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
所以NET希望東岸商場應該要何解?
(1)基隆市府出資買回建物
(2)再讓NET經營兩年後 再移轉給基隆市府
(3)再讓NET經營兩年後 NET自己把出資興建的建物拆除
(4)因為NET擁有產權 所以NET可以永久經營
※ 引述《sheepinair (綿羊在空中)》之銘言:
: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2日電)基隆市東岸商場先前實際營運業者主富服裝公司(NET)主
: 張擁有建物產權,NET委任律師指控市府「夜襲」,以機具切開門鎖強行接管,今天提告市
: 長謝國樑涉犯強盜等罪嫌。發稿時市府尚無回應。
: NET委任律師蔡靜娟、鍾慶禹和陳義文上午前往基隆地檢署提告,認為基隆市長謝國樑、基
: 隆市政府交通處長王圳宏、基隆市政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長張以正、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
: 分局長林詔徹,涉犯毀損、侵入他人建物、強制和強盜罪嫌。
: 蔡靜娟受訪表示,市府昨天凌晨針對東岸商場「夜襲」,由王圳宏、張以正和林詔徹率領10
: 多名警員,和10多名未表明身分穿著黑衣的人士到東岸商場就NET營運的商場部分,在各出
: 入口以機具切開門鎖強行進入,因為警力優勢,使得NET無法阻擋。
: 蔡靜娟說,正常程序應透過訴訟,待法院判決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市府「夜襲」過程中陳
: 義文詢問在場人員身分及法律依據,現場人員一律沉默不回應,也沒有出示任何執行命令。
: 陳義文表示,市府1月31日下午原先只針對停車場部分點交,NET考量公益並未阻擋,市府卻
: 在昨天凌晨動用警力,究竟是哪種重大犯罪,讓市府在可能有行政疏失風險下,協助微風集
: 團接管東岸商場,「市長到底是基隆人的市長,還是微風的市長?」
: 陳義文說,東岸商場公共和逃生區域的全部門鎖及鐵捲門控制器已被更換,相關保全、辦公
: 室設備等已在微風集團控制下,光是機具和辦公資產NET已損失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編
: 輯:唐聲揚)1130202
: https://www.cna.com.tw/news/aloc/20240202016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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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量訴訟成本,以基隆發展為念,跟主富好好協商
但市府粗暴點交在先,先道歉是基本,才有後續。
為什麼要聽你的,你是誰
(5)net立即拆除,讓市府,微風賠死
畢竟沒産權登記,可以算違建吧!
說拆除的大概也是不懂rot契約
可能想罷免謝吧
NET先解釋為何兩任市府發文不理吧
弄幾個蚊子館給微風起死回生不是更輕鬆一定要搶現成這麼
難看
我大微風空地生蛋都能變黃金
一樓也真好笑 2018到現在還在講協商XD
NET佔山為王才是在先 要講先道歉是基本 NET應該先跟基隆市
民道歉
5基隆還給民進黨
net到現在都不肯解釋,2018/2022都有發函,為什麼當時都不願
意處理
我大微風空地生蛋都能變黃金快來基隆佔空地當王
樓上先生空地出來
有空地 不要說微風 美麗華十年前就想進來了
而且更大的話 遠東都有意願
Net 拼命找看奶議員網軍洗地 大日貪污怎麼說
微笑台北還一堆店面空著,說沒地是在開玩笑吧
暴力點交是難看了點 很急?
很急啊 為什麼要讓NET霸佔影響市民權益
現在講市區 你講微笑台北...
給法院判就好啦 還是說怕下次選不上 微風out
文明一點吧 看了新聞 我以為在攻堅
給法院判 然後東岸廣場停擺個三五年?
講文明的話 現代還有佔山為王的?
停擺? 目前還不錯啊!
一堆從來沒出現在基隆板的跑出來講文明 笑死
廢話 強力排除 當然不錯啊
一天恢復運作
潛水不代表我不是基隆人 也住40幾年囉
笑死,net有跟市府簽約嗎?如果你是屋主,會去跟一個沒
有簽約的路人甲辦點交嗎?
你是基隆人的話 你能接受東岸廣場停擺個三五年等判決?
NET侵占的是你的財產耶
目前不錯 是因為市府強力排除了NET霸佔
幫ibiza大補充,除了停擺,微風可以在告市府沒有依約點
交,造成營業損失,要求賠償。
然後net在繼續收三、五年的租金
樓上店家都跟微風換約了 NET要怎麼收租金
那些店家也不可能兩面繳
其實那些店家可以反過來要求net賠償,光欺騙租約的事情,民法
也有規定,我不懂現在net搞這麼高姿態到底要幹嘛
NET 微風 店家的損失 都可以透過事後求償 用現金解決
但東岸廣場停擺 受損的市民權益是無法解決的
所以第一時間強力排除避免停擺 是對的
NET要求償 上法院 要告三五年隨便你
基隆市民腦袋清楚一點好不好
十分清楚 只是搞夜襲很難看 好歹吃完早餐再去
見不得人?
不然要在通勤和在營業時間吵給市民看?
net律師也在那邊了 既然有人在那跟偷襲也沒關係
整天在夜襲難看又違法 ,我就不信換白天你們就會改口
如果可以和平進行,1/31下午早就順利結束了,現在搞偷
要玩大一點害怕人看? 政府只能偷偷摸摸?
襲剛剛好而已,總不能先預告,然後讓對方烙人吧,這樣
衝突更大。
南鐵也是趁凌晨去拆 日間拆會死人啊
以身作則的單位 搞夜襲 能看嗎?
能看啊 日間去一堆人吵一團更不能看
有要求一定要幾點嗎
然後市民在那圍觀看雙方吵架 連吃飯都沒辦法吃 更難看
所以應該讓net烙人,然後兩派人馬對峙,最後血流成河?
幹嘛要玩大的 你沒發現前市長完全躲起來嗎 你要害他嗎
這件事情最大的鍋,大日和林右昌都不出來解釋
真的很奇怪,明明這件事情是發生在前朝,居然躲起來裝傻也太
扯
奇怪 夜襲怎麼了? 晚上去影響最小啊
有理還怕別人看?
改白天就好看?
性交也有理啊 要不要給人看 ?
沒必要給人看 跟有理有關係嗎
所以白天去你就支持嗎?
說說看嘛
凌晨就是不要打擾店家和公車族 早上去吵吵鬧鬧能看
嗎
法治的國家就用法處理
所以你支持打官司三五年 停擺三五年 好喔
那法律有規定幾點可以去嗎
對啊 法律有規定半夜不能去嗎
你找出來法律裡面說幾點到幾點可以去的
超過一分鐘到不行
好了啦 怎樣你都不會滿意的
白天我支持啊 半夜預告我也支持 不用搞小動作
所以白天去你就支持 那請問法治國家有規定甚麼時間去嗎
剛剛不是說法治 看起來你不是法治啊
虧你還是政府機關
政府機關怎麼了 哪一條法律規定政府機關不能半夜換鎖
事實上大部分維護都半夜做 避免影響白天運作
可以啊 難看而已
白天才難看吧 笑死
白天不只場面更火爆 還影響旁邊的公車族
你是希望衝突擴大吧
大日也躲了很久 最該出來說話的
大日跟林右昌都躲著啊 林右昌被抓到也不回應
請問LIN202 林右昌這樣難不難看
林右昌很聰明啊,放張之豪和側翼一直亂講就好,火都不
會燒到他
我倒覺得最難看的是用錯誤資訊一直亂待風向的張之豪
Net看起來會打官司 的時候法院見真章就知道了 各位火
氣別這麼大
*到時候
I大真抬舉某張,錯誤資訊?看是斷章取義吧...
政府真可憐,企業可以搞小動作不配合玩陰招,政府就一
定要師出有名?
也不會師出無名啊
樓上店家都已經完成改約了
前朝也一定有些問題 只是處理事情可以更好
而不是早上說給法院判 晚上偷襲
現在的處理已經很好了
晚上去 減少衝突 沒甚麼問題
法院還是會繼續判 沒人說不給法院判啊
搞得風向都到net那邊
這是你們自己要帶風向 還怪起別人了XD
真要講就是張之豪 用一堆錯誤資訊帶風向
我沒啥立場 只是政府處理事情我覺得很瞎
風向? 現在反而一大堆綠色的不敢上車
我覺得你主張白天去才蝦
恨不得現場打一架就是了
因為這個事情,net沒有申請是事實,所以我不能理解一個公司法
風向不乾我的事 錢也不是我在賺
務一直忽略這個事情,然後去鬧市政府做什麼?如果真的要講的
風向不甘你的事你還提幹嘛
話,大日的合約怎麼不敢拿出來說
前朝爛攤子 可以處理的更好
我是覺得很好 你覺得不好 保持各方看法
我不能發表想法?
可以啊 但是主張白天去太瞎
只是發表我想法而已
我也是發表對你的白天去的看法
白天只是譬喻 只是希望光明正大處理
變譬喻了 所以你主張怎麼處理 打官司 停擺三五年嗎
大家都希望基隆能更好沒錯吧
嗯哼 我不同意
你剛剛說 吃完早餐再去 耶
更好就是把強佔市府財產的人趕走啊 我覺得不錯
Net跟市府不是去年12月就開始有爭議了嗎
是 但我相信對基隆市民而言 糾紛甚麼都不重要
處理我不知道 我不是專業 只是看到新聞覺得蝦而已
盡速恢復東岸廣場運作才重要
新聞當然要讓你覺得瞎 不起爭議就不用寫新聞了
你基隆市民為什麼要看新聞來感覺?
東岸廣場停擺個三五年會怎樣? 尤其接下來過年了
為啥不能看新聞…誰天天去net
不用去NET 停車場停擺 市區就大亂了
那邊還循環站 不用去市區都會被影響
停車場又沒爭議 現在是商場有爭議不是嗎
話說我真的希望循懷站或是停車場移走 塞車元兇欸
停車場跟商場同一個合約好嗎
你商場沒有移交給微風 人家沒有義務單獨營運停車場
還是說只准你NET違約讓商場停擺 不准微風因為市府違約讓
停車場停擺?
iamgaylen,從頭到尾都是net在2018就已經發現異狀了,結果自
己都不處理,合約到期當然被收回,自己的權益受損怪誰?行政
救濟的機會也不是沒有給你,現在搞成這樣用同情的方法在法院
根本不會被採用
可是市府不是沒有樓上商場的所有權嗎?為啥可以先招標
正常不是應該告net 把所有權拿回來 才開始招標嗎
2-4樓根本沒登記啊 以前NET可以招商 市府為什麼不行
反正就很奇怪 最後還是一句 兩邊趕緊上法院 清理產權
因為2020續約的時候市府文件就寫B4-4都市政府的,當時
2-4樓沒登記也營業六年了
NET董事長還署名表示不反對,誰知道大日沒續約他又沒
標到就翻臉
這樣是說市府拿違建出來租給別人嗎..感覺不是很妥
賭輸了就翻桌 然後訴諸輿論 反正有人吃這套嘛
沒登記不叫違建啊 有建照的
大巨蛋也還沒拿到使用執照 不也拿出來打球賽了
這叫試營運 基隆特別久
律師聲明還用一堆黑函影射謝國樑圖利,這是什麼良心企
業,根本黑心企業
那市府已經確定有商場所有權了嗎?
沒有 現在沒有人登記所有權
有人說他是增建 所以不需要討論所有權
之前市府催大日 要大日去催NET登記 然後趕快轉移給市府
也不能說黑心 畢竟搞的不錯也是事實
希望有雙贏吧
NET就一直不去啊 不知道是不是當初就打算等合約結束再玩這
招
比以前競技場好吧
現在市府就是主張是增建 所以原本就有所有權 不需要討論
比以前好是事實 他想白嫖政府也是事實
經營得不錯不代表你可以佔地為王吧
像摩天輪概念我就很支持 畢竟有改變就是好事
所以說 就很奇怪 標出去了 結果不知道那棟到底算誰的
市府跟net趕緊上法院釐清商場到底誰的啦
要建設可以 但要建立在合法合規上面 不能私相授受 太
不能佔地為王我同意
難看了
所以協商吧 雙贏最好
協商五年多了..有用嗎 2018林右昌時代就開始談移交了
NET就不打算交出來你要怎麼雙贏
晚上去換鎖已經是影響最小的了
不行就法院處理拉
還是一句老話,你有理由可以主張權利,跟能否執行貫徹權利是
兩回事,可以向net主張權利,但後面的執行還是要靠法律程序
法院處理就是停擺五年啊
,動用警方的法律依據,市府還是沒交代
HSUS 市府的主張就是這是增建 原本就是市府的
換自家鎖要交代甚麼
我覺得是你沒注意市府的主張 不是市府沒交代
市府是有一套主張的 要上法院怎麼可能沒主張
那個半夜點交的影片我看起來市府表達的是,「我跟你NE
T沒有合約關係,要提異議叫大日來」。
當然要講交代啊,既然都訴訟了,可以走暫時權利制度而非單方
面行使公權力
所以任律師在那叫半天市府人員也不鳥,在那複讀「大日
的人員到了沒」。
市府派警察跟鎖匠 更換市府資產門鎖要交代甚麼?
跟你NET根本無關好嗎 哪來的單方面雙方面
NET甚麼身分派律師來?
這樣應該要訴訟完再招標的
你是租客嗎? 是合約對造嗎?
公權力的行使要有法律依據,你今天動用警察,就是會會落入公
@LIN202 停擺五年再招標就對了
法紛爭
謝國樑錯過剛上任馬上訴訟的時機,所以不太可能先訴訟
再招標。
@HSUS 紛爭是一定有的 難道不動用紛爭就不存在?
先排除一切政治問題,對基隆人最好的狀態就是一切無縫
市府目前有他一套法律依據
接軌,停車場繼續運作商場也繼續賣吃的。
市府現在就是主張NET不是合約對造 也不是租客
而NET主張的產權 因為是增建 所以也無從主張
所以才會變成這樣
所以既然去年已經重新招標了,就沒有2/1不點交的選項
,因為大日已經退場,不點交2/1起停車場就停止運作,
市中心停車場春節停運絕對不分藍綠造成民怨。
是因為NET霸佔才會變成這樣
冤有頭債有主 到底誰引發的
不是,你誤會重點了,動用警方就是會要落入公法行政程序的討
論,只會把紛爭更複雜化,講白一點,你今天市府要怎麼跟net
主張權和訴訟都可以,但動用警方的行為,就是要有另外特別法
律依據
現在粗暴幹下去觀感不好,但是點交完成哪怕跟NET最後
警察保護鎖匠換鎖啊 半夜誰知道會不會有遊民
官司打輸,官司期間也沒有停運問題,我猜這就是謝國樑
有問題嗎?
這邊的盤算。
當天好像也是有一個在當地遊蕩的遊民出來阻擾
@HSUS 請問 警察可以執行夜間保護勤務嗎
不幹下去就是停車場春節停運甚至商場停止運作,民怨會
比現在單純政商糾紛戲碼大很多。
有問題啊,法律依據為何,這些都是事實因素,那有沒有法律規
範?
那你執行夜間勤務法律依據為何?個案事實是否該當?有依據,
事實該當,那當然沒問題,重點是市府要不要說明
請問19樓,你哪句話有提到是要在「市區」要地?
請問為什麼市府要說明?
夜間警察巡邏 有跟誰說明嗎
搞出這個坑的林右昌到現在
還裝沒事不說話,真扯
粗暴只是讓民眾觀感更差而已
停擺只會更差而已
不要老是無視不強力排除的後果
當然有爭議事件,為什麼不說明,可以交代法院訴訟,為何不交
代後續動用警方的事情,事情全貌可以討論啊
看戲比較有趣!我比較期待拆掉大家重0開始!
前面不就說了 警察當天就是保護鎖匠維護市府資產
因為半夜可能有遊民 但這種例行勤務 不會對外多說甚麼
爭議事件是NET說的 NET甚麼身分說爭議?
要講也是大日出來講 大日有講嗎?
大日沒意見 那就沒爭議 要說明甚麼
I大你講的是是客觀事實,那法律依據規範為何?
法律依據就執行日常夜間勤務啊 剛剛不就說了
平常晚間執行公務 也是會有警察指揮交通 保護人身安全
是不是市府資產也不好說,主角大日持續神隱中
就國家角度這東西要是不是市府資產問題可大了。
除非政府有人想利用合約漏洞賤賣國產,不然沒任何理由
約期到了東西不給市府。
I大你這只是空泛而言,還是講不出具體法律規範,何況你也沒
有必要提他們找依據。大家都是為基隆好,市府主張權利,捍衛
公益提起訴訟,大家可以支持,但後續調動警方行為,實在有可
議之處。
如果不是市府資產的話,不就表示當初不是OT也不是ROT...
據市府方律師說明是市府資產
光OT案搞成ROT,還要無償轉移感覺就有攻防的空間了
市府方的律師當然堅持市府說法....
你一定要法規就警察職權行使法吧
看來看去當初簽約的林前市長該出來釐清合約問題吧 是
第一條 為規範警察依法行使職權,以保障人民權益,維持
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全
說上法庭大概也會傳喚他就是
不行喔 依據前版主的論述 牽扯到前市長就是在帶風向
合約內容市府這邊依法應該也有資料,但現在還沒拿出來說明,
應該是法規限制或為了訴訟做準備
林右昌自己都想要跟NET要產權不被NET鳥了。
其實你看現在民進黨只敢派側翼跟張之豪在旁邊造謠 就
其實都有說明啊 只是HSUS沒看到而已
NET如果不是想利用漏洞侵占的話早就跟市府談妥。
先不說市府還有沒有其他底牌
知道他們也覺得Net理虧 不然早就大動作開記者會譴責
目前市府主張就是這些是增建 依民法811條 所有權自動歸屬
於原建物所有人
I大那一條只是闡述該法的立法意旨,不是行使公權力的依據
NET既然不是建物所有人 那他在這個議題就沒有身分
這個立法意旨就表達 警察有保護人民的職權 對吧
當天就是執行保護鎖匠夜間執行公務
夜間很危險啊 誰知道有沒有甚麼歹徒
I大照你這樣說,那這部法律只要這一條就好了
NET現在能主張的就只是建物是它們出資蓋 理當有所有權
和約早就揭露關鍵了,簡律師也提出部分內容
不然他們並非租客 也非代管合約的對造
@HSUS 不是啊 那天就是執行警察基本職權 你依直要問哪條
法 那就是回歸最基本啊
公共財產被侵佔本來就能用公權力排除 NET要是主張是
自己財產就上法院請求刑事處罰跟民事賠償
太過粗暴只是觀感會從受害者變成加害者而已
對方再裝個可憐 GG
你覺得裝可憐兮兮,有人會理嗎?
嗯……2/1點交不成,然後市中心大型停車場春節前停運
別把情緒勒索當萬能
這樣觀感就會好嗎?
真發生的話根本沒人會管之前發生什麼事,因為無論理由
是什麼,維持市民生活需求才是市府基本的職位。
相對春節前停車場停運被罵這是會擴及所有不關心政治的
人,現在粗暴點交的副作用頂多及於關注政治的人而已。
雖然我還是主張最好的做法是謝國樑剛上任就該直接告NE
T,然後續約大日再做兩年當緩衝啦。
那停車場不是前陣子才剛暫停幾天就被罵爆了
本來就該緩衝處理的 也不會這種局面
看來站不住腳會是NET https://lurl.cc/YjgGW
你去問NET啊 為什麼2018林右昌要他移轉時不走法院程序
房客沒趕走 房東簽下一位房客 急啥
約是林右昌簽的 蓋是林佑昌任內蓋的 移轉是林右昌叫他
移轉的 為什麼整整6年不吭一聲 現在才要走法院 到底是
什麼心態 6年時間不夠緩衝嗎 還是要60年 600年?
先趕走再簽吧 不是很單純
前面4年就前市府不願意直接打上法院咩,謝國樑「理論
最好」的做法是剛上任不久就要開打官司才能爭取最大時
間空間。
敢說不合法就告下去啊 是去告了嗎 法律系畢業小礙爸
但就算這麼做,整個標案可能他都無法剪綵XD,所以就他
個人政治利益就是把大日踢掉並儘早招標。
趕走再簽問題才多勒,2/1開始要負責營運?是沒有合約的
net負責?還是給未點交的微風?還是叫市府公務員輪流去
東岸辦公???
執政換人就現任趕走啊 還在想前任?
反正只想站立場 不想講道理就是這樣 可憐哪
告下去等法院判決的這段期間,誰要負責經營東岸?
敵人本來就不會幫你什麼
無罪推定現在基隆市府是在判誰有罪,警察是在執行什麼法
規
判決期間也不會改變什麼不是嗎
商場照開
在大日已經離開的情況下,停車場會停運,
哪裡不會改變什麼,停車場停運比商場停運問題大多了。
商場停運頂多是不吃東岸的餐廳,停車場停運連週邊廟口
所以你就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只想站立場啊 連不會改變什
這些都要被波及。
麼都說得出來
嘴巴講的好像對方都非法強盜然後不去告,結果自己也去當
強盜被告
市政府依照跟大日合約 合約結束後就是收回 他照合約做
事是要告什麼 是NET主張自己有產權才該走法律程序
而且因為市府直接簽約對象是大日,大日出局NET不走,
那東岸繼續拖著營運市府可拿不到權利金(原本不管大日
怎麼跟NET要租金,權利金都是由大日給市府)。
理論上嘛,市府主張(實際上也是)跟NET沒有合約關係
,那自然也沒有依約向NET要權利金的能力(只能跟有簽
什麼合約,不是嘴對方非法告下去告死告滿告到NET倒賠1億
公開道歉啊,這麼理直氣壯就告啊
約的大日要,但大日跑了)。
沒有告是要警察去執行什麼法規
滿滿善液終究都會回到自己身上祝福這個善良的市長
迴力鏢永遠都會飛回來,海水退了就知道誰沒穿褲子,我
不是說現在神隱的阿昌市長喔,我說的是謝市長
前市長的合約也逃不掉被究責,少來了,簽這種合約結果導致後
續一大堆問題,那當然林要出來扛
那微風為何有20年約??藍色黨很急
嗯嗯 祝福所有善良都回到所有的市長身上 ,基本上這裡的
人都不會和任何市長有什麼交集,歡喜做甘願受
不懂ot 、rot跟bot差別的請自行上網學習,當初高鐵bot
還70年勒
台北大巨蛋是50年 20年以ROT精神來看算短的
樓上不懂是常情,善良才是市長的初心,善良才能20年30年
70年
期待市長能陪基隆百年
善良港都微風城市 好美
真的有人在那邊鬧
net可以經營2-4樓多久?期間租金或權利金怎麼處理?
會一直有人問為何20年 都是張之豪用錯誤資訊帶風向
OT跟ROT投入的成本也是不一樣的..當初契約怎麼簽的
大日一直不出來說清楚
簽長約一般是換參與廠商在初期更大的投入,當初大日只
有5年是因為一開始約只有停車場,原本「理論上」大日
也只會投入停車場的部分,你要叫廠商投越多當然市府方
也要讓利越多,而比起幾千萬權利金,營業額數億的投資
方自然更希望是年限拉長。
所以為什麼NET肯丟近3億,也是因為他們認為當初的簽約
模式對他們利潤夠高(比如不直接付權利金只付大日租金
、產權不移交可以柪等等)
看net說法感覺是(4),瞎
要凹多久有夠難看 要不要先發函跟你說邀你去觀摩點交
一堆理盲的 連ot rot都搞不懂 就只是踩著立場一直亂講
什麼商場照開不會改變 什麼無罪推定 然後咬著微風二十
年當攻擊點 我還以為是市政府直接黑箱把其它廠商都排除
了讓微風獨得 但事實是NET也有參加投標不是嗎? 如果投
標程序有問題 在投標前就該叫停了吧
主張這是net財產不能投標 那怎麼自己還參加投標
從2018年到2024年NET的操作各種矛盾跟沒道理 但我們撇
開事實不談 基隆市政府就是錯的 是這樣嗎?
NET律師八卦版發文影射人家是網軍 然後就拍拍屁股走人
了 我的問題一題都不答 我就想知道2018年林右昌請net轉
移的時候為什麼不理 要放置6年投標不到才來主張產權未
釐清 這心態是什麼 net回答得有理我就支持net啊 上次市
雙方都有問題吧 只是一方有問題也不會玩這麼久
長選舉我投得還是陳薇仲勒 幫忙護航謝國樑幹嘛 但做人
做事總得講道理吧 這種事關國有地的公眾利益可以只靠情
緒勒索的喔?
只推2或3,1花大家納稅錢公子又不痛不癢,4天方夜
譚。
萬惡NET 還我們柯韓粉蔚藍清淨的微風
基隆市府先認錯很難
貴婦百貨要來了,net 走開
問題就是net已經跟大日簽約了 之前市政府
上次市長投陳+1;林跟謝兩任市長都多次催處處理產權
主富主張自己財產早就要去提行政訴訟,拖到別人得標點交
才在那邊主張自己的,根本此地無銀三百兩
綠共就說吧 只是看顏色不是看是非
林右昌是當事人吧,也沒聽到他講什麼啊
他在想最好不要提到他吧 如果產權最後真的判給NET 你猜
猜看簽合約的當事人讓財團佔去國有地會不會出事情
綠營至今除了張之豪都這麼安靜 連大力譴責的新聞都沒看
到幾篇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啦 但大家猜猜看嘛 所以你只站
立場不想講道理的 最好再觀望一下 別鬧得太開心結果燒
到自己人
現在只要狂打黑衣人議題模糊焦點就好,一般人很少會去細究
合約的。
謝國樑還直接用豬肉轉移焦點了以為大家都傻子是不是?現
在也有節目在講了啦
樓上才是以為大家傻子吧
豬肉可以轉移焦點? 瞎扯
台中好油確實蠻吸眼球
看到r出來說話才知道怕捅到馬蜂窩啊
千市府跟大日房東弊案怎麼一直忽略 net為何不找房東呢
就說了應該投蔡吧,大哥超派鐵拳出手,誰敢再有意見
反正現在是2000萬維穩階段,大家再怎麼反對也會被洗
下去
這case真的是政治的好教材,試想現在的拉皮工程如果中間尬
一個競技場能看嗎?但如果靠簽OT使詐把最棘手的翻轉為最顯
眼的政績因此光鮮升任中央,這根本是俠盜羅賓漢
還在兩千萬 你要不要更新一下?
而且你是影射網軍吧 嘻嘻
最厲的事藍綠都想聯手壓下去,藍怕出差錯商場停擺,綠怕未
來的政治活棋半路落馬,至於基隆市民的福祉誰care
請問兩千萬是有給民進黨的人嗎 怎麼民進黨的高官一聲不
吭啊 我們基隆三本柱R哥可以開釋一下嗎 說濫用警察權的
啊警察誰管的 我沒記錯是內政部吧 啊我們內政部長昌哥
基隆市民真的只能卑微的去消費,至於發票上統編是誰的一介
草民安知天機
怎麼都不大力譴責一下?還是他講話也會被洗下去 嘻嘻
八卦板一堆人推文喊得好像國民黨準備要重演228 民進黨
要這樣放任荒淫無道的國民黨亂搞喔 拜託請我們內政部長
跟總統什麼的出來大力譴責好不好 濫權的 弊案的 通通
抓一抓 還基隆一個朗朗乾坤 不要只靠一個小小張之豪在
小礙爸凍蒜 ㄟ不是 選完很久了
那做影片好不好
dpp又惹火基隆人了 又崩潰了
法治國家喔,這蠻好笑的,用法律解釋給你聽,只要不是k
mt的錯,還不是在那邊543
net跟大日簽約一定知道基隆市政府和大日的內容,這種他
號稱幾億的契約會隨便簽簽喔,基本就是同等同意rot的
內容,現在沒標到允許net這樣搞,以後是不是全台政府
標案,只要沒標到我都這樣霸占喔
少在那邊假正義之名,行顏色之實
我是被點名的網軍第九名,不知道那位律師是不是因為被
鄉民看破手腳,所以神隱不敢上來了,好無趣阿
真的不想回到天空競技場欸…
Net帶來的改變真的基隆人才有感
我完全同意樓上,我也不想回到天空競技場,同時我也感
謝net帶來的改變,而且感謝net的公益回饋。但這不表示n
et 就可以恣意妄為阿,該遵守的契約規定還是乖乖照辦吧
接下來過年 基本上大家很快就會忘記這事了啦
民進黨顯然就沒有要跟 看看立委參選人鄭議員的臉書
只有一篇簡單提到 之後就沒再提就知道了
出錢的不到10年,沒出錢的30年,最熟悉的...一切合
法,洩洩指教
那些一切以基隆人短期利益最大化的,要不要炒了市
長家充公,這樣最賺
在刪留言了
樓上,建議你去上網學習ot,rot跟bot的區別,NET律師都
上ptt點名我們是網軍了,為什麼不順便解釋net跟大日到
底簽的是什麼約,然後一個律師人不用律師的手段去反駁
我們,用情勒跟帶風險的手段?
更正:帶風向
看來謝國樑應該跟賴清德討教如何應依黨的網軍www
*因應
現在這種78作法礙礙市長擺明不談來陰的 明明就有權衡的
作法
好市長是談出雙贏 爛市長是把重建的形象搞到難看 然後用
網蛆先帶風向
微風什小T都沒 講屁話 跟礙礙又有私人關係 真是笑死人
然後有是網蛆指著別人說網軍 真是大笑話
樓上,基隆上一任好市長選擇的做法是把炸彈掩蓋不處理
,讓下一任被炸,一個人躲在旁邊隱身
看吧 早說了理盲的人連ot rot都搞不清楚 就只是踩立場
在亂講話 ot跟rot也不是多難的概念 只要學歷有國中畢業
多看兩次也看懂了 不知道是真的不懂還是故意看不懂在亂
講話 出錢的十年 沒出錢的三十年 那你知道那個出錢的連
合約都不是跟政府簽的嗎 到底在類比什麼 還有人在好市
長談出雙贏 這種侵占國有地的事雙贏就是圖利廠商了啦
反正微風投標到 如果投標程序有問題 支持NET收集證據提
告 但關於產權問題不要只會用情緒勒索帶風向啦 說警察
濫權亂搞 那去找內政部長陳情啊
不過要看人家內政部長想不想理你NET吧 畢竟2018我們內
政部長請你轉移你也不理人家 我也不知道NET背景是啥 大
牌到藍綠兩黨政府都不當一回事
喔對了 微風投標一事 我沒記錯參加的有四家廠商 怎麼說
我沒簽約,我蓋錯在你的地方,你能強佔?你最多要求
復原,所以我不能拆掉?只能讓你吞了?
有問題的只有NET 其他兩家廠商到現在好像沒發過話?
看吧 又是根本不懂就開口亂講 還拆掉勒 先不講net自己
都不主張拆掉了 而且啥叫蓋錯地方 笑死人 國有地你想蓋
就蓋喔 當初NET跟大日簽約 大日跟政府簽約 約到了就是
轉給政府 NET真不想轉的話有足足6年的時間去走法院做產
權釐清 自己6年裝死 等政府跟大日合約到了當然依約收回
哪來強佔 是你NET不想履約要自己去走法院程序 不是政府
依合約做事還要跟你走法律程序
笑死,怎會有人拿回復原狀來說是,會這樣說真的很沒法
律概念,當初政府和大日簽rot契約,大日和net一定有契
約啊,如果net拆除,是賠償給大日,然後大日和基隆市政
府又毀約,基隆市政府是可以跟大日和net求償耶,少看
那種林智群斷章取義的民事關係好嗎?
不要天真的建議那種自以為可以害基隆市政府,結果實際
上是害net的主意好嗎?
微風沒出錢拿別人蓋的 ?
租30年犯法
樓上, BOT不是租約, 高鐵都70年了犯甚麼法
推最有愛的市長
23
看到這種留言真的是可笑 原本的合約就是5+3+2, 第五年合約結束時NET要轉移建物給市府 現在NET拒絕履行合約, 主張產權不明, 意圖霸佔基隆人資產 然後有一群基隆人在那邊主張不用急, 應該等打官司 基隆人會希望東岸廣場停擺三五年等打官司?4
才剛剛開始而已 接下來 更多過分的事情會一件一件出來 因為這種事情開了頭就會收不住 將來只有更扯 沒有最扯42
這個爭議其實非常單純,問題點只有一個, 「如果不是私人出資蓋出來的年輕華麗建築,基隆還有地方可以ROT嗎?」 那這個前無古人的年輕華麗建築怎麼來的? 1. 主富佛心來著蓋出來捐給基隆 2. 主富被大日騙,法務自己去領繩結束這個爭議6
噗 最近各大名嘴都在洗感官帶輿論啦 (罰寫錯字 觀感觀感觀感) 不說 林智群律師本來就喜歡討論這種個案 張之豪等本來就是基隆市議員 連 落選立委的高嘉瑜、許淑華(回去台北市議員那位)都出聲啦36
今天風傳媒貼出市府和大日在110年的合約 詳細網址如下 裡面也提到NET已經遭到地院和行政法院多次駁回NET聲請的假處分,看來是法律上站不住腳 ,開始大肆政治抹黑27
其實我搞不懂 這個案子 明明就是大日害到NET少經營兩年 但是全部的Net律師 都不去對付大日開發 反而都在攻擊市府 這真的很詭異阿 如果我是Net的委任律師 我一定是跟大日開發求償我司的損失阿 大日開發又不是沒錢 每年營業額也有好幾億17
律師見解: 在一月底的時候,基隆的地標之一東岸廣場, 傳出未來將由微風集團接手經營的消息,但原 本看起來平平無奇的新聞,卻掀起了一場涉及24
支持NET的人從頭到尾的論點就是 1.NET是良心企業 (良心企業跟霸佔國有地的邏輯性是?) 2.謝國樑20年前的前女友是微風千金 (變前男女朋友的人,變怨偶居多吧,不互相銃康就不錯了,怎變成利益迴避要點?)5
這律師資訊收集不及格阿 很簡單 他的說法沒有辦法說明為什麼 假處分令被駁回了"三次" 如果沒有假處分令 為什麼市府不能進去拆? 別忘了外面天橋要連通這裡
爆
[討論] 基隆市長謝國樑被NET告強盜咧剛看到新聞啦 基隆市府昨凌晨帶著40多名警力「夜襲」,以機具切開門鎖,搬走千餘萬元設備,主富公 司不滿,今委任律師(2/2)到基隆地檢署提告市長謝國樑等人涉犯強盜等罪嫌 行政接管?直接強制?即時強制?法院執行? 好像都沒有欸 為啥可以直接用行政權跟警察權42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市回一個喵喵廢文 假若新聞報導為真 基隆市政府偷偷闖入 直接幫NET搬家 要說強盜我是覺得不會成立啦 即使基隆市政府產權上站得住腳27
Re: [新聞] 「台灣本土最佛企業」踢鐵板 3億蓋1.新聞網址︰ =mmpage&fbclid=IwAR2hcoaFEgntE7Ffig5ae8x22PQx4c1SmMOh4GsmQUpnRgFJlhiuEmqQSw0 2.新聞來源︰ 鏡周刊18
Re: [新聞] NET轟市府強盜!東岸商場今移交恐爆衝突最基本的觀念 商場的裝潢費用就是營運成本是帶不走的 麥當勞到處租房租地蓋自己的餐廳 有單層的有整棟自己蓋的 租約到期不續約就是全部變垃圾拆光光16
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看起來NET為了出資的地上部分要爭到底,但我好奇的是為何市府的處理方式是這樣? 大日本身有弊案問題所以基隆市府不再續約給大日這部分我認為是合理 但這時候難道NET沒跟市府反映過地上建物的問題嗎? 那為何後來市府發標案時內容不寫說 得標者地上部分需要租借給NET使用(因為是NET出資興建的)9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市欸欸欸 警察不是都說他們不管民事糾紛嗎? 租屋糾紛產權糾紛 報警 警察來都說他們沒辦法 只能走法律途徑 房客不付房租 也要等到官司勝訴確定 拿到強制執行的命令後9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基隆律師出來表達法律意見 首先市府和NET都沒有完成產權登記的文件 但市府有OT合約NET有出資興建證明 所以是屬於產權未定的狀態待法院判決10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市新聞篇幅有點少耶,是不是有看不見的手呢? 處分不是自己的東西這樣行嗎?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 引述《biarg (塵羽)》之銘言: : 1.媒體來源:5
Re: [問卦] 基隆東岸商場究竟是誰的?基本上合約關係是這樣的 基隆市政府 OT(促參法) 大日 大日 (所謂ROT)民間契約應該是屬於附條件租賃契約的概念 NET NET的契約當然不能對抗 機關基隆市政府 因為他的契約相對人是大日 現在的NET主張就是回到法律物權的效力 認為二樓以上改建是NET出資的6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借原文問一下 上篇版友說許多人到基隆市長那邊留言 清一色幾乎都是“支持NET”的留言 但小弟妹剛再去看這類留言都不見了 留言數還是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