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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iwin] 蔡易餘臉書發文 iwin暫時落幕

看板C_Chat標題Re: [iwin] 蔡易餘臉書發文 iwin暫時落幕作者
nawussica
(暴民好弱 )
時間推噓10 推:10 噓:0 →:10

※ 引述《spw050693 (線下潛水客)》之銘言:
: 2.動漫(含二次元創作)如內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而無藝術性、醫學性或教育性價
: 值,依刑法第235條處理。
繼續談到刑235的事


2004年分級制度

除了限制級外 還有一個稱為"逾越限制級"


此分級引用刑235如下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即為若分為逾越限制級

則禁止陳列 販賣

同時不只出版品 當年也是同步推動網站分級制


這在2004年 被認為是限制言論自由

只是過了20年後 如同開倒車一般 沒上街就不可反對 怪哉


所謂分級制即為釋字第617號

也就是大家說的遮擋無事


那如今與2004年又有何差別?


而政府曾委託的分級機構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


曾經對大學性別研究所的人獸交網頁檢舉

可查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
人獸交案宣判聲明稿


內文節錄:
三、維護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世界各國皆然,因此,要學術自由
就應該要面對社會責任,否則空有學術自由之名卻戕害未成年人
身心,就算扛著學術自由的神主牌也惘然。


本段20年前的內容

與IWIN 有差別嗎?


這也是釋字第617號

許玉秀大法官的不同意見書 提到的何為善良風俗?

釋字第617號及其不同意見書 使人深省


最有趣的是2004年到現在 已經過了20年 -口口口口


以上僅供板友參考

若要延伸可往 日本東京都青少年保護條例查照

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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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my Dy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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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50.13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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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787996104/11 19:45你就知道台灣法條有多脫節了 何況這還算新的

我才知道刑235還自大清律令的禁止淫穢書籍 真的是學習了

laigeorge8904/11 19:46啊那個人獸交不是搞到國內外學者出來聲援ㄇ

※ 編輯: nawussica (123.195.150.132 臺灣), 04/11/2024 19:49:05

XX904/11 19:50保護各族群有不接觸的權利 和 自由在自己社群平台發表 不衝突

laigeorge8904/11 19:50那個已經二審無罪定讞了,有判例就不用怕了

XX904/11 19:50社群分眾 需要分級制度 如何實作 這是一個議題

XX904/11 19:51分眾的創作 禁止流通到 被保護的社群平台

我是覺得 網路免費安裝色情守門員plus Pro 是很多人努力的目標 非常有可能成真

※ 編輯: nawussica (123.195.150.132 臺灣), 04/11/2024 19:52:34

HarunoYukino04/11 19:54各種死灰復燃阿,還有人說妥協低調就可以w

HarunoYukino04/11 19:55經歷過這歲月的就知道以後還會重啟戰場的

astrayzip04/11 19:59低調妥協能有效前提是沒人盯上你

StarTouching04/11 20:04推娜烏西卡

suanruei04/11 20:10就恢復裝作沒看到的模糊地帶,不過天知道iwin跟衛福部

suanruei04/11 20:10會不會又來一次

tony1589904/11 20:10大清律X幼女跟淫詞小說的罪差多了 前面基本死刑

a1347104/11 20:28就很爛阿 裝沒事

Xpwa563704ju04/11 20:38以後的事情以後再討論,雖說法律上可能還有疑慮,

Xpwa563704ju04/11 20:38但是目前能退回iwin前的標準就不錯了,真的事態轉

Xpwa563704ju04/11 20:38變到時候再找人幫忙監督,畢竟立委的職責就是如此

bettybuy04/11 20:55應該說你沒發現整個世界在這方面都在倒退嗎…

nawussica04/11 20:57說太明白 會被殺頭的 還以為是迷霧之子世界呢

Hellery04/11 21:43閉門會議又沒有公信力~到時候風頭過了再來罰虛擬兒少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