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查弊案到底是誰的工作?
※ 引述《risder7 (閃現r,r閃現)》之銘言:
: 藍白選舉的時候常常在說
: 我選上這席我就要查哪個部門的公文、密件
: (龍介兄、巧芯、小強…等等都有講過類似的)
: 然後將xxxxxxx&ooooo公諸於世
: 全部查清楚,相關人員一個也別想逃
: 台下:凍蒜!!!!(汽笛聲!!!)
: 光電、雞蛋、能源、蔡英文學歷、軍購、疫苗
: 請問現在查弊的進度在那裡?
: 現在藍白絕對多數,合作起來也是默契十足
: 為啥我看幾個民進黨的還大剌剌的在外面趴趴造
: 對了,新竹挖土姬現在有什麼相關的進度了嗎
: 土壤寄去美國了嗎?
這就是為什麼國會擴權案會被認為不可行
在法庭上,一切只能夠靠證據說話,不是你「覺得」就可以。
甚至有證據還不夠,還要有夠多的證據。
所以法院裡經常出現證據不足,被告無罪釋放的情況。
現在倒好,這個法案直接給了立委審判權,但卻不需要舉證,完全是只要夠多人認為你有罪你就有罪。
有人說這是把行政罰和刑法混淆在一起,但那怕是警察開你罰單都要附上違規照片當證據,現在在這個法案裡,那邊有寫立委需要要附上證據?上述是其一,其二是利益迴避的問題。
在法庭上,不管大大小小的案件,都需要遵守利益迴避的原則。法官不能與原告或被告有利益關係。
但這個法案別說公正的第三方人士了,居然可以讓打在一起的另一邊政黨的人來審查?
各位捫心自問,這樣出來的判決,你們真的覺得有可信度或公正力可言?
--
※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3.199.4 (臺灣)
※ PTT 網址
→
重點是一堆更生人當法官,像話嗎?
噓
造謠 國會最好是能審判,最後還是送
→
法院好嗎 網軍被車撞死
6
首Po藍白選舉的時候常常在說 我選上這席我就要查哪個部門的公文、密件 (龍介兄、巧芯、小強…等等都有講過類似的) 然後將xxxxxxx&ooooo公諸於世 全部查清楚,相關人員一個也別想逃3
有 : 罪你就有罪。 真的爛透了, 幾個小時沒來看,就又上來造謠, 到底有沒有唸過書啊?2
你 : 有 : : 罪你就有罪。 : 真的爛透了, : 幾個小時沒來看,就又上來造謠,2
有時就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態度 以為只要靠著拖字訣,就能把問題從大眾的視野中移除、消失,可是輿論聲浪永遠不會停 息,把時間無限拉長只會製造更多麻煩... 而我這時突然想起了: 一、當年「雙子星弊案」事件,難道犯罪人只有賴素如一人嗎?難道沒有其他同夥(政府X
一堆智障綠狗一天到晚在那鬼扯, 拿柯文哲來救援, 所謂的柯文哲的三大案 京華城,台智光,北士科, 每一件案子的資料都是給你看到飽,X
不是啊。這次不是一堆人說以前都有念公民? 怎麼會連弊案誰處理還不知道 1. 真的有明確證據或高度可疑事證: 交給檢調+司法啊。 馬英九特別費、阿扁機要費、虹安助理費就是已經知道他們怎麼花了,然後請檢調機關調查有沒有違法,有就起訴請法官定罪量刑。3
法國議會質詢時,官員有刑責嗎? 英國議會質詢時,官員有刑責嗎? 德國議會質詢時,官員有刑責嗎? 釋字325 說院會或委員會決議才能調資料,憑甚麼立職§25規定個別委員質詢時就能調? 釋字585 說國家機密經過協商或法院程序才能調,憑甚麼立職§25規定主席決定就能調?X
現在就是台灣司法不被信任 最有名的就是柯兒吸毒運毒案 吸毒確定 毛髮驗出陽性反應 運毒確定 從美國運毒到台灣 結果X
美國:美國國會有調查事實之權力,其所發出傳票效力獲得最高法院承認 美國為總統制國家,在三權分立之下,國會並無質詢權。美國國會有調查事實之權力,其 所發出傳票效力獲得最高法院承認。參眾兩院委員會可行使聽證制度,具有輔助性權力及 強制性質,美國國會行使調查聽證權,實務上為執行傳喚以取得文件或證言,可採取之強X
調 : 2. 監督行政權以取得流程或事證: : 立法院或地方議會。 : 憲法本來就賦予議事機關監督行政機關的權力,在取得犯罪事實前重要的是先了解"正 常?
爆
[問卦] 無罪推定原則在台灣是不是死了?今天看到新聞覺得很扯 法治國家重要基本原則的無罪推定原則,要由原告負舉證責任證明被告有罪 如果沒有證據使獲得合理的確信被告有罪,則被告即無罪,無須被告證明自己無罪 結果台灣的高官說:林北說你有罪就有罪,你要自己舉證你沒罪 無罪推定原則是不是在台灣已死?現在民主法治倒退進入警察國家時代?8
Re: [新聞] 他先秀胸肌讓她戳 再伸手進她胸罩「摸回我很好奇 像這種訴訟 如果打死不承認自己有做原告所說的動作 到底能怎樣? 因為看起來這種應該是沒有錄影吧5
Re: [問卦] 你各位貪污會只貪60萬?看推文一堆法盲搞不清楚「司法」不中立 還沒判決就先預設國家機器追殺就好笑 還把「檢調」的作用跟「法官」的作用搞混 可能要回學校重修公民課。 今天檢調掌握證據 認為當事人有足夠「罪嫌」應該要起訴,才會以「原告」身分去告「被告」 然後這位「原告」,也就是檢調單位要向「法官」出示證據,讓「法官」看證據後決定足不足夠判決「有罪」這叫公訴 所以一堆人說檢調認為高有罪嫌就是「司法」不中立 真的是大笑話 檢調就是在公訴裡扮演「原告」啊!真正司法不中立 是「法官」這個角色被左右影響 預設被告有罪 才是司法不中立 這樣懂了嗎?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8 Plus4
Re: [問卦] 志祺七七最近怎麼不討論台灣修法了?最中立客觀的志祺七七發聲了! 最新影片訪問公督盟CEO張宏林 以下為影片摘要 1.立法院應該專職:7
[問卦] 通姦跟強姦需要的證據力差太多了吧?如題 最近看到版上那個不到30分鐘的新聞 為啥 通姦廢除前基本上要當場"抓姦" 有抓到督進去才可以當作通姦判決4
Re: [討論] 光電疫苗為甚麼不用檢調查 要用國會那你去找人遊行啊 就只是你的想法 你有考慮過別人想法嗎 別人看你們都在誣陷好人 沒有證據的指控,光電、疫苗、雞蛋快點叫檢察官調查證據3
Re: [新聞] 國會擴權法案各界反彈 苗博雅:無一條這次修改的法,除了刑法上的藐視國會罪,大部分修法都是在 立院職權行使辦法 你如果說要約束國會立委 有另外一條法叫做立法委員行為法 這部分黃國昌有說也要修法,比方說利益迴避,不法關說等2
Re: [新聞] 刑訴法修法 交付審判轉型為准許提起自訴現行法和草案有差嗎? 有差 兩者的差別就像明金城 和金城武一樣 想像一下你是公訴檢察官 在一般偵查檢察官起訴的案件中2
Re: [討論] 高虹安哪條比較大條?都不好脫身, 不能當對法官及檢察官說啥他們都信,是看證據說話的, 用那種不合常理的說詞,只會把檢座及法官認為輕視法律而已 而這二者都和公費助理,是納稅人錢,又難脫身 1.X
Re: [新聞] 丁怡銘不起訴原因曝 地檢證實皇家傳承4% 就是4% 難怪一堆4% 想要開城門迎解放軍 魯蛇就可以有地有台女 1. 被告咬死不知道東西 檢察官要舉證 寄的人跟被告有關係 2. 自己承認寄件人就是女兒 被告怎麼說不知道?
43
Re: [討論] 女牙醫是唐櫻翠40
[討論] 王鴻薇拉不下臉向陳時中王必勝道歉36
[討論] 王鴻薇怎麼看陳玉珍的穿著爆
[轉錄] 王鴻薇 臉書 向女醫師道歉37
[討論] 館長質疑璩美鳳提供的LINE,沒頭像很奇怪48
[討論] 慎入,高清!祖國大型衝撞事件87
[討論] 館長:柯文哲不是會給官位的人因沒對我講過29
Re: [討論] 劉仲敬預言的四處獻忠算是來臨了嗎?4
[討論] 陳時中聚餐為啥妹子要穿爆乳裝????14
[討論] 民眾黨怎麼軟了47
[黑特] 王鴻薇的先生陶允正繼續在FB下方敗票?15
[討論] 看破生死的人為何貪財好色?9
[黑特] 至今柯文哲那個傳聞最瞎扯?7
[黑特] 現在的小草也太噁心了9
[討論] 市長說要玩寵物鼠是什麼行話嗎?9
[討論] 造謠薇 抹黑完 不用道歉?1
[討論] dpp不是都直接政府辦公室幹女記者????7
Re: [討論] 王鴻薇拉不下臉向陳時中王必勝道歉7
Re: [討論] 劉仲敬預言的四處獻忠算是來臨了嗎?6
[黑特] 松山區是怎樣的地方6
[討論] 勞動部公務員被逼死 大家要不要上街幫發7
Re: [討論] 劉仲敬預言的四處獻忠算是來臨了嗎?6
[討論] 王鴻薇烏龍爆料有超過10次以上了吧?20
[黑特] 小草瘋狂攻擊璩美鳳耶6
[討論] 巧芯、鴻薇、智強誰會先當上市長?24
Re: [討論] 王鴻薇太扯了13
[討論] 璩美鳳算PR值高了吧,又正6
[討論] 今天是王鴻薇第一次道歉吧??30
[討論] 王鴻薇現在還在裝死欸,幫你找出是誰了35
[轉錄] 徐巧芯FB看這個陣仗之大 肯定不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