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對李茂生&廢死的質問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言:
: 但你千萬不要跟人家說
: 可以教化的主因是小時候被霸凌
: 以後再殺人,因為他小時候被霸凌的事實不變,所以他又可以教化。
: 這完全不是事實
: 李茂生會笑的
非也非也,說他因為兔唇被霸凌很可憐,所以量刑時應該考量這點的,
就是李茂生跟趙儀珊: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0601web004/
我是有研究過這個案子的,所以我才會針對李茂生提出的這點加以反擊,
官司打到後來家屬崩潰、接受和解金,那又是另一回事,
但李茂生提出的這個論點確實是應該質疑的。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回答到您的疑問呢?
--
"你要學會忍耐,哪怕周圍所有的人都不在了,只剩下你自己,你也要堅持到最後。"
--<<祚明>>
--
「所有的法官」量刑的時候都會審視加
害者的成長環境啊
我就認為這種審視是不對的,請問兔唇被霸凌很可憐, 可以當成免死的理由嗎? 這樣應該嗎? 我就是要問李茂生這點啊!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3/16/2023 14:24:59就像你從小就會揍你妹妹,你妹哪天忍
無可忍把你殺掉…當然也是不用判死啊
開始扯別的了喔。 沒有一點新鮮的可以拿出來講嗎?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3/16/2023 14:27:15刑法第57條 不爽的可以去請立委修改
第57條只說要衡量,沒說兔唇可以免死。
舉例而已啊,不能這樣舉例嗎?
可以啊,只是笑你而已. 基本的問題在於吳敏誠殺人、出獄又殺人, 結果因為兔唇被霸凌免死,這不是很荒謬嗎?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3/16/2023 14:29:13任何理由沒有被判死刑都不會荒謬啊,
法律不就這樣運作的?
你提供的網址,我們沒看到被霸凌所以
可憐之類的論述耶。 我只看到被霸凌
的過往,來分析他的犯罪時選擇的分析
。
李茂生、趙儀珊的意思就是"被霸凌好可憐所以該免死",沒錯啊! 你看連結裡面的鑑定報告就知道了啊。 至於你要說"文字沒有",那就是一種詭辯了...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3/16/2023 14:34:03我只看文字表面的意思,沒像閣下一樣
了解其背後深層含義。是我格局小了。
因為你沒有研究過這個案子,我還看過趙儀珊的訪談,也是這個意思。 所以我才說你上一篇笑得不對,你這樣反駁我,也會被我笑的...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3/16/2023 14:38:30可以麻煩你指出哪一段文字,其背後含
義是被霸凌所以同情可憐。讓我好好領
悟一下嗎
你看不懂我也沒辦法,趙儀珊的鑑定就是要幫吳敏誠免死啊, 所以這個鑑定就是要求法官量刑考量這點,不是嗎? 我本來想好好回答你的,但你是在玩文字詭辯,那我也沒辦法回應了...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3/16/2023 14:42:38拜託不要放棄我,告訴我是哪一段文字
讓你產生他們就是主張有被霸凌過往,
所以很可憐該免死。 我閱讀能力差,
但我願意努力。
不是這段嗎? 對吳敏誠來說,因為從小遭受家暴的影響: 「他對女性有扭曲的期待,這次殺人,因為女友做出了某些行為, 讓他不自覺選擇童年目睹的暴力解決兩性關係的方法。」 ok? 我沒時間了,總之你上一篇說的"不是事實",李茂生也笑不了我, 就這樣了.
※ 編輯: jeanvanjohn (58.114.75.88 臺灣), 03/16/2023 14:46:4610
首Po為下周做沙盤推演,我把我的問題先寫出來, 板上有興趣的人也可以一起想想看答案: 吳敏誠殺一個人,可教化只關五年就出來; 再當街殺一個人,又可教化所以免死; 假設他二十年後放出來又殺人,是不是一樣還是可以教化?6
我來當反駁你主張的一方 吳敏誠第一次殺人是在1993年 他自首加上跟被害家屬和解 符合減刑資格 所以他被判八年,再加上當時馬英九大赦活動,所以吳男才關兩年多就出獄。 所以第一次案件跟可不可教化,小時候有沒有被霸凌沒有甚麼關係。1
再補充一下好了,我針對的重點有兩個: 1. 把成長背景當成免死金牌,這樣合理嗎? 2. 執行這種鑑定的人,標準何在? 以趙儀珊為例,她根本沒有任何執照,只是一個發展心理學家, 她有什麼資格來做鑑定?5
都快結束了 市長 人呢? 不是要對決李茂生? ※ 引述《jeanvanjohn》之銘言 : 再補充一下好了,我針對的重點有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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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李茂生是發文最有梗的教授嗎??李茂生就是一個譁眾取寵的老頭 他的刑法理論是少數說 連他指導過的學生都說不要去看他寫的講義 他也曾經當過典試委員 出過獨門暗器型的題目 沒有上過他課的人很難寫出正確答案 因此而被批評過15
[討論] 大家對於殺人犯想出書賺錢的看法是..?之前新聞報導說到華山分屍案的嫌犯判無期徒刑定讞, 也有提到嫌犯打算要出書賺錢。 很多人是覺得很憤慨不平的,憑甚麼兇手可以犯罪之後還能出書名利雙收呢? 當時我剛好跟一個支持廢死的朋友在討論, 那位廢死朋友就說:那就禁止他出書就好啦!18
Re: [閒聊] 阿扁當初為何要抄電動間?我記得當年聽說有個規定 就是在學校周邊方圓不曉得多少公尺內 禁止開設電玩店 就是防止學童一下課就跑去打電動 結果有一位學者3
[問卦] 廢死大教授李茂生,現在在想什麼?廢死首席大教授 台大法律李茂生 長期以來 走遍各地監獄 關注受刑人的人權 對於死刑的立場 認為國家不過是在有重大殺人案時3
Re: [問題] 贊成私刑嗎這裡可以寫嗎? 我覺得根本的問題是,台灣的民眾對司法失去信任。 講個故事給大家聽好了? 有個叫做吳敏誠的人殺了人判十五年,結果因為減刑+"可教化", 只關七年就放出來;3
Re: [討論] 大家對於殺人犯想出書賺錢的看法是..?首先,我認為各位板友不用糾結在尚市長和李茂生有甚麼私人恩怨。 看起來兩人純粹就是價值判斷上的不對盤。 退一步而言,假設兩人縱使有私人恩怨好了,也不影響該問題的討論。 我因為本身上過李茂生老師的課,算是曾經中過"毒"的人,很多同學都曾如此。 用中毒來形容是台大法律系的另一位老師說的,那位老師也是日本一喬大學留學的,1
Re: [閒聊] 今年應該死刑的全部免死關於這個問題,我寫過一篇文章批評: 現在的問題是,除了一般精神鑑定之外,還出現了所謂"生涯鑑定"。 什麼是生涯鑑定呢? 簡單說就是不只要衡量犯罪者的精神狀態, 還要衡量"犯罪者的生命歷程";1
Re: [轉錄] 李茂生:宣揚的人,其實與抄襲者並沒有道李茂生說: : 我不是沒有被抄襲過,我的文體與敘述方式頗為特殊,不僅無法抄襲,同時也很難被抄襲 : ,但是仍舊是被抄襲過。當我發現抄襲並非結構性問題時,我選擇了放他人一馬的解決方 : 式。 可是現在大家就是發現陳明通跟國發所,有可能有系統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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