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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

看板home-sale標題Re: [請益] 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作者
rainbow7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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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b56 (三本五十六)》之銘言:
: 原po的問題屬於先賣後買,已有人回覆,跟我的認知差不多
: 我另外有一個先買後賣的問題求解
: 2021年四月購買預售屋甲屋800萬
: 2021年十月購買中古屋乙屋1500萬(登記夫名下,夫入籍)
: 甲屋預計2022年八月交屋(登記夫名下,妻入籍)
: 若在2023年九月前(購乙屋兩年內)將甲屋售出,假設售出1000萬
: 這情況下是否符合重購退稅?甲屋的200萬獲利不用再繳45%?
: 先買乙屋後賣甲屋,看起來條件好像都符合,但又感覺怪怪的
: 這是親人的狀況,如果符合的話有考慮將原本要收租的甲屋出售
: ---------------
: 自己先來補充,上一篇文也有說
: 先買後賣:在買的時候,想賣的那間就要有戶籍,
: 也就是維持是自用住宅用地,不能是在空戶的狀態
: 我這個例子,在買的時候,想賣的那間還沒買(買預售還沒交屋)
: 看起來應該是沒法重購退稅的
各位大大請教一下
我也有一個先買後賣的問題
預計2022年中會買新房(甲房,我的名字,父母設籍)
2023年左右賣舊房(乙房,我的名字,父母設籍)
先買甲再賣乙
有兩個問題詢問
1.房地合一稅的重構退稅自住條件
有人說直系血親設籍也算(父母),也有人說只能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請問父母設籍有算自住嗎

2.自住的條件可以換人延續嗎
譬如2022/01/01~2022/06/01我設籍
2022/06/01~2022/12/31我退出,老婆設籍
這樣有算自住條件一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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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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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ging03/25 21:11自住房地的認定,係以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於該

digging03/25 21:11出售及重購之房屋辦竣戶籍登記並居住,且該等房屋無出租

digging03/25 21:11、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始符合適用要件。

digging03/25 21:11其實國稅局都很多解釋阿...XDD

cobrabaton03/25 23:18個人及配偶及子女,父母在法條解釋內沒有。請問既然

cobrabaton03/25 23:18有配偶,為何要用父母認定??這樣不過不是很麻煩嗎

cobrabaton03/25 23:19明文表列就照規定,退稅很多錢不要鑽洞比較好,因為沒

cobrabaton03/25 23:19退就是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