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40%>33%嗎?
現行憲法增修條文既賦予總統如此大的權力,是否須提高其民意支
持度,以符權力取得的正當性,並提升其整合國會意見的實力與能
力,俾有助於政局的穩定與憲政發展,應為當前「修憲」或「制憲」
諸多議題中,值得探討的一項議題。
目前已有立法委員連署提案,將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之總統
選制改為「絕對多數制」,並已由立法院院會交付修憲委員會待審
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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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選舉要不要採「絕對多數制」,並不是現在才開始吵的....
在阿扁當選第一任總統的時候,國民黨+泛藍的席次就超過半數,
一直想改....
但是,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在總統的選制上,設計精神就是採
『相對多數制』....沒有什麼N輪投票、絕對多數制......
所以若是要改成「絕對多數制」,只能「修憲」,而且當年也
真的去做了,交付修憲委員會待審....
當年的國民黨立委們真是智障,整個黨的法學知識沒有翁曉玲
一個法學博士好,居然不曉得只要修法就好了,還傻呼呼地去
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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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就是不會成功,最後只會默默閉嘴
19
首Po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 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 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3
一直有人說憲法沒規定不能兩輪 其實一百輪也可以 但你每一輪都要是票最多的那個 因為只要某一輪你是亞軍 那就違反憲法票最多的規定2
憲法沒規定保證金,所以法律訂保證金,還不算衝突; 但是憲法明文訂:【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 法律還能訂出【得票最多還不算當選】的條文出來嗎? 那是不是改成【以民進黨黨籍身分參選且得票數最多的一組為當選】, 其他黨再怎麼選、票數再多,都不是憲法中【得票最多之一組】,1
如果說憲法沒規定一輪,所以二輪也可以… 那我也可以說 憲法沒規定一輪,所以41輪也可以啊 那每個月的5日進行 手機投票 任何人都可以自行宣佈參選 然後進入候選名單X
改成 總統參選組數如果超過兩組 則需先舉辦初選投票 且與地方立委投票一併執行 初選取最高之兩組
5
[問卦] 總統選舉/罷免的憲法是不是有問題阿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一項 總統當選只要相對多數就好 但罷免部分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七十條第一項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4
Re: [討論] 是時候改成二輪制選舉了以現在三隻小豬的狀況來看 搞不好賴清德會第一輪就過半 : 第一階段有人過半就直接當選 : 如沒有人過半 : 前兩名進入第二階段再選一次3
Re: [討論] 被動解散國會到底是誰設計的?要談這個被動解散國會,就要從當時民進黨跟國民黨政治鬥爭講起。 自從1991年廢除動員戡亂臨時條例之後,在憲政上,就應該回到憲法本文的內閣制。 不過,當時在台灣內部,因為國民黨長期透過總統以及動員戡亂條例,長期掌握行政權,而獲得政治上的實力。因此,當時的李登輝總統以及國民黨內部當然是不願意放棄,總統可以掌握行政權的政府體制。此外,當時外部面臨中國的壓力,也需要一個能夠代表台灣的實權總統,而非虛位的總統。所以,當時修憲就變成走向總統由人民直選,獲得更大的政治實力,而導向更應該擁有實權的修憲方向。 當時,依據憲法本文,行政院長的任命權是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的內閣制設計。雖然國民黨在國會當時占有多數席次,但是民進黨的立委非常的有「戰鬥力」。無法通過人數避免國民黨的行政院長,但是可以通過讓你開會開不成的方式,讓行政院長無法產生。於是當時的國民黨主席兼總統,李登輝就決定要在修憲的時候把閣揆任命權拿過來,不再給立法院了。但是民進黨也無法接受行政權與立法權分立,而行政權由總統掌握的總統制。因此,最後才跑去抄了法國的雙首長制。 雙首長制的制度設計,本來是以總統制為基礎,將行政權跟立法權分立,但是又將行政權一分為二的設計。2
Re: [新聞] 少數總統退散!翁曉玲修法:總統改兩輪原來總統的選舉方式只要修改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就好了? 那這樣當初幹麼要修憲廢國大, 只要修法就好啦, 拜託喔,總統副總統的選舉方式是屬於憲法保留事項, 依中華民國(台灣)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1項,1
Re: [討論] 選舉的制度出了問題吧?原本的第一篇好像找不到了 所以用這篇來回 台灣的選舉制度就是相對多數 這是第三次修憲時決定的 其中第二條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 、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1
Re: [問卦] 改成絕對多數很難嗎?如果總統與立委選舉,要修改選制的確困難,畢竟這部分涉及修憲,在中華民國,涉及修憲 的事情,等於別妄想了,難度太高了。 但是憲法裡,可沒有對縣市長選舉有詳細規定,這部分是由選罷法規定的,雖說修法也是有 難度,但是比修憲難度低多了。 如果真的認為“臺灣人苦藍綠久矣”的人們,其實你們不應該盲目崇拜某些說要“超越藍綠- 趙少康深知三腳督的下場是什麼? 但民眾黨應該鐵了心會繼續提名縣市長的候選人。 台灣不分區立委得票率,已是三分天下。 過去總統、區域立委及縣市長等「相對多數制」選舉制度已不適合台灣目前的政治現況,應該改為「絕對多數制」。 總統大選的選舉制度因為涉及修憲,短時間內修正的可能性很小。
- 當年國民黨是最大黨 主導修憲 總統選舉沒有改成絕對多數 還是用相對多數 所以我覺得柯出來分票很好呀
- 日本官僚會道歉或下台負責,不管是不是做做樣子,過幾年再上台?至少人家會有負責的態度。 台灣官僚一開始會死不認錯,一直拗,除非新聞鬧大了,不得不道歉或下台,反正三腳督靠接近40%的死忠基本盤就能當選了。 台灣總統、縣市長、區域立委等選舉制度應該改為「絕對多數制」。(總統選舉制度涉及修憲,我知道很難,但其他的呢?未必一定得修憲吧?) 這樣子才能讓政黨淘汰速度加快,不要一直只能從兩個爛蘋果中選出一個比較不爛的。 --
X
Re: [新聞] 少數總統退散!翁曉玲修法:總統改兩輪立法院在民國92年就已經在研究「直選絕對多數制」的修憲議題了。 文中也講的很清楚,現行憲法增修條文有關總統選舉規定是採「直選相對多數制」。 如果民進黨想擋這個修憲案的話,在立法院就能擋住了。 台灣政黨三國時代已經開啟,建議民眾黨以後就縣市長、區域立委都去參選好了,三腳督如果能有效吸收到賭爛藍綠票的話,保證金應該就能拿回來吧? PS:我倒認為「區域立委」及「縣市長」的選舉制度,如果要採「絕對多數制」的話,應該透過修改法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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