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男方在婚前闖了大禍該如何補救呢?
※ 引述《avlin (哞哞王)》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 : No
: (標題誤導 已更正標題)
: 男方在婚前靠自己買了間房子
: 此時男方準備與女方步入禮堂 (雙方父母已談妥)
: 男方在雙方父母談妥後 曾經承諾女方婚後設為共同持有
: 但是男方準備與自身父母討論這件事時才知道複雜度
: 想請問各位男方該如何補救呢?
: 1. 婚後的生活花費皆有男方負責,這是男方對於辜負(沒有實踐承諾)了女方做的補償?
: 2. 男方與其家人擔心的點是 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時代去處理這件事是不是太早了?
: 3. 男方家裡經濟惡劣拮据 女方家裡為小康(男方不認為女方會貪圖什麼 畢竟女方的父?
: 4. 男方每個月需要拿錢回去支援原生家庭 (但不會影響到自己家庭的生活品質)
: 5. 男方主張婚後財產各自管理 在不影響家庭為前提下不干涉彼此
: 6. 當初交往時女方父母相當反對(人之常情)但女方仍跟男方一路走了過來
: 7. 在雙方父母談妥的那一天 男方非常高興並承諾到待結婚後就設為共有。但是後來才意
: 8. 女方父母已經知道婚後會設為共有(在雙方父母談妥n天後)但時間不確定。
: 9. 女方沒有像大家說的那麼不堪 她在男方最窮的時候就與男方在一起了
: 10. 男方有一位重度身心障礙的家人
: 11. 男方在過去數年間承諾過女方不少事 並且也都實踐到了 唯獨這件事食了言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說真的
看完我只覺得你有夠魯
婚後不動產去設定成共有
依民法規定
夫妻間贈與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
你是不是怕送給老婆的持份
未來如果要離婚會拿不回來
房貸還要繼續繳
阿如果真的這樣
你房貸就不要繳了
丟給銀行去法拍就好了阿
大家一起死咩
幹
一個男人怕東怕西
算自己老婆算到這樣的
覽較是吃塑化劑吃到不見嗎?
就算設定成共有
對方要賣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你捏著懶趴買回來也不是不行
再教你一招拉
不動產持份可以做預告登記
在預告登記塗銷前第3人都無法登記啦
無法登記產權就沒辦法移轉啦
無法移轉就不會有人要買啦
幹
不過要做到這樣
你也真夠可悲的
被你老婆知道
大概也只剩離婚一條路了
雖然法律規定共有物可以多數決
但法律規定是一回事
實務是一回事
共有不動產在實務上
根本很難處分
沒有全體共有人簽名蓋章出示授權書
根本沒人想買
大家都馬怕麻煩
正常的不動產一大堆都買不完了
還去買你共有物
拿去給銀行抵押
一樣要全體共有人授權蓋章
不是其中一個共有人想抵押就能抵押的
教科書上告訴你應有部分可以隨意處分
但實務上銀行根本不承作
所以你也不用擔心你老婆拿去借錢
弄出一堆負債搞到房子法拍
現實中就是不會
更何況
除了都更蟑螂
根本不會有人去買共有物的應有部分
所以你以為設個不動產共有給老婆
未來就會怎樣怎樣的不好影響
都是你愚蠢的見解
你的家人也不懂
就憑GOOGLE還有道聽塗說的法律印象在那邊瞎起哄
隨便講2句就把你嚇的要死
重點是都買房子的成年人了
這些規定都不會自己去弄懂再評估嗎?
真的很不像男人
婚姻板就是ㄧ堆沒覽趴的巨嬰出來丟男人的臉
可悲到不行
--
推,保障自己的方法很多卻不去詢問專業人士,因為
自己也後悔了吧?
自己不想分還推到父母身上 可悲 共有根本沒什麼 要處分要抵押限制一堆 現實就是賣不掉 也很難抵押給銀行借錢 不懂為何會算成這樣 家庭是共同經營的 不懂怎麼會有人一天到晚覺得自己老婆會在後院放火搞自己 說真的 男生這樣想 不結也好
雖然中肯,但戰力太強,原PO受得了嗎?
搞不好想賣想用來抵押借錢的是他阿科科
那就好好跟老婆談阿 這種事就算沒登記給老婆 也算大事 應該2人一起商量吧
專業。要算計老婆還算成這麼難看原原po真的可悲
窮人不懂這些 才剛持有不動產什麼都不懂怕的要死也
是正常
推你 你公道伯
推
https://pse.is/3krexh 已經被人挖出這一篇了,孩子
都生兩個了,我猜是共用帳號或代po文
他就不想要懂這些你這樣他怎麼裝?
帥氣
推!一直叫他去問專業的律師和會計師就裝死,道聽
塗說就下莫名決策
推
到時候一定說代po啊哈哈哈 不然多難看
所以他來鬧的吧
之前不是還在allto徵友 我就覺得時間線不一樣
工作三年怎麼薪水三萬多
大概是父母幫湊錢買房,澎風成自己買房。不然自己
的財產要給誰,父母為免管過界。
你有沒有想過 說不定想抵押二胎的其實是男方或父母
卡在共有部份才不得不道聽塗說 XDDDD
那間銀行會接受2胎? 願意作2胎都是民間借款 俗稱高利貸 弄到2胎也不用擔心老婆會把房子搶走了 以後都是地下錢莊的
還有 我覺得男方這樣會害女方被娘家切割 雖然嫁出去
是潑出去的水 但有的娘家比較有良心 甚至到死來不及
切就不切了 以前年代就常發生 我親戚還同輩就這樣
婆家也是有一個極重度身障他老公一個人養 但愛上了
娘家有很多男生也不在意了 但嫁了就說清楚不能再回
來分家了 還向所有親戚公告 只給她一筆豐厚嫁粧
這篇看的好爽
給推!!!
推你 講的超爽
那男的超級沒LP兼喇叭嘴
push
伍告派
推
推
有夠沒用的
推
辛苦存頭期款付房貸的人,當然會擔心房子變地下錢
莊的阿XD還有一招,找親友把殘值都設定掉,就借不
到錢了。
推,因為擔心共有若一旦感情生變怕老婆會怎樣怎樣,
這種老公不結也罷,在他一無所有時就在一起,本來就
不圖那一點點,娘家也不是真的缺錢,真心情意還要被
拿來算計,為他老婆覺得不值。
怕 好兇
一個共同持有都能反悔了,說什麼婚後負擔小家庭開銷
當補償女方會信?還是好好考慮要不要結婚吧,幹嘛這
麼勉強
推
看他回不要糾結在法律就知道…不過裝睡的人叫不醒
啦
推
所以人家才說不要跟窮男結婚?XD
推!
無聊當有趣. 乍一看這樣批評是很爽拉. 但實際上
即使夫妻婚後一起買房都有共同登記或登記一方名下的
疑慮. 這種話題板上那麼常見
不然以後都嗆: 妳是不是怕離婚就結案就好了阿
事實就是共有沒那摸恐怖啦 ㄧ堆人想得太複雜了 08/24 08:47
https://pse.is/3krexh 不是唬爛文?
如果之前已經另有小孩,現在又要跟另一個人結婚,那
結婚對象會希望保障是房子過到自己名下好像蠻合理的
你這帳號跟你這發言讓我好錯亂...
推, 我看完原PO那篇也想叫他檢查一下自己老二在不在
推!很派但是看了很爽
我倒覺得應該是同一個對象,因為這文是去5月發的,
小孩可能秋天才生,正巧又碰到疫情,有理由拖延婚事
拖到小孩快一歲了拖不下去,所以才跑來問
照原原PO個性 他可能要完全確定自己財產不會被分走
才會跟女友登記結婚了吧XD???
從頭到尾應該就沒想分對方財產,只是拿來當談判用的
讚
如果有小孩了那就更不需要跟原PO結婚啦
你不要這麼激動啦 外人難斷家務事XD
推
推
一堆人就是沒肩膀,只好把事情複雜化。
算清楚有什麼奇怪的,男生不用保護自己嗎?
他就不想面對事實啦 嘴臉難看被噴活該啊又有甚麼奇
怪的?
戰力強,太推了!
超中肯,共同持有在銀行端實際業務來看根本無法買賣
貸款處分,不知道在怕殺洨。感覺沒常識
他家人應該是怕如果離婚大家喬不攏要上法院。
應該說他現在就是在預防自己的財產會被女方拿走
所以連離婚後的事情都開始想了
防自己另一半防成這樣,還是要結到婚,為了甚麼阿?
專業讚
推你,希望女方看到這篇塊陶啊 ~
樓上那個噓~當然可以保護自己,那就從頭到尾都不
要答應,誠心討論,不要打腫臉充胖子
算清楚可以啊 婚前就算清楚 不用拿這個來騙婚吧?
這篇真是痛快
專業推
你對法律和實務的理解 顯然有很多錯誤之處
推!
原本沒跟到車板那篇 看完後只想叫女方塊陶...
不要結婚最能保護自己了呀XD
如果沒小孩,女生持分變遺產給岳父母分勒
推!特別是最後一句!女生看到真的要塊陶,明明女
生下嫁還被種種算計,替她不值
好帥
MAN! 原原po真的感覺超不稱頭
專業 長知識 謝謝
樓上噓文大開眼界,他岳父母要分到產權的話表示他老
婆早死,自己女兒都死了還被計較這些會不會太難看了
長知識
共有很大的爭議就是遺產啊,wantin你眼界太小了
只要沒小孩不幸發生意外,遺產跟老婆其他順位繼承人
分,就是自己的房子被卡住了
要計較這些的話就不要結了
找個可以認同彼此觀念的人結婚比較能走得長久
推爆
推快逃
男的推這篇
2
你父母又沒出半毛錢,複雜三小朋友 : 想請問各位男方該如何補救呢? : 1. 婚後的生活花費皆有男方負責,這是男方對於辜負(沒有實踐承諾)了女方做的補償 看到這句話可以女方可以直接悔婚了,人家稀罕你的補償? 做不到就大大聲聲的跟女方說做不到,自己和家人的心理os全都老老實實交代2
看完覺得 補救的方式應該是空集合啦 婚前親口說出口的承諾都能反悔 然後說婚後全額負擔房價 我那個國小生姪子 都知道要白紙黑字畫押才有用 嘴巴說出來沒畫押的都不能算數38
償? : 2. 男方與其家人擔心的點是 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時代去處理這件事是不是太早了? : 3. 男方家裡經濟惡劣拮据 女方家裡為小康(男方不認為女方會貪圖什麼 畢竟女方的 父? : 4. 男方每個月需要拿錢回去支援原生家庭 (但不會影響到自己家庭的生活品質)49
兄弟 說真的這根本不是房子給不給的問題 最大的問題是你已經答應了 卻因為家人的態度而反悔了 是你沒有肩膀扛住家人的壓力 你已經有了一次因為家人意見而反悔8
說真的啦 房子共同持有就是一個要納投名狀的概念啊 畢竟人家女方千金小姐 一介窮小子要娶走人家掌上明珠 有個比較實際的保證也是很合理的8
償? : 2. 男方與其家人擔心的點是 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時代去處理這件事是不是太早了? : 3. 男方家裡經濟惡劣拮据 女方家裡為小康(男方不認為女方會貪圖什麼 畢竟女方的 父? : 4. 男方每個月需要拿錢回去支援原生家庭 (但不會影響到自己家庭的生活品質)6
版友都說了這麼多,重複的就不多說,我教一些技術方法。 共同持有是可以設定持有比例的, 如果設50-50,你家人會不滿的話, 那就設95-5或90-10。雖然女方可能依舊會不太爽,但至少你有達到承諾了, 只是外人看起來像是話術。爆
首Po是否同意記者抄文 : No (標題誤導 已更正標題) 男方在婚前靠自己買了間房子 此時男方準備與女方步入禮堂 (雙方父母已談妥) 男方在雙方父母談妥後 曾經承諾女方婚後設為共同持有10
「2. 男方與其家人擔心的點是 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時代去處理這件事是不是太早了?」 小倆口本來感情很好的 結果男方聽進了家裡的擔心,卻直接種下日後離婚的種子... 到時真的因為這件事離婚或結不成婚,會謝謝爸媽有先見之明,還是怨恨爸媽的意見害你 失信?13
情況:A婚前用自己的錢買了房子,之後與B結婚。 離婚:房子仍屬A個人財產,除非A在婚後變更產權登記為AB名下,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情況:A用自己的錢買房,房屋登記在B名下。 離婚:屬於B的財產,若A想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建議A主張借名登記的方式,提出繳款收 據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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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婚前買房請益===================== 以上請按Ctrl+y刪除,以下請勿刪除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各位版友好, 跟女友穩定交往中 因為女方最近在看房20
Re: [求助] 婚後買房該登記先生名下還是夫妻共有?前文43 在法律的角度上 老婆不是已經佔盡便宜了嗎 結婚一年多 老公願意用他婚前的財產去購買你們以後均分的房產 還負責房貸 那老婆的婚前財產說規劃買以後接小孩的用車 我只覺得贏錢又要贏話,做人不要太超過。 -----5
Re: [求助] 男方房貸 女方生活費是主流嗎一堆人說出了裝潢沒掛名很笨 裝潢家電算一百好不好 那就可以拿一半 那出五百的就是??? 還是現在流行男生出錢女生掛屋主? --8
[問卦] 哥吉拉夫婦離婚時,房子到底歸誰?= =首先看,一定是離定了啊 然後從哥吉拉男第一句講說要離婚的內容 就已經把這場婚姻的關鍵講出來了: 房子要歸我 而,老婆那邊,感覺上也是覺得這婚姻是離定了,但言下之意也是7
Re: [求助] 婚後買房該登記先生名下還是夫妻共有?既然夫妻對於錢的使用是會計算的,提出以下解決方式, 看原po跟老公是否能接受? 依照版友yunixxx大的回文,首購、增值稅什麼的計算過應該不是問題, 那原po原本的100初頭萬拿去跟老公一起支付房貸頭期款, 車子就換老公出,然後車子登記在老公名下,5
Re: [請益] 土地(崎零地)過戶問題?~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107年10月1日台內地字第1070442803號函 要旨:公同共有物權(所有權及他項權利),於未終止公同共有關係前,部分共有人單獨 拋棄其潛在應有部分權利事宜 內容:案准法務部107年9月5日法律字第10703509160號函示略以:「二、參照司法實務見 解,公同共有關係之權利並非不能拋棄(最高法院57年度台上字第1490號判決),繼承人5
Re: [請益] 夫妻共有是否不明智?1.婚後財產(婚後才買房),本來就是各有一半 登記在誰下面根本沒差 2.婚前財產,除了預告登記(好方法) 老公如果要給老婆安全感 就抵押權登記設定給老婆房屋價值一半(或全部,隨便)4
[請益] 請教物權問題請教2個物權問題 Q1土地法第34條之1第5項:「前四項規定,於公同共有準用之。」準用第4項:「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有包含土地或建物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處分其潛在應有部分時其他公同共有人得主張優先承買嗎(例如A、B、C公同共有一筆土地,A要出賣其1/3潛在應有部分,B及C可否依其各自1/3主張優先承買)? 我看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1點第10項:「本法條所定優先購買權,依下列規定辦理:(十)土地或建物之全部或應有部分為公同共有,部分公同共有人依本法條規定出賣該共有物全部或應有部分時,他公同共有人得就該公同共有物主張優先購買權,如有數人主張時,其優先購買權之範圍應按各主張優先購買權人之潛在應有部分比例計算之。」與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2 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第20號所採的甲說:「㈠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規定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此項優先承買權依同條第5項規定於公同共有準用之。公同共有人之一仍具共有人身分,自得單獨以其名義行使優先承買權。」似乎都不包含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處分其潛在應有部分而其他公同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 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1點第10項例如:3
Re: [問題] 監理所的車輛動產擔保?你指的「未履約」是什麼意思? 如果是「沒依借款契約還錢」,抵押權人(通常是債權人)就已經行使抵押權要來扣車拍 賣受償了,哪裡還有變賣或增貸的可能? 如果你指的是「動產擔保契約有效期間還沒屆滿」(動產擔保交易法第9條,有效期間從 契約約定,無約定者為登記日起一年),這時候要增貸「法律上」是可以的,而且設定次順- 為什麼沒有標準答案? 在台灣婚姻除非特別約定 就是法定財產制 這就是標準答案 是一堆人,不知道為什麼要結婚? 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