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沈柏洋的「暫停法律」方法可行嗎
其實以現在的法律狀態,這樣的解釋是非常有可能的,因為根據釋字601號解釋:
訴訟法上之「迴避」,係為確保司法之公正,透過法律之規定,或以自行迴避之原因或於當事人有所聲請時,將該法官從其所受理之案件予以排除之一種制度。是其對象乃特定之法官,非法官所屬之機關-法院,亦即僅對於法官個人而為者始可,此觀諸訴訟法關於迴避之規定,均以「法官」為規範之對象即明(行政訴訟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二條以下、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以下參照)。其對性質上屬於國家機關之法院為迴避之聲請者,要非迴避制度之所許。至其聲請最高法院(或最高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全體法官或司法院大法官全體迴避者,非特因此等之全體法官或大法官如予迴避即已無其他機關可予審判,其迴避之本身亦無他人可為裁定,乃有違迴避制度之本質。聲請迴避如此,其自行迴避者尤然。況且個別法官之迴避,仍須有其他適於執行職務之法官續行審理,俾以維持法院審判功能於不墜;倘有因法官之迴避致已無法官可行使審判權之情形,即不能以迴避為由而拒絕審判。
為了維持憲法法庭這個憲政機關正常運作,憲法法庭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審理案件,即使在迴避制度下已無法官可以審理下亦一樣,雖然現行通過的憲法訴訟修正案規定,在大法官人數不足時不得審理案件,但此一立法明顯違反釋字601號解釋 所揭示的憲政機關維持義務,當然無效。而以現在憲法法庭仍有四百多件未結案件來說,這些聲請人的訴訟權利直接遭受侵害,具有急迫危險性,大法官自得以此為理由暫停新法適用,以保障人民權益,這時藍白根本沒有反對的理由,如果反對,那就是直接跟人民作對,會激起更多的民怨。
所以現在最好的策略就是由總統直接公布憲法訴訟法,讓其生效之後,由這四百多件未結案件的訴訟當事人直接提起暫時處分聲請,讓憲法法庭作出裁決,看藍白還敢不敢擋,如果他們還是採取強硬手段,那就是站在人民的對面,激起人民的憤怒,到時候不管是罷免或解散國會改選,執政黨都會獲得更大的民意支持,藍白以為凍結憲法法庭是個大絕招,殊不知絞死正是自己的退路,招致民怨的反撲,真是愚蠢到家了。
※ 引述《amanda815625 ()》之銘言:
: 引述《Xenia1050 (尼亞)》之銘言:
: : 沈柏洋今天提出解決藍白癱瘓憲法法庭的解方
: : 那就是參考韓國作法,直接先將法律暫停,
: : 並用憲法法庭目前的人數處理。
: : 沈伯洋表示,就直接先將相關法律暫停,並用憲法法庭現有的8人人數處理,
: : 請問可行嗎
: 不用參考韓國也沒關係吧!
: 沈教授是為了方便解釋給不懂的人聽
: 實際上
: 我國公法體系繼受自德國、日本
: 實際上主要學德國
: 憲法、行政法下
: 可預見新法施行會有緊急重大損害發生
: 或窒礙難行之處
: 憲法法庭依憲法有權
: 做「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裁定凍結法條
: 憲法位階最高
: 憲法高於法律高於行政命令
: 憲法位階高於憲法訴訟法
: 所以現行法規是現存八人能開憲法法庭
: 就算是新的憲法訴訟法公布後
: 憲法法庭認為新法有危害之虞
: 仍可依舊法將新法規以假處分裁定凍結
: 然後做違憲審查
: 憲法法庭的運作是憲法位階
: 層級和優先性高於法律
: 因此凍結修法
: 然後做違憲審查是可行的
: 新法有問題就先凍結
: 等待憲法法庭判決(過去稱釋憲)
: 講到這裡藍白可能會質疑
: 只剩下8人能夠開憲法法庭嗎?
: 依現行法規(舊法)是可以的
: 「現有總額」是指扣掉出缺大法官後
: 目前在任的人數
: 假設8人全數出席
: 也必須5人以上都認定違憲
: 才能做出違憲宣告
: 假如憲法法庭真的宣告憲訴法修法違憲
: 藍白會不會質疑這個違憲宣告
: 我相信一定會
: 但藍白的選項很有限
: 因為立法院所訂定的法條
: 在法律層級上就是低於憲法
: 「法律牴觸憲法者一律無效」
: 「憲法訴訟法」也是法律,
: 該法律牴觸憲法當然就自始無效,
: 認定是否牴觸憲法的最高權威即憲法法庭
: 憲法法庭就是最後且唯一的判決
: 立法院對此依法必須接受判決結果
: 立法院藍白能做的反制依憲就是只有倒閣
: 重新改選國會
: 由人民當最大的裁判
: 但不知道藍白在怕什麼?
: 遲遲不敢倒閣
: 照理講假設藍白真認為修法對人民有利
: 為什麼還要害怕被民意檢驗?
: 真的說不通
: 有人說
: 「藍白現在就過半,
: 重選國會後也是過半的話,
: 幹嘛倒閣?」
: 但這個說法不準確
: 我國立法院「不是」按照得票率分配席次
: 只有不分區33席是按得票率分配
: 區域立委全部是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
: 如果藍白真有高達60%支持率
: 在我國區域立委單一選區贏者全拿制度下
: 會是藍白席次通吃
: 區域73:0
: 綠營只能拿下不分區的40%,只有13席
: 總席次會是100:13
: 對,各位沒看錯
: 藍白假設真有60%民意
: 席次會大躍進變成100席對13席
: 大幅超越3/4
: 到時候藍白是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 可以彈劾總統、罷免總統
: 可以提出修憲案而且會通過
: 當然跟現在「國民黨單獨不過半」
: 國民黨只拿52席完全不一樣
: 強烈呼籲藍白倒閣
: 讓國會重選,產生最新民意
: 也讓人民來當頭家、做裁判
: 有藍白粉反問
: 為何不是賴清德辭職重選?
: 答:因為賴清德目前民意支持度五成
: 他目前沒什麼問題
: 有大爭議的是立法院
: 不是賴清德
: 況且,如果藍白想把賴清德拉下馬
: 就倒閣重選國會
: 假設藍白真如其宣稱「60%主流民意」
: 藍白席次就能拿下100席,DPP只13席
: 這時藍白要「罷免賴清德」
: 就真的超過門檻了
: 是真的「可以罷免賴清德」
: 人數當然不一樣
: 好了 結論是
: 請藍白趕快倒閣
: 重選國會
: 讓人民做裁判
--
推個
是民進黨柯建銘不蓋 不是民眾黨沒蓋
耶
大推
憲法法庭是可以拒絕受理案件的...不要瞎掰
先推再看
現在看來就是要走這方向
推
推個
67
首Po沈柏洋今天提出解決藍白癱瘓憲法法庭的解方 那就是參考韓國作法,直接先將法律暫停, 並用憲法法庭目前的人數處理。 沈伯洋表示,就直接先將相關法律暫停,並用憲法法庭現有的8人人數處理, 請問可行嗎1
沈柏洋提的暫停法律想法 跟老蔣當年提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幾乎一樣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一、總統在動員戡亂時期,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 ,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為緊急處分,不受憲法第三十九條或第四十三條所規定程序之1
前提是需要有「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且需要符合所有條件: 一、「憲法所保障之權利或公益」有可能因為法律之繼續施行,而預期將導致「難以回復 之重大損害」 二、有急迫之必要性 (換句話說,不是只要具備了相當前提,便可以任意聲請停止執行)3
引述《Xenia1050 (尼亞)》之銘言: : 沈柏洋今天提出解決藍白癱瘓憲法法庭的解方 : 那就是參考韓國作法,直接先將法律暫停, : 並用憲法法庭目前的人數處理。 : 沈伯洋表示,就直接先將相關法律暫停,並用憲法法庭現有的8人人數處理,3
再補充一點,由於這個案件,行政院並非直接利害關係人,所以原則上是沒資格聲請釋憲 及聲請暫時處分的,唯一有資格的就是司法院和那四百多件未結案件的當事人,如果以每 一個當事人可以請三位律師來算,最多會形成1200:3的對立場面,立法院要獨自應對來 自這四百多個案件當事人的連番攻擊,到時聲請人應該會滿到法庭外,然後相對機關的代 表應該屈指可數,如果透過直播畫面傳遞出來,那該是一個多麼精彩的畫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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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憲訴法修法100%違憲啦不要跟我說你不是大法官這種爛反駁 隨便一個法律系學生都看得出來違反釋字601 去問黃國昌翁曉玲為什麼要訂出這種垃圾條文 提高人數門檻沒有配套措施 提高違憲門檻 這也就算了 整部修法最誇張100%違憲的部分5
Re: [問題] 鴉色刑事組07 疑問(有雷)大叔路過回一下好了~~ 為了審判公正,所以就可能會造成不公平的狀況(特別是法官與案件相關人士有一定的身 分關係)而有所謂的「迴避制度」。 日本刑事訴訟法就此有「除斥」、「忌避」和「回避」三種。以下僅就這集所涉及的部分 討論。4
[課業] 111年憲判字第8號整理重點看到昨天剛出爐111年憲判字第8號整理的高普/司律考試重點,感覺不錯,跟大家分享, 節錄如下: ★【判決重點】 作者是用樹樹狀圖來表達,滿好懂的,原文可以下載 ★【考法】2
Re: [新聞] 「連身條款」合憲!但死囚尚有其他釋憲整個「憲法法庭 112 年憲判字第 14 號」內容,看起來有夠長 但為示澄清,節錄如下: ─────────────────────────────────────── 參、形成主文之法律上意見 一、據以審查之憲法權利2
[舊聞] 趕在《憲訴》惡法三讀前 繫屬中案件應1.網址︰ 2.來源︰ 上報社論 3.完整轉錄標題 趕在《憲訴》惡法三讀前 繫屬中案件應準備聲請暫時處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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