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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綠營可以先去慶祝釋憲了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討論] 綠營可以先去慶祝釋憲了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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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23324216 (showtime)》之銘言:
: ※ 引述《chal ( )》之銘言:
: : 釋字632號解釋,指確保監察院實質存續與正常運行,應屬所有憲法機關職責,總統若消
: : 極不提名,或立法院消極不行使同意權,致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會破壞國家
: : 憲政制度的完整性,作出違憲的議決。
: : 所以同理可證 你砍預算如果砍到監察院無從行使職權、發揮功能,會破壞國家
: : 憲政制度的完整性,應該也是違憲。
: : 我們還是要從憲法的精神去看條文
: : 憲法給你砍預算的權力是為了要讓你可以讓某機關無法運作嗎
: : 你要讓某憲政機關無法運作你就修憲嘛
: : 你要讓一般機關無法運作 你就修法嘛
: 喔,也就是說只要立法院不同意大法官提名人選
: 自動當選這樣?
: 那憲法規定的立法院同意權不就形同具文
: 那還同意權個屁啊
: 賴清德隨便提名任何人當大法官
: 不管立法院同意不同意,為了防止大法官機關不能運作,所以全部直接自動當選是嗎?: 那大法官會議乾脆改名中共中央委員會好了啦
: 大官法官如果釋憲說憲法有關總統選舉的真義,是選出一位能福國利民的總統
: 然後在解釋賴清德已經是福國利民的總統,所以就算不在按憲法選總統也不違反憲法制定: 總統選舉的意旨時,你是不是也要跪下來舔啊!
: 白藍幹死大法官,不同意提名都可以,寧願大法官制度徹底停止
: 還他媽廢死,狗屎東西
: 法律人沒人監督,絕對比屎還骯髒一百倍

這次釋憲的一個爭點是行政院說同意權無限期違憲,這條根本就是白痴論述,這種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的制度,同意權本來就可能而且應該是無限期的,要不然就只有改制度,像選舉一樣符合資格都可以來選,最高票當選,那職位才不會懸缺,一定會在期限內產生人選。按照現在的制度,被提名者完全只能由提名者決定,行使同意者只能被動決定要不要同意,如果賴清德一次又一次地提名一堆不合格的爛人,立法院只能一直否決,那當然行使同意權的時間就變成無限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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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noy 07/04 07:50最後白痴誰?

chiangdapang 07/04 08:54小草不知道這個問題已經釋憲過了嗎

chiangdapang 07/04 08:54

teddy30416 07/04 09:40你是不是覺得全國都會坐視藍白擺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