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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無法構成殺人罪…黃子洋酒駕釀1死3傷 雄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無法構成殺人罪…黃子洋酒駕釀1死3傷 雄作者
alwang
(暱稱回來吧)
時間推噓 4 推:7 噓:3 →:36

學刑法是要有邏輯的 但有邏輯的人一定看不懂刑法

不確定故意有白紙黑字寫很清楚 "知道可能會發生 而且不反對發生"

這次酒空都已經在FB抗議酒駕 很明顯就是反對酒駕害死別人

用最基本的判斷就知道不屬於不確定故意的範圍

那什麼是確定故意? 白紙黑字也寫得很清楚"知道會發生 而且想發生"

有邏輯的人應該會馬上發現問題

確定故意居然是不確定故意的子集合 把故意兩個字化掉之後 確定是一種不確定

有沒有邏輯打結了XDDD



以上是本法盲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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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140.24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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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macor1 07/01 17:15https://i.imgur.com/CAphp9j.jpg

圖https://i.imgur.com/CAphp9j.jpg?e=1666749931&s=xHS9qC8jDhzfs074V1K7Ug, 無法構成殺人罪…黃子洋酒駕釀1死3傷 雄

gfabbh 07/01 17:17不確定故意是確定故意的延伸呀呀。

LSW1990 07/01 17:18沒立委敢修法啊!自己猜原因

p2p8ppp 07/01 17:18最後一句 OK

gfabbh 07/01 17:19故意與否,就是行為人有無意欲,立法者已

gfabbh 07/01 17:19經故意的涵攝範圍擴大到樂見結果發生了。

CCtonG 07/01 17:19用 直接故意 與 間接故意 比較好理解

ultratimes 07/01 17:20間接和直接的差別是有沒有促其發生

ultratimes 07/01 17:21知道會發生 而且想發生 且又很努力讓

ultratimes 07/01 17:21他發生 就是直接故意

在刑法上都是故意 if(a==b) do C if(a<=b) do C again //Mother father redundant code.

※ 編輯: alwang (125.227.140.245 臺灣), 07/01/2022 17:22:58

ultratimes 07/01 17:21知道會發生,且想發生,但做一些不一

ultratimes 07/01 17:22定會發生 比較類似隨機的 就算間接

ultratimes 07/01 17:22例如 刀丟出去 就是瞄準特定人丟 直接

ultratimes 07/01 17:23刀丟出去 但沒有特定瞄準的人 間接

a7788783 07/01 17:23路上看到醉女,帶回家,明知不可幹,但

a7788783 07/01 17:23是為了對方能不能幹,對方沒反對,所以

a7788783 07/01 17:23還是幹下去了,也是這邏輯

a7788783 07/01 17:24畢竟又不是想強姦對方

bokonon 07/01 17:26不是「想發生」是「發生不意外」(不違背

bokonon 07/01 17:26其本意) 大概有點像被動故意的感覺 如果

bokonon 07/01 17:26他不想但是明知道有可能會撞到人 結果真

bokonon 07/01 17:26的撞死人了 算故意還是過失?

wow924 07/01 17:26你跟立委講啊

roy11111 07/01 17:29贊同最後一句,兩者根本不是你講的關係

roy11111 07/01 17:29,間接故意的法條用語「是以故意論」,

roy11111 07/01 17:29如果本來就是故意的範圍還要以故意論嗎

roy11111 07/01 17:29,就因為原本不是故意的範圍,才要另外

roy11111 07/01 17:30寫,如果是你說的關係,那規定間接故意

roy11111 07/01 17:30就好啦,直接故意不就白寫的

chung74511 07/01 17:42知道酒駕高機率致人死 做了 就叫故意

chung74511 07/01 17:42聽那些沒邏輯的智障再說三小

wind200625 07/01 18:00暖市不願意把人關太久,有錯嗎

drmactt 07/01 18:02基本原則就是法官怎麼說怎麼對,判你有罪

drmactt 07/01 18:02正確,判你無罪也正確

cat5672 07/01 18:55那些覺得不算的人 其實本質的意思還是

cat5672 07/01 18:56想把"開車前攝取酒精致人於死"這件事 和

cat5672 07/01 18:57"不專心開車致人於死" 當成同一類性質

cat5672 07/01 18:58說到底還是現在各個領域不管行政司法

cat5672 07/01 18:58產業學術工商業界 酒駕就是常態 不但是

cat5672 07/01 18:59甚至還可說是經濟成長的動力 那些人

cat5672 07/01 18:59不這樣做就不會做事了

super10000 07/01 20:42他樂見別人死他剎車幹嘛?

bokonon 07/01 21:07預見啦 樂見就直接故意不用討論了啊

garry0403 07/01 21:13以故意論

super10000 07/01 21:18間接故意要不違背其本意,只是預見也

super10000 07/01 21:18可以是有認識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