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
身為一個當初打零工薪水不到基本薪資
現在工作超過基本薪資的肥宅來說
這個試用期薪水八折議題,對我來說比較無感
但是看了兩邊的論述
感覺就是思考方向不太一樣而已
比較綠腦的朋友是把資方想的比較過份
所以是希望,不管勞方怎麼搞
重點就是薪水不要低於基本薪資27K就好
如果這個法案確定的話,就怕資方會鑽漏洞
明面上薪水可能是基本薪資
但是本來就有東扣扣西扣扣的
可能實領會少於基本薪資可能....1k、2k之類的
現在有了薪水可以打到八折的話
是不是變相讓資方多了一個可以扣薪水的名目?
比較藍白腦的朋友則是想說
不管怎樣,至少還有基本薪資這個底線
你再怎麼扣,一定都還有基本薪資
所以試用期結束,還可以變相加薪
但是藍白當時提的時候
重點好像是試用期薪水可打到八折
沒有特別提到基本薪資
所以事後看到有些人備註說明,不能低於基本薪資
感覺藍白腦的朋友把資方想得很好
就是試用期打八折,事後一定可以變相漲薪水似的
但是有可能資方試用期就給你100%,事後沒的漲
現在兩邊的論述感覺就是....
不管怎樣都要有基本薪資當底線
差別在綠腦那邊沒有特別提到試用期
藍白腦那邊則是有提到試用期這個部分
不知道綠腦那邊針對試用期的部分
有沒有相關的論述?
※ 引述《boyo (腦科學先生)》之銘言:
: 蔡英文政府的最低工資是兩萬七出頭,如今藍營的法案是三個月試用期八成薪水,比22k還
: 低,過試用期馬上可以踢走。
: 笑噴,這就是某些人講的撥亂反正,一朝回到馬時代。
: 如果說人的命很賤,那都是自己找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 終於教訓了民進黨。
: 爸媽生你這個沒腦的。白癡。
: 還有哪來那麼多戰國策網軍阿,幫這種缺德法案護航,都不怕生兒子沒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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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非聖賢,GY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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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腦=沒腦,結案!
藍白腦=無腦
--------------------------------------- 綜合以上兩個論述 結論:綠腦、藍腦、白腦 = 無腦
這是中國的勞基法,國民黨引用 至於結果
,中國已經表演給你看
中國的玩法有保底基本薪資嗎?
※ 編輯: GYda (39.15.9.137 臺灣), 05/01/2024 09:17:00要是80%如此合理 那昨天幹嘛要踩剎車直
接刪掉
事後發現論述有很多東西講不太清楚 所以乾脆刪掉,之後再說?
※ 編輯: GYda (39.15.9.137 臺灣), 05/01/2024 09:18:04不要分藍腦綠腦啦 22K那種定錨效應
還學不乖喔
都有歷史可鑑 還能走錯路
可能他們覺得不是錯的路 所以打算繼續走?
原來中國的玩法也有保底基本薪資
你自己這幾篇已經講完了 不管是守法的公
司 會凹你的公司 目前這個從中國抄來的
法條 試用期的部分就是對勞方沒什麼好處
只有讓資方好找免洗筷跟加蔥用 讓你謝
公司隆恩
感覺這個法案過了 是讓資方多了一個扣薪的名目 對勞方來說,好像沒增加什麼好處
※ 編輯: GYda (39.15.9.137 臺灣), 05/01/2024 09:28:40首先這件事要先從源頭看,立法院的作用是
什麼先搞清楚,就是{ 立新法 } ,{ 舊
法} 的不得不低於27470,跟國民黨立的
{ 新法 } 試用期三個月80% ,基本上兩
者會有抵觸,如果國民黨的版本沒有寫清楚
,所有人說的都不會是正式執行的版本,但
無論是那個版本80%本身就不會是一個好的
方向,因為台灣目前正在執行的就是100%沒
試用期,很久以前試用期有在勞基法裡面,
之後修法拿掉但是沒有明訂不能用試用期,
所以有少部份的公司會口頭或簽個人同意書
執行,但不管怎麼執行薪資一樣是100%
反正不管怎麼玩 感覺共識就是一定要保底基本薪資 只是藍白腦的論述感覺多了一個變相漲薪的希望 綠腦的論述則是比較悲觀一點,覺得沒必要
繞一大圈,真的要保障勞工,直接白紙黑
字敘明沒有試用期不就好了?
可能有些工作還是要先看看有沒有辦法做吧? 所以試用期這個部分,感覺好像沒有特別提
※ 編輯: GYda (39.15.9.137 臺灣), 05/01/2024 09:36:16工作多年後你會發現台灣無論大小公司都
超會在薪資上做文章
為了減少成本囉 人力成本也是一種成本啊
※ 編輯: GYda (39.15.9.137 臺灣), 05/01/2024 09:43:06怎麼訂都會有人跑漏洞,但註明80%絕對是
降地板惡法。寫明不能有試用期也可以,
鑽漏洞的企業就先開約聘缺,之後再來談
轉正職。重點是要保障全部勞工權益,不
管是正職或約聘才對。
感覺試用期可以打八折這個部分 就是讓資方有一個合理扣薪的說法
試用期三個月還不用資遣可以直接退,這
更對勞方沒保障吧,試用期不管哪個角度
想就是只對資方有益對勞方沒幫助
除非還要保障資遣費
你就想有試用期是對誰有利就好
感覺對資方相對有利
試用期老闆不用法定最低薪資下去算 難道
會想花4-5萬請人來試用看看
藍白腦的思考方向就類似這樣 所以才會有人說,試用期結束27k可以變成34k
※ 編輯: GYda (39.15.9.137 臺灣), 05/01/2024 10:50:54很久以前舊版的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還規定試用期不得超過40天,現在藍
白是怎樣啦?幹
以前的試用期不算正式員工 基本上不受
基本工資的限制 藍白的理解根本是白懶
爆
首Po蔡英文政府的最低工資是兩萬七出頭,如今藍營的法案是三個月試用期八成薪水,比22k還 低,過試用期馬上可以踢走。 笑噴,這就是某些人講的撥亂反正,一朝回到馬時代。 如果說人的命很賤,那都是自己找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終於教訓了民進黨。8
: 愚蠢的八成薪, 讓人懷念起馬政府搞爛經濟的22K 應規定試用期結束, 薪水應上調46
綠共手法太粗糙了啦!! 22k??你們是瞧不起國民黨啊!? 你們這群小草連22k都不值好嗎? 27470(法定工資) * 0.06(提撥) = 1,648.24X
這是保護社會新鮮人吧, 這個法規訂下去,雇主至少要付八成的薪資, 以後就不會有什麼試用期不支薪的情況發生, 保底做完三個月還拿得到至少八成的薪水。 對社會新鮮人來說整體情況會比現在好,X
笑死 一堆塔綠班網軍在幫賴功德洗地 在那邊鬼扯「試用期也有薪水」 如果試用期有薪水何必修法? 去南部看看有多少爛公司是試用期不給薪的7
什麼啦 國民黨最近提案: 恢復軍公教年改。 拆反滲透法。 看起來就是都會到蔡英文上任前的狀態。4
雖然我也蠻討厭KMT的,但是在批評法案之前可以稍微想一下「基本工資」的概念,尤其是? 在最低工資法通過,基本上不能有比最低工資還低的狀況,不然,就構成違法。 因此,就算通過了KMT版的草案,跟最低工資法一起適用的結果是,本來薪水=最低工資的, 因此,只有薪水在33750以上的人,才會在試用期有影響。 不會回到22k。3
: 年輕人真的好可憐,拍拍... 想當初阿叔公司的三代目年輕總A接手經營,找來阿叔幫整個公司做行銷策畫整骨 我當年就建議年輕總A要看的懂中美貿易大戰...早早布局低階勞力工廠去越南印度 總公司在台灣狂插綠電綠能標章,台灣工廠品質更好把公司的高階產品賣到德日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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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勞基法即將要修試用期22K?剛剛看到 多數民意那邊要修勞基法 的消息 修法要改成 試用期 資方只要給80%薪水就好 現在最低薪資274704X
[問卦]未來試用期通過,薪資往上加?去做夢啦你來我們這實習,我還花時間教你,我沒跟你收學費就不錯了,還給你薪資?這當然是可 以討論啦。 印象中這句話出自台灣某 慣老闆 口中!! 最近勞基法修法提出 勞基法15-1條增修條文「規定試用期不應超過3個月,且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30
Re: [討論] 試用期法制化才是保障吧現行勞基法根本就沒有所謂「試用期」 所謂三個月試用期只是三個月內我資遣你 我不需要10天前事先預告 除了這點,其他敘薪、一般福利上沒有任何差別 :14
Re: [新聞] 藍委推勞基法7大修正 雇主召回休假勞工你如果看不懂中文 或連白話文都看不懂可以明說 不用這樣斷章取義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目前勞基法並未有試用期的條文依據 大部分公司都用"你我都不熟悉 所以雙方試一下"的話術4
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塔綠斑真的讓我噁心到想吐, 這種抹法到底有多缺德? 明明就是為了保護勞工, 抹到願意給八成薪? 現行的勞基法就沒有規定試用期,11
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的他這個立法的基本精神就是剝削勞工,圖利資方。 本來勞基法就沒有試用期這東西,應該走的方向是嚴厲稽查。就像不應該吃大便,現在倒是討論起來,要加進去菜單哪種口味的大便比較受歡迎。瘦肉精都要零檢出了,不是嗎? 1.試用期內資遣費有無,不適任可以合法不給? 2.打八折後低於最低薪資,是繼續八折還是最低薪資。你法規就是八折阿,邏輯就應該給八折阿。就算砍成最低薪資方也是爽賺。 3.試用期算不算勞退年資?X
[黑特] 國民黨刪掉80%,真的謝謝大家欸!首先是試用期薪水絕對不會低於基本薪資 本來就已經是這樣了 而國民黨說要修法最低不能低於80趴 同時也要符合最早不低於基本薪資的規則2
Re: [黑特] 22k大復活,小草們該嚐嚐當年七年級一堆1450綠腦在帶風向 還22k咧 現在低於最低薪資就是違法好嗎 還有會鑽這個漏洞 覺得試用期給八成是賺到的老闆 很多可能原本試用期連8成都給不到 舉北部常見的餐飲業薪水 45K*0.8 新法通過後雇主至少要給你36000以上 但實際很多試用期目前只給3萬或是基本薪資 老話一句 薪水是勞雇雙方去談出來的 新法通過就是多了一個試用期薪水不能低於正職八成的地板 一樣會有給比照正職薪水的工作 覺得給8成的職缺不滿意 那就別去啊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4 Plus --2
[討論] 藍白粉適用期辯護說法我個人是反對修這個法,因為這個跟本就是脫褲子放屁沒必要的立法,對勞工跟本沒好處 藍白粉辯護說法 就算適用期打八折也不能低於最低薪資 好就算這樣,那打八折後低於最低薪資的薪水資方跟本不會用什麼適用期這種東西 最後就變成打八折後高於最低薪資的職務,資方全部合法引用法條前三個月薪水全部打八3
Re: [問卦] 真的有人試用期不是領全薪喔==試用期薪水打折(X 試用期後沒加薪(O 如果試用期跟試用期後一樣薪水 代表你的工作根本沒啥用 不需要太多訓練 所以一開始就給你一個不用調整的薪資吧. 比較有規模的公司都有薪資結構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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