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 引述《wuluke (庭輝Tuna鮪魚)》之銘言:
: ※ 引述《evenlaw (Nothing )》之銘言:
: : 各位鄉民大大午安
: : 我是NET委任的陳義文律師
: 支持陳義文律師的出來現身說法,
: 真理是越辯越明,如果當八卦版一堆錯誤的資訊與猜測,
: 我還是希望 八卦版能回到 爆掛的本質 至少,能見到真相。
: 姑且不論,目前的合約是OT 還是 ROT,二樓到四樓,到底有沒有合法產權。
: 在民事案件中,市政府也只是當事人一方,在法院釐清產權之前,
: 市政府無權指揮警局直接介入點交跟封鎖現場。
: 警察在未受強制執行處請求之前,怎麼能隨意聽從民事糾紛的一方指揮。
: 身為房東,我都不能隨意驅趕租客,更沒有警察能夠過來協助,
: 擁有權力的市政府 法人 更應該 謹慎使用手上的權力
噗 律師大人的言論 和 看了新聞的吃瓜群眾
是不是覺得現在應該是
封條貼滿 斷水斷電 驅趕租客 甚至黑衣人排隊站門口
裡面砸店砸場 強制都更?
下一步就該"輿論造勢" 聚集下一個 文林苑、大浦、台南鐵道東移
等著血流成河的大場面
然後燒不起來
https://imgur.com/a/qcpxopG
結果 我昨天才去吃了涮樂和牛
那邊馬照跑舞照跳 停車場也能停了 連NET自己店面都照常營運
WHY?
因為 所有租戶都微風換約了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421730
"基隆東岸商場完成點交 微風:一切維持現狀"
(NET 自己商場有沒有跟微風談 不知道)
那... 那天晚上破鎖入侵 破了哪裡的鎖?
往三、四樓商場的鎖 NET自己商場在一樓
雖然沒有明說 不過三四樓商場不會想惹事 早換約給微風
沒理由反對換鎖一事
所以 一棟大樓在承租戶同意下 房東換了鎖 有需要"房屋仲介"同意嗎?
何況這仲介還沒跟房東簽約 是二房東找來的
頂多就是之後賠你壞掉的鎖錢
同概念 你換成建商也可以 換鎖需要建商同意嗎
那... 律師輿論在洗 沒有強制令 強制執法 私闖民宅
感覺罪很大 基隆市府幹嘛不等官司確定在執行?
1. 是要履行跟微風的合約
這個延遲不要說2年後選舉不能剪綵
基隆市府官司絕對輸的
2. 反正入侵換鎖這是起因在所有權之爭
應該會併案處理
NET如果在所有權上官司贏了 入侵換鎖就是補刀鞭屍而已
反之 所有權官司輸了 就賠你鎖頭的錢吧...
3. 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 "租戶"都跟微風換新約了
意思是NET之後就沒有月租可收 他的糧草能撐多久?
--
簽約的是大日和北海王,結果搞得像完
全沒它們的事,這才是最弔詭的地方
這樣net自己的店面要繳租金給微風嗎
看看台北市,5大弊案?就把KMT罵個祖宗
房客跳過三房東跟新的二房東簽約
代了
但這不影響經營權爭議吧
NET的成本是剩兩年的建物殘值跟律師費
要過年了 商場當然會持續經營說什麼啊
然後各項訴訟法律判決沒那麼快
NET當然沒有辦法進行下一步
為什麼要帶風向到沒辦法收房租
新聞報導就寫商家可能面臨繳兩邊房租
這種煩惱當然表現在經營上面
還有你不要再去看清楚再來寫
~~~~~~~~~~~~~~~~~~~~~~~~~~~~~~~~~~~~~~~~~~~~~~~~~~~~~~~~~~~~~~~~ 所有權官司打很久是預期中阿 所以基隆市政府才動作那麼大 你知道 天橋要連通這邊三樓嗎
https://udn.com/news/story/7328/7754813對市府來說 換鎖入侵是小事 最後補刀鞭屍的問題 整體進度延宕 (能不能選前剪綵) 才是大事 最後 為什麼要談租約? 因為跟微風換約啦 兩邊繳房租? 你當租戶笨蛋嗎 當然西瓜靠大邊 之後我付一邊 另一邊不滿意法院判了 也是收錢的還出去 對我成本又不變 現在就是 馬照跑舞照跳 連NET都在營業 歌舞昇平
※ 編輯: assxass (140.121.171.129 臺灣), 02/06/2024 10:07:49$$$$$
@1F 純推測 如果你想成他們其實是同夥的
那就不會弔詭了 也許當初就是一同講好分
到這塊地盤 結果改朝換代了~~
對NET最好劇本就是官司打贏 現在2樓以上的
產權確認 市府現在收的租金都要吐出來給NET
所以商場持續經營對雙方都是符合利益
市長臉書關閉留言,逃避中笑死。
市長臉書關閉就是心中有鬼
~~~~~~~~~~~~~~~~~~~~~~~~~~~~~~~~~~~~~~~~~~~~~~~~~~~~~~~~~~~~~~~ 很對阿 看看現在輿論 不說 林智群律師本來就喜歡討論這種個案 張之豪等本來就是基隆市議員 連 落選立委的高嘉瑜、許淑華(回去台北市議員那位)都出聲啦 輿論戰沒事開道場給人戰幹嘛
※ 編輯: assxass (140.121.171.129 臺灣), 02/06/2024 10:31:06市府動用公權力強制點交居然是小事
真的是很可怕的共產黨思維
然後各商家與微風換約是沒辦法的事情
兩邊繳租是因為商家原本合約到114年
但是微風是與商家談2月1日起半年合約
這樣的煩惱誰會展現在營運上 ...
~~~~~~~~~~~~~~~~~~~~~~~~~~~~~~~~~~~~~~~~~~~~~~~~~~~~~~~~~~~~~~~~~~~~ 跟產權官司比起來 那邊才是主戰場(理由)阿 一定併案審理的好嗎 市府產權輸了 點交就是鞭屍之罪 贏了 就賠鎖頭的錢 對謝市府來說 當然是小事 至於租客 你覺得他們會介入紛爭? 同一份房租 我給甲給乙有差? 給甲 之後以官司贏了 乙自然從甲那邊加利息拿回來 現在都換約了 .... 對租客 房東都點收了 又是市府 我當然給微風 順便說 完全照NET立場角度來申論 NET主張 市府在產權不明的狀態下怎麼可以對外招標(給微風) 那 反之 為什麼NET可以在產權不明的狀況下 租給現在租客? 你是租客 要介入紛爭? 相信誰? 房租給誰? 那邊進住的都是 馬辣集團、丸龜這種大集團 他們的法務不像NET這種傻傻合約不會看 被人騙(大日) 還找錯人討的好嗎
因為地是政府的又不是NET的...甚至
當初的增建 定作人也是寫市政府 完
全沒有NET的事啊
dpp基隆議員幾個有跟著鬧的
我們論述差距很大 我就事論無黨思維
而NET確時在地經營多年並為基隆帶
來比較有規模的商場不是嗎?
你講的市府那些建設都還看不見呢
市民當然會為已經紮根的NET不平
簡單說可以不要以為有開門有營業
就是沒事沒煩惱等微風帶著他們飛好嗎
~~~~~~~~~~~~~~~~~~~~~~~~~~~~~~~~~~~~~~~~~~~~~~~~~~~~~~~~~~~~~~~~~~~~~~~ 恩 現在NET的主張是 我蓋的是我的 不用T回市府 不管市府跟大日簽的OT合約 不用T回市府 意思是 NET在 沒有招標、沒有土地費用、沒有對市府的合約下 就在市府土地上"改建"了建物 擁有建物營運賺錢 然後 現在天橋、微風都要進來了 拖延 對市民是好處? 讓NET佔有建物是好處? 當然不是有營業就會飛 是他們換約了 上3~4樓的門鎖被換 3~4樓租戶同意下 跟 一樓承租戶有什麼關係? 或是你要帶換成 前代管業者 營造商 房仲 都可以
kmt存在的價值就是給dpp洗白的
經營多年就可以要求簽不定期租約嗎
?
照市府建物謄本產權就是地下室到1樓
而2-4樓產權歸誰早提出訴訟
而且重點是2-4樓是NET花錢蓋的
這是物權不是你市府的產權不是嗎
市長白天也說待法院判定法院處理
那晚上大批警力強制換鎖是要幹嘛
根本呷緊弄破碗 是這樣說嗎?!!
~~~~~~~~~~~~~~~~~~~~~~~~~~~~~~~~~~~~~~~~~~~~~~~~~~~~~~~~~~~~~~~~~~~~~~~ 現在是 1. 產權三方都沒有登記 2. 大日市府是OT合約 3. 林市府官員受議員質詢時說 這是ROT精神的OT案 沒有適法性問題 4. NET不滿 可以告大日 是大日黑了NET 5. 就跟你說了要迅速解決 因為現在卡到微風、天橋的進度 微風要改建 是跟市府簽的正港ROT案 產權官司最大但是會拖最久 其他都是併案 加上樓上租客同意下 市府不怕 頂多補刀鞭屍
沒契約只能去打官司 慢慢熬吧
NET也是有對大日提出訴訟啊
但一直說要迅速解決真的太幫腔了
因為急著要解決,所以濫用公權力嗎?
產權糾紛還能高於法律之上!
未判決出爐就搞這齣這樣還不能給說
你去市政府大廳拉一坨屎說等法院爭議解
決再清
你爭執說這坨屎是不動產,不准拆
等法院來在拆
沒合約就情勒 讚
我是覺得net會被法官打搶說找錯對照人
,net又沒跟市府簽約
64
首Po整件事從一開始就很有看點 良心企業 vs 官商勾結 有注意到的人一定會繼續追下去 新聞一開始有點被壓下來 但現在越來越精彩爆
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11
我就問怎麼燒? 簽約的是党的林佑昌時代 所有爭議的開端都是從他時代開始 二房東大日弊案也不是謝國樑時代發生 要拿合約出來講9
很多人都在討論會想出錢就是沒問題 實際上 我公司附近之前幾年前開了家火鍋店 裝潢很漂亮 花了很多錢 但是...半年就倒閉9
基隆律師出來表達法律意見 首先市府和NET都沒有完成產權登記的文件 但市府有OT合約NET有出資興建證明 所以是屬於產權未定的狀態待法院判決11
我有幾個問題 1. 市政府收的權利金,是否含有使用目前包含建築物的估值? 2. 目前收的權利金,是否和大日得標時是以一樓及地下停車場為主的權利金為一個標準 會覺得奇怪的地方是因為NET如果有去投標,應該是知道市政府有把建物估值作為權利金 算進去2
奉勸你們這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什麼依法的 不要逆風行事 在廣大愛台分子的努力下基隆市長都已經下的封鎖網頁留言 證明了人民才是正義的一方 望諸位好自為之2
公開透明不就好了 政府、NET、大日 通通把自己簽過的所有合約攤在陽光下 看一下有ROT不簽硬要簽這種神奇二房東約長啥樣 不就好了
爆
[討論] 基隆市長謝國樑被NET告強盜咧剛看到新聞啦 基隆市府昨凌晨帶著40多名警力「夜襲」,以機具切開門鎖,搬走千餘萬元設備,主富公 司不滿,今委任律師(2/2)到基隆地檢署提告市長謝國樑等人涉犯強盜等罪嫌 行政接管?直接強制?即時強制?法院執行? 好像都沒有欸 為啥可以直接用行政權跟警察權44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這件事勸鄉民先別上車,要先知道幾個前情提要。 1、東岸當初是標給大日開發公司,NET當初是透過大日這個二房東來經營東岸商場, 之後大日這個二房東在別的停車場弄出弊案,買通市府一個臨時人員得到別的投標公司文件 (2022檢調前往大日扣押的文件中有),這才導致二房東大日失去續約優先權。23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看到這種留言真的是可笑 原本的合約就是5+3+2, 第五年合約結束時NET要轉移建物給市府 現在NET拒絕履行合約, 主張產權不明, 意圖霸佔基隆人資產 然後有一群基隆人在那邊主張不用急, 應該等打官司 基隆人會希望東岸廣場停擺三五年等打官司?35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照NET跟陳律師的訴求 就是產權未定 市府不能公開招標 但是NET還是委屈的投標了 只是輸給微風27
Re: [新聞] 「台灣本土最佛企業」踢鐵板 3億蓋1.新聞網址︰ =mmpage&fbclid=IwAR2hcoaFEgntE7Ffig5ae8x22PQx4c1SmMOh4GsmQUpnRgFJlhiuEmqQSw0 2.新聞來源︰ 鏡周刊24
Re: [新聞] 不滿標案給微風!NET登報嗆基市府違法: : 今日發生這樣的事,可以說完全是當時市府種下的果,對標案便宜行事導致兩個結果 : 1.大日開發獲得暴利,並違法和NET簽約,至今逍遙法外 : 2.NET可以跟市府灰,NET主張蓋的建築物是他們的,市政府沒有權利拿走 : 然而NET此舉亦相當無理18
Re: [新聞] NET轟市府強盜!東岸商場今移交恐爆衝突最基本的觀念 商場的裝潢費用就是營運成本是帶不走的 麥當勞到處租房租地蓋自己的餐廳 有單層的有整棟自己蓋的 租約到期不續約就是全部變垃圾拆光光13
Re: [新聞] 基隆東岸廣場移交微風 NET律師持大聲公NET是向大日承租沒錯吧 現在大日退租改成微風向市府承租 那NET改成向微風承租不就好了 反正從頭到尾房東都不是基隆市府 微風可以營運20年分2年給NET6
Re: [新聞] 基隆「微風東岸」開業前釀風暴 市府和NET: 真要說怪怪的 反而是前市府的做法比較奇怪 為何之前招標是一期5年 然後續約+3+2到最多10年 那是因為當時市府採用OT招標 也就是停車場由市府改建好了 只是找人委外營運 時間到再收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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