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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房東明明有出租卻申請自用住宅抵稅

看板home-sale標題Re: [閒聊] 房東明明有出租卻申請自用住宅抵稅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開始急速惡化了()
時間推噓 推:1 噓:1 →:6

連續六年居住之事實


那個租客們

巡田水囉

把私約都備份

居住事實錄影

六年內的租屋實價登錄尋一尋


檢舉有獎金喔

六年份如果有三份合約

400萬*3的免稅額的獎金


懂了嗎?


發大財
尤其是總價2000萬以下的一定一堆
推薦上次套牢出租der
被喊過鬼城的都有

一大堆




※ 引述《lun0120 (Lun)》之銘言:
: 想問大家
: 房地合一稅6年後賣出
: 可申請400萬元自住免稅額
: 但是有出租或營業行為除外
: 但房東明明有出租,但政府根本沒有相關的登記或是追蹤
: 這樣這條不就有訂跟沒訂差不多
: 明明有出租還申請自用
: 大家不會覺得不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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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sweater09/18 20:12好像有點難懂

kusomanfcu09/18 20:141200萬的20%獎金

kusomanfcu09/18 20:15居住事實造假,這個不是補稅就好的問題

kusomanfcu09/18 20:16直接國稅局處理獎金安全入袋

ykyk09/18 20:24240萬???

howardcd09/18 20:24連話都講不好,早點睡吧

a035648209/19 01:14獎金為「罰鍰金額」的20%

AIronKuma09/20 16:14套套急了 跟恆大一起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