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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轉錄] 葉慶元FB:ROT跟OT不能混合使用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轉錄] 葉慶元FB:ROT跟OT不能混合使用作者
Artsnowfish
(Artsnow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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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經打成一場爛仗了

ROT跟OT的問題給法院跟中央去認定

產權跟破門的問題看法院解釋

唯獨要打前任圖利是很蠢的事

有人說前市長在商場蓋好後只比原先停車場的5000萬多收幾十萬而已

但商場是人家獨資建造

建造費抵權利金是說得過去的

建造花3億/合約5+3+2年=3000萬/年

市府的收益是在合約到期後

原地上一樓以下的停車場的權利金+地上二樓以上的商場的權利金

新合約要收的權利金理應是停車場的5000萬+商場部分的權利金

再回頭看看現在基市府收多少跟微風投資多少拿幾年約

真要打前任短收圖利,那收更少的現任算甚麼?

到底前任比較荒繆還是現任比較荒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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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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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ra686 03/07 14:07ROT OT 也沒什麼法可以討論 又不適用採購

xra686 03/07 14:07

CenaC 03/07 14:17說別人蠢也不看看自己 呵呵 怎麼會有人幫

CenaC 03/07 14:17NET講話

CenaC 03/07 14:17還有 微風合約怎麼簽 跟NET沒有關係

CenaC 03/07 14:17他只是第四名 你要問那些海大評審為什麼

CenaC 03/07 14:18給NET第四名嗎? 趕快追究這一點喔!

bbo40453 03/07 14:22現在1920就開始玩依法行政謝謝指教,至

bbo40453 03/07 14:22於其他人指控評審組成,過程公正性就裝

bbo40453 03/07 14:22死,看來這1920真的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