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堅持沒產權的話NET可以打掉2~4樓吧?
一直有2000萬跑來說NET沒產權 亂蓋 違建
雖然當初就已經有建照了 這件事被無視 而且沒產權基隆市府還能把他租給別人??
啊既然沒產權 房客退租的時候恢復承租時的模樣很合理吧
NET把2~4樓打掉應該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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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打掉
租約有制式,所以怎麼寫大概就是那回事
可惜,當時不是寫借給你
那就借到樓塌就行
來不及了
八卦有一篇?
哪篇啊 標題是啥我搜一下
直接打掉,至於要打多久,就看廠商心情
土地是永久的,租約到期地主比較大
這樣算是違建?
當然不算違建啊 都有建照了 只是之前有
人在喊違建 很ㄏ
前市府有同意建啊 怎麼會是違建
都有建照了還在那邊喊沒產權的我就不懂
到底哪來的
市府就認為2-4樓是大日的 大日答應收
回後建物全數歸公 而NET只是大日找來
的營建包商
現在是產權還沒確定就標出去 半夜破壞門
鎖 直接硬上完成移交的問題
國民黨不倒台灣不會好
同意建不動產推定是起造人的好嗎
去地政申請謄本 二到四樓現在誰的?
如果你有出資爭議自己去法院告法律上是不
會先把不動產直接判給出資人的
租約到期恢復原狀不是很合理嗎?
現在是大日跟NET的糾紛 市府的作法完
全沒問題
產權有爭議的情況下就標出去欸 有爭議應
該要等法院判了再走下一步 基隆市政府沒
有 還沒確定是基隆市的 就標出去欸
產權就沒有寫市政府的沒有問題個頭洗地?
法院釐清爭議給判決前基隆不能拿 NET不能
營業 雙方都不能用這比較合理
大日在簽約時就已經確認收回後 產權
歸市府 哪有未定
你收多少與情費?這樣洗地?
法律上就是推定產權是基隆市政府的阿
認定NET有權也只能跟市府求償建造費用而已
不然你覺得NET會有權在公有地上取得不動產
物權而且可以使用 笑死 這樣林市府就瀆職
突然跑出來個包商說房子是我的 不是
大日的 誰理你啊 不是大日的那你是偷
蓋嘍?
當初會給你建照也是因為 是你幫大日
蓋房子所以才讓你申請的 現在才說我
是幫自己蓋不是幫大日蓋
當然可以啊 很多腦筋轉不過來一直跳針是房東
的
又想用大日跟市府的約管到第三人net
第三人就可以白嫖政府土地嗎?
就附屬建物啊。IZIBA有一篇
解釋的很清楚
要先確定這是附屬建物欸
他是多蓋3層不是多蓋遮雨棚而已
那NET要不要先自首 偽造文書 和 使公
務人員登載不實 還有竊佔國土?
附屬建物是市府的說詞,但之前有人說明二樓
其實有獨立出入口
偽造什麼文書 登載什麼不實
NET有跟市府簽約說要蓋自己的房子嗎
?
這是真的要問昌哥 檯面上如果有的話兩邊早就
說出來了
就沒有啊 不然不用開標案嗎?
還在產權是市府的狂帶風向,真實情況是
產權未定要等法院判決,前面推文講的好
,最正確無違法疑慮做法是在產權確定前
,誰都不能用
產權就大日的啊 大日答應收回後歸公
啊
很多講產權是市府的應該是智障吧,你
車子租給別人,拿回來後發現車上有一
百萬現金,不代表那些錢是你的耶
最正確當然是這樣 偏偏市府已經標出去了 放
著不動就是市府對微風違約
產權怎麼又變大日的啦
現在是大日答應NET 地上物的使用權抵
工程款 現在是大日無法履約 那NET直
接就跟大日請求返還工程款啊
因為是大日自己不蓋 找NET當營建包商
替大日蓋
支持NET打掉
不然NET是沒有資格在公有地上蓋房子
的
出租收回後多出來的都可以當成自己的
這種法律觀念不知道哪個體育老師教的
租約到期管你地上物
直接打掉最佳解,不用跟543
就大日要標下來 自己答應歸公的 不想
歸公你可以不要標 一大堆人搶著標
自己去仔細看資料吧,產權也不是大日的
,簡單說就是市府-大日-NET之間簽約時不
明確沒把2~4層的產權白紙黑字明定,所
如果是借的真的拆不了
以不管市府/NET的說法在法律上都站得住
腳,這要清楚只能上法院去判,而不是那
一邊說了算
這種事通常先叫你友好協商,不行就交
如果真的有產權疑慮,就走法律程序啊,
誰跟你權利半夜去翹門
仲裁提一個分配方案,還是不行就給法
院判,九成機率會跟仲裁方案87%像
最保險當然是大家都不要用 但這是最不經
濟的作法 一個訴訟動輒3-5年打多久沒人敢
打包票 這段期間完全不利用根本純虧
只要事後該告強制告強制 該返還不當得利
的返還 起碼台灣GDP upup
有爭議期間 看要怎麼用 或都不用 那可以
談 基隆市政府是半夜去破壞門鎖強制接收
基隆市連爭議都不認 直接破壞門鎖接收欸
而且半夜強制接收完全沒有宣告任何依據
全部不出聲就在破壞門鎖 流氓還是土匪?
有本事NET就提假處分成功啊 不然就像
交通罰款有爭議 政府也是叫你先繳再
提訴願 才不會管你繳了這個月就要吃
土了
這麼站得住腳就會白天去開鎖了啦
站得住腳挑半夜 什麼依據都不宣告 都不出
聲 直接破壞門鎖強制接收??
半夜去翹門,還有理了
留給法院裁定
反正強盜案件都是等法院審理,被搶了
不要問太多問題
厲害了行政罰跟行政契約都能類比 就算有自願
執行約定也要先去找法院聲請執行
哇靠附屬建物都出來了,2千萬輿情費真
的值喔
爆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83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所以NET希望東岸商場應該要何解? (1)基隆市府出資買回建物 (2)再讓NET經營兩年後 再移轉給基隆市府 (3)再讓NET經營兩年後 NET自己把出資興建的建物拆除 (4)因為NET擁有產權 所以NET可以永久經營23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看到這種留言真的是可笑 原本的合約就是5+3+2, 第五年合約結束時NET要轉移建物給市府 現在NET拒絕履行合約, 主張產權不明, 意圖霸佔基隆人資產 然後有一群基隆人在那邊主張不用急, 應該等打官司 基隆人會希望東岸廣場停擺三五年等打官司?35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照NET跟陳律師的訴求 就是產權未定 市府不能公開招標 但是NET還是委屈的投標了 只是輸給微風13
Re: [新聞] 基隆東岸廣場移交微風 NET律師持大聲公NET是向大日承租沒錯吧 現在大日退租改成微風向市府承租 那NET改成向微風承租不就好了 反正從頭到尾房東都不是基隆市府 微風可以營運20年分2年給NET13
[討論] 基隆Net事件從新聞上看 對於NET的產權爭議 基隆前、後任市長其實是有預料到的 因為違規 提前取消二房東的承租權是沒什麼爭議 但增建2~4的部分是Net9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基隆律師出來表達法律意見 首先市府和NET都沒有完成產權登記的文件 但市府有OT合約NET有出資興建證明 所以是屬於產權未定的狀態待法院判決4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今天鏡周刊提到一件有趣的小事 本刊掌握,基隆市府早已預判2至4樓產權會衍生糾紛,在2018年林右昌及2023年謝國 樑兩任市長任內,均曾發函要求大日公司將2至4樓產權登記給基隆市政府,但未獲NET 同意,截至目前東岸廣場建物登記資料仍僅有地下1至4層及地上1層。 也就是說其實林右昌也知道大日這樣玩會出事 有要處理2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講現實一點 破鎖進去這點 基隆市府根本不怕 NET告 破哪個鎖? 往3樓廣場的鎖 3樓誰租的? はま、石二鍋、丸龜等 NET租哪? 一樓 這次沒有進去換他商場的鎖X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看到陳律師把IBIZA歸類成網軍 我第一個反應是 陳律師您是基隆人嗎? 而且陳律師您何不直接說說東岸商場應該要何解? (1)基隆市府出資買回建物 (2)再讓NET經營兩年後 再移轉給基隆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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