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
平權?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
所謂的平權是在立足點相同的情況下去討論才有意義吧?
比方說男女同工同酬、同性婚姻的權利義務等同異性婚姻...等等
如果哪天醫學進步到讓男性也可以懷孕生子,再來探討你文中所謂的平權吧
至於你說的扶養同意書什麼的我真是嘆為觀止
如果真的要這樣搞?那好啊
以後夫妻打炮,如果男方想爽不戴套,一律都要在開戰之前簽「同意扶養切結書」並且繳交保證金至履約保證專戶。
至於保證金要多少才合理?你說要平權嘛,那就是一個小孩從呱呱墜地到成年為止的一切食衣住行教育等等開支的至少一半不為過吧?
不然你這樣的政策一定會製造出一堆白癡渣男
打炮不戴套的時候拍拍胸脯保證懷孕之後一定會負責,讓我們一起扶養我們的愛情結晶,再畫下一家三口過著幸福快樂生活的美好藍圖,等到真的懷孕之後立馬翻臉不認帳,啊我就後悔不想扶養了啊,然後再搬出你那套是女方自己要生的,而且女方不想扶養本來就應該自己做好避孕措施的好棒棒說詞
我猜你可能要反駁,是女方自己眼睛糊到屎才會被渣男哄騙中出,懷孕後才發現對方根本渣男不會去墮胎喔生個屁,怪誰?
所以我前面所述的保證金這時就可以發揮作用啦,女方想生的話可以用這筆錢扶養小孩,不想生墮胎的話就當作身心受創的撫慰賠償金
不知您這位平權戰士意下如何?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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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死去,當你能強制對另一方做選擇,本身就是不平等
平權,這是基礎事實,你不能否定,通篇只能顧左右言他
來說而已
推 事前講好事後反悔的真的很要不得 偏偏小孩都有了
甚至揣測自動加內容於原Po身上,本身就是無法對「此法侵
犯另一半的權力」這事實做反駁。
同時只建立一種情況,卻不探討意外生產而男無生育計畫、
女執意生產的情況
只能討論渣男這種事情。
今天這個原文探討的是,支持,但此法有缺陷,有一方權益
嚴重受損,無法顧全情境,會導致一堆案例與是非的衍伸
如同你說的如果男生可以決定不生,那會導致男生各種無套
。
也就是說,此法本身尚有許多漏洞,不能單方面去看
至於到底該怎麼修怎麼立,才是原Po想探討的,原Po也說這
才是值得討論探討的部分
不要偷換概念啦 人家在討論孕後權益你硬要扯孕前 而且
戴套不見得就是不會懷孕 中出也不見得會懷孕
結果看到一堆人跳針看不懂的在嘴,無言
如果能有一種法解決各種情況最好 就覺得最開始原po的想
法少考慮很多事 提出他假設之下的可能 為何一直否認要
別人去討論你的可能啊 你也沒提出解法耶
原來平權這麼被重視 真是第一次見
原Po說的是拿出來討論,他方法不嚴謹但只是提出一個方向
,卻不想一堆人看不懂重點
要講不嚴謹,此法本身就一堆缺陷卻意外的一堆人護航
喔?那你要不要說說看遇到渣男該怎麼辦
湯神大不是邏輯滿分嗎?
今天墮胎無需配偶同意,只是給女方多一個選擇權,不
然渣男老公不同意墮胎,很抱歉女方就是只能生。我真
心不懂一堆男的這時跳出來主張自己的「選擇權」是衝
三小?意外懷孕女方想生但男方不想這種狀況幾千年來
一直都有,為什麼你們之前都悶不吭聲咧?依我看都是
假議題啦,台男只是看不慣女生爭取女權而已
所以你還是無法正面回答「此法是否侵犯另一方權益」?
我的邏輯很簡單,你無法探討就只能拿其他單一情境來說,
那麼我能一句話就堵死你
你也無法否認
原Po支持,但認為此法有問題,你卻完全不看
只能跳針攻擊了嗎?
笑死,你才是根本無法回答渣男情境
大家都支持修法,我也支持修法,原原Po也支持修法,但
本就應該是修為兩者互有權益與平等的法條,此法法律之下
人人平等何來?
女方想不想生不需要你同意,是侵犯了你什麼權益?你
真不想養可以去打離婚官司啊,請律師幫你主張免除扶
養義務啊,我就是看不慣女方早就已經吞了父權條文n
年了,而一堆台男卻視為理所當然,現在女方爭取女權
又滿地碎玻璃的嘴臉
哈哈哈女生最大最平等阿 這也要問?
推保證金,覺得不錯
你還是無法回答,法定上老公是孩子的父親,卻可以由母
親單方面決定是否能活。血緣上,老公是孩子的父親,卻只
能由女方決定是否能活。身體上,說女方身體自己決定,
但結扎要女方同意。沒看到男方有選擇權,不是不支持修法
,而是此法太過了
同意tom 我個朋友跟原po想法一樣 溝通數次後放棄這朋友了
到底知不知道我支持,但是修法得需要更完善
台男真的很好笑,這樣不會去推動結紮不用女生同意的法
案?男權自助餐吃好吃滿,女生爭取了自己的權益就森七
七,台男是天生腦殘?
怎麼你講的好像女生都是白癡,都知道法律改了還給人騙
可憐吶 沒說不給爭取啊 你覺得男性侵犯女性權益 女性喊
改可以 為什麼現在女性條文侵犯男性權益 男性不能喊要
平衡? 自助餐喔?
看不慣到底是什麼看不慣啦!自助餐喔?
莫名其妙
9
我同意你說的部分論點 我國現今的優生保健法第九條 早就已經實質上沒有給墮胎限制 唯一有的就只有其中第二項的有配偶者的配偶同意權 其他無論是畸形胎、傷害母體、非志願懷孕、甚至非婚生的情況女性都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墮胎18
我原本也認同男方應該要有放棄撫養的權力 不過剛剛和朋友討論後發現了盲點 先說結論,還是贊成結紮不需配偶同意就好 引用一下前面我認同的PO文 ※ 引述《skyofyours (搗蛋是我的天職)》之銘言:5
女方硬要生的狀況在修法前就存在了 那也的確是個問題 乾脆從現在開始推單方面想離就能離婚的法案 (好像有個叫伴侶的制度是這樣?) 這樣就不用怕男生不想養,女生硬要生的狀況了37
原文吃光 我想今天修法的重點在於 在婚姻存續中 女性自行選擇流產的「身體自主權」 而可以討論的點是58
幫忙代回,原文恕刪。 看了整篇討論串跟回文,大家都一直圍繞在避孕的問題上打轉,但這應該不是OP想討論 的點。 優生保健法 第十條 已婚男女經配偶同意者,得依其自願,施行結紮手術。1
男生不想養 女生硬要生 不知道該說男生不負責 還是女生很敢 男生要是再渣一點
爆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先講結論 我支持這法案 這是女權的進步 但 “平權” 卻沒有跟上88
Re: [求助] 該生嗎?不想戰原原po 只是這個案例 正是顯現出目前法律上 男女的不平等1
Re: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邏輯死去的很多推文… 原原原文想探討的是: 「要講平等,先講該做的措施是否都有做,別等到了必須要流產傷身。」 前面嘴原Po沒見過社會的 也是邏輯死去的很嘴4
Re: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實際情況會怎麼發生? 男方不戴套或是套子弄破洞(風險大概,乳膠過敏?) 女方吃避孕藥、貼貼片、裝避孕器(有致憂鬱、發炎和血栓風險) 還是中了,男方死命不簽墮胎同意書,小孩就會出來了 如果理念不合到得互相算盡心機成這樣,還是離一離比較快3
Re: [討論] 墮胎自主權其實仔細思考一下 夫妻裡面女的很不希望懷孕 結果不小心懷了 男的很想要孩子 所以只能忍著懷孕把小孩生下來- 這個問題在吵「平權」之前 應該要先有一個認知---小孩要雙方同意再生吧? 既然如此 當要去墮胎之前 一定是有意外產生(例如小孩有先天疾病之類的)或是有至少一方不同意吧? 那當其中一方的女方決定去墮胎了 不就是沒有「雙方同意」了嗎? 再來探討男方不同意 女方卻執意要生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