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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民法772

看板Examination標題[請益] 民法772作者
esienhour
(Be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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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72 條
前五條之規定,於所有權以外財產權之取得,準用之。於已登記之不動產,亦同。

請問“於已登記之不動產,亦同。”之意義為何?

例如準用之第769 條: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本條明白指出“已”登記之不動產不適用

但若以地上權為例,772“於已登記之不動產,亦同。”之規定是指地上權時效取得可以因
占有他人“已”登記之不動產者,而請求登記為所有人嗎?
又如果是的話,為何所有以外財產權之取得可以適用,而所有權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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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81.167.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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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sienhour (219.81.167.5 臺灣), 01/30/2023 22:00:47

ujiasobu01/30 22:21修法理由有寫:對於已登記之不動產,亦得準用前五條之規

ujiasobu01/30 22:21定,因時效而取得所有權以外財產權。

leptoneta01/31 09:18前五條之規定,於已登記之不動產所有權以外財產權之取

leptoneta01/31 09:19得,準用之。

gamesame771101/31 09:29已登記的不動產 所有權不會被時效取得

gamesame771101/31 09:29但其他用益物權可以請求登記

gamesame771101/31 09:36而最後一個問題是這樣解釋的 已經登記的土地 土地

gamesame771101/31 09:37所有權人已有納稅的義務 並完納計徵地價稅...blabla

gamesame771101/31 09:38倘若還能被時效取的所有權 對所有權人不公平 所以

gamesame771101/31 09:38所以已登記的土地 就沒有時效取得的問題了

gamesame771101/31 09:39其他未登記的土地 以土地登記的登記客體 還有建築物

gamesame771101/31 09:40沒有登記的建築物 就可以請求登記所有人

gamesame771101/31 09:41但即使你請求登記 登記申請成功以後 房子變成你的

gamesame771101/31 09:42但房子 為什麼會在別人的土地上面?

gamesame771101/31 09:42又變成拆屋還地的訴訟...所以現在都是時效取地上XD

esienhour01/31 13:30已依時效取得地上權還可以請求拆屋還地?

gamesame771101/31 13:44如果地上權人欲行使地上權有妨礙 可請求除去

gamesame771101/31 13:45你真正想問的問題是什麼?又或是想得到什麼效果?

esienhour01/31 19:50如題,為何所有權以外之財產權可以在已登記不動產時效

esienhour01/31 19:50取得?

esienhour01/31 19:52我買一塊空地移民國外,被人佔走建房子,立法目的?

leptoneta02/01 10:30法律不保護權利睡著的人

gamesame771102/01 14:17時效取得 源自可能是日本

gamesame771102/01 14:18假設有一個農夫 從年輕的時候一直在父親的農地耕作

gamesame771102/01 14:19農地又毗鄰隔壁的農地 隔壁的所有權人沒有利用土地

gamesame771102/01 14:19久了 不知不覺就會越擴越大 一直以為這塊地也是自己

gamesame771102/01 14:20並且經營到了一個規模 成為他的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

gamesame771102/01 14:21四鄰也認為 他土地超大

gamesame771102/01 14:21被侵害的所有權人 長遠旅居國外 也對自己的土地缺乏

gamesame771102/01 14:21管理

gamesame771102/01 14:22原所有人都不關心了 那麼不妨給佔用的人 一個權利

gamesame771102/01 14:22促進土地的利用 也避免成長到一定規模的經營失所

gamesame771102/01 14:23我猜目的應該是這樣吧?不是很清楚這邊

gamesame771102/01 14:25除了法律特別規定以外 例如耕地就不能設定地上權了

gamesame771102/01 14:25但我不知道時效取得能不能突破 有待法律人解析

gamesame771102/01 14:30總結就是@leptoneta 你不關心自己的土地

ntnusleep02/01 17:58學習式六法裡的修正理由說到這是判例見解的明文化

ntnusleep02/01 17:59原本只明文限於未登記不動產

ntnusleep02/01 18:01但是60年的判決表示,未辦所有權登記即無從辦理地上權

ntnusleep02/01 18:01登記

ntnusleep02/01 18:03因此自行解釋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不以未登記土地為限

ntnusleep02/01 18:06至此實務見解變成"已登記"(未明文)+"未登記"(有明文)

ntnusleep02/01 18:06最後98年修法將判例見解的明文化

ntnusleep02/01 18:07加入"已登記之不動產亦同"

ntnusleep02/01 18:08學習式六法很好用喔,記得要買喔

esienhour02/01 19:08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