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蔡易餘 家己人 :iWIN事件今日落幕
: 整起事件就只是單純的兒少是否含二次元,看這次修改的第一條就明確定義限定真人及AI: 產物,不錯,值得讚許。
: 但我想問的是第二條暴力...這是暴力還是性暴力?如果是暴力那所有打鬥場面是否也算: 暴力?還是要用這籠統的藝術來辨別?
: 動漫要怎跟藝術扯上邊我不清楚,如果是作畫用水墨畫風格那種一看就大師水準的我知道: ,其他的我實在想不到暴力要怎用藝術做區別除了...藝術就是爆炸!
: https://i.imgur.com/BmoJd0r.jpg
我想強調一下
兒少法 這類針對族群進行保護的是保護自然人有權生活在可以不接觸的環境
這和創作自由其實根本沒任何關係
你要在哪個論壇發色色圖 發羅莉圖 這根本是你的創作自由
只要你發的不是某個兒童的真人圖 害小孩身敗名裂
我想個譬喻好了...
這和交通安全相似
作為行人 走在人行道上 不接觸到其他車種 這樣的設計可以區隔出人車
所以必須把空間做出區隔
但現實中 小還可以玩手機 隨意連上18+的網站
所以要怎麼讓小孩可以被隔絕? 避免隨意取得色色圖?
成人可以拒絕 但小孩根本不知道這是什麼
我們的目的本就是隔絕 避免過早接觸
所以只好反過來 在接觸點設置關卡 問你是否成年了
比如超商賣菸 它會問你是否滿18+
網咖夜間 會問你是否18+
PTT 進站 會問你是否滿18+ (但不嚴格執行檢驗真實身分 所以能看到)
讓這些空間反過來形成保護
兒少法的保護困難就在於 你沒辦法安裝一個侵害人權的物件
小孩接觸非法物件 你就電擊小孩 或精神控制他離開
也沒辦法直接開傳送門把小孩送走
也沒辦法致盲
根本沒有任何手段可以完全落實分級分類保護
所以只好反過來對空間 社群 做實名制度檢驗
這樣才能根據身分檢查
一般論壇是各類看板都有 這等於是在網路空間開業
但卻不檢查身分 讓你自由進出酒店 KTV 書房 賭場
如果一個完全沒有身分檢驗機制的網路空間
這就等於公開場合 和台北車站沒兩樣
今天的討論核心 不是去干涉言論著作發表自由
而是你發表時 是在台北車站 公開裸露
還是在一個 封閉社群空間
缺乏檢驗身分的機制 才是核心問題
至於網路實名制度會有侵權的問題
我認為這制度上可以另外設計
可以考慮"實名驗證+匿名身分"
就像你檢查身分滿18+之後 換一張任意號碼牌 或會員證進入包廂
裡面沒人知道你真實身分
而公開發表色色圖 這沒什麼問題
貼自己裸照 也沒啥問題 但重點是不能完全自由流通
要有一個機制 避免流通到東森幼幼台與安親班公開
並不是去禁止發表
這就像大麻在很多國家合法 但僅限特定區域抽
你不能在公開場合抽 也不能任意流通 要拿菸牌
再強調一次
這是流通性的問題
要打的是: 對兒少毫無保護 在一般空間任意流通
請大家考清楚性質本質
--
不好意思潑冷水,您講的跟那些信教想
幹的是兩回事
你說實名,你就是小草。
看得出你是保護兒童的立場但我覺得你
論述地方搞錯了,你內容變成保護兒童
身心成長的作品分級制度。今天起爭議
的是正常人看到二次元瑟瑟擦邊圖是否
會去危害真實兒童的案子。
範例:無邪氣樂園正常人看了並不會真
的對小孩瑟瑟,iwin保守派則認為這會
引發人去危害小孩,然後你的論述則是
小孩看到會對性觀念有偏差,懂?你的
論點完全不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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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起事件就只是單純的兒少是否含二次元,看這次修改的第一條就明確定義限定真人及AI 產物,不錯,值得讚許。 但我想問的是第二條暴力...這是暴力還是性暴力?如果是暴力那所有打鬥場面是否也算 暴力?還是要用這籠統的藝術來辨別? 動漫要怎跟藝術扯上邊我不清楚,如果是作畫用水墨畫風格那種一看就大師水準的我知道3
其實四年前N號房修法的時候,國民黨主張要加重刑法235條,還要增設檢舉獎勵,想要來個 大檢舉時代,那時候蔡大哥就有跳出來講話,守備能力點滿。 「蔡易餘強調,年輕人的次文化不一定是主流文化圈可以接受的,但也不代表立法者就可以 將這些「次文化的愛好者」,直接和違反他人意願外流私密照的犯罪者畫上等號,因為這個 社會應該在最大的範圍相互尊重、包容多元文化,這才是民主自由的台灣應該要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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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要燒IWIN不如燒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這篇很長可能很多人看不完 不過我還是希望你們能改一下陳情書的內容 1. 首先我們必需聲明一件事 在場每一個人都贊同兒少性剝削相關法律的立法緣由68
Re: [討論] 某婦女團體工作的我對於iwin事件的立場我是不太清楚你到底有沒有看過CRC。 不過既然都提了我們就講一下: 首先第一個適法性問題,由於中華民國並非為聯合國會員。 故實際判定構成違法要件的並非為CRC,而是我國法律規定的施行法,37
[懶人包]ACG創作者議題論壇:從法律人、創作者和●合報常被罵『●合重工』,不過這次整理的不錯。 整理包/ACG創作者議題論壇:從法律人、創作者和社群平台角度看「iWIN事件」 2024-03-11 17:17 遊戲角落/魚子 保護真實兒童是大家的共識,不過保護的手法應該如何則引起爭議。近月的「iWIN」事件33
Re: [iWIN] 立委洪孟楷剛剛就iwin質詢文化部長立委洪孟楷在臉書發文了。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以防制兒少性剝削為由,要求PTT及部分網路媒體下架相關內 容,引發網友不滿,連日本漫畫家跟參議員都聲援台灣創作自由,身為兩個孩子的爸爸發 聲兒少絕對要保護,但創作自由也需要尊重,因此要求文化部落實分級與警語制度,明確27
Re: [新聞] 公開處刑現場!北市府kuloda上班PTT帶風向如果網路上匿名說這些話是不允許的。 那不會因為他是否是公僕身分,而有所差別待遇。 網路上的匿名,本來就是為了保護言論自由而存在, 讓人可以暢所欲言。 喪失了匿名性,或許比對岸還更不如吧!!26
[iWin] 事件相關討論懶人包跟個人看法這幾天看到很多認真討論的文,所以想發一篇文, 以不懂法律的人(我)的視角, 梳理一下我所理解的iWin事件, 讓有心支持議題的人更快進入狀況, 避免討論失焦。19
Re: [新聞] 兒子死得太冤!割頸案死者母「法會完見1我認為現在已經是另一個層面的問題了 現在的小孩因為當今資訊流通 已經很清楚的認知到犯罪的成本很低 原本立意良善的法律從保護孩子的盾 被玩成小孩拿來獲取利益的矛了 反正作姦犯科也只是被保護管束 出來後自己的身分還是乾乾淨淨的 所以與其說楊姓學生是受害者 不如說是這個制度下必然的犧牲品15
Re: [閒聊] 衛福部對於PTT網友意見的最新回應看這個回答就知道 根本沒打算跟你理性討論的 就是要拿保護兒童的大旗 去合理化他們""有權管制網路""的手段 如果要跟他們鬥 不能聚焦在什麼保護創作、保護有畫小女孩、小男孩的權利 他們只會無限導向創作=畫小女孩小男孩=蘿莉控=被管制合理8
[討論] 二次元創作確實該有自由但確實該納管之前都沒人管這塊阿, 現在要管,其實是好事, 一直強調自己的創作自由, 但你不能不要以兒童為主角嗎? 若要以兒童為主角,你就不能不要畫那些有爭議的部分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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