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反質詢的定義重要
※ 引述《damonwhk (Damonwhk)》之銘言:
: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 喝酒開車,就是酒駕
: 刑法要處罰酒駕或行政法要處罰酒駕,若不對酒駕加以定義
: 那就會變成只要酒測值大於0,那就全部都屬於處罰的範圍。
: 但實務上並不是這麼運作的。
用大法官的魔法對付大法官就可以
https://i.imgur.com/qOj1PIt.jpeg
https://i.imgur.com/XqEvBaz.jpeg
逼我一再地貼舊文
https://i.imgur.com/tlGgwh2.jpeg
綠粉不要再瞎掰了
法律文義適用範圍寬嚴不一
跟法律本身有沒有違反憲法明確性原則
就是兩個層次的問題
憲法法院5月才用兩篇判決講解的事
今天遇到國會改革就裝死
尤伯祥也不是不懂 就是裝糊塗
憲法法院不是第四審法院
適用範圍有恣意的話根本也不是憲法法院的事情
: 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的酒駕行為是「
: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 而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處罰的酒駕行為是「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 這就說明「定義」的重要。
: 今天立法委員要處罰「反質詢」的行為,
: 就「反質詢」的定義為何,不能只是舉例說明,
: 而是要以抽象的文字敘明何謂「反質詢」。
: 只有定義清楚,才能知道處罰的涵攝範圍有多廣。
: 如果涵攝範圍不明,有違明確性原則,當然就有違憲的疑慮。
: 所以國民黨和民眾黨不能迴避這個問題,
: 他們有義務要清楚定義「反質詢」。
: 大法官的問題不是刁難,是法律規範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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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 搞不懂為什麼黃國昌東拉西扯答不出來
看不懂你在說什麼東西 侮辱罪可是要
好厲害 應該由藍白去當大法官才對 笑死
移送地檢署、法院審理的喔
你知道自己在類比什麼嗎
我之前寫的為何會跟今天國昌的答辯
書理由一樣 就是反訴 反詰問 反擔保 這
些實務訴訟運作好好的東西 怎麼遇
到國會改革就轉彎了就說違反明確性
原則了
你看不懂是因為程度問題不是我的問
題
因為實務訴訟運轉的好好的代表有
法院實務見解 現在你要讓國會拿啥去
見解? 國會一拍腦見解?
我也想知道為什麼你這麼懂但國蔥繞一大圈
就是不講你說的這些
就憑那些立委?
好意思說人程度問題,噗
沒立法通過 還想讓他違憲 扯什麼實
務運作啊笑鼠人邏輯
喔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 先讓我國這個水準
的立法院運轉個幾年 看看他的見解有多扯
再來提釋憲這樣 護航不是這樣護的耶
你要立這種很吃實務見解的法條可以
那就是要丟給法院去判 不是自己說了算
搞成行政罰
這才是整個問題的核心重點
我國哪一條法律不是這樣運作的 公
然侮辱罪吵幾十年了不是已經跟你講
了嗎
公然侮辱罪是行政罰嗎?
刑法都可以這樣運作幾十年 行政罰
多嚴重啦
舉重明輕也不懂在那邊跟人家戰什麼
所以你的水準就如此而已啊
行政罰不嚴重以後你負責繳錢就好
尤有說,如果昌覺得反質詢是不確定性法
你都承認侵害人民權利的刑法都可以
律概念,那要說明概念核心,結果昌避答
這樣幾十年行政罰反而不行 有沒有
邏輯啊
就是因為不能這樣 所以公然侮辱罪都是
些小破屁事 卻要上法院
對啊所以我說尤是懂區分的
你還不懂 就是你的邏輯問題了
他有逼問不確定法概的核心 表示其
實他也是認同不違反明確性原則 這
是審查的邏輯問題
只是他故意裝死啊 說人家以問答問
但前提是能說明核心概念,所以昌回去寫
概念核心解釋得太爛還是可能違反明確性
昏倒 原以為有一個能戰的還是回到
瞎扯
總之國昌的回家作業,讓他自己做
國昌也沒肯認反質詢是不確定性法律概念
他就是很單純的迴避回答而已,所以他作
業寫出來前沒人知道他的定義
質詢的定義在那邊 反向質詢的定義
就在那邊 到底有什麼部分違反明確
性要求還是講不出來
先把明確性原則的定義涵攝看看哪裡
有違憲問題才叫有理有據不是一句以
問答問就嚕過去
現在是反向質詢還是反抗質詢都不知道咧
國昌這麼厲害是不是先說清楚一下
那個反質詢到底是哪一種
法律上只有用拒絕沒有人用反抗的
真的一點程度都沒有
拒絕受質詢拒絕陳述意見拒絕交出文
件誰在用反抗
你又代表黃國昌了 噗
所以大法官才問啊 你又不是行政機關
人家要怎樣反向質詢你
當初公然侮辱合憲的理由說的
逾越"合理"忍受範圍也沒有所謂的標準
只是現在從違反名譽權變違反質詢權而已
剛在原文回完就看到這篇XDD
以後有人在反詰問程序被問倒 馬上
聲請釋憲說反詰問階段違反法律明確
性 看看憲法法庭要不要受理 荒唐可
笑
既然行政機關無法反質詢那也不會有
人受罰 請問哪裡發生急迫危險而有
暫時處分的必要 只不過是贅文怕成
這樣
尤伯祥這種講法是打他自己的臉 雖
然一個教唆偽證的本來就沒臉當什麼大法官
.111 07/11 02:22
贅文咧 真的要等有人被罰了再來釋憲
你幫被罰的人付款就好 真的站著說話腰
不疼
立法品質爛成這樣有啥好護航的
你自己說行政機關無法反質詢的 無
法做到怎麼會受罰怎麼不是贅文?
所以啊 我說哪天立法院用這"反質詢"
罰人錢的時候 再來釋憲 你記得先墊
你做得到我就認可你的說法
沒人被罰我還要幫他付款 這戰力太
弱了 下一位
既然沒人被罰 你還怕承諾嗎
影響不大就保守釋憲 大陸法系宗師德國也有東
西 實務運作又是走民事
不要逃避話題 笑死
沒人會被罰是你自己提的主張關我屁
事啊 我幹嘛幫你的主張擔保
那你承諾啊 未來誰被這條罰了 你先代墊
代墊完再去釋憲 你承諾我就認同那只是
贅字
贅字的說法也是你跟尤提出來的 關
我屁事啊還在秀下限
喔 那段是你引述尤的
不是你的意思 那好 "反質詢" 要怎麼定義
你能不能擔保一下 不能的話要不要支持
把這臭酸法條改一改
50
首Po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喝酒開車,就是酒駕 刑法要處罰酒駕或行政法要處罰酒駕,若不對酒駕加以定義 那就會變成只要酒測值大於0,那就全部都屬於處罰的範圍。 但實務上並不是這麼運作的。4
重點根本不是什麼反質詢 第 25 條 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並不得反質詢。 重點在於「答覆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 這點就包含官員反問立委其他問題5
這個會牽扯到法律明確性的問題 目前大法官對法律明確性的看法是可以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但是要符合可瞭解,可預見 ,可司法審查(原文是「其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 加以確認」),問題就是上面的標準其實是有問題的 可理解,可預見就不提了,問題最大的是可司法審查這一點上面
爆
Re: [新聞] 何謂反質詢?大法官尤伯祥開電黃國昌:你這大法官根本是個笑話 自己都不能接受以問答問 那立委質詢官員 官員以問答問可以嗎 官員可以以問答問 那你就也要接受以問答問 你不接受以問答問的話52
Re: [新聞] 何謂反質詢?大法官尤伯祥開電黃國昌:你2:15:30 大法官尤伯祥開始第一個問題 2:16:34 問黃國昌第二個問題,邀請賴清德來國情報告,賴清德不來或拒絕回答,會不會影響總統人46
[討論] 理性討論,關於反質詢定義黃國昌的答辯書主張 質詢並未違反明確性原則 所以反質詢也不會違反明確性原則 這樣的陳述在尤伯祥大法官看起來 是「以問答問」26
[討論] 黃國昌庭上回答不出反質詢定義尤伯祥大法官先問黃國昌說 如果總統用釋憲中為理由拒絕立法院邀請國情報告怎麼辦? 立法院會以人事同意權反制嗎? 而且你們的代理人書狀中有說 即使立法院邀請總統報告7
Re: [討論] 理性討論,關於反質詢定義其實如果糾結反質詢的定義 不就回去修法 把反質詢定義修到大法官滿意就好了 這個也擋不下國會改革法案阿 這些大法官或是媒體真的知道他們在幹嘛嗎 --3
[討論] 黃國昌知道什麼是法律明確性原則嗎黃國昌雖然是民訴學者,但相信這種基本的憲法學理他肯定也是略懂略懂的。 釋字432號解釋:「法律明確性之要求,非僅指法律文義具體詳盡之體例而言,立法者於 立法定制時,仍得衡酌法律所規範生活事實之複雜性及適用於個案之妥當性,從立法上適 當運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概括條款而為相應之規定。有關專門職業人員行為準則及懲戒之 立法使用抽象概念者,苟其意義非難以理解,且為受規範者所得預見,並可經由司法審查5
Re: [新聞] 何謂反質詢?大法官尤伯祥開電黃國昌:你其實我覺得你這樣的定義 就很好很清楚 在憲法法庭上,其實也就這樣定義就好 就直接講出來 以後官員,只要用問題回答問題6
Re: [討論] 理性討論,關於反質詢定義不好判斷, 有個東西叫「法律明確性原則」去了解下 : 甚至以問答問、質詢時唱歌跳舞導致質詢無法繼續也可以被歸類到反質詢 : 法律不會因為有模糊的空間就失去其公正性 所以詢答者反問,算不算反質詢?4
Re: [問卦] 公然侮辱除罪化? 憲法法庭宣判結果曝光就一一三年憲判字第三號的內容來看: 一、中華民國108年12月25日修正公布之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 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24年1月1日制定公布,並自同年7月1日施行之同法條第1項規定 構成要件相同,僅罰金刑之金額調整)所處罰之公然侮辱行為,係指依個案之表意脈絡, 表意人故意發表公然貶損他人名譽之言論,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經權衡該言X
Re: [討論] 對國會擴權法案違憲之我見-3不要好的不學學壞的 跟小j2一樣講一些似是而非的反邏輯智障話 法律明確性原則不是給你拿來無限上綱的 一個法案有一部分可能會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所以整個法案就是錯的?
85
Re: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47
[轉錄] 周立軒Threads -黃國昌事件爆炸性發展35
[討論] 塔綠班要黃國昌負責?28
[討論] 原來冥進洞上禮拜開會就知道了ㄛ26
[討論] 現實到底有沒有人在乎28
[討論] 賴清德在黨內壓不住菊系?11
[討論] 很遺憾,但民進黨該下台了25
[討論] 謝宜容到底是陳菊還是黃國昌的人啊?20
[黑特] 看完媽媽影片,有良心的理智線還在?50
[討論] 勞動部霸凌事件,你身邊的人看法?22
[討論] 真的沒人、沒法治得了囂張的謝宜容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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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謝宜容回公職..還能爽爽過完領終身俸嗎?19
[討論] 怎麼一覺起來謝宜容變黃國昌的人了?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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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中華隊要打贏美國隊才能救民進黨了QQ13
Re: [討論] TheoEpstein王董請進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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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八卦說給柯文哲當總統 根本不會發生憾事9
[轉錄] 陳智菡 Vicky:一起支持公益揭弊者保護法11
[討論] 今天如果是小英會神隱還是道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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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特] 看完影片了!完全沒有誠意10
[討論] 洪申翰被壓頭真的該查1
[討論] 看到謝宜容道歉 賴清德民進黨完蛋了 續燒9
Re: [討論] TheoEpstein王董請進8
[黑特] 韓國瑜在謝宜容底下做事會怎樣?9
[討論] 板上真有人相信黃國昌在壓案?7
[討論] 我開始同情賴清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