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推薦

Re: [問卦] 震驚!任大法官竟不需要條件!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震驚!任大法官竟不需要條件!作者
Spartan117
(士官長)
時間推噓 推:10 噓:10 →:16

你既然貼了法條,想必也是有些許查證能力,怎麼不貼完整呢?
做人何必學黃國昌柯文哲話只講一半,如此輕賤自己又是何苦?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5258

大法官之資格規定於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本規定歷數次修正:

民國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正公布條文如下:
第四條
大法官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最高法院推事十年以上者。
二、曾任立法委員九年以上者。
三、曾任大學法律學主要科目教授十年以上者。
四、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有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權威著作者。
五、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

你質疑的這項,在國民黨丟掉我大中華民國極大部分領土之前就已經頒佈囉。
依我說,這絕對也是當年民進黨操弄立法、罔顧民意、踐踏司法的結果。

民進黨,太可惡!


※ 引述《sunny8757 (芙桑)》之銘言:
: 剛剛看到一篇文
: 嗆某個“大法官”連“法官”都沒當過
: 就想起之前大學曾經修過詹森林的課
: 記得詹教授也沒當過法官
: 就去看了一下大法官的資格
: 不看還好,一看不得了
: 第 4 條(已簡化)
: 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 一、任法官十五年
: 二、任檢察官十五年
: 三、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
: 四、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講授法官法八年以上
: 五、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法學研究
: 六、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 前五條都還好
: 最後一條根本形同虛設吧
: 也就是說基本只要皇上願意
: 隨便一個路人都能擔任握有法律最終解釋權的大法官...
: 會不會太離譜了!
: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90.19 (臺灣)
PTT 網址

qjehydhskod 08/06 18:50

showingstar 08/06 18:51

jackycheny 08/06 18:52

cisyong 08/06 18:52民進黨用國民黨的法,算舔共吧

Forcast 08/06 18:54律師那項何時加進去的

showingstar 08/06 18:565樓是想先看誰加的再決定要不要罵嗎

showingstar 08/06 18:56

donation12 08/06 18:57有這種資格的人多數正直,愛惜羽毛

donation12 08/06 18:57不願作單一黨派的門神打手

opop1132 08/06 18:57他在談規定 你在談黨派 政治腦真恐怖

kimchvm03 08/06 18:57誰提很重要嗎,不合理就不合理

xulzj524 08/06 18:58就不要雙標

xulzj524 08/06 18:58承認現在是綠色大法官

xulzj524 08/06 18:58不然以前在野罵大法官罵很爽哦

hcwang1126 08/06 18:59柯建民都變成護憲使者

doooooooze 08/06 19:00還要追朔到國共內戰 真的是稱職的在

doooooooze 08/06 19:00野黨 你這不就說明 執政這麼久法也

doooooooze 08/06 19:00沒再修

bearbaody 08/06 19:02看來民進黨也認同首都在南京了

MintTW 08/06 19:03該修嚴格點了

Forcast 08/06 19:04一O四年二月四日修正公布

hhtj 08/06 19:08

shyangwang 08/06 19:09黃一直秀下線,超慘?

yoho 08/06 19:16國民黨那麼爛,民進黨沒改?

catteamiren 08/06 19:19所以都是靠第五條這種後門條款上的

catteamiren 08/06 19:19嗎?

eemail 08/06 19:21他在談政治不是黨派

tomshiou 08/06 20:15喔 完全執政十年怎麼沒修法

tomshiou 08/06 20:15 https://i.imgur.com/hOpP9pd.jpg

圖 震驚!任大法官竟不需要條件!

v5270 08/06 20:26問題是規則這樣訂,菸黨沒在遵守啊,那不就

v5270 08/06 20:26形同不需資格?

rcat2010 08/06 21:03執政這麼多年,居然沒修法

xyz168 08/07 00:42XDDD你這反手拍擰得好

ggttoo 08/07 09:35CC

resque45 08/07 11:33蚵仔全部都在學黃國昌啊,真夠噁

newchesser 08/08 06:30推查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