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原來修法前私法人買房只要半價?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引述《PrettyOdd ()》之銘言:
: : https://youtu.be/2JAby73dfgA
: : 簡單來說
: 我也簡單說, 公司相關稅法上, 除非是可以作為沉沒成本的
: 不然資產成本即使可以做為減項, 但最後資產處理時, 仍然必須回沖
: 所以
: 1.營業稅部分, 即使可以說服稅務機關以豪宅作為營業使用
: 開發票作為進項稅額, 扣抵營業稅
: 但如此一來, 售屋時也必須加計此一銷項稅額, 課徵5%營業稅
: 實際上並未節稅, 若房價有成長, 反而會扣更多稅
: 2.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 價金是由流動資產轉為固定資產, 與營利事業所得無涉
: 之後固定資產分年折舊提報費用, 確實可減少各年度報稅所得
: 但房子賣掉的時候, 這些已折舊成本都會做為利益回沖到當期所得
: 所以價金部分實際上並未節稅, 若房價有成長, 反而會扣更多稅
: 至於相關利息、修繕等沉沒成本, 則確實可以作為當期費用
: 不過這個部分用法人或個人持有, 是有利有弊
: 譬如房屋租金的修繕扣除額, 個人是固定43%, 法人就是核實計算
: 正常情況來講, 個人房東有利很多
: 另外利息部分, 個人可折抵上限30萬, 法人則無上限, 這部分就是法人有利
: 3.法人持有住宅, 稅率上往往比個人用自住持有高很多
: 房屋稅法人持有是個人自住兩倍、地價稅法人持有是個人自住五倍
: 綜合以上, 法人持有住宅在稅務上並無絕對優勢
: 楊世光說甚麼半價, 更是毫無會計常識的說法
用法人持有不動產的節稅,會在繼承的時候發生。
繼承的時候是按照公司淨值在計算繼承的資產總額,公司的淨值是以取得不動產的時候
,假設你在民國60年以個人名義參加土地重劃,重劃後用公司持有不動產,
此時,公司的取得成本是以民國60年的取得成本計算,
不動產重估的時候,公司需要提供增值稅準備,所以,一般公司的不動產都不會做重估
,好處會在租金收入頂到所得稅20%以上,跟需要繳交遺產稅的時候發生,
遺產稅淨資產在五千萬以上就要繳交10%,一億元以上是20%,2008年以前是50%。
蔡英文家就用公司持有台北市的不動產,公司的淨值大概只有十億左右,
實際上控制的不動產市值大概是百億元。
--
厲害
不過遺產稅最多20%而已 土增稅又可以reset 其實也不差
2樓可以洗現金才是最香的
尤其房地合一前,實價登錄前
兒子持有店面一間,老爸持有的投資公司高於市價2倍購入
等於透過不動產交易贈與大量現金
公設保留地。整座山更可這樣玩
取得是公告現值2%,交易用公告現值賣給公司,或是留著抵
遺產稅
賣給公司還可以拿來做資本額在營造業,擁有一座山,你要
標一座核電廠都符合資格
文中所說不動產在抵押給銀行20億,資產就變負數
公司不動產淨值10億其中包含多筆合計11億貸款,等於這筆
繼承是負數,外加現金2億好了
這樣遺產只有1億,可是實際是百億
不然高雄南和興怎辦,那種控股法繳的稅超少
ceca幾10年後他兒子也會因為沒掛公司繳稅繳到吐血
我會幫他玩股票,然後"讓他玩股票大賺錢"...XD
不用繳稅繳到吐血啦
送我 我幫你們承擔
不過這種遺產轉移,這次修法限制五年,沒啥影響
最多就是要巧立名目買入.
另外這種不動產,很難"處分",一處分稅金就超級重.
當然如果是買來屯個幾十年上百年到都更..這...
也是一種策略..XD
這大概是精神之一,不怕你屯,賣時自然就會現形
只能說政府大降遺產稅 是幫助炒房的最大助力
樓上老一輩只要可以不想要讓敗家子賤賣祖產,用公司控不
動產,可防敗家子,賣不動產稅金都很可怕
那只好把公司掏空後讓他倒閉了.
交叉控股方式,可以做到永續發展,你想賣都不容易
其實你都身後了 子孫要敗家就敗家吧
其實你看有錢人都用私法人買房就知道了,這樣買的好處就會
反應在價格上
正常來講有錢人房子買惹很少在賣的
我媽朋友的兒子身家百億 本來有兩戶帝寶
前陣子賣掉 因為他掛惹 他老婆賣的
這修法確實會影響台商啥的錢買台灣豪宅的意願
要考慮的如果要世世代代傳下去,公司持有還是比較好
這修不修法都和豪宅關係不大,比較關係到郊區透天
或是蓋那種皇宮的
或者是土地
很少人用法人去屯豪宅的 基本上租金問題,一般都自用
但是 自用你公司收入也要夠勇啊
每個月管理費就多少了
那種權狀隨便都200以上 管理費隨便都150以上
一個月幾萬在給的..持有稅 也不低 屯沒啥屁用
所以身家百億 買個兩間也不多
所以 用不到就賣了 也和 什麼節稅一樣沒搞頭
身價百億那種整排大樓 他的那種…還比較正常
整個拿來公司 還有部分出租 然後住在頂樓的
這種自用才相對正常
兩個帝寶 聽起來反而怪怪的
可能行業別不同吧
不過可能年紀大退休要住吧
酷
這現在已經沒用了啦 你用低淨值轉移房地, 只會在處分時吐
更多稅而以
要怎麼世世代代傳下去?千秋萬世直到永遠嗎?
因為賣了要繳更多稅 乾脆只進不出 造成土地兼併
大概再兩百年就會起義了 空空們再等一下歷史上王朝差不多
三百年
就說基本上只適用那種店面廠房或A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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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簡單來說 台北一堆超級豪宅 都是有錢人透過投資公司來買 可以節稅51
我也簡單說, 公司相關稅法上, 除非是可以作為沉沒成本的 不然資產成本即使可以做為減項, 但最後資產處理時, 仍然必須回沖 所以 1.營業稅部分, 即使可以說服稅務機關以豪宅作為營業使用 開發票作為進項稅額, 扣抵營業稅7
我不是財稅的 不過我有開公司也都有報帳 網紅亂誤導很不可取 報稅部分有分 費用。進項。資產29
這就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說法, 跟楊世光沒有太大差別 還是一樣那句話 你利用低估折舊逃避的稅, 最後都會在處理的時候回沖回來 尤其是土地這種這幾年已經全面防堵的資產 你用公司持有土地, 在沒有重估的情況下發生繼承, 固然是用淨值計算15
其實不用爭執私法人購房有沒有好處 那些有錢人也不是笨蛋 沒有好處的事情幹嘛大費周章用公司名義購買 私法人購屋許可制 豪宅首當其衝 郭及天/台北報導43
其實這邊的邏輯就有問題了 是為了買豪宅所以大費周章成立境外公司去買 還是原本家族資產就已經成立境外公司公司管理 買豪宅只是剛好而已? 一般會成立境外公司大概有幾個原因3
有3個方法可以避 1.子孫世世代代傳下去 這樣被政府抽的稅可以減到最少 2.繼承後 真的要買賣的話,還可以買新賣舊 也可以稍微省一點稅 3.自己努力享受,盡量花到不要剩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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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臺慶科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購置不動產------------------------------------------------------------------------- 1.發文前請先詳閱[其他]分類發文規範,未依規範發文將受處份。 ----------------------------按ctrl+y可刪除以上內容。--------------------- 發言時間 :110/05/04 14:58:11 發言人 :謝明良65
Re: [心得]這波房價會不會崩跌?基本上這樣子. 台灣不動產是典型散戶市場,不動產市場中沒有大戶,沒有可以直接動搖一區域的大人. 然後呢. 不動產因為交易期太長. 所以基本上很少人會把不動產的資金配置成短效性.20
Re: [新聞] 壽險業賣樓湊錢「恐壓垮房市」?學者曝AC不是萬靈丹 IFRS9規定金融資產如果有「預期發生信用損失」仍然要做減損測試 一樣會需要認列減損損失 AC跟FVOCI相比只差在不用MTM 但如果持有債券意圖就是要持有到到期日(先不討論今天這個CASE是不是真的這樣?lol)7
Re: [閒聊] 有家族靠房地產不斷壯大嗎?參考網頁整理的「二十一世紀資本論書摘III」 1.現在勞務所得和資本所得都不均,特別是資本所得。 2.美國最富10%,擁有美國72%財富,最後50%全體總和只擁有美國2%財富。 3.最富有的前10%,內部資產落差,依然非常龐大,這群中的10%(等於全國4
[心得] 108年不動產經紀人上榜心得<108年不動產經紀人 成績> 國文: 總分58 民法概要: 申31 測38 總分67 不動產估價概要:申25 測48 總分73 土地法與稅法: 申20 測40 總分60X
Re: [問卦] 保險公司賠錢倒閉 會引發金融危機嗎會 但是有一個很大的好處就是台灣房地產短時間內會變便宜 台灣壽險業者是全台灣最大的包租公 手下不動產超多 賠不完的時候就要處分手上的資產來賠 不動產那麼多 當然賣不動產 除非有人願意拿出幾百億現金買下這些業者手上的不動產 不然大量的不動產跑到市場上=拋售=價格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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