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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阿杯無保請回到底司法已死還是司法復活?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阿杯無保請回到底司法已死還是司法復活?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時間推噓 1 推:1 噓:0 →:12

※ 引述《autokey (該起床啦)》之銘言:
: 我看新聞才知道
: 台灣司法被政論節目/媒體/網紅
: 熱心民眾/前某黨的某人/來賓等
: 台灣司法常常已死~
: 但有時候司法又復活了~好棒棒
: 到底這次
: 阿杯被無保請回
: 是司法已死
: 還是司法沒死?

認真說:還是死

為何?

我不談論甚麼政治力影響這種根本沒有任何實質證據的東西

就制度面來看

司法的確是很難讓人信服

就以公然侮辱來說好了

這條罪比較多的版友會遇到

常常網路上幹幹政客名嘴公眾人物

就會被告

但大部分的情況之下

法界目前共同的理解是

公眾人物需要有比較高的容忍性

所以通常都是不起訴

或者是一句可受公評之事無罪





但你注意到我的用詞了嗎?

"通常"

還是有不少案子網友被告是要被罰錢的

甚至還有時候

同樣的用詞遣句

在A案遇到甲法官無罪,在B案遇到乙法官有罪

有些法官願意使用法界普遍認知

但有些法官他不願意

你也不能說他錯

這種不確定的審判標準

請問人民是要如何投以信任?





也許會有法律人跳出來說啊

會有甚麼實務見解啊

或者是判例啊

甚或者是司法院約束見解啊

但相關法令規定

其實仍可以表示適當之不同見解,並不受其拘束

這一切都是在告訴你

對,我們有試著減少這類同類事件,法官卻有歧異判決的狀況

但我們還是願意給司法官們最大的心證空間

即便有法官特立獨行,做出些詭異的心證與判決

法官依然沒有任何問題

有問題的都是你們這些法盲

我們有提供給你上訴的機會啊

但誰管你上訴要花費更多的時間與金錢成本?

誰又管你如果特立獨行的法官是在高審時又怎麼辦?

誰又管你因此被關被罰,後續的補救申訴有多漫長與困難?





昨天我發了一篇

是關於專業證據

沒有相關專業的法官憑甚麼決定是否有證據力?

這篇本質也是差不多

主要也是在批判台灣法官心證權力過大

時常讓判決陷於法官的個人主觀決定結果的問題

國外有陪審團與判例制

特別是判例制

是對法官有通案約束效力

而這種判例的形成

也都是經過較為多數的法官普遍認可的見解

重點是,有通案約束力

而不是像台灣一樣

如果今天有個法官做出違背判例的判決

那這個法官最多被同業司法人員嘲笑

然後呢?

沒然後了

判決還是成立,除非你去上訴




事實上

我這種外行淺顯的認知

專業的法律從業人員

又豈會不知道呢?

在司法改革上

有推出大法庭的制度

廢除了過去相對約束力薄弱的台灣判例與決議制度

說是這樣說

但2018推行以來到今天

我只能說對人民而言

感受依舊不是很清晰

還是有太多的東西存在給個別法官自己去認定的部分

甚至

都還不算是司法改革主要的廣告對象



還很長~~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87.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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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mini 09/03 10:29薛丁格的撕髮

ocis 09/03 10:30詐屍

iam0718 09/03 10:30以往只要不認同法官的都會被笑法盲

iam0718 09/03 10:31對比看這件事就很好玩

twistfist 09/03 10:43只這樣講那世上本來就也沒啥專業可以

twistfist 09/03 10:43讓人信服,去看醫生也常常一堆病痛分析

twistfist 09/03 10:43不出原因,不然就a講的跟b不一樣

可是你要想清楚差別啊 醫生都是本著要治好你的心態去的 法官的觀點不同 你就是有罪沒罪的天地之別 沒有統一見解 請問人民應該如何遵守法律? 今天我做這件事情,在A法官認定上合法 明天在做,在B法官認定上我又違法 那這件事情到底能做不能做? 這是咳嗽A醫生認為是新冠,B醫生認為是流感能比擬的嗎? 咳嗽又是個人主動去做的事情嗎? 或者是個人主動就能不做的事情嗎? 更別提 醫生對這些病痛分析 他們會提出學理依據 畢竟他們是學醫的 哪裡不對,也該是由學醫的人認定 總不該是由一個學法的說 恩,我覺得今天咳嗽就是新冠,而不是流感 或者是說 對,我覺得A醫生說得對,咳嗽就是新冠 但為啥B醫生說得不對? 如果在醫界,他們會做更細部的分析 看到你肺部纖維化了,那就跟你說是新冠 或者是你吃了甚麼藥,的確有壓下症狀了,就說你是甚麼病 法官有辦法做相關的論證過程嗎? 沒有 那為什麼法官可以決定AB兩個醫生誰說的對呢? 結果就是 法官心證已成 只是從兩份不同的鑑定報告中 找一份符合他心證的報告來幫他增強判決書的論據而已 那如此 到底是有這份證據,才能形成這樣的判決? 還是先有這樣的判決,我再來找證據? 先射箭再畫靶的即視感啊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87.8 臺灣), 09/03/2024 10:55:24

twistfist 09/03 11:40並沒有,醫生之所以可信,那是因為就

twistfist 09/03 11:40算他們很細部的原因講不準,至少大方向

twistfist 09/03 11:40問題能排除,同理司法可信,那是就算柯

twistfist 09/03 11:40證據不足,其他人有罪,那他也躲不了政

twistfist 09/03 11:40治責任,根本就沒有一兩個法官見解不同

twistfist 09/03 11:40就一刀斃命或滿血復活這種事

其實你自己的言論就已經將兩件事情混在一起 你說 司法可信的原因 是因為柯即便無罪,最後也難逃政治責任 問題政治責任跟司法可信有毛個關係呢? 醫療可信的原因在醫療本身就可信 而不是需要醫生負政治責任醫療才可信對吧? 且就政治責任而言 這大動作的去處理柯 結果柯最後無罪定讞 這對民進黨的政治衝擊難道就會小嗎? 司法不可信 在於目前的司法沒有辦法給人民一個穩定的觀感 同樣一件事情 不同人做,都會有同樣結果 講俗了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講仔細點 就本文的,你們法院裁判一事應該有同樣標準 你說大方向能排除? 問題就以一個凶狠的犯人要不要判死刑言 一個關鍵的精神鑑定報告 就可以決定這犯人會不會被判死 那精神鑑定報告的採信與否 完全就是在個別法官的心證之上 請問大方向排除了甚麼?

※ 編輯: hamasakiayu (114.24.87.8 臺灣), 09/03/2024 13: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