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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只要不造謠 就不用怕中介法」如何反駁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只要不造謠 就不用怕中介法」如何反駁作者
OK8066889
(麟唄謀集)
時間推噓 3 推:10 噓:7 →:30

“當真理還在穿鞋,謠言已走遍天下”。

網路時代,謠言給人們帶來的挑戰與日俱增,對此,任何一個負責任的政府都不會坐視不管。正因如此,網信辦發言人在回應“網信十條”時指出,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允許
謠言、暴力、欺詐、色情、恐怖訊息傳播,我們的網絡空間不能成為雜亂無序、充滿戾氣的空間。

什麽是謠言?
是指沒有相應事實基礎,卻被捏造出來並通過一定手段推動傳播的言論。
謠言的歷史十分悠久,而在新媒體時代,謠言的產生和傳播又獲得了新的“翅膀”,其傳
播力和破壞力也呈幾何級增長。近年來,從搶鹽風波,到地震謠言,再到愛滋病女事件,謠言所及,不斷侵犯著他人的權利名譽、破壞著社會的公共秩序。因此,對謠言的否定態度,體現著一個公民的基本理性,捍衛著一個社會的起碼底線。其間貫穿的一條邏輯則是,自由和秩序是辯證的關系,任何個人的自由必須在法律的範圍內行使,不能突破底線,妨礙他人自由。換句話說,言論應當自由,謠言不能自由。

有些人認為,言論自由包含著說錯話的自由,寬容謠言就是保護說話權利,而懲治謠言就是遏制言論自由。這樣的觀點似是而非。作為一項法律權利和政治權利,言論自由是人們在意見表達方面的自由,其法理基礎是寬容主觀好惡、承認觀點多元。正如任何自由都有邊界一樣,言論自由也不例外。保護“說錯話”的權利,並不意味著放縱故意造謠。說錯
話與造謠言,在性質上有根本區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有過一句名言:絕不會保護任何人在戲院中誑呼起火引起恐慌的自由。捏造、散布虛假事實的行為,在法律上不屬於行使言論自由,世界上沒有哪個國家的言論自由,會包括造謠的自由。


中略


治理網絡謠言並不是壓制言論自由,也絕非要扼殺批評的聲音。正如國家的公權力不能濫用一樣,個人的權利行使同樣有著一定的邊界,網絡世界的言行依然受道德、法律等行為規則的約束。如果一個人行使自由不受約束,他人的權利就無法保障;如果自己可以為所欲為,他人也可以同樣行使這種自由。簡單地把“言論自由”理解為想說什麽就說什麽,
甚至是不受任何限制的造謠自由,這種濫用民主權利的後果,必然是誰都難以有真正的自由。

正所謂“從心所欲而不逾矩”,自由是一種權利,也是一種責任。每一個公民,不僅要懂
得自己有自由,還要明確別人有著和自己一樣的自由。惟其如此,我們的自由才能“交相利”而非“交相害”,言論自由才能真正增進公民福祉、推動社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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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潤飾後的文章清楚地點出了你認為的限縮言論自由
其實是在保護我們整個公民社會免於被造謠虛耗社會成本
同時也是為了保障了他人的權利

台灣「數位中介法」施行的大義與必要性
我幫忙統整潤飾好囉
歡迎自由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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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94.21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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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aqe 08/19 17:04KMT反對這個法 那肯定是DPP做對了!

gay7788 08/19 17:04我看八成是抄中共的吧XDDDDD

yoyodiy 08/19 17:04反串要先說喔

gay7788 08/19 17:05所謂潤飾應該就是簡轉繁

tau123 08/19 17:05不犯死刑罰則,為什麼還要怕死刑?為什麼

※ 編輯: OK8066889 (223.138.94.218 臺灣), 08/19/2022 17:05:29

tau123 08/19 17:05要廢死?

riripon 08/19 17:05那黨造謠bnt 萬華破口 甚至論文案 要不

kairiyu 08/19 17:05重點在是誰判斷造謠 別模糊焦點了啦

riripon 08/19 17:05要先抓

TRYING 08/19 17:06好 誰決定是造謠或者真實?

square 08/19 17:06一樓很急

JieCheng1202 08/19 17:07你的党沒有資格做任何評斷的標準 滾

TRYING 08/19 17:07林治肩論文案 誰來判定誰造謠?

TRYING 08/19 17:07既然林沒有造謠 何必退選?

pinkg023 08/19 17:07打高空大家都很會,要變成法律就要有可

pinkg023 08/19 17:07行性才有成法的空間

kairiyu 08/19 17:07如果不是反串 就是標準的不懂裝懂XDDD

francy430 08/19 17:08國家再幹自身法益 還在拍手叫好XD

TRYING 08/19 17:08文青廢話寫一堆 遇到事情到處推

kairiyu 08/19 17:08法官48小時內要判斷是否造謠 以為我們法

skyofme 08/19 17:08那為啥要賦予行政機關想標記誰假資料就

skyofme 08/19 17:09標記的權力?

kairiyu 08/19 17:09官有10萬名? 到最後也是看政府風向

chen31502 08/19 17:09人民日報 2014 08 12

zanns 08/19 17:09寫得不錯吧? 幹嘛一直噓?

skyofme 08/19 17:11社維法都被濫用了,中介法不會被濫用嗎?

MichaelRedd 08/19 17:11覺青覺得有道理的話可以跟中國統一了

k1988771028 08/19 17:12黨和政府造謠要抓,修法還不休好一點

chen31502 08/19 17:12總之 贊同這篇文章 代表你很適合被中共

k1988771028 08/19 17:12,警察亂開單也會被罰,政府機關亂講

chen31502 08/19 17:12統治

k1988771028 08/19 17:12也要受罰。都不想管的話,民進黨一堆

k1988771028 08/19 17:12電視台側翼到時候不要上來哭哭被霸凌

MichaelRedd 08/19 17:13這篇是中共在限制網路自由時寫的文章

alice1967 08/19 17:13只要不講話不發表,就不用怕中介法,嘻

MichaelRedd 08/19 17:13認同的覺青快滾去中國吧

skyofme 08/19 17:14不然加兩條但書吧,標記後一定要在48小

skyofme 08/19 17:14時內跑完法院審查程序,檢舉不成立罰舉

skyofme 08/19 17:14報者或主管機關500萬怎麼樣?

alice1967 08/19 17:17社會在進步,言論自由在限縮,文采何

alice1967 08/19 17:18用?風骨何在?

alice1967 08/19 17:19這篇應該是拿到鄭南榕墓前朗讀

alice1967 08/19 17:23中介法是行政鉗制言論自由的武器,也架

alice1967 08/19 17:24空了憲法跟刑法

Lhmstu 08/19 17:39推,這篇文適合死忠仔拿去傳教

Lhmstu 08/19 17:42這篇文真的寫得很好,深入死忠仔內心,讓

Lhmstu 08/19 17:42死忠仔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