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NET案到底有沒有違法
我看網上一堆不知道是真的不知道
還是來帶風向的一直看不懂
首先net案有沒有違法不是我說的算
是法院判決說的算
謝國樑特別休假請副市長背鍋強行進去點交這件事
99.9%違法因為唯一可以強制點交的只有法院
法院還在訴訟中沒有甚麼房東可以直接點交這件事
再來產權的問題
市府絕對站的住腳的還是只有1F產權
因為當時簽約根本沒有2.3.4
這就是法院要攻防地方
這件事很簡單林佑昌只是訂了5.3.2年ot合約
請net二房東幫忙活絡東岸停車場
議會藍綠都同意通過的
所以不要再說不知道了
現在都蓋好了
看起來很賺
市府確有權利收回
但觀感就是不好
評審制度看起來就很奇怪
謝國樑還一直說保證每年6000萬否則切腹
因為他一直說的是變動權利金根本不可能每年
他只需要解釋為什麼固定權利金變少很多
還有那1900萬媒體公關費到底是什麼就好
就是這麼簡單
※ 引述《songgood (ilovegoodgame)》之銘言
: 如果只是合約到期
: 然後把廠商踢掉
: 一切照合約走
: 這樣有違法嗎
: 看綠政論都在講
: 是優良廠商
: 因該是第一順位續約
: 而不是把人踢走
: 跟別人簽約
: 所以NET
: 到底有沒有違法
: 還是就只是觀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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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同意點交就行。NET連房客都不是
租約到期,房東去把本來的房子拿回來,裡面
住一個流浪漢。需要請法院把他趕走嗎?還是
叫警察來就可以了?
誰跟你說房客同意了
法院都有案例了
謝國樑就是講不清楚才會一直胡亂扯其他
事情
改建前只有一樓
大日至今沒有反對意見,至於Net就是路人
。
誰跟你說房客不同意了?房客都沒出聲,就流
浪漢跟房東在吵
你要不要先看完法律再來吵
林右昌時代,說這個OT案有Rot精神,真照R
ot精神,就是管你投資多少,契約結束時,
包含增建部分,全部資產規定,廠商就是靠
經營權,在經營期間內看能不能賺回本。
沒錯,就是這麼簡單
流浪漢大鎖團又來了 真不懂這什麼鬼比喻
Net哪來二房東,乙方是大日好嗎
說錯二房客
精神拿去法院講啊
最好法院承認這種口說的ROT精神直
接套用ROT
房東是基隆市政府 有公權力點交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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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如果只是合約到期 然後把廠商踢掉 一切照合約走 這樣有違法嗎 看綠政論都在講9
事情就是基隆市政府和大日簽行政契約,大日和net簽一般的民事契約 由於行政契約不得依照行政執行法強制執行,所以應該回歸民事法院 執行名義可以藉由公證或是訂立自願執行的方式取得,否則只能藉由法院判決取得執行名 義 假設基隆市政府已經取得執行名義,該執行名義也只能針對大日,而net認為該財產為自X
網軍一直在洗租金5050萬變1500萬 想用直接數字騙不懂得人 首先一個賺錢的地標 到底是收固定租金還是浮動租金賺錢? 有去過東岸廣場的就知道 這地方就是基隆鬧區 你覺得微風進駐之後 浮動租金會不會賺錢?5
今天我把房子交給房仲包租代管8年, 然後房仲不知道跟房客簽了什麼協議, 於是房客在房子上加蓋並增建。 到了代管期到的時候, 我想要找警察把我被霸佔的房子拿回來。7
這件事基隆市政府當房東 合約很複雜 就看他們現在是上民事法院還是行政法院 看起來這個根本不是什麼行政公法 而只是基隆市政府的民事合約糾紛 所以現在如果是去民事法院6
當然沒有違法,頂多民事糾紛 甚至基隆市政府還占優 因為產權本來就該是市政府的 NET就算很有良心,能有更繁榮的廣場相信不會有太多人反對 : 看綠政論都在講6
笑死人了! 你主富是在合約上的乙方嗎? 大日都不出面靠北基隆巿政府了,你路人NET在那裡訴求產權? 有沒有這麼好笑的事。 你用這種案例,是在教全國的房客惡意霸佔房東房產的標準案例嗎?34
這件事情,就是小謝從頭到尾亂搞 應該是國民黨贏太多,然後他自己也是不走程序習慣了 一個太囂張,就直接找警察去撞門 本來是民事 民事案件,你要搞強制執行的話13
因為這個案件,想起小時候遇到的一件事. (憑印象的,不知是否有錯誤). 以前新竹好樂迪,位置在現在的同學匯 KTV,以前是笑傲江湖. 那時和地主租空地,好樂迪蓋樓以及裝潢.之後租約到期,談續約時地主死活不肯續. 弄到後來好樂迪起賭爛,花錢把整棟樓打掉.
爆
[討論] 基隆市長謝國樑被NET告強盜咧剛看到新聞啦 基隆市府昨凌晨帶著40多名警力「夜襲」,以機具切開門鎖,搬走千餘萬元設備,主富公 司不滿,今委任律師(2/2)到基隆地檢署提告市長謝國樑等人涉犯強盜等罪嫌 行政接管?直接強制?即時強制?法院執行? 好像都沒有欸 為啥可以直接用行政權跟警察權44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這件事勸鄉民先別上車,要先知道幾個前情提要。 1、東岸當初是標給大日開發公司,NET當初是透過大日這個二房東來經營東岸商場, 之後大日這個二房東在別的停車場弄出弊案,買通市府一個臨時人員得到別的投標公司文件 (2022檢調前往大日扣押的文件中有),這才導致二房東大日失去續約優先權。23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看到這種留言真的是可笑 原本的合約就是5+3+2, 第五年合約結束時NET要轉移建物給市府 現在NET拒絕履行合約, 主張產權不明, 意圖霸佔基隆人資產 然後有一群基隆人在那邊主張不用急, 應該等打官司 基隆人會希望東岸廣場停擺三五年等打官司?35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照NET跟陳律師的訴求 就是產權未定 市府不能公開招標 但是NET還是委屈的投標了 只是輸給微風31
Re: [新聞] NET登報要求為「強盜行為」道歉 謝國樑:看了這律師的說法 + 一堆網紅律師的說法 真的有點無言 我們來反面思考 NET的目標 或是 這大律師要跟我們說的目標 要怎樣實施? 或是真的實施了有什麼後果 背景條件 或 謝市府上任前已經確定的事情29
Re: [新聞] 批謝國樑丟基隆人的臉! 林右昌:把金雞: : 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 : 新聞日期:2024/02/19 :3
Re: [新聞] 批謝國樑丟基隆人的臉! 林右昌:把金雞昌哥終於出來打球了 政治人物總是廢話太多需要重點整理 1.微風條件不好但是得標 真的不知道微風是什麼條件贏過NET 只能確定微風經營商場的實績比NET多10
Re: [新聞] 謝國樑轟NET租約到期耍賴非首例 曾裝睡的人怎麼叫都不會醒 台北市是要拆除大樓 只能強制驅離NET 裡面都是NET的財產 單然要小心走強制執行2
Re: [新聞] NET登報嗆「強盜行為應道歉」 謝國樑:我不知這律師論述到底怎麼了 就來反面思考 NET的目標 或是 這大律師要跟我們說的目標 要怎樣實施? 或是真的實施了有什麼後果 背景條件 或 謝市府上任前已經確定的事情 1. 大日涉賄 被剝奪續約權X
Re: [新聞]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NET記者會公開「地籍反面思考 NET的目標 或是 這大律師要跟我們說的目標 要怎樣實施? 或是真的實施了有什麼後果 背景條件 或 謝市府上任前已經確定的事情 1. 大日涉賄 被剝奪續約權 2. 外面天橋要連通這邊三樓 跟中央拿了錢不可能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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