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何總有白癡認為路權=橫衝直撞
※ 引述 《longtimens (阿捲)》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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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線要讓主幹道是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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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幹道不用減速也是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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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這次的跡象顯示賓士有留讓正常行駛的車輛不用減速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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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路權仔這次一直跳針路權到底是三小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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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要把這次案例當示範案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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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證明禮讓還是會被超速仔撞飛?或是就是要禮讓超速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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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是什麼鬼意思,腦子一直轉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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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飆仔活該。
另外車禍地點又不是路口,跟主支線有甚什麼關系。
賓士就是違規,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跟道路垂直行駛還有人護航,難怪路上一堆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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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險仔人肉飛彈表示:各大五十大板
下次騎慢一點不就好了
結果這種路口行人/慢車可以穿越,被重機撞就活該?
飆仔這次死了沒機會害人了,賓士還有機會。
怎麼會,賓士抓140M給你了,害?
賓士這樣穿,跟路邊起步跨兩線道左轉有甚麼兩樣
原來抓140M就不算違規,三寶邏輯真好
路口沒設紅綠燈其實不能這樣穿越轉吧..
台南直行車全責,轉彎車抓對方100公尺,就沒有不理
讓直行車的問題。這是法官的認定。140當然更沒問題
那個是迴轉道不是穿越道.賓士有責是沒問題..
沒紅綠燈,當然用鈑金當保護,慢慢嚕出去
如果抓140M就可以這樣開,可以告訴我逆向要抓機M,
違停要抓幾公分,闖紅燈要抓幾秒嗎?
遇到飆200公里的 抓多少都不夠
竟然看不出路權概念 見鬼 你駕照怎麼考到的阿
飆200公里的公共危險仔 只是隨機找人陪葬而已 抓多
少有什麼意義嗎?
就看撞到誰啊,然後就看被撞的有沒有犯一點錯~
說真的今天是撞到.但不表是賓士這樣穿是正確示範.
公共危險仔才是標準的錯誤示範 而且不孝
有紅綠燈標仔也煞不住
飆仔超速全去死,可以檢討賓士違規了嗎?
哇,賓士這違規真的太嚴重了~~~~
要是大家都像賓士這樣開,留140安全距離
飆仔會撞到吔,賓士真的太可惡了!
很多人貪方便久了,就認為直接穿越左轉沒違規,那
裡根本不是路口支線
我猜賓士即使先右行南下變換道找路口,被這台超速
重機幹屁股的可能性
沒有路權和肇責的觀念是要討論個屁 不能先充實用路
基本概念嗎
重機違規賓士也違規.要講賓士無責很難啦
講那麼多沒用啦!反正賓士違規賠點錢,重機違規賠一
看之前留言就知道一堆人貪圖方便這樣轉
條命
那種速度要及時反應,幹屁股跟攔腰撞的機率搞不好
沒差多少
賓士違規不是出事的原因,因為缺口人&慢車可過
只是還沒像這次賓士一樣遇到猴子罷了
護航違規是用路基本概念
就物理上來說,會出事就是重機騎170啊
兩個互換 看看重機群會怎麼說XD
今天是因為車被撞才能嘴一下違規,人被撞就不行了~
不過說賓士的問題不代表就是護航那猴子啦
腦袋只會二分法,前景堪憂
就算賓士100%照規定,在切內線過程中就被追撞了啦
說不是出事的原因就很怪.賓士沒那樣跨線道直接開.
就不會發生車禍不是?重機騎快也是因.賓士就不是因?
講得照規定就不會被撞一樣~170吔,閃看看啊
賓士照規定會不會被撞你又知道XD 腦補太多了
本來就不是因,前面不都算過了,照速限賓士早過去了
賓士切內線時被撞到.也是吃一張未注意後方來車的單.
違規跨線說不是因.那賓士是從天上掉下來撞車?
說真的不知道這種駕照是用啥換的..
吃一張未注意200的後車,那這樣駕照有什麼換的?
要搞清楚人家超速並不表示賓士的違規就可以免責.
違規就違規,賓士這次在郊區下次可能就在市區,這
次140M下次就保證有嗎?還有超速飆仔也是違規,如
果這次沒死下次可能就是撞守法的用路人。這不是一
考照說教要你注意後車會不會開200來嗎?
考照會要你按遵行之方向行駛。你應該有讀過吧 11/22 12:34
樣要檢討的嗎?為什麼一堆人護航違規賓士。
護航賓士的可能還不知道賓士哪裡有違規吧
會出事是重機自己造成的啊~人家休旅車沒煞都還沒過
下次保證有嗎?先賠人家後車門吧 不然怎麼開
就遇到一些只會二分法的人,講猴子被說護航賓士
好啦,幫你檢討賓士太可惡? 然後?
講賓士說護航猴子,討論問題好難
屏東警方今找來交通大隊、枋寮警分局及公路總局第三
工務處人員等於下午會勘,鑑於該處"路口"有多家超
然後其實賓士沒有礙到主線道的車啦,開200除外~
用你的邏輯,飆仔撞到前也沒礙到其他車 11/22 12:37
商及一家休息站
原來您比交通大隊 枋寮警分局 公路總局還專業呢
判斷有沒有違規,考照時都讀過了,還要什麼專業?你也讀過吧? 11/22 12:38
有人說公總專業欸
應該跟法官一樣專業 11/22 12:38
原來是鍵盤大法官 主管機關是三小
等賓士被開單啊,各位~
多得是法規看不懂 批評別人不專業最簡單啊^.<
這種人周遭看多了 講都噴到外太空 做都沒半撇
主管機關最專業講不得 每年死3000講不得 人家有專業
台鐵局一直出軌講不得 沒有人比台鐵專業
要說不專業行阿 以此案例依法論法
而不是只憑你們覺得
該處路口只有道路邊線 何以不得穿越左轉?
賓士行駛方向跟道路垂直啊,下次你可以問為什麼不得逆向。 11/22 12:44
※ 編輯: tbofgpab (223.140.84.127 臺灣), 11/22/2021 12:47:24
原來法條貼不出來 只會考照考照 顆顆
公共危險罪在犯行是,本來就不用礙到什麼,客觀超
某標準就是罪行
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或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
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五公分,整段設置。但交
岔路口及劃設有禁止停車線、禁止臨時停車線處或地
面有人行道之路段得免設之。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183條
請問那條寫到道路邊線有行駛方向性???
就像酒駕達0.55沒出事礙到人也一律法辦,也會成罪
你是不是沒在鄉下開過車?像這種沒號誌的路口鄉下
一堆啦,他只是沒號誌,不代表他不是ok?
道路垂直 笑死 路口就沒有方向性 還在垂直
那邊不是路口,是停車場出口 11/22 12:52
省道中央分隔帶開口設置要點
工廠 社區車流量足夠 就得以設置缺口直接左轉
嚴重超速,高逾最高速限往上加60即危險駕駛
笑死 鍵盤大法官說不是路口 就不是路口 笑死
那請問 行人是不是也不能垂直橫越過道路?
你知道要有兩條以上路相交才叫路口吧? 11/22 12:55
行人是不是也要比照你說的 跨越邊線後要順行?
100公尺內無行人穿越道 可以橫跨馬路
那中間沒雙黃線 沒分隔島 汽車為何不能穿越?
賓士從下方出來一邊打方向燈偏個5度都就順行了~~?
笑死 那叫"交岔"路口
不要自己去定義 你定義的也沒法律效力
左邊右邊都沒有路是私人廣場 怎麼定義他是路口
法律上沒有路口明確定義 所以要從其他標誌標線號誌
沒有禁止 自然得以如此行駛
法律上你要證明賓士有過失有肇責
退一步來說 真是路口或出入口 停止線雙實線閃黃燈
黃網線警告牌 一個都沒有
你們就必須證明他違反那條交通規則
省道中央分隔帶開口設置要點
這裡可是限速70的6線道 路口這麼隨便?
你自己去看 沒有一個是必要設置的
符合以上設置開口條件地點,仍應由本局工程人員會同
相關單位實地勘查決定設置開口適當大小、位置及需否
否加設其他交通安全設施。
可以加設 但不是沒有加設 他就不是
照你這樣講的話,以後從自家車庫開車出來直接穿越馬路到面,只要中間不是雙黃線? 11/22 13:10
完了完了你檢討了200+以外的事情 你護航飆車
交岔路口是有明確定義的 要有道路
交岔路口和路口 兩個是不同概念 不要混為一談
飆仔只有三寶能收
除非那裡是一條支線道路啦,不然多車道左轉本來就
要先駛入內車道,那裡怎麼看也不像一條支線道路。
那你說他是路口就是路口嗎 人家只是剛好弄一個缺口
方便在地人 政府在私人土地設道路了嗎
所以照你們邏輯 這邊沒有道路 消防車也不能左轉?
因為沒有其他支線道路阿 也從停車場駛出來啊
一堆地方沒有雙黃線 確實一堆車從車庫出來左轉阿
這次就兩個趕時間的人,本想一起走,但臨時猶豫了
呵呵 說到在私人土地設道路 全台未徵收既成道路可多
我剛提多車道路口應設置的6種東西一個都沒有規劃 再
加上跟本沒有路對路 你說他是路口還是缺口
法律上你們要說賓士有責 就是你們得舉證欸
我從頭到尾沒說賓士有責,我是說他違規。 11/22 13:23
罪疑惟輕 有可能是路口 也可能不是路口
應採取有利於被告的認定
那裏不是路口啦...那裏假日都是封閉的,平日才打開
違規 請你拿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出來 違反那條?
又一個神邏輯 辦馬拉松也一堆路口封閉阿
拿消防車討論 笑死可以不要提特殊用車嗎
笑死 消防車是執行業務才有特權好嗎
這邊只是訓練中心 根本沒有救災之急迫性
有特權的 才不在討論範圍啊
所以消防人員開公務車 隨時任何時候都有特權哦 笑死
靠杯你在說你貼的那個喔 那個口有斑馬線雙實線停止
線紅綠燈 我說的6個要素設置4個 完整多了
還在跳針 兩個就沒有正相關 硬要拿來比
是得設置 不是應設置
不過算了 以你的水準 也看不出得跟應的差異吧 顆顆
我看的懂啊 所以一個都沒設置加上雙邊無路 是缺口
還是路口 你回答一下
幹嘛糾結在無關事實的問題上?
你說路口沒方向性,現在路口又無關事實了? 11/22 13:36
你講得這麼多 在判決書上都是一句話帶過而已
兩造其餘之攻擊及防禦方法,經本院審酌後,核與本
件判決結果不生影響,故不逐一論究說明
講白了 就是廢話 根本不影響
說得很明白了阿 你要證明他違反那條交通規則
癥結點在於有沒有違反道路交通規則
如果法律沒有限制這樣行駛 是陰道口也沒問題
南部的觀念只有機車讓汽車、年輕人讓老人、紅綠燈,
其他都當自己家的院子
https://imgur.com/a/8CRpc35 道交45-1-1
不按尊行方向 請問 遵行那一個標誌標線的方向??
你是說賓士? 還是在反串我看不懂
看不懂 那就算了 呵呵 有種違規是我覺得你違規
開口設置要點不就貼給你看了
你是不是只覺得"專供"迴轉而已?
那天才教訓了一個斷章取義的 今天又一個 顆顆
你可以貼個法條或案例來啊?
是新闢道路可以為了迴轉專設 而不是只能為迴轉設
你沒看到專供 這兩個字?
所以第四點提到的醫院救護車 也只能從缺口迴轉?
哈哈哈 去補中文再來戰好嗎 笑死
看到專供就高潮了 快高潮了 快 高潮 額額額額額
你才該補中文吧
所以工廠門口設開口 也只能專供迴轉 笑死
二、都市計劃中現有道路路寬達8公尺(含)以上者
所以為了旁邊道路設的開口 也只能迴轉哦 笑死 ^.<
笑死總比撞死好 11/22 14:00
※ 編輯: tbofgpab (223.140.84.127 臺灣), 11/22/2021 14:01:50
路口定義沒有明確,那邊你要罰汽車根本無從罰起
實際上賓士根本沒有影響到「正常行駛」的主幹道車輛
沒說賓士有責,我是說他違規
????什摸鬼一一
29樓中肯
好啦 就等賓士被開罰單
有違規但有可能因嚴重超速而無責難懂嗎
就像輕微超速或無照駕駛都違規
但不一定會算入肇責裡面
法條一直貼不出來 只有我覺得違規 可撥
法單上 違反法條可以填 我覺得你違規 讚讚讚
開口和交叉路口定義都給你了 法律會拿沒有定義的東
西來判嗎 你怎不問沒有定義陰道口
有定義就貼出來啊 貼不出來在法院講一堆也是廢話
你直接說要罰那一條啊
都知道肇責跟這無關那還扯啥
那個法條 那個解釋函 貼出來聞香一下啊
我有說無關嗎 我都說有可能或不一定
定義不是網路上隨便人家寫的就叫做定義
定義是要法條說了算 其他都只是個人意見 沒拘束力
真的二分仔 只能分辨有關和無關
你沒法條都能指證歷歷說賓士違規了 二分仔又怎樣
48條1項4款 : 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側車道 。 45條1項1款 : 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11/22 14:39
不知這法治概念哪來的 可撥
賓士是直行不是右轉,然後遵行方向,口就開著對著那
個位置,你說不是遵行方向?
跟你說啦 他開口就是開給那個地方過的
你要罰根本沒得罰
道路用意就是這樣開口的
你先去搞懂法院都怎麼判再來解釋路權好嗎
有違規就會有肇責,是沒違規不一定就0肇責
有違規不一定有肇事責任
多車道 笑死 原來賓士原本開在省道的車道上
還有不按遵行方向 請問 遵行那個標誌標線的方向?
看起來很多人想挺200仔
跟他講這麼多幹嘛?他自己都不知道違規那一條了還
在戰什麼?要出來戰賓士違規你也先拿出你認為他違
規的法條再來站反方意見,反方講了一堆也沒看你提
出你認為賓士違規,是根據那一條
哪來的號誌?文盲+法盲
我沒說賓士有責,我是說他違規,還你一句,我沒說
機車有責,我是說他超速200
那賓士這樣開確實很危險
要有兩條以上路相交才叫路口是哪個世界的定義?
從自家車庫開車出來中間不是雙黃線直接左轉有什麼
問題嗎?
照你這個邏輯上面這個路口垃圾車出來只能右轉不能
你知道什麼叫多線道嗎? 11/22 22:26
左轉?
這出入口在車道停止線外 有斑馬線雙實線警示牌 一
樣我提的要素6個有設置4個
2線道設了4要素 6線道一個都沒有?
我看仔細後 那個警示牌 應該不是指這個路口的
但至少也有了三個要素
賓士他經過的地方根本沒有車道線…哪來橫跨多線道
我一直很好奇,到底是哪來的6線道
只有內、外側車道的叫雙線道OK一一
同一方向有兩個車道並列,稱為「雙線道」。
可以麻煩一下,不要自創定義好嗎
喔
3
路權有這樣的規範,大家遇到沒有號誌 沒有警察的地方 才知道誰先走誰要讓, 不然大家擠在一起互相不讓,不止交通 就堵塞,還可能發生事故。 那前提是不是要能讓其他人能注意到6
支線要讓主幹道是原則 主幹道不用減速也是原則 但這次的跡象顯示賓士有留讓正常行駛的車輛不用減速的距離 那路權仔這次一直跳針路權到底是三小意思? 是要把這次案例當示範案例嗎?1
純噓二分法, 路權當然是優先考量的行車策略, 當然也是交通遵循的最高指導原則, 它不只是判斷肇事責任的依據, 凡是有車流交流就會有路權順序問題。6
主幹道、直行車有路權又怎樣 人死掉就是死掉了。 就算判決書下來說賓士肇責100%那又如何 你以為燒判決書跟閻王講可以換再來一條命喔 這邊引用一下大埔阿婆講的話3
借這個討論串問一下大家想法 今天早上準備從基隆路上正氣橋高架往內湖的時候 在基隆路-松隆路口 差點發生車禍 還好最後沒事情,但真的很想知道這是誰的問題 基隆路往內湖方向要上橋時4
這我看來就是一般的路口啊 怎麼變賓士橫切多車道 車道線是忘了畫了,變得變路口一樣?? 感覺是故意不畫車道線,把這邊設計成路口一樣吧??63
首Po這幾天的重機事件 真的是讓一群沒什麼頭腦的人出現 一直跳針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 兩者發生事故 是轉彎車的全責
爆
[問卦] 警察跟我講這樣不算違規(發錢)先看影片再看截圖! 【影片】 【截圖】23
Re: [討論] 左轉道可以直行嗎?實際是看左(右)轉車道有沒有用禁止變換車道線(雙白或一虛一實)區隔才是左轉專用或右 轉專用 如果只有左彎箭頭 但是線是虛線(車道線)的話 直行是沒有違規的 可以參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8條第1項 指向線,用以指示車輛行駛方向。以白色箭頭劃設於車道上。本標線設於交岔路口方向專20
Re: [閒聊] 力行路口的車禍(四輪為主因)網路很多判決可以查 交通部98.07.03.交路字第0980040138號書函 查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之規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條定有明文,同條第 1項第 7款「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之規定,應係適用不同行車方向或不同車道之行駛情 形;至如汽車係於同一車道行駛,則其前後車之行車秩序,係應遵守同規則第 94條第 1項之規定。 交通部101.10.25.交路字第1010413264號函12
[問題] 左轉遇到直行車插隊如題 左轉遇到直行車插隊的話,要把完整轉彎的行為都錄影才有機會成功檢舉嗎? 今天至少遇到兩次這種情形發生 一、貨車直行道左轉11
[問題] 超車跨越雙黃線各位板友前輩好,前幾天上班途中,遇到不少機車為了超車不斷從前方車陣中 竄出來,甚至更有許多車輛跨越了雙黃線到對向車道,現場險象環生。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5 條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7
Re: [討論] 認真問 這種路口大家都會打方向燈嗎基本上遇到下列兩種情況一定要打方向燈: 1.岔路轉彎 2.變換車道(跨越車道線) 至於「看起來(感覺)像轉彎」的路要不要打方向燈? 答案是不一定,要看實際路況: 1.如果是轉彎專用道,但實際路況是有岔路,則還是要打方向燈2X
Re: [影片] 這能檢舉幾張罰單?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方向燈) 1200元 2-1.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不依標線行駛 600元 2-2.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4款,多車道轉彎不先駛入內/外側車道 600元 (2-1、2-2兩者選一送,不能同時開單) 倒是可以嘗試送42+60條第2項第3款+48第1項第4款送三張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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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請問focus可以買嗎?32
[閒聊] 有些人貼前車這麼近的心態是什麼?38
Re: [新聞] 台中電動車數破11萬 民憂大樓地下停車場15
Re: [閒聊] 和泰TOYOTA是不是忘了按錼媒體了?5
Re: [閒聊] 少子化為啥大家都買休旅車?15
[情報] Rolls-Royce Cullinan可能搭載H3
[問題] 轉速表有沒有可能是快樂錶?15
[問題] 汽車有衝壓進氣的設計嗎?3
Re: [新聞] 宛如科幻小說 馬斯克的未來地底隧道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