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有片/初二死亡憾事!愛女開車拜拜失控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8條第1項第6款: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6. 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法律規定就是這樣,路權一定是直行車優先。
刑事上有無過失致死是另一回事。
但PTT的風向普遍是挺路權比較低的變換車道車,
而譴責路權比較高的直行車。
真的很奇特。
台灣人無視法律的行為,體驗在高速公路就是貼屁股、逼車、鬼切。
體驗在平面道路就是違停、逆向、闖紅燈。
停一下有什麼關係?後面的車子就是活該被我堵住等我辦完事才能動。
逆向有什麼關係?我以為他會躲。
闖紅燈又沒什麼關係,又沒什麼車。
台灣日常,不要懷疑,從板上一些奇特的言論可見一斑。
台灣的交通這麼亂,就是這些法盲觀念造成的,
我行我素,無視法規。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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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北 鐵劍五五六六,乃天命之所歸,特從天降,拯救凡人。
拎北以元始天尊之尊,下凡普渡眾生。凡我信眾,務須三步一跪,九步一拜,
向拎北宣誓效忠。欽此,快叩謝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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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路權高就可以加速補刀
確實 很多根本只是想增進憎恨 不是要討論事實的
看吧 又有人憑感覺了
這篇正解,換道車的車身沒有完全進入新車道前,路權屬
後方直行車
不是看到後面加速 就慢慢切不鳥直行車
不過後車都有誠意到靈堂致歉了 怎會討論那麼熱議了誒XD
BMW從經過路口之後就快速超越兩台車,很明顯是一開始就加
速猛飆的標準飆仔垃圾開法,並不是看到方向燈才突然加速的
要力挺這種垃圾猴子嚴重超速飆車逼車貼車開法我也沒意見
那....你要讓"離多遠的直行車,開多快的直行車"???
你總不能要求車主有火眼金睛,看得到後方五百公尺有來車
大概要1公里前就要讓吧
所以就該禮讓,是吧....
「很明顯」、「飆仔」、「猴子」,情緒性用詞,用感
覺在討論事情
法律的「路權」概念就是這樣訂的,不爽的人可以去立法
院要求豬公們取消路權概念謝謝
我只能說,政府訂速限的道理就在這裡
側車道能夠做到的責任範圍在於速限內的直行車應禮讓
你內側車道假如在50速限地方,狂飆110 120 直行
不譴責垃圾飆仔,體驗在高速公路就是貼屁股、逼車、鬼切
"憑什麼主張應禮讓直行車"???
狂飆可是視同公共危險罪耶,大哥~~~~
交通規則的責任是分開算的,後車超速該罰是事實,但沒
路權的車要讓有路權的車同樣也是事實,反正就看裁決所
若狂飆都觸犯公共危險,是要主張直行的信賴3小,對吧?
怎麼判吧
BMW從經過路口之後就飆速超越兩台車,影片很清楚不用護航
簡單講,不能無限上綱要求
法律有寫的,就是有。沒有寫的就是沒有。
車速有沒有快到觸犯公共危險罪,是要用影片來計算速度
的,而不是某人喊喊就算的,不是嗎?
有人分享過好幾例路權較大仍然全責,證明法官仍然是理智的
也代表不是路權大就真的最大
沒事 反正方向燈打了最大就是要切啦
樓上,但大部分還是切車道的輸。 因爲法規就是這樣寫
大過年的怎麼一堆人暴戾之氣這麼重啊?
那個1公里的車怎麼會撞到…你蛇行也不會撞到@@
推,越來越多理性言論出現了。
而且加速到110是家屬看到,但我們看的版本沒有時速呀
嚴重超速還講路權,也是世界奇觀
這時候肉眼測速就出來護航了
加速到110是家屬說行車紀錄器寫的 假設家屬沒亂講
猴子的觀念:擋在前面的都是違規變換車道、佔用超車道
,測速照相都是為了搶錢。過年期間,車多猴子特別多。
看影片後車就是有看到前車要變換車道阿
假如從士林去淡水馬偕出差 承德路轉大度路後有將近三
公里的直線 那就不准變換車道 因為只要變換道的後方
原來所謂的理性客觀是單方面相信一方當事人的指控
當下就算不煞車好了 理論上也不會連補兩次油門到110巴
有直行車 因為路權不準這樣嗎?哇 很酷的說法
這邊兩輪仔整天鑽 當然挺變換車道的
路權是最基本要求 你已經看見前車要駛出了應該防衛駕駛
肇事責任 不是鐵板一塊 不用抓著一個點死抱 超速到影響
判斷 結果完全不一樣 等著看鑑定
速度開快 視線會縮小
原來沒採防衛駕駛要全責 兩輪仔邏輯
看到後照鏡有車 還不切回來 應避免而避免
這案例當事者可能不算無視法規吧,可能是切刀一半才發現車
認同,這種就是會在高速上慢速切進內線的
子在車後
鬼切到影響反應時間 同理 這案件後車收個油門帶煞車可
避免憾事
你就是自以為是的路權猴,還是別在台灣開車了
這案例前車也沒有到鬼切吧

只要少一點你這種人,台灣交通可以早點變得更安全
試問這台牛頭可以變換車道嗎呵呵
是的,法規是挺你的,路權戰士已經跪在地上了,你有看到
嗎?

兩輪仔整天鑽XD 笑死好有道理
視線後車一定比較好 讓一下不用背過失致死
遠方的有貨車在直行 不準侵犯路權對吧
台灣的風氣 後車能不出現嗎 死者為大 都要被網路霸凌
的 超車後還慢慢開 自己也不對
超速
速差速差速差 你看不出來後面有車比你快是不是 什麼叫
做要讓多遠 後面比你快就是要讓
如果後車零肇責再來說啦,現在大家看影片就是認為平時如
果發生可以避開這次災難,不過猴子擋不住看到香蕉想要搶
的本性
笑死 以為路權大就有無敵星星可以亂撞人免責喔 救護車都
有可能背肇則了
安全間距還不夠 還要後面速度比你快 這還是一般道路
欸 哇...精闢
挺的不是路權還是誰肇事責任少 而是可以避免的結果過失殺
人
講到速度 道路速限不合理派 自由車流速率派又消失了
這種就是子女亂開車害死母親 我是他阿嬤一定把那女
的掃地出門
一群超速哥整天喊自己有路權
車駕駛視角明明女大生可以拉回來的硬要切,這邊是女駕駛
左側照理說沒盲區才對。
因為他超速?
沒有超速是直行車優先、超速的話肇責也是會重新分配,但
是重點是人死不能復生ㄚ
所以直行車可以合法撞死剪線仔囉?
反串要說捏
60=>110你讓給我看
你沒有看後車開多快嗎?
噗噗
只會直線的路權哥去開軌道車比較適合
直行車超速時例外
你看到前面是三寶變化車道,你選擇加速撞下去還是
煞車避免碰撞?路權贏又怎樣!
「超速」是違規,但不一定是肇事因素
三台車前距離就看到換道 還路權
認同你的說法,後車有超速沒錯有肇則,但變換車道的

人要負責評估是會發生碰撞,明明前車也可選擇馬上拉
回原車道啊!變換車道時要看旁邊有沒有車啊!會死人
前車操作不當,碰撞後馬上彈射出去,且後座乘客死亡
,誤踩油門和沒繫安全帶都是很有可能的前車問題!
看看這篇的推噓文,就知道台灣交通為什麼這麼亂了
中間也有通過路口,也沒看bmw煞車減速。啊!?路權不
用減速。
台灣路權觀念好差,難怪鬼切在台灣那麼盛行
你還是別上路好了
就是典型的 擋路者死(89) vs 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三寶)
路權不是無敵星星 新手看到後車沒反應時間拉回來
所以為什麼看到前面準備要碰撞 結果踩油門?
這是哪一個交通法規教的
都是藐視法律跟他人權益,都要付出代價
後車到底加速到多快是關鍵,莫忘Altis左轉被嚴重超速
看了監視器影片在撞之前就在狂抄其他車 啊你的直行車先
直行BMW撞翻死人那件,法院最後是判直行BMW全責,這
行勒?
案就等車鑑報告出來再評論,不然很容易被打臉
救護車 有路權 一樣吃肇事責任 比路權有比較大逆
前車拉回來就沒事了
有些人就是看到別人要切到自己車道 會習慣拿自己生命
去跟人家拼 不管誰對誰錯 拿自己生命去拼這件事才是台
灣人開車最野蠻的地方
路權高的車開到路權低的車 竟然是踩油門要撞下去 交通
規則沒有允許這一部分吧
這次距離很夠,沒完全換車道是要人麋鹿測試膩



哈哈哈 野蠻覺得是拿別人生命來賭吧 這車距還能加速
撞上去 我的媽啊... 這要不沒看路 要不是故意的 不管
有個東西叫 “盲點”偵測 誰保證前車不是因為盲點
從滿遠其實就應該要去注意到 前車開始在換道應該減速
這距離還敢切出來的也別出來開車
哪種都很可怕吧
但他選擇直接撞上去 滿好奇他真的有全程都在看路嗎?
後車是完全地魯莽駕駛 仗著直行路權在平面道路嚴重超
女三寶違規了,但隻字不提男猴子有沒有違規,蒸蚌
速 沒有預留自己能反應的安全車距 完全不值得護航
還是在看手機或導航 還是在跟別人聊天所以分心??
上帝視角確實剪線仔沒有注意到變換車道的風險 但是
直行車明顯視角優於剪線仔 那他怎麼沒有注意車前狀況?
你要問女駕駛為啥後方有車那麼近還要切吧!
通常看到前面有人輪胎接近壓線 我就會放慢看一下
你有路權不代表可以看到快撞上還不煞車吧 你又有理
性討論嗎
前後車都寶 結果你只講直行路權 超速不說?
後車是加速推撞,路權無敵喔?
笑死 討論一堆你還在講法 呵呵 難怪台灣事故沒辦
有行人穿越沒有斑馬線的馬路 只有野蠻人會踩油門撞下
法減少 路權魔人真的很可0
去 同樣的意思套用在這個個案
這距離人家都壓線準備切換道 結果不想慢直接撞的是??
後車防禦駕駛 就能避免悲劇
女駕駛不切讓直行車過很難?
先進國家就是對著前車狂按喇叭 警告他下次不要這樣 只
有臺灣會踩油門撞下去
台灣開起車來在殺人真的不是假的
你保證前車一定沒盲點....一定看到車....上帝出現了
女駕駛為啥那麼急著切呢?
笑死兩個都不讓就是悲劇啊 還在跳針我也沒辦法嘛 路
權有比人命重要嗎 呵呵
台灣用路讓人覺得很恐怖危險的就是某些人會堅持著 我
直線最大我為什麼要慢 禮讓對方 乾 撞上去就一起去法院
吵啊 誰怕他 我直線最大捏 我為什麼要禮讓?(台灣一些人
這樣開車 馬路永遠都會很危險吧 本田三寶互相傷害
女駕駛覺得人命重要就不會還要切出來
可悲啊 忍讓幾秒鐘也不行 再快也要七天後回家 也是
同樣道理啊 你爭贏了幾秒的時間有意義嗎
對啊!女駕駛不要急著切也不會害死母親
有路權就可以撞,也是厲害了
兩邊都不讓就是上新聞啊 那麼簡單 不用偏袒任何一方
也給路權魔人一點警訊 不是路權有了就可以無視前方吧
就我的經驗你是對的 之前在市區道路開 時速約20-30吧
我從內線切到外線 方向燈打了三秒 也確認後方上個紅綠
燈到我車子後方都沒車 在切到車身1/2快到外線時後方原
挺後車的,祝福你
本在等紅綠燈的機車加速衝過來 結果撞到我車右後方 結
果我還是吃到7成責 想問切換車道時要距離直行車多少公
尺切換才是安全免責的…
女駕駛自己沒守法的,第六條就說要讓直行車的,如果女駕
用肇責捍衛路權是吃飽太閒
駛守法就沒有被撞的風險
下一場 隔熱紙太黑沒看到 vs 身分證開車/安全帶太麻煩
今天兩車的駕駛互換的話應該沒人挺前車;倒地的年輕
妹子有人撐傘,倒地的大叔沒人理
還在扯 後方也絕對有肇責 有責任的人路權就不是絕對
繼續護航難看而已
有路權不代表要加速不讓撞上去
機車不少真的是飆超級快 用後照鏡看根本就不準
加速
台灣就沒有絕對路權這種事還在滑0討論也是呵呵
女駕駛拉回來就沒事了!自己的母親自己救,結果害死也算
她的份
實際上路就是很多三寶或少開車的新手,在這邊鍵盤車手每
你這篇跟後車猴子想的一樣才會有這場車禍
次都維護自己路權不讓加速撞?
我也沒說她沒責任 只是後車可以讓這件事變沒事 結果
把它變大事 這就是路權者要的結果嗎
沒有絕對路權。你不能因為前車侵入車道故意加速造成車
禍
還在為什麼硬切 XD 她看後視角有看前視角清楚?那為什麼
小哥兒不讓要硬撞?
看看警察講什麼
…
就像有行人違規穿越馬路你也不能加速然後撞他
她看不清楚就不要切啊!原來看不清楚就要讓人幫妳承擔風
險啊
不會超車乖乖跟車不好嗎?
切車道同時不就要看著後照鏡 原本沒車變有車就是停止動
作 這很難?
那小哥兒直行也看不清楚前方車況?
喔 超速就沒路權了 這都不懂還能廢一堆
E大好了啦 又沒人說前車沒錯 是後車超級可惡
不是上帝 那應該是當事人 不然怎麼
後車魯莽駕駛蓄意殺人魯莽駕駛你都看不到
不討論路權女駕駛就不會超車啊!自己沒先遵守第六條應讓
直行車就沒啥好說的,自己母親自己救好嗎
好奇問E大 你看到有行人穿越斑馬線 你會撞下去嗎
跟上車版風向,人家打了方向燈就是讓啦!
台灣人那種自私的個性不改,法規道路改再好都沒用
如果你的答案是看對方有沒有闖紅燈 我只能說你很可怕
直行車問題最大好嗎 視角比人家清楚還肛上去
說直行車最大這種似是而非的觀念才有這場車禍
不用拿其他case來啊!不一樣的case要討論什麼,一個人一
後車沒超速 撞得到嗎?
個車要怎麼比
跟行人有什麼關係 真的很難懂 不撞行人不就是行人有絕
對路權…
離多遠的直行車有路權要讓牠?
吵誰有絕對路權這件事情 來去想自己能不能撞下去 就是
問題的根本了…
沒有絕對路權的東西撞下去就對了嗎XD
千萬不要有什麼直行車最大的錯誤觀念。等事情發生不可
還不是得為了拼減刑下跪,笑死
直行車面對的是車又不是人
能因為你直行車就免責
認真就輸了!這邊很多鍵盤車手會說維護路權不讓加速撞
前車是三寶 但這次車禍會死人很大的原因是後車
罩責前車可能比較多 但後車注定吃過失致死了
尼克托尼大 你開車要注意 不要只是因為法規限定你不能
殺人 你才照著做 要多為別人著想
女駕駛明明知道載人就乖乖跟車為啥要超車呢
看這段影片前幾秒 我不認為前車有在看後照鏡
法官看的是動機。你後車明明閃的過卻故意加速。
可以按喇叭教訓對方,開BMW去撞就是毛沒長齊的無社會
剪線仔這種開法算不夠注意後方車況 但直行車是沒在注意
經驗小屁孩爸寶幹的事
不用法官啦 上鑑定窩看肇責絕對大於前車 居居
…一堆嚷嚷路權的知道路權依據哪裡來的嗎?而且事故鑑
定不是看相對位置路權大責任就一定低
你有路權可以拿影片檢舉
後車踩油門的心態是台灣交通混亂的縮影
路權者自以為是的路權才是可怕
照你這樣說 讓完幾公里外的直行車後 等到半夜才能變換車道了
一個菜雞 一個後面能讓不想讓 肇責誰說都不準 唉
還會判斷其他因素,如已經吵很多的是否嚴重超速
不看路權那第六條要幹嘛!參考用?
救護車 遇到鬼切 也不會直接撞啦 要比路權逆
你不用擔心啦 我開車很安全的
是動機啊。這根本是殺機了
看到406這樣大談就知道台灣交通沒救了
你看行車記錄器 後車老早就能注意到前車正要換道了
後車在平面道路都開那麼快了,前車也沒時間反應
因為救護車也是相對優先權 台灣就沒有絕對優先權啊 所
以扯路權的不是0就是壞
不看路權的說台灣交通有救才好笑吧!不然你交通部就修法
啊
今天這個猴子一定也是想我最大才敢油門大腳逼上去
前車可能乖乖開60上下,誰知道後車開到100
補血 想切還切得慢 後照鏡也不一直看
好了啦406 … 我很認真看你的留言 你都不認真看我留給
你的
救護車 遇到擋路的 直接撞逆 就事後檢舉阿 不然勒
而且是左邊根本沒盲區問題,女駕駛看到有車就不應該盲切
說自己有路權然後加速撞上去 嗯...
加速超速這段避而不談耶
超速仔上法院是沒有路權的
有很盲嗎 他切出來車距有 還過了三秒才撞上欸
不只是超速 是嚴重超速 超過40公里了?
取締的太少,才會是非顛倒
大概就是都不能變換車道,大爺隨時要過
所以能撞死人 恩…
看到方向燈還加速撞死人 有人挺就知道台灣交通沒救
這是前後車關係 不是直行車的問題
很多猴子都是這樣想。看很多車禍影片就是路口加速直衝然
後就GG了
我真的覺得原po這觀念很危險
== 直行車有路權是多長距離 忠孝東路一段到三段嗎 最白
癡的那種駕駛才會沒事路權路權的叫
不看路權 那大家都紅燈行 綠燈停了?
到地平線的盡頭都是我直行車的路權
想起之前好像有人幫忙護航重機騎100以上的絕對路權
然後剛好遇到賓士迴轉 重機直接插進去賓士裡面那次
今天就是後方直行車加速逼車 他不要加速 前面的車切過來
他連煞車都不用踩也不會出車禍
紅燈停綠燈行叫常識 我的四歲女兒都清楚得很 他不需要知
道什麼叫路權也知道紅燈停綠燈行
事主一個20歲。一個21歲。我國的交通教育真的出問題啦
變換車道先讓直行車也是常識啊
怎麼會有前車切進來我要加速逼退他的離譜想法?
後車隔這麼遠都還要加速,這種心態才是台灣交通的亂源
這樣想法就是台灣交通事故這麼多的原因
沒看照後鏡就切,當然是鬼切,鬼切不是指切的快慢
完全沒有拉回的反應,代表根本沒有全程注意後方路況
後車真的不爽他切車道。可以晚點再安全超車啊
就是因為後車加速啊 一直路權路權 直行車路權是道路頭
到尾嗎
事故就是看路權判定,懂嗎?
這case很明顯一般人來開看到後面猴子加速都會停下來讓
變換車道車是要讓直行車 但那個直行車超速 肇責可能會
沒發生事故沒人在意路權
是5:5
他衝,最後換成你會硬擠啦笑死
超車本來就要確定後方無車再切是最保險的,不然就乖乖跟
讓了就是輸了 台灣本田眾的狼性 我直線有絕對路權
車
就說唯一翻盤的點就是後車嚴重超速
你去討論後車不想讓刻意加速根本沒意義
方向燈打了 離了快十公尺 還要加速硬衝 就算有路權也沒
素質
然後這case不同車道還有白癡在前後車
同車道才有前後車好嗎
兩邊各有責任
開卡車,誰違規就輾過去
只能說後車也根本沒注意 反應太慢 看紀錄器減速很明顯
一堆說加速衝撞是?
繼續挺尊重你 祝福你不要遇到後車刻意加速追撞 再來哭
喔
就說猴子撞菜鳥 本來就都有問題
可以去當後車法律顧問 連靈堂都不用去跪也不用跪
大家譴責的不是單純的直行車 而是看到前車要切車道
還加速去 撞前車的直行車你懂這個差別嗎不懂的話 以
後別上路了 駕照看能不能換雞腿
看人切車道就加速 挖塞好懂法好會開車喔
動機就變成殺機了。那有開車這樣的
路上開車是求平安。不是爭對錯
很多鄉愿仔有一個很奇怪的地方
原po搞不清楚交通的目的嗎?是安全而不是爭論誰路權大
討論台灣實際路權歸屬就會變護航猴子
反正車版一堆人都人眼測速都超速的錯啦
去道歉是為了逃避法律責任啊 飯後悔意 先說說後車看到
前車切車道然後加速是什麼邏輯
可惜 猴子 還是去跪靈堂了 路權最大
交通的目的是安全所以才會有路權規範好嗎
今天後車如果照速限開車你還可以講前車是鬼切,偏偏是後車
自己開太快,前車根本反應不及
對阿 所以猴子捍衛路權 去跪靈堂 防禦駕駛就好了
跪靈堂是為了減輕罪行給法官看的 標準SOP
直行車的絕對路權只有在他沒有違規及超速時才成立
一邊拜一遍念我路權最大
後車自己在那裡到處飆速超車,還希望前車要能夠看見你嗎
都馬知道直行車路權大 有必要 撞了在去跪靈堂嘛
哪個法官教你超速沒路權的啦,上這麼多課超速跟嚴重超
速差異還有人看不懂喔
他有路權 跟他是猴子撞到了有過失致死根本不衝突
都要賠啦 賠多賠少而已
有路權不等於無責 很多白癡是不懂這點?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判決 106年度交上訴字第1
32號
3成過失一樣會吃過失致死 當然先跪
樓上搞錯了,就算1成也是過失致死罪成立....
沒注意後方切車道叫鬼切 那完全沒在看前面的叫瞎子囉?
有路權只是肇責可能比較低而已… 這件後車很明顯根本
沒有注意車前狀況 而且按照影片看來絕對有時間反應
問題是直行車撞死人 這不對吧
車距都有了也不能說是鬼切吧?她還是慢慢切出來過了
兩三秒欸 怎麼這樣就可以撞啊?
好奇看到前車在換道不讓撞上去害死人的叫什麼猴?
路權比較高就可以隨便撞?以後看到有車切進來大家都裝上
去就好
原PO點個火大家還忙著添柴嘻嘻
這個id就不意外啊
哦!!
OK呀 來挺只要有路權就可以看不爽就撞下去 看誰先被誰收掉
好了啦 那條路限速多少100嗎?
路權大可以撞死人喔 有夠沒水準
槓精廢文滾
槓精 滾!
本來就不該持續無路權的狀態 沒出事故沒人在管路權
前提是要在限速之內
想用路權撞誰的 說到做到啊 看看有沒有這麼簡單
你也知道肇事的車速還沒確定,那你再下什麼結論
就法律訂太死,法官好做。人民受苦受難的
這直行車根本沒「路權」吧 離那麼遠 加速貼上來而已
超速狂飆?那個時速大概60吧
挺三寶的才是槓精吧
@nobrothers 慢慢切出來過了兩三秒? 我怎們看到他被撞
到的時候 後輪還在慢車道上
1公里外 直行車路權高 嘻嘻
那是他切出來的過程很久 但他還是在切
加速110 還是譴責一下啦!
難保下一次…
就雙方都有問題一堆傻子只會挺鬼切仔,初判表一定是鬼
代表該改了 法規沒有一步到位的 在泰國開車也都開始重視
後車責任了
切仔七成啦因為初判只看路權
意思是路權贏就可以撞死人?
還沒過完年就欠罵喔?
今天討論駕駛人的行為 他絕對有問題
看完後車影片 後車真的心態惡劣
死了 講責任有什麼用為什麼要比大多數車輛還快
他其實沒有撞死人
那裡車流量這麼大 臨停這麼多,有經驗的駕駛不這樣開
看起來是沒綁安全帶?
原po是單純論法規吧 「法規如此」、「因為法規如此所以
這台BMW沒錯這台TOYOTA該死」這應該是兩件事
怎麼覺得很多人自動腦補出第二句而反駁法規
女兒駕駛的過失致死責任應該是更大的
撞死人的其實是他女兒 前車換個駕駛高機率不會死人
基本上後車已經加速了,他還是切
一個猴子 一個菜鳥 菜鳥的責任在這裡卻沒幾個人討論
打方向燈前還一直壓線
這絕對是三寶。
就算有路權也不代表你能加速衝上去耶
兩車撞擊點,根本沒啥傷


後車的問題不是有沒有加速,而是沒有急煞
速差根本不大
要看會不會被認定嚴重超速,這差很多 讓子彈飛一會
壓線那個反而認為他是在把角度弄出來可以看到後面
只是看完那一次打燈打方向盤
最後一次看鏡子或擺頭呢?沒有
但他如果辯說反應不及,或許可過關?
B車撞擊前有煞車,影片為證
有煞的話那可能沒事
可以看到後面 正常人看到猴子這樣衝
有幾個人會繼續切過去的
在那種情況下除非確定周遭的車輛動態都是差不多的
否則我絕對不會換車道
正常衝上去撞 也不會死人 亂切加沒繫安全帶人拋出 才
換車道不看 跟轉彎講忽然有行人閃現在斑馬線上的那種人
是死亡原因
有什麼差別
他很明顯就是切的時候看一眼 後面就沒看了
比他更猴的人會加速切過去啊
昨天看到阿婆走到路中央 我選擇煞車等他過而不是撞上
去說我路權大
不過講有這種可能性現在大逆風 會被罵
你要確定他有看到後車餒
對 也有可能根本沒看XD
不要講情理法的話,直行車唯一贏家
從猴子切出來到撞到至少2.3秒吧
正常人有看後面應該是不敢繼續切跟他拼
直行車車速就高於主流車速很多啊 誰不知道直行車有路權
結論是後車可以避免他開太快才避免不了
必閃車神在這個版也存在很久了從來沒有不見過意外
搬法規出來前你要先懂法,要主張權利,你要先確有沒有違
法欸!
反正比較極端的已經放棄開車了就像我一樣
平面道路加速到110沒有違法?你有先確嗎?
用大眾運輸 希望到處都有人行道
B車撞擊前明顯有煞車
目前法規好像是高於60公里還是有級距這個忘了
道安規則可沒寫你直行車能為了爭搶線道加油門衝撞
雖然個人不會這樣子操駕
會否認有些品牌的車輛加速性還有車室內感覺是有差距的
滾回去lol版就好==
速差10左右而已,所以兩車碰撞點幾乎無損傷
很多打方向燈一秒就想轉的垃圾
今天天氣很好 大家開車出門要注意安全喔
祝大家全家開開心心 新年快樂
如果直線開200只要撞到轉彎和變道都是這些車的錯嗎?
認真說 你這種開車觀念還是不要上路 台灣的交通會好一
點點
嚴重超速這點討論多久了
還在跳針 真的不簡單
速限+40 有嚴重超速可以控告
後車沒遵守限速要談什麼直線最大 你切車道被後面超速撞
檢討前車很有事
速限+40 以內是無路權車的錯
根本不是前車,四輪未完全跨線,是無路權車
你開110國道在內線 中線有一個要切內線你開150加速撞他
是不是你也要說你直線最大
就算跨完線,還要確認,跨完線後有保持安全車距。
所以變換車道沒加速,根本有問題
希望開車不要遇到樓主這種人
平面限速60 前車抓3條白線超車就是安全距離
慢慢變換問題也很大,持續處於處於無路權狀態
2025了還有人在跳針沒遵守速限到底是鄉愿到什麼程度
就說Google 「超速 肇事責任」有這麼難嗎
變換車道並無法定安全距離是多少,只要沒出事都是安全距離
如果真的碰撞那就是直行責任小 問責任一定是在有出意
外的前提下才需要討論 但沒人希望發生
反之,只要肇事就是安全距離不足
時速除二是跟前車保持煞停距離欸 要無腦套用到其他地
方?
你可以去檢舉安全距離不足,9成會被退回
可以去試看看
或是Google看看他人的經驗
不用在這秀下限
禮讓的定義本來就是讓人先過你再過
要討論路權 一堆判決可以查
但沒人要查 都在鄉愿用「感覺」的
然後認真討論的就會被打成護航猴子
難怪道路上沒幾個真正在乎路權的人
日本交通為什麼好 他們的行人是有真正的絕對路權
該「停」的地方就是一定要停 啊這不都路權規範
搞錯了吧 跪不是覺得自己錯 是不要被法官罰太多 你愛講法
就是嚴禁變換車道而已
正解 垃圾法規就是如此 無限上綱直行最大你能耐他何
在高速公路上 先閃方向燈 觀察與欲變換車道的前車車距
路權比較大不代表你加速衝撞的肇責就會比較小
再確定無後車或其他車道的車要匯入 要幾秒完成?
目前就沒有證據後車時速110 家屬說什麼參考就好 不這樣
講怎麼討的到賠償
這件事故 後車加速衝撞就是客觀事實
好喔 速限60加速到110還在路權無敵 下次有人開200你最好
保證有看到 不會轉10公分就被撞飛 這種看法就是猴子 到
底講那麼多幹嘛 前車非親非故就可以這樣?
這種碰撞一定是雙方都有肇責 之前也撞過鬼切的 我七他
三 只不過我們只有車損後來保險賠一賠就算了
*他七我三
雙方都有肇責我覺得合理 但這咖加速撞死人就是垃圾
到底哪來那麼多猴子幫忙洗地
直行車路權大不代表你能隨意的給他美式截停欸
記得類似案例去年一月龜山有一起22歲黃牌女重機高速
撞擊轉彎計程車結果女騎士當場死亡 後續判決不知如何
我之前左切變換車道完成後,後車不爽跨槽化線逆向再超車
我一次,不慎右後車尾擦撞我車頭,交通鑒定後,這樣算是
我侵入車道佔70%責任
台灣就是很多垃圾在平面超速還不煞車
拿法條不拿判例 別人80%憑感覺 你可能也有70
是前車不給距離還是後車不給距離,前車菜後車壞有什麼好
爭的
大絕:我有打方向燈喔
的確直行不是無敵,海豚灣那個就是直行超速
多少是安全距離?有規定嗎?車身過一半了還被後車追撞
算是???
有路權 就可以不減速嗎
危險駕駛:
過一半就是沒過 在講啥 笑死
都看到車了還撞上來有什麼好說的,笑死
照這個說法
全部雙白線
畢竟就算你有在看 有打方向燈
旁邊那條後面的直行車離多遠 都不用變換車道了
畢竟誰知道哪天會遇到 暴怒猴 看到方向燈就發作 硬要油
門一敗衝上去
只要是後車撞前車 一條應注意未注意是跑不掉的 除非能
舉證反應時間不到1.4秒 但很難證明
是直行車撞變道車,非前後車關係
變道車 應注意未注意跑不掉
臺南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56號
整天路權路權喊的九成都是飆車仔,殊不知實務上嚴重
超速至少7成起跳。路權在你危險駕駛的時候早就沒了
嚴重超速早就討論到爛了 你會不會太lag
有沒有嚴重超速等鑑定或判決出來再說
我是不會用新聞或家屬說法定案啦
第94條看一下
你講者屁話就是一切等鑑定出來再說,這篇也不用開了
。自己看行車紀錄器,用幀數和標線算相對速度很難嗎
喔喔 整天法盲法盲叫 不用看實際肇責喔
加速殺人
前車不算鬼切 但這邊沒人敢這樣切 所以這算什麼切
ㄒㄧㄠㄙ
有人能看出後方向燈有沒有閃嗎?
有那個加速行為是要挺什麼= =
明顯是超速好不好
後照鏡還要能看出車子的時速嗎
超速與路權是兩回事
路權佔比還是比較大

哇嗚 聚焦在剪線仔耶 是不是都忘了直行小哥前方視野最好
卻依然從後面加速肛上人家的荒謬開法?當碰碰車在玩?
正確 變換車道是主因
推 有錢買進口車不等於要被無腦公審
跟視野有關的話直行車以後也禮讓倒車的好了
執行視野也比倒車仔好欸
路邊起步大家也要讓他 因為他視野不好
視野都扯出來會不會太北七
不然你也可以撞上去啊
他沒車品 你撞上去是直接法律責任
有路權不代表可以撞人啊,大哥,還是你也跟89猴一樣用車禍
捍衛自己的路權
事故就是看路權判定,懂嗎?沒發生事故沒人在意路權
或許可以想想什麼時候才會討論"路權" 應該不是安全開車時
候車追加地板油衝 台灣路怒症
在台灣要防止被別人撞才是重點
說個笑話,超速車有路權
是沒有路權的一方用車屁股去撞有路權得直行車吧
超速就沒資格在路上了,扯
沒被警察抓 沒被測速照相 就可以超速喔
整天跳針路權...明明距離很遠就開始變道了,只是變道速度
偏慢而已。
馬路不是他們鍾家建的,想開多少就開多少
又再繼續跳針超速沒路權 真的是蠢到沒極限
你又跳,不累嗎?
對 你路權比較大 但你殺人了 這就是你要的結果
堅持超速沒路權半天也拿不出法條案例
叫你學Google也不學 除了鄉愿沒在動腦
八卦板專家都跟你說了,一直跳
前車就切太慢,過了那台右轉車就可以馬上切進內側,結
果她還是慢慢嚕,後車不確定對方哪時候要切就急著加油
門不讓切,結果就是這樣,兩個都白痴
路權就不包含超速、加速
猴子有時間反應 卻硬要加速撞上去 你以為只要直行不
管怎樣都無敵是嗎
你所謂路權不包含超速的法條到底在哪啦 問半天
台灣馬路有允許你超速?一直扯
在速限內才擁有路權,在超速的那一刻就喪失路權,懂?
果然是不愛動腦的鄉愿法盲 嘻嘻
這個超速還無罪 怎麼會這樣 台灣法律哭哭
是防汛道路,連案例都舉錯,難怪
Google大神也會嘆氣
照某傻逼說法 超速車也沒路權
兩邊都沒路權 怎麼會無罪 哭哭喔
就自助餐啊
順便說看看這個在什麼道路好了 嘻嘻
有利的部分沒有也說有
不利的部分有也說沒有
爽死
超速車應該沒路權 怎麼可以主張反應時間
臉皮夠厚就可以啦
司法不公 鄉愿才是對的
是不是沒考慮到後車也嚴重超速違規 無注意車前狀況的
事實?這法條是說後車合法駕駛的狀況 但後車明顯也違
法
你完全搞不清楚狀況,不是路權大就能加速衝撞已經切換車道
的前車
這新聞大家也很熟了 啊超速不是沒路權
路權是建立在合法駕駛時 違法時路權的判定 就是法庭
上的認定了
沒人說後車對好嗎 都有錯有什麼困難
超速沒有違法 嚴重超速才有 分清楚好嗎
違反道交法跟違法是不同事情
不然變換車道未禮讓他車也違反道交法好嗎
所以造責問題會是法庭上的攻防 不是什麼直行車路權那
麼簡單
路權是兩造身份優先用路的次序,與是否違規無關
就算直行車酒駕+超速+吸毒,一樣是直行車路權大於轉彎車
判決前分析肇責就是討論路權 不然你以為
這case在判決前怎麼談和解?
說啥法庭上攻防 判決前就會鑑定了好嗎
目前就之前修法的「速限+40的嚴重超速,因無反應時間」所以
可以推翻應注意未注意
我覺得後車有責任這大家都沒問題
但在確定後車嚴重超速前 有些白癡一直扯啥
只要超速就沒路權 就真的低能
實務不查 判例不查 整天腦補
路權高沒錯,但絕對不代表加速撞上去正確的
到底在哪裡看到有人說他是正確的?
路權大與超速是兩件事
反而覺得法庭要攻防的重點 在於過失致死 後車是有可
能逃過過失致死的 因前車死者的死因說不定不是後車造
成的
他有因果關係過死致死不可能避的啦
法院看因果的 後面菜鳥加速失控的因還是來自於車禍
畢竟以正常來說 這種車禍不會出人命 安全帶是否有繫
駕駛是否煞車誤踩油門 都是後車到時法庭攻防可以提出
的
所以看輕重了 我覺得攻防要點在這項 不是什麼路權違
規之類的 是致死原因
路權差超多 後車7成還有機會理賠
後車如果3成 除去過失致死以刑逼民 幾乎都不用賠
強制險就快吃光了
前車如果沒乘客險 損失自吞 只有慘
等判決吧 這事件雖然不幸 但後續判決結果應該會給大
家學到一些 希望有人繼續追蹤 不然大家都忙 沒多久就
忘了
肇事仔都跪了,路權魔人還在選擇性避談跳針帶風向,
車板日常習慣就好
又一個超速沒路權的跳針仔跑出來
要不要回應一下上面那些超速為什麼無罪呀 嘻嘻
扯跪不跪更是明顯沒出社會
就算3成過失當然也要跪 後續和解不了至少
給法院看一下自己有誠意
你以為跪就全錯喔 他女兒更該去跪他媽啦
路權高你去路上撞看看
反正這群跳針的自己出事時,又是另一幅嘴臉,說自己有路權怎
樣又怎樣
說不定有人叫他去演戲才去的 社會怎麼走還不懂
路權大小是發生事故後就事論事
但鄉愿仔通常沒辦法就事論事
貼一堆判決 案例也沒想討論
你出國記得不要開車 很危險
台灣一堆理盲真的無法搞懂路權欸 那些人肯定都以為高速公路開
到限速上限就能佔用內線吧
會出人命是因為前車三寶駕駛被撞之後慌了硬打方向盤猛踩油門
,付出的代價就是弒母,真的可憐
路權就是讓用路人判斷誰該讓誰不是嗎?一堆人要那個直
行車讓一個打了燈就一路切的三寶,完全不管直行車的路
權大於他,嘴人家看到方向燈就加速,他就倒楣在他開太
快,送了三寶的老媽回老家,那個切車道的八成沒看過一
眼後照鏡,就算沒超速也會撞上,剛好一個沒選配煞車跟
一個沒選配眼睛跟後照鏡的在路上相遇,結果就是這麼慘
哪個交通法規規定,遠遠看到前車要換車道要加速衝過去
?
看的懂嗎? 不看後方車況就鬼切的

你管他有沒有衝 你變換就是禮讓 有多難懂
除非你敢說你從頭到尾都看不到後車啦
實際上這case前車從看到後車到實際撞上至少2.3秒
依路權就是要禮讓 就說唯一可以討論的就是嚴重超速
他直行車 他要加速也是他的權力 他是猴子你一樣要讓啊
推啦,一堆龜車在前面慢慢來,然後全世界都要讓他
白癡法規,就是這樣什麼直行車最大才會讓所有用路
人看到方向燈就踩油門。應該要修法,只要車偏過去
多少後方看到不減速就全責
你這種說法一樣會有鬼切仔出來吵好嗎 笑死
最後還不是要吵反應時間 自以為聰明
路權這東西台灣又不是獨創 都抄國外的
還抄半套 人家玩絕對路權的
看到上面笑了 你反過來變轉彎車最大 等你遇到一台直行
一直轉彎就全部人一直讓轉彎的啊 大家都不用走 跟你說
啦 以前就是看撞擊位置在判斷肇事責任 這樣就變成看誰
油門兇撞到位置有利的贏面 你覺得有比較好
你去看看某些文 就會看到有人說啥撞車尾 車側判斷 後來
才會直接改成轉彎的直接輸面
你那種判斷法 我要幹嘛就全油門幹下去就對了 反正不一
定輸啊
開跑車更爽了 3秒破百的隨便贏
到時候就是看誰有錢有絕對路權
鬼島就是撞到再說啊 誰在跟你讓的
有保險交給保險處理 沒有就擺爛脫產而已
這篇才是正解 不愛守法的民族性 只會人情味 難怪那
麼落後
712樓貼的說明很清楚了
那就看法官怎麼判,看誰才是法盲
路權路權 結果超速眼幹硬要殺人 有什麼意義 最討厭愛
槓的
路權沒叫你加速頂前車
有趣的東西 一樣的情境 一個被撞 一個閃過 但還是譴責
開太快啦
有沒有看後照鏡的差別
看樣子每條路只能油門踩到底了
路權沒叫你110撞前車
有路權跟避免車禍是兩回事.那你看到行人闖紅都你是停下
還是加速撞死他再跟法官說你有路權?
加速110扯什麼路權
邏輯真差
雩蠐v就可以開車殺人?
你到底想討論路權還是想討論個案
討論路權沒問題 討論個案就不能忽略他加速
都超速了,還在那邊直行車路權大...
笑死 看到方向燈加速的都是垃圾 懂嗎?
對 所以只要我路權比較大一律加速撞死
當事人真應該仗著部份推文 去死者家屬面前大談路權
生命的逝去哪怕只有一成肇責 都是無可承受之重
別忘記直行車有2秒鐘可以決定煞車避免撞上 就在面前
然而卻沒有 這個肇責怎麼判相當令人好奇
相對路權懂不懂啊,以為直行車無敵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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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之前有個BMW撞死Altis的新聞 一堆人也是說BMW超速再多也是直行車 Altis轉彎車應該是主要肇責 講得信誓旦旦 氣撲撲 最後也是被判決打臉阿... 現在又要重溫一次那事件了嗎? 總共有58篇討論34
rip,只能說前車經驗不夠, 後車真的不肯讓。 通常切車道, 如果有經驗的會持續觀察後照鏡。 像這種貼很近感覺沒要剎車的,就讓他先過換下一台試試看。4
我有空閒想開車出門晃晃時 常常從國五下來走濱海 頭城 北關 福隆 再開回台北 這條路上像本案後車這樣的車非常的多 看到前車的方向燈就像看到紅布的鬥牛一樣加速往前衝5
回想到之前有一個公司的賢拜教菜鳥業務開車,說你打燈後就慢慢轉出去,後面撞你是他 的責任...※ 引述《sbloc (足球尤物)》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dd1t9no ] : 作者: karta328 (我不知)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有片/初二死亡憾事!愛女開車拜拜失控15
責任區分不是很簡單嗎 撞到車身 美式截停 變換車道的責任大 撞到車尾 動作太慢 變換車道完成 後車責任大 影片看起來 是撞到車尾 後車責任大概跑不掉4
前車打方向燈後才看後照鏡,此時後車在後照鏡盲區中,前車變道不乾脆,後車不想被拖 延時間選擇加速,前車駕駛腳是在油門上,造成撞擊後又補了一腳油。 不過造成憾事的主因都不是這些,若前車乘客全數有繫安全帶,這種程度的撞擊只會財損 。(只討論油車情況) 誰對誰錯不重要,有保險財損也不是大事,安全帶、安全座椅請依規定使用,別過度依賴2
為 : 45歲的爸媽、15歲弟弟出門走春,沒想到行經濱海路2段時,疑似變換車道與後車擦撞 , : 接著失控撞向民宅,不僅車體嚴重變形,媽媽到場失去生命跡象,雖緊急送往杏和醫院 急7
這種後車一定要讓的啦 台灣就是有這種直行路權最大的迷思 換成前面是學長或是一塊大石頭有人會直接踩著油門不放嗎? 或是前面是行人在路線上可以不踩煞車嗎? 什麼直行路權最大就是狗屁爆
這影片蠻清楚的 14:47:18(兩張圖)前車很明顯已經閃方向燈(比較方向燈亮起)8
問一個台灣常見路況 至少我桃園常常遇到啦 就是你在是去開在內線 但外線有一台車子突然臨停在路邊 變成外線第二台車突然打方向燈切內線
1X
Re: Fw: [新聞] 有片/初二死亡憾事!愛女開車拜拜失控看法條第六變換車道"應"讓直行車,女駕駛 害死老母了!建議要練車還是挑平日啦! 下次記得方向燈打完後順便轉頭確認後方沒車 再切。 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5
Re: [新聞] 有片/初二死亡憾事!愛女開車拜拜失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直接看第六條 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大型汽車在同向三車道以上之道路,除準備左轉彎外,不得在內側車道行駛。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三、執行任務中之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3
Re: [問題] 簡單問。縮減車道匯入需等待直行車?簡單回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8條 第1項 第四款、第六款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 ,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大型汽車在同向三車道以上之道路,除準備左轉彎外,不得在內側車道行駛。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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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為什麼MAZDA沒有一統江湖?26
[問題] BMW為什麼在台灣銷量只有賓士一半?27
[問題] 13代Atlis消息詢問7
馬自達延長保固11
[問題] 請問油車安裝EV胎合適嗎3
[問題] 隔熱紙選擇(內有選手3
[問題] 2010 FIESTA德國原廠手排 想改電動收折2
Re: [閒聊] 對岸車進來你會買嗎?2
[問題] 新車乙式車險請益15
[情報] Rolls-Royce Cullinan可能搭載H3
[問題] 轉速表有沒有可能是快樂錶?15
[問題] 汽車有衝壓進氣的設計嗎?3
Re: [新聞] 宛如科幻小說 馬斯克的未來地底隧道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