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黃珊珊:本案頂多用「普通詐欺罪」處理
※ 引述《LeeSeDol (嘖嘖...)》之銘
: 最高檢察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11 年 2 月 25 日)
: 針對各檢察機關偵辦有關公務員 詐領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及休假補助費等四類案件: ,基於檢察一體原則,應統一追訴標準如下: 公務員詐領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及休: 假補助費以『普通詐欺罪』論處,其他性質之個案則視具體案件情節,由各檢察署參酌研
以上所述應是說明公務員「本人」
施行浮報虛報加班情事,詐領「自己」的加班費,並供自己運用
而本案高是利用委員身分要求下屬
浮報或虛報加班費後再以捐款名義
繳回,以供高自 決定用途及運用
起訴書都有有載明
兩造所犯情事明顯不同吧
反正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就是直接法庭攻防了
已經沒有減刑機會了
貪污治罪條例的減刑要件必需犯罪所得5萬以下或在偵查時就需自白認罪,並繳回所得財物
無法在進入法院程序後再認罪而獲減刑
本案事證人證俱在,助理又多數認罪
最好的結果就是一開始就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
這樣初任委員,不熟悉相關規定而造成犯罪的開脫之詞還有些用處
或許有機會被檢方以不確定故意起訴,並有機會減刑
現在如此
法院開庭準備程序時再認罪也無法減刑了
難怪TMD全黨要打成政治司法迫害 高還開記者會嗆檢方
因為不嗆白不嗆,打成政治迫害還有受虐紅利可以騙
真是任何利用價值都不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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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王郁文也不能認罪減刑了?
大概 是想拼助理翻供~
謝律師一直強調七年起跳 但看一堆童啊 誰
啊都有兩三年到五年刑期 這些都有認罪
獲得減刑的機會嗎
貪污也沒那麼好起訴 你錢處理掉 如檢
方查不出你錢洗去哪 誰得利 檢方還不
會起訴
翻供要三個都翻 看你要怎麼串
她這個單據紀錄都有 沒得凹了啦
翻供變成助理有風險,但如果現在私下
聯絡可能也太明顯?
他忘了公務員是用貪污條例辦嗎?還是律師
?
助理翻供害自己當替死鬼被關嗎
想也不可能
助理幹嘛翻供?為了這種主子?
私下一人給個兩三億 應該可以完美翻供啦
爆
首Po黃珊珊fb 不必特別、公平就好! 選舉一到,很多事都變得很複雜,去年選舉期間鬧得沸沸揚揚的新竹市長選舉,高虹安受 到國家機器鋪天蓋地的打壓,今天被檢察官依貪汙治罪條例提起公訴,雖然早在意料之中21
挖靠? 柯粉整天在洗台灣是詐欺之島, 詐騙橫行。 結果他們相信的信仰告訴他們我們家的虹安不是貪汙、是普通詐欺? 蝦????4
黃珊珊這是不是再跟大家說 民眾黨絕不貪汙 只會詐欺? 黨主席柯文哲都說了 台灣不能成為詐騙之島 原來他所說的國家詐騙隊就是他們自己嗎? 希望島主席出面解釋解釋為什麼民眾黨的市長是詐欺犯?6
北檢昨天早就回答過了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起訴 北檢10個Q&A說明 為何不適用最高檢察署111年2月25日會議結論關於公務員詐領加班費僅論以刑法詐欺罪的 見解? 上述會議結論認為,為避免檢察機關對公務員詐領加班費、值班費、差旅費等認定的罪名2
先說結論: 1.他媽的,黃33是律師,怎麼沒看完起訴書在發言 起訴書說得很清楚 2. 高鴻安 態度極度不佳,如果真的有,最好判重一點 3. 還在喊迫害? 智障到極點 , 一切法律 證據說話9
很多大大在前面已經寫了不少見解了 小弟我就補充一篇報導好了 先說結論 黃珊珊就是在帶風向 針對黃珊珊的疑問 檢方早就有解釋了 柯粉如果懶得看的話 看最後一段就好了11
黃33一出手,就知有沒有 好啦,本來高虹安還能用沒有犯意 只是初次擔任立委 沿用前立委辦公室規定,誤觸犯貪污罪 請法官從輕量刑,甚至減刑15
33律師有夠棒的,很少看到有律師是這樣幫當事人辯護捏! 所以33律師現在是不否認起訴事實,要主張北檢起訴法條錯誤而已嗎? 這樣開庭那天是要全案坦承不諱,但請求變更起訴法條,鑒請鈞院從輕量刑? 如果33律師要這樣辯護也是只能給33律師拍拍手而已啦。 先不管33律師玄妙的辯護策略,33律師拿最高檢的見解根本「竹篙湊菜刀」7
現在民眾黨是確認用這個來挺高虹安嗎? 昨天的林珍羽到現在的黃珊珊 高檢署是說「公務員自己謊報加班,私吞加班費」用詐欺來起訴 但今天高虹安是「公務員讓助理謊報加班,把助理謊報後加班費所得據為己有」 這兩個概念差很多好嗎
爆
Re: [討論] 看不太懂高虹安的犯罪問題幫索隆補充一下。 助理費這件事真的很常見,但很多案例也是不起訴。 比方說前幾年,跟中華民國三分球神射手鍾小平一直有恩怨的名演員應曉薇。 應曉薇請命理老師當公費助理,幫選民算命,被檢調調查是否有詐領助理費。 結果是不起訴。53
[討論] 林穎孟貪污罪起訴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嫌詐領助理費案件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今天上午偵查終結 依照貪污治罪條例(詐取財物)提起公訴 葉姓前男友一併依照貪污罪起訴 這條罪法定刑度7年以上起跳40
Re: [新聞] 涉詐領助理費案 高虹安改列貪污被告60萬從有人具名檢舉開始 檢方就一定會起訴 檢方的責任就是偵查後起訴(浮報加班費已經基本肯定) 被告自己要證明自己無貪汙罪 法官會看證據判斷45
[討論] 你是高虹安會認罪爭取緩刑 ? 還是不認罪其實這種詐領助理費案 就很簡單 相對單純的案子 檢方會掏出所有事證 再根據證人的供詞 對高虹安偵訊 當然高虹安也可以選擇說 不認罪 矢口否認一切犯行 例如 高虹安可能會說 這就公積金 不過檢察官未必會採信 這時候就會認為你犯後態度不佳 建議法院從重量刑8
Re: [新聞] 劉樂妍涉賄選被起訴!怕狗被吃了想回中國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不好意思我又來了。 看到推文有人提到說偵查中自白可以再減刑,所以可以緩刑。 邏輯上是對的,因為最低關三年,減一次刑最低可以減到1年半, 1年半<2年,所以可以緩刑。5
Re: [討論] 你是高虹安會認罪爭取緩刑 ? 還是不認罪看惹一下規定 偵查階段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真的有機會緩刑 等到起訴好像就來不及惹 更何況現在是搶著認罪當汙點證人的情況下 一堆人認罪就妳不認 準備牢底坐穿4
[時事] 前頭城鎮長曹乾舜3案收賄390萬 高院:前頭城鎮長曹乾舜3案收賄390萬 高院:「非情堪憫恕」判6年6月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宜蘭縣頭城鎮長曹乾舜被控利用辦理頭城鎮LED路燈採購等案 機會,3案共收賄390萬元,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罪判刑6年6月、褫奪公權 4年,曹乾舜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主張他從偵查起即認罪,且全部繳回犯罪所得,請求依 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再予減刑,但高等法院認定曹乾舜犯下收賄的3罪情節都不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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