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永和男深夜墜樓亡!曾赴北檢聲援
查了一下四叉貓告了
「刑法304強制罪、刑法309公然侮辱、刑法325搶奪罪」
這種就是滿腦都是政治
八成覺得慘了!死定了!
我是柯粉
接下來落入執政黨警方的手中
自己又沒有任何背景
民進黨一定會對我下毒手
有多慘就有多慘
越想越可怕就直接跳了
--
原來4x告了...
公然侮辱應該不是他吧
唉,慘
第一眼覺得你腦補太多,看第二遍還真有可能
是丟寶特瓶罵髒話那個
只靠想像不用google才會信民眾黨
遠離民眾黨,還你一生自由
4x為民除害
阿北網軍死全家,同伴死了繼續消費拿
來攻擊別人
這種想法的人,應該先去看身心科
剛剛google到的...
把人帶到街上就應該平安無事讓人回家
在警察和記者面前搶東西,那是人證和物證都有
能夠鬼扯民進黨怎麼不去死一死
ff704 所以小草犯這些罪 要換成民眾堂?
好了啦搶劫犯
有人逼你非法嗎,怎麼了,你以為犯法不
用付出代價?
壞孩子就是要抓起來☺
4X貓隔天就去提告一個搶奪他的自拍棒 一
個對他丟水瓶
我看影片,四茶貓被丟水瓶,還被罵X
4X上電視節目還有律師自願幫忙告
之前有幾個煉銅的被發現最後選擇跳樓。
長期處在瘋狂的狀態中,最後以瘋狂的方
式結束生命
新聞寫丟寶特瓶,但是前一篇聲明看
起來應該是搶棒棒那個,應該是記者
搞錯了
不是 你承受不起不就該去裝可憐道歉嗎
有確定是自殺嗎?新聞根本沒說吧
蚵粉就是跟柯師父一樣,自己能做別人不能
有沒有一種可能 被告後想回去找證據
4x會兇到會非告不可嗎?
木可你不可
邪教害死人啊
赫然發現柯P就是個廢物 想不開就
煉銅草和強盜草的下場,跳樓摔死
不是 你有看過小草道歉?
有2個 一個搶棒 一個丟水瓶+罵人
還有比中指啊
搶東西嗆人的時候不是很大聲
祝他下輩子不要再當草了 R.I.P
小草還真的沒在誠心道歉的
邪教害死人
昨天看陳凝觀說, 很少人會在警察面前還公然搶
棒子
大家不要忘了,當時現場攝影機給記者是
一大群好嗎,小草上百個人,4X只有一個
人
爽是上面的在爽 爽到看上億豪宅
和解賠隻阿婆而已沒這麼嚴重啦
怪你的柯文哲吧
丟水瓶的是另一個 不是跳樓的
下輩子別再迷信了
然後死是底層小草去死 邪教不倒臺灣不會好
比中指的是跳樓的那個
有可能 畢竟有腦子就不會當洨草了
丟瓶子的是一個阿北
社底邊緣雜草的末路…
沒犯法幹嘛怕
跳樓仔比中指
小草都比阿北有氣魄 寧死不屈
幹人家東西還比中指 被吉剛好而已吧
把人帶到街上本來就有責任,無言
如果被貓貓上節目說我搶她的棒棒我
也會崩潰
柯糞在警察眼前搶奪他人財物
比中指是公然侮辱 旁邊就是警察根本
低能
最不尊重司法的整天喊司法改革
綠共真的可怕
珍惜生命,遠離小草教
司法結果對自己不利就先抹人顏色
綠共死忠邪教害死人..
民粹真的會害死人
恐怖邪教
可能緩刑或易課罰金 想得太嚴重了吧
畏罪自殺很有他崇拜的邪教風格
我就問到底是誰給他的膽子敢在那種場合
搶奪,還不是在場的民眾黨給他的膽子
有勇氣站出來到現場支持阿北且與4X貓衝
突,卻…..實在不值!
正是7樓那種偏離事實散佈恐懼的圖,推
了他一把,你們促成了烈士喔。
被告後黨部不聞不問,哀莫大於心死
人不是民眾黨叫出來的嗎?
珍惜生命 遠離邪教
紅共綠共一家親
搶劫雜草還能護航真不簡單
唉 真的慘
好了啦 木可 你不可
下輩子別再當柯粉了
冤有頭 債有主 誰害你的記得去找那個人
耶
民眾黨那群人睡覺安穩嗎
告一下就這樣 到底被邪教灌輸多少偏差
觀念
敢犯這些法就要敢面對啊,有叫你去跳喔?
上法院該怎麼處罰就怎麼處罰啊,誰霸凌你?
信邪教 誤一生
合理XD
現在是犯罪者都可以哭夭說執政黨政治迫害
了啊?
這種頂多就罰錢而已!
有人拿槍逼他搶劫嗎?
垃圾
民眾黨召喚支持者出來,有沒幫忙準備律師
服務?
萬一遇到強制驅離,應該一堆人會需要法律
協助
變成鬼,晚上記得去找他報仇耶
高學歷柯粉都變柯黑了,剩一些低端信徒
賠點錢和解就沒事的小案子……無知
真的是罪惡。
29
這個黨的操作真的就是噁心,鼓吹暴力行為、包圍地檢署跟法院壓迫司法,然後人死了還 要繼續操作被霸凌。 真的有道德勇氣就是要譴責跟阻止民眾黨跟這些暴力人士才能避免下一個悲劇再發生。 前幾天看到小草在網路鼓吹殺檢察官跟法官,雖然要花點力氣我還是選擇去報警了,上網 報案大概10分鐘就好,但還是會打來請你去派出所實體報案,現在警察素質也也提升,檢1
哎 好好想想這幾十年 到底都是那個黨在帶頭撕裂台灣人 外省 本省 韓吉 歐啊58
這個聲明稿有問題 這起不幸事件 如果這是他殺或意外,這個交司法調查 如果是自殺,那第四段根本就不能寫 然後 第四段和第五段是矛盾的4
: : 1.新聞網址︰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
爆
Re: [爆卦] 徐巧芯告綠營側翼造假我人現在正在松山分局報案,提告以下五項: 1. 意圖使人不當選而散佈謠言罪(公職人員選罷法104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偽造私文書罪(刑法210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偽造署押罪(刑法217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4. 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刑法216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爆
[問卦] 拖行講話大聲的民眾 觸犯刑法302條刑法第 302 條: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 以下罰金。 今天各大新聞台 都清清楚楚的拍攝到,91
[問卦] 新北檢:恩恩死跟救護車81分來 沒因果關係請問一下 新北檢:恩恩案如能提早送醫或中和衛生所人員有接聽電話,是否即能避免恩恩死 亡的結果,亦缺乏事證,無法認定相關制度的設計、或送醫遲誤,與恩恩死亡 之間有刑法上的相當因果關係, 檢察官都說了:救護車就算早一點來 是否避免恩恩死 無證據能證明80
Re: 停紅燈被後面計程車推撞小弟法律系畢業 現在任職於某公營銀行法務部門 雖然商事法比較是我的專長而非刑法 不過據您文中陳述 對方推撞你的車「數次」19
Re: [其他] 姻親專法,防治霸凌連署中!非法律人,但幫你查了一下法條 希望在你的婚姻專法立法前就能有現行法條保護你 法律就在那裡,要記得拿起來用 ※ 引述《rrum (i'm sorry.)》之銘言: : 抱歉,打擾,但這攸關大家的權益,不要再有第二個張尹馨 連署需要5000人,只剩15
[問卦] 公然侮辱除罪化? 憲法法庭宣判結果曝光現在憲法法庭正在宣示判決 公然侮辱除罪化? 刑法「公然侮辱」罪是否侵害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 公然污辱罪 刑法309 &310條可能除罪嗎? 各位阿宅應該很重視這個吧? 有相關的八卦嗎?9
[問卦] 焦糖這樣有犯強制罪嗎?強制罪屬於刑法中的妨害自由罪章,刑法第304條第1項的明文指出,透 過強暴或脅迫手段迫使他人從事非義務之行為,或是妨礙他人行使其權 利的行為,將會被認定為強制罪。 Apple就說不關焦綠的事了,兩個人根本不認識,要焦綠不要扯到她,結果 焦綠還一直在那邊嘴砲,這已經妨礙Apple行使其權利了吧,這可以告他嗎5
Re: [問卦] 懷念以前罵政府不會被告的日子你罵(藍的)政治人物屬於公眾人物可受公評,所以 檢察官那邊就不會起訴了盡量罵 你罵(綠的)政治人物屬於造謠屬於公然侮辱,所以 社維法刑法309搬出來法官直接判拘役判罰款 要知道只有共產黨是不能批評的,至於是哪個共產2
[黑特] 刑法哪一條能對付塔綠班瘋狗?是這樣的 我鄰居是個塔綠班狂戰士 車上都聽咱的寶貝 頭戴阿扁扁帽 身穿928綠色戰袍
46
[討論] 勞動部霸凌事件,你身邊的人看法?28
[討論] 原來冥進洞上禮拜開會就知道了ㄛ13
[討論] 很遺憾,但民進黨該下台了21
[討論] 姚惠珍那麼兇喔25
[討論] 謝宜容到底是陳菊還是黃國昌的人啊?20
[黑特] 看完媽媽影片,有良心的理智線還在?18
[討論] 謝宜容回公職..還能爽爽過完領終身俸嗎?20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18
[討論] 怎麼一覺起來謝宜容變黃國昌的人了?16
[討論] 中華隊要打贏美國隊才能救民進黨了QQ8
[黑特] 當真相被層層掩蓋,正義早就不復存在9
[討論] 網路熱議:台女霸凌下屬2
Re: [討論] jacklyl 深夜跟政黑板友道歉6
[討論] 賴清德該去死者靈堂上香致歉了8
[討論] 所以沈柏洋說的負責的委員是誰?7
[討論] 會霸凌的怎都醜女6
[討論] 勞動部或政府現在應該討論的是甚麼?8
[討論] 下週可以回歸討論柯嗎6
[討論] 適當追究官員責任,切莫過分霸凌謝女!5
[討論] 放心吧,弄不出一場遊行的9
[討論] 陳菊跟許銘春再騙誰?7
[討論] 2018 許銘春特別點名謝擔任秘書4
[討論] 智燦黨的處理流程大家給幾分7
[討論] 為什麼不是黃國昌出來道歉6
[黑特] 何佩珊安全下庄了5
Re: [討論] jacklyl 深夜跟政黑板友道歉4
[黑特] 現在政黑板風向應該一致~沒人敢再帶逆風16
[討論] 珠海汽車撞人傳3死 本日獻忠任務(1/1)4
[討論] 對比民進黨官員 阿北真是個願意承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