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藐視國會罪誰來審判
※ 引述《shiauber (getting used to)》之銘言:
: 藐視國會罪
: 跟你一點關係沒有
: 只針對官員而已
: 就這樣而已=.=
: 另外最好笑的是....
: 明明就誠實說話 就不會有事
: 跟不要亂丟垃圾一樣 也不會有事
: 就這麼簡單的基本素質
: 做不到?
: 官員的素質也真的是道德淪喪...
首先我們來討論誠實說話的定義是什麼
官員陳述他認為的事實 但是立委覺得不是
算不算誠實說話?
官員說的是實話 但立委當下說不是實話
算不算誠實說話?
官員陳述的內容有99%是事實 1%有錯誤
算不算誠實說話?
你可以回答這三個問題嗎
--
送法院判啊,這麼簡單==
當下立委就開罰了不是嗎
※ 編輯: Croy (111.248.129.54 臺灣), 05/21/2024 21:04:18用客觀事實說話對民進黨是不是很難啊
立委說謊要負責嗎?一群爛人還想擴權
說謊的定義很簡單 就是你知道還亂講
刑法本來就有僞證罪 這麼多年都沒問題
只要看你有沒有資料就可以判了
人的記憶是會有誤差的 說錯幾個數字 算是說謊嗎?
※ 編輯: Croy (111.248.129.54 臺灣), 05/21/2024 21:05:16院會就可以罰了,需要送法院嗎
立委可以開罰 腦被洗得徹底 笑死
最終是要法院認定
先開罰 再和立法院上法院打官司是吧
※ 編輯: Croy (111.248.129.54 臺灣), 05/21/2024 21:06:03立委只能報給法院去處理,無權自行開罰
開罰不用法院 立委當法官用 只有刑法
要
這被洗得很徹底 快笑死
你說你嗎? 確實被洗腦很徹底
※ 編輯: Croy (111.248.129.54 臺灣), 05/21/2024 21:07:04立委沒有裁罰權,也沒有執行能力
藍白立的這部法裡面有罰金有罰鍰 罰金當然
就法院決定 但罰鍰的部分呢?罰鍰是當場
做出裁示 你就要繳欸 官員不服怎辦?怎麼
訴願? 通通沒講
罰鍰不是院會過就能罰
執行是司法單位
笑死 開罰是由院會決定
不爽就開罰單 其實應該要訂繳錢才能申
訴
連三權分立都不懂的才會說出立法院可以
開罰吧笑死人
你也知道今天通過的東西 笑死人?
※ 編輯: Croy (111.248.129.54 臺灣), 05/21/2024 21:08:36不要po上網讓人知道你不識字好嗎
對啊 你看起來像文盲沒錯
不服罰鍰行政訴訟啊 法條明明就有
以蟑螂強之前質詢那個例子來看 它問官員
說知不知道它要問甚麼 官員說不知道 蟑螂
強可以說官員不認真藐視它 所以就能罰官
員了 這合理嗎?
沒 我只覺得司法體系先崩潰 打個行政訴
訟至少一年以上
如果立委濫用這項權力 誰來制衡
而且由立委自行決定要不要送司法
那不就球員兼裁判
立委如果亂用,就會法院認證十幾連敗
藍綠惡鬥的台灣 一切白談
就像NCC這可恥的單位一樣
立法院是行政機關嗎?可以行政訴訟嗎?
基本上光被立委惡搞 頻頻上法院跑訴訟
就很噁心人了 , 如果要這樣玩 也要有
相對應的處罰 , 如果立委是沒證據惡意
當訟棍讓關員跑法院 , 那立委也要有刑責
簡單說如果法官還給官員清白 , 請誣告
的立委進去蹲三年 , 這樣才公平
我跟你說喔,如果院會送了一個官員20條藐
視國會罪,就算最後法院通通判決無罪,這
個官員大概也要背著20個案子天天跑法院
就算罰不了你,一個會期讓你訴訟纏身一整
年甚至五六年,那也夠讓人恐懼了
法院認定是要看立法過程的啊,立法過程
這麼粗糙,到時候一定有爭議
8
首Po根據提案,國民黨主張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被質詢人質詢答覆不得超過質詢 範圍,同時除對國安有立即明顯的危害或依法應祕密的事項,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復、提 供資料、作虛偽不實陳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草案也規範,違反規定且情節重大者 ,經院會決議送司法機關,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X
藐視國會罪 跟你一點關係沒有 只針對官員而已 就這樣而已=.= 另外最好笑的是....X
我可能要問一個法學問題喔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藐視國會效果 可以判3年刑或者拘役 罰鍰 對吧 既然這個法可以嚴重到把人抓去關 那給大概二三十個立委來附議 移送法辦 是不是比較草率? 有沒有政治惡鬥的疑慮? 但是話又說回來 如果此法一開X
你是錯的 我解釋給你聽 「藐視國會罪」指的是「阻礙國會行使職權」 他不是一種態度,而是一種明確的行為 在這次立法院擴權之前,藐視國會罪確實只及於官員7
目前看來就標準自由心證 就拿不缺電來說好了 怎樣算缺電、算不缺電? 只要停電,不論原因都算嗎? 停電就算缺電的話,停幾戶算缺電?4
為什麼?可以解釋的清楚一點。 舉個實際的例子對你來說很難的樣子。 一般人有什麼義務需要進入國會配合調查的? 如果有此疑慮,那麼就限縮聽證權的傳喚對象不也就好了? : : 另外最好笑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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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越來越多憲法刑法學者出來發表意見了統整一下范耕維助理教授對於「國眾定稿版/藍白修正動議版」的見解 1. 實體篇 (藐視國會罪的要件) - 立委質詢時可以要求官員公開國家機密 立法委員質詢官員時,牽涉國防、外交等國家機密事項,經過主席同意者,可以強制官員 回答,對於國家安全可能造成危害。8
Re: [問卦] 藐視國會會被抓去關嗎「藐視國會罪」: 未來行政部門官員出席立院聽證會答詢時,若有虛偽陳述狀況,最重可關3年、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接受立委總質詢時若有隱匿或明知不實仍虛偽陳述,則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因此這個法案是針對「虛偽陳述的部會首長跟政務官員們。」換句話說,官員如實陳述、不隱匿絕不會被處罰。 執政黨不會永遠執政, 在野黨也不會永遠在野。4
Re: [新聞] 林志潔稱藐視國會罪仍要確保「說謊的權力美國也有藐視國會罪,而此罪是針對「官員在國會受立委質詢時說謊或拒答」而處刑罰。 至於被告的緘默權是指,被告於刑事偵、審得保持沈默,無須違背自己意思而為陳述。 二者根本是不同概念,換言之,藐視國會罪的被告一樣到時候開庭可以行使緘默權 。 林教授的描述,是直接把官員當被告對待處理的意思嗎?XD5
Re: [新聞] 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官員虛偽陳述有刑責按照這條 問打詐成效 瞎回「股票漲到2萬點」:妳不喜歡嗎? 這種回答到底算不算藐視 還是有沒有更藐視的啊2
[黑特] 綠共為啥這麼怕藐視國會罪?乳體 國會是人民一票一票投出來的代表著人民 而民主國家人民是最大的 尊重國會並且誠實謙卑是在議會殿堂政府官員必須要盡得義務 怎麼遇到綠共政府就完全不一樣了?2
[轉錄] 名為變態的神父:偉哲批藍委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名為變態的神父 3.轉錄內容︰2
Re: [新聞] 她捍衛官員「說謊、緘默權」 徐巧芯不知道就說不知道 不能回答就告知不能回答並解釋為什麼不能回答 研議中就告訴委員還要研議多久 認真誠實的回答很難嗎? : 那要回什麼2
Re: [新聞] 藐視國會立院表決完成二讀 官員虛偽陳述有看過美國國會質詢就會知道,這種場景主要是回答者秀專業與表演的舞台。 首先質詢者要會問問題,以之前Tiktock那位新加坡CEO為例子: 北七官員:「tiktok會不會連接到家裡的wifi?」 CEO愣住請他再問一次然後回答:「用戶有打開就會啊!」 官員大概是想要誘導出「該app自己要連到自家的網路,好可怕喔」的陳述,卻顯示出質詢者常識的無知,但或許他的票源都是無知的老人,所以也沒差。2
Re: [新聞] 藍委提案禁「反質詢」 可請官員離場KMT 的提案 「藐視國會罪」: 未來行政部門官員出席立院聽證會答詢時若有虛偽陳述狀況, 最重可關3年、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接受立委總質詢時有隱匿或明知不實仍虛偽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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