯了

demonOoO04/02 15:39明顯在FB表態戰駱的怎麼剛好都是某些人也不意外了

demonOoO04/02 15:40我覺得駱不是沒意識到 而是習慣用聽故事-講故事來寫作

demonOoO04/02 15:43他可能(先入為主)把聽到的故事寫出來 並沒有什麼問題

demonOoO04/02 15:43如同大家聊天 聽到哪件八卦就把它寫出來成一段落罷了

Luvsic04/02 15:54但以駱對班雅明、波赫士等人的廣泛閱讀,他應該要有足夠的

Luvsic04/02 15:54敏銳度分辨出故事與小說的差別,今天他從劉聽來的東西並非

Luvsic04/02 15:54個街頭巷尾的故事,而是由他在小說課給予的題目提示所引出

Luvsic04/02 15:54的虛構

好像說破嘴也沒用,因為有人就是聽不懂。

demonOoO04/02 16:00這些都只是"我們"的認定 越想越不對勁事件都是如此認定

demonOoO04/02 16:01我們非駱亦非劉 單純就事件討論 論身分階級就已按下刻板

demonOoO04/02 16:01好比認定杜斯妥也夫斯基也不會抄襲 事實杜司機也犯抄襲

demonOoO04/02 16:03高道德標準才是這次被拿來筆戰的主線 而非寫作這件事

demonOoO04/02 16:04所以FB留言還有這篇都刻意提李維菁事情戰 也就不意外了

Luvsic04/02 16:04沒人能知道駱到底是分不出來、狀況不好搞不清或者什麼因素

Luvsic04/02 16:04導致判斷失準,但這不是他該犯的錯

Luvsic04/02 16:04這麼說好了,從他過往的創作軌跡,我可以接受這次事件不是

Luvsic04/02 16:04一次有意為之的抄襲,我甚至能接受他個人以取材來界定這次

Luvsic04/02 16:04事件,但他依然還是有錯,這兩個判斷是可以分開的

Luvsic04/02 16:05也不是能用他慣往創作手法來開脫的(他個人目前沒有這打算

Luvsic04/02 16:05,但不少駱粉有)

可是他那篇道歉文,很明顯要把事情導到某個風向去。

demonOoO04/02 16:05你光是使用抄襲兩個字 本身就有很大爭議可以吵了

cashko04/02 16:06聽到八卦vs聽到我上課給你題目叫你發揮的內容

demonOoO04/02 16:08都是口述

demonOoO04/02 16:08對了 把PTT某些版的故事轉述改寫成小說的人也可能有喔XD

demonOoO04/02 16:09這你就得去吵 民間寫作的原始 VS. 圖書館式學院派創作

demonOoO04/02 16:09現在台灣文壇盛行後者(後鄉土、魔幻鄉土)蒐集素材寫作

demonOoO04/02 16:10原來就沒有拿鄉土資料idea的問題了XD

demonOoO04/02 16:10c大你的兩個情況在我看來 都是"聽來的故事"

demonOoO04/02 16:11一如 莎士比亞 十日談 聊齋 中的 聽->寫

demonOoO04/02 16:12寫作的過程 本來就是經過 傳說、故事、小說文本

demonOoO04/02 16:14你吵原創 劉的idea要說原創也並不是 駱的小說架構也不是

demonOoO04/02 16:14火車故事雛形至少可以上追川端 駱的結構可以上追十日談

O3OO3O04/02 16:15看駱最新聲明時,也不禁聯想到因性別權力不對等所衍生的性

O3OO3O04/02 16:15暴力

是啊,駱貼出來的劉所寄的私信,真是很難不讓人聯想到性侵害之後還跟侵害者吃早餐的故事了

demonOoO04/02 16:15但現在可以明確感受的 先貼上抄襲標籤就先可以鬥臭一人

demonOoO04/02 16:16之後可以想見 未來幾日 這議題會一直拿去吵性別權力囉

demonOoO04/02 16:16這樣才符合這本書要的女性權力

staffordan04/02 16:42可見圈子水很髒,借故事很常見的手法!?WTF,唉!真

staffordan04/02 16:42不知道有多少閱讀人口可以流失。

tigerface04/02 16:43看到一篇駱寫的是三體的同人文笑死

對啊,三體。顆顆。

staffordan04/02 16:44借了怎麼還?使用借貸?我先用再來換你用大家一起用起

staffordan04/02 16:44來,分享起來遍地開一樣的花,笑翻

是啊,借了有還嗎?

staffordan04/02 16:46同人就是心裡認定呀!沒辦法,誰叫落人口實

pauljet04/02 16:59當兩方都停留在不把法律證據當一回事 還在小說辦案的階

pauljet04/02 16:59段 旁人確實沒辦法多說什麼

tsming04/02 17:08文組

staffordan04/02 17:18 心照不宣

tinmar04/02 17:19不論是否抄襲 駱的主意肯定是來自劉的作品所給予的"啟發"

tinmar04/02 17:20沒有劉的作品 可能就沒駱的主意

pauljet04/02 17:20林奕含的小說也是來自生活的“啟發”

pauljet04/02 17:21沒有發生的事也能寫得像模像樣

tinmar04/02 17:22國外音樂經常有付費採樣 給錢引用他人"段落"到自己作品

這事件如果一開始有付費,就完全沒問題了

tinmar04/02 17:22只是嚴肅文學是不好意思如此做

pauljet04/02 17:22無中生有不是文學家必備的才能嗎?

tinmar04/02 17:23只好在"啟發"與抄襲間游走

pauljet04/02 17:23總不可能小說的一字一句都是有所本吧?

tinmar04/02 17:24看來駱是"慣犯" 這次栽跟頭

pauljet04/02 17:30南檢不起訴書也說除林之外無其他女友 還不是一堆人不信

pauljet04/02 17:30?現在還是要用不信的工具(法律途徑)討公道 科科

Birthday556604/02 17:30我覺得很神奇的是 兩個人都是文組的

Birthday556604/02 17:30或著更精確地說法:作家 結果兩個人寫的文字

Birthday556604/02 17:30都好難懂 這是什麼作家的默契嗎?

pauljet04/02 17:31就越想越不對勁啊

staffordan04/02 17:33可能都同一脈的吧!畢章是師徒關係

※ 編輯: bellid (61.231.181.168 臺灣), 04/02/2020 18:02:23

glenna930504/02 17:50這次事件以前我還真不知道駱筆下的故事很多都是聽來

glenna930504/02 17:50的,以小川洋子的《人質朗讀會》為例,裡面也是設定

glenna930504/02 17:50不同角色輪流出來講故事,但我會認為那都是小說家自己

glenna930504/02 17:50的創作啊,只是她設定了這樣一個場景跟舞台當背景而已

glenna930504/02 17:50

demonOoO04/02 17:56小說家不是神, 生活經驗有限, 故事大多取採生活、網路等

demonOoO04/02 17:56難道寫犯罪小說的都犯過罪? 當然不是阿...

demonOoO04/02 17:57甚至有出版社(國內外)找代筆的, 原作者再潤飾內容的

demonOoO04/02 17:57這種就只是你知不知情罷了 (就是養打手幫寫作)

demonOoO04/02 17:58所以有的作家靠圖書館, 明明已經活在都市生活, 為了投稿

demonOoO04/02 17:58不得不去圖書館蒐集鄉野資料拼湊史料後創作魔幻寫實鄉土

Dosk04/02 18:00學員跟計程車司機就是不一樣 樓上有什麼意見嗎

Dosk04/02 18:01表面上看起來中立 越看越明顯假中立 護航也護好看一點~

demonOoO04/02 18:02喔 你才護航咧 可笑 就只會用貼標籤來打壓不同意見者

Dosk04/02 18:02錯就是錯 檢討受害者最會 一位是大作家 一位是新人 怎麼比

demonOoO04/02 18:02駱怎樣關我屁事 就事論事很難 只會到處貼標籤來攻擊他人

demonOoO04/02 18:03然後又來檢討受害者這種標籤 看到哪些推文再拼命攻擊劉?

Dosk04/02 18:03哈哈哈 腦羞了 露出馬腳了 裝中立裝這麼久辛苦了

demonOoO04/02 18:03就小說寫作面向討論問題癥結 就被冠上檢討受害者 WT_!!

Dosk04/02 18:03然後我不會再回你 因為我跟假中立真無法討論的人沒話講 掰

demonOoO04/02 18:04你加油 繼續排除異己 沒空理只能拿標籤鬥爭的覺青^.>

nrxadsl04/02 18:08天啊,為什麼不報警????

pauljet04/02 18:17對啊 快用法律途徑處理

pauljet04/02 18:17不要再打文字仗 這邊都理組 看不懂

demonOoO04/02 18:17支持劉作家採法律途徑+1

demonOoO04/02 18:18推pauljet XDDD

glenna930504/02 18:30創作取材自生活沒錯,但大部分的作者都會用化用的方

glenna930504/02 18:30式來寫吧

tinmar04/02 19:04說取材生活只是牛頭不對馬嘴

tinmar04/02 19:04明顯是抄劉的創作

tinmar04/02 19:05否則遇到智財官司 大家都說取材生活

tinmar04/02 19:05以前文學獎碰到抄襲 都是取消資格

tinmar04/02 19:06是因真的抄襲 才不是什麼取材生活

tinmar04/02 19:06駱去參賽 照樣被取消資格

pauljet04/02 19:07喔 這個不上法院是不知道實務怎麼認定的 懂嗎?小說辦案

pauljet04/02 19:07的人少了?

gaykou04/02 20:32一堆人稱讚小偷我也是醉了

celya622304/02 21:00一直想到林奕含之前說的:藝術會不會只是巧言令色?

sevenqueen04/02 22:46駱根本王八蛋,以後他推薦的書我也一律不看。

shiaucloud04/02 23:05c大,我也是想到這個。

anireptile04/02 23:09連坐法??

pauljet04/03 00:10我建議要溯及既往 駱推薦過林小三的書

JustOneJFS04/03 05:27

staffordan04/03 09:30藝術會不會只是巧言令色?文字彎彎繞繞好聽是手法,

staffordan04/03 09:30難聽就是混淆視聽,裡面夾雜惡意也不知,想到八卦版

staffordan04/03 09:30的文組治(誤)國,也是有那麼點理。那麼想挑戰文字可

staffordan04/03 09:30以世俗點看看專業類教科書啦......各大師各自解讀

wensday04/03 10:19駱推荐的書我根本不看 根本完全沒有辨別度 XD

teren04/03 10:26大師當然是取材生活 其他凡人乖乖"生活"好嗎

biemelo15704/03 12:08純噓性別議題

ursaminors04/03 13:23駱以軍的推薦毫無實益啊 濫好人之名不是隨便說說的

bowenwin04/03 18:55XD 李維菁寫得我很認同 覺得小說家就應該是天生亮眼 像

bowenwin04/03 18:55海明威 所以醜怪者的作品多半不看

chenyei04/03 19:15推 當然跟性別有關,不然呢

ccccbong04/03 22:38看到被PO出來的劉的信,嗯,說實話,可以理解為何

ccccbong04/03 22:38駱以軍會覺得錯頻,甚至不急於回信

ccccbong04/03 22:39通篇在讚美駱的明朝寫得多好、小說寫作班給她多大啟發

ccccbong04/03 22:39可是有點出她去信的用意嗎??這不能只用父權結構一筆帶過

ccccbong04/03 22:39不要說大作家,每人每天接到的訊息推要這樣幽微婉轉推敲

ccccbong04/03 22:40還讓不讓人活?!這點我認為是劉的功課,不能因怯而放棄

cashko04/03 23:12覺得駱錯,但同意信實在太不明確

我這篇文會說到信,也是因為駱公開劉的私信那篇道歉文,實在包藏暗器。 今天退一萬步,駱當初不要拿寫作班學員的創作放到小說裡,會有這麼多事嗎? 然後好,百科全書式寫法? 開個寫作班找來一堆想要寫作的人,然後把大多數學員的創作 不加工地搬到他小說裡? 我真的沒聽過有這種百科全書式寫法耶? 小說技巧? 哪招? 因為他打定主意這些學員不會有自己寫出自己故事的一天嗎? 只有他有筆?有話語權嗎? 然後還有文學界人士可以護航下去是怎樣?我看了就噁心!嘔!

※ 編輯: bellid (61.231.181.168 臺灣), 04/04/2020 01:03:08

maillot04/04 01:29推這篇,公開私信的那篇文實在飽含惡意。寫那篇文的是高

maillot04/04 01:29手無誤,成功轉移焦點。也不懂駱的臉書道別文裡,請愛護

maillot04/04 01:29他的朋友不要攻擊劉是想表示?現在說這個不會覺得太晚了

maillot04/04 01:29點?在發第二篇聲明文的時候難道沒想到?

maillot04/04 01:32把這整件事說成只是溝通問題,實在是很簡化的說法

ccccbong04/04 02:03嗯,所以原PO是希望趕盡殺絕、是希望駱以軍去死嗎??

ccccbong04/04 02:03聲明當中,我看到他對未意識到權力不對等的關係道歉了

ccccbong04/04 02:03實際上,這種採集就是駱以軍一貫的手法,他可能並無病識

ccccbong04/04 02:03而且看起來,推文當中很多人也並不認為駱”沒有錯”

ccccbong04/04 02:04只是後設地想:這當中會不會在溝通環節間出了問題??

ccccbong04/04 02:04挺劉方一直拿駱不回信說事,如今信件被公開

ccccbong04/04 02:04內容的確也讓某些人愕然,更不用說劉在聲明中對《明朝》

ccccbong04/04 02:04的厭惡完全沒有體現在來信間,甚至給人過分讚美的感受

ccccbong04/04 02:05在這種情況下,很難講是不是駱以軍感受到某種資訊誤差

ccccbong04/04 02:05更加不會意識到劉很介意自己的內容被率先曝光、乃至於

ccccbong04/04 02:05被說抄襲。朱宥勳不是希望大家發起白話文運動嗎

ccccbong04/04 02:06要是一開始,劉在來信中能告知中心德目,直接點明疑慮

ccccbong04/04 02:06是不是,會比經過多人傳話後、搞得人仰馬翻要好得多??

ccccbong04/04 02:08而且拿性侵的比喻,力度上是否太過??至少從信上看

ccccbong04/04 02:08劉不是說"不恨" 而是滿滿的讚賞啊!! 她推離了原意

ccccbong04/04 02:09其實也正是要修習的功課(然後我沒有說駱是對的)

ccccbong04/04 02:10駱的這種習性,在早期就不斷被人批評,遣悲懷是一例

ccccbong04/04 02:11更不用說還曾因為拿現實情節入小說中而被告

ccccbong04/04 02:12還有,我很想知道那個推荐的作家是誰??答應要去溝通

ccccbong04/04 02:13結果看起來她什麼都沒做,反而給了大家駱"不回訊"的印象

Luvsic04/04 06:41我還是覺得這件事的權力不對等沒有那麼多性別成分,拿李那

Luvsic04/04 06:41篇來引有些過了,當然你要說模板似乎很合沒人能否認,但有

Luvsic04/04 06:41時也是這種輕忽的理所當然導致了不當的類比

demonOoO04/04 11:20這次同意樓上說法 轉移性別焦點 可能是這本書必須要給人

demonOoO04/04 11:21順勢讓部分有心人士操作的議題

demonOoO04/04 11:22然後ccccbong也不用跟他們爭了 那些極端、強烈批判譴責

demonOoO04/04 11:22的人的回文或推文 都可以看到部分相同的關鍵字 也就理解

demonOoO04/04 11:24畢竟現在駱已經擺明退出對立的筆戰 那麼躲在後面的主事

demonOoO04/04 11:25者自然會逐一冒出頭補槍的

demonOoO04/04 11:26到底是誰想主導台灣文壇現在的權勢地位 大家都很清楚囉!

anireptile04/04 14:49李這篇被拿來坐實是駱不會讓李也有私

anireptile04/04 14:49小說影射的倫理問題嗎??

qien04/05 15:02刻意去抽離父權性別才是奇怪吧 不要假裝房間沒大象

spiriter04/05 17:43極端強烈的推文阿XDDD 倒是注意到噓不停的氣噗噗(茶)

Luvsic04/05 22:52但房間裡究竟是有大象,還是只是有個大象的模板呢? 這件

Luvsic04/05 22:52事能有性別政治的聯想百分之百是肯定的,但我很難找到一個

Luvsic04/05 22:52實際的切入點去分析它(除卻模板延伸)

artyman04/06 13:04如果計程車司機開始寫小說 會突然覺得被性侵了嗎?

v60i04/06 17:24我覺得會有這種聯想,因為兩者都是權力不對等所造就的

v60i04/06 17:26倒不完全因為一個是男作家一個是女作家,然而權力的構成有許

v60i04/06 17:27多因素,駱是資深作家、是男性、指導過劉,都構成劉選擇在信

v60i04/06 17:27中盡可能婉約的原因之一

v60i04/06 17:29而以劉用詞婉約而攻擊她「明明高興被寫進去」的說法,也很容

v60i04/06 17:30易聯想到對性侵受害者的指責,因為都是忽略了權力不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