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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贈與、房地合一稅問題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贈與、房地合一稅問題作者
alex526611
(LudaN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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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

我用自己名字買一間預售屋,但開訂簽157是媽媽直接匯款到建商的信託帳戶(不是先給我,再由我匯款到建商帳戶),後來才知道這樣這157萬如果以後我出售的話,不會被認列為取得成本,請問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解套嗎?
(後來發現有這個問題後,去申報贈與,但國稅局開了一張贈與證明書,上面寫「157萬由媽媽贈與兒子購買預售屋權利」,這個證明書看起來更不利,請問贈與部分能撤銷嗎?或敘述的文字內容能再改嗎?改成跟媽媽借貸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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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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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Blacdog01/02 22:38沒差吧,媽贈與錢給你去買,是算你的成本呀

NovaShin01/02 22:44雙親各可以贈與220萬 共440萬

NovaShin01/02 22:45新法規有改 看這邊比較快

NovaShin01/02 22:45https://reurl.cc/xLOxqz

VVVV555501/02 22:47157萬申報幹嘛啊。。。

VVVV555501/02 22:47又沒超過免稅額

sora011501/02 22:50這樣是走現金贈與吧 等於你把受贈的錢拿去買房 還是可以

sora011501/02 22:50計入取得成本吧

贈與稅免稅證明書寫:「出資157萬為兒子購買XX建案預售屋權利」。 據國稅局人員說,這樣做等於是157萬是媽媽出資,不算在我的取得成本

※ 編輯: alex526611 (42.79.145.196 臺灣), 01/02/2024 22:56:13

BlackBlacdog01/02 23:00不算你的成本,那算誰的?建商?你媽?政府?你好好

BlackBlacdog01/02 23:00想想,就是你的

sora011501/02 23:17http://i.imgur.com/n39bRdd.jpg 還是是第五條第三款

圖 贈與、房地合一稅問題

sora011501/02 23:22可計入成本 但是以「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

sora011501/02 23:22可以節省贈與稅 但未來出售所得會變高

betty387657701/03 07:29樓上正解。出售時房屋取得成本會依比例降低。自住是

betty387657701/03 07:29沒差。

AccGuest01/03 07:33不對,預售屋不是不動產,所以贈與的標的還是資金

Shrugg01/03 08:07我覺得最簡單的方式,你不用去申報,你請你媽媽先開好借據

Shrugg01/03 08:07,這一筆錢是以借用的名義向媽媽借用,如果國稅局要查你,

Shrugg01/03 08:07你拿借據給他看就好,N年後你就慢慢還還完了。

p2077029901/03 08:13贈與的借據沒那麼簡單弄吧,基本都要公證才有機會有效

adey01/03 08:14寫借據也行,記得要還錢,還要算利息,還完之後別太快把錢

adey01/03 08:14轉回來

zeroize01/03 11:40AccGuest大講的是對的 預售屋是權利讓渡 而非不動產(成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