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政府要怎麼做 才有機會大規模都更?
實務上是這樣子
就放著,等
等屋主們的子女們都不住該建物
然後屋主們都自然離開後
子女們大概八成就會同意都更
如果你要硬來
一不小心搞成樂揚文林苑的話
你還要面對更多麻煩
如果真的地震倒掉死了很多人
你也可以拿協調紀錄出來說
啊是他們不同意都更啊,偶能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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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59.210 (臺灣)
※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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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居住正義仔最愛聲援文林苑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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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問題 找不到部分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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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還要加等個十幾年 然後又下一層繼承人最後變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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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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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台灣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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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土地被卡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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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好好宣傳和修法才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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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會有 低持分的跑去自住卡死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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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分複雜化的 處理方式和規則要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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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一堆都會變成我剛剛講的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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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掉沒啥用 繼承者太多也是更複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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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大說的沒錯 很多持份幾十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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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根本懶得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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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合建無解,權變全部發錢了事,地主們如果「能接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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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八成就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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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是本人自己在卡都更,但一直以為是別人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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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鳳山車站釘子戶 老人傳下來的也不一定拆得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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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也是老家騎樓透天住慣的,不過台灣地小又要路大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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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光、人行道就是大家住小坪數大樓,大樓就是趨勢。
推
等越久越多人持有怎麼辦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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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持分是廢的 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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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搞變價分割找不到人也沒辦法處理
噓
簡單啊 比照眷村改建大放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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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大放送也沒用
推
推推文~
推
等到變幾十個就爛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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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不能動哦 釘子戶你還能談 人找不到談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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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現在台北跟新北老公寓一整片 都更現在卡關,人性貪婪+產權複雜佔了一大半因素 如果政府真的有心要大規模都更 到底要怎麼做? 給容積跟稅賦獎勵,好像都沒什麼用了3
我認為法規要做一些調整,保障原先已參與都更的住戶 以下是最近有建商來談都更的一些經驗,因為我也沒特別深入研究法規,大部份資訊是 從建商那聽來的所以可能有誤 都更一般來說大部份都會走合建,因為權變要等到送出都更申請後經過一連串程序評定 改建前後的價值以及營造成本,再換算地主應分回多少坪房子17
從歷史來看,其實就是等那批老人死光....... 這在很多行業都可以看到,連科學都是 普朗克當年就說過,很多科學真理之所以獲勝,不是靠講道理讓對方信服 而是那些有權的老人最後死掉了 就像愛因斯坦當年也是被一堆老人打壓,只有普朗克罩他1
這幾年,台北市的都更已經相當多了, 基本上多數新建案案子都是都更危老。 要更快目前的瓶頸在營造量能不足, 現在是找不到足夠的營造廠跟工人 包含捷運等公共工程、廠辦跟大型6
老屋有幾個大問題 第一是安全問題, 老屋的防火耐震係數都很差 要解決這個問題應該是用罰的, 否則一旦失火或是地震都會造成額外社會成本 建物的一定的時限內不達到一定的標準, 就連續處罰, 如果不願意裝的罰到他願意售屋11
《prompter (Qu)》之銘言: : 現在台北跟新北老公寓一整片 : 都更現在卡關,人性貪婪+產權複雜佔了一大半因素 : 如果政府真的有心要大規模都更 : 到底要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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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老實說吧 實坪制打到很多人的利益痛點實坪制的真正意義,是指你的建物權狀面積只有主建物,其他車位、公設、附屬建物, 都不列入權狀面積,這樣才是真正的實坪制。 並不是說把各自坪數列出來而已,實坪,這個實的意思,就是屋主擁有真實所有權 的坪數。 如果要推實坪制,就要拿掉公設是持分和共有的概念,什麼車位、公設,18
Re: [爆卦] 房仲惡意騷擾及拖欠鑰匙原Po只是幸運 是永X這位陳先生動作沒做乾淨 法理他佔不住腳 以斡旋單的操作: 屋主只要同意售出10
Re: [閒聊]強制課徵囤房稅之提案,財政部重點回應個人就實務上有一種可能來敘述 我常做到近親買賣,父母覺得小孩長大該繼承家業了 就會在生前做買賣的方式來間接贈與給子女 但未必那個房子會是子女真正居住或想要得 (可能是鄉下祖厝)6
Re: [新聞] 高雄工地致7危樓透天厝 屋主多盼原地重建是說這次如果最後建商裝死 法院判用建物殘值來賠的話 那些不願意都更的釘子戶 是不是都瑟瑟發抖 哪天沒人在家房子就被搞成危樓2
[問卦] 一樓店面都更後拿的回來嗎?是這樣的 大叔打從出生起就住公寓 幾年前建商來談都更 當時文林苑的事剛發生 公寓二樓以上住戶都同意都更3
Re: [問卦] 沒人發現不婚不生的人年老後會很淒慘嗎!最好的情況是 你老了有錢 子女三個以上 這樣子 大家會爭相跟你爭寵 每天噓寒問暖 想說哪天你走了 遺囑裡面大部分遺產會給某一個偏愛的子女3
Re: [請益] 中古屋買賣糾紛處理方式請益-文超長其實我覺得你過程中有些地方來的及挽回, 沒挽回挺可惜的 事後處理jamo大講的不錯 你可以參考 ※ 引述《jamo (hi)》之銘言:2
Re: [請益] 買賣違約問題你的問題要拆兩個部份看 首先印鑑出問題不能過戶,這是大事 代表很大的可能性不是屋主本人賣,是有人無權代理 但是賣了以後無法取得屋主的同意,所以沒有辦取得法過戶 (另外也有可能屋主在國外,國外授權時間是要比較久)- 問就是文林苑 文林苑後,都更條例修法 以後沒有地主同意, 很難把這種基地旁的獨立建物畫進來 一起都更算同意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