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暐瀚說下次檢方抗告,小草就不要哭啊
※ 引述《sanders (人生的重要轉折)》之銘言:
: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檢方應該對圖利罪很有信心 金流部分還不完整傷不到柯、彭
說一句青鳥不愛聽的
目前這案子客觀來說圖利罪的要件就是不存在。除非你能證明所有人都跟他說違法,他依然我行我素,但現在就是這個委員會跟他說合法,他只是選擇相信專家。你的要件明知違法要怎麼證明?苗博雅說違法,專家會議合議出合法,他要相信誰?總不可能青鳥是苗迷們就規定一定只能信苗博雅吧
檢方就是知道圖利很難,所以才想找金流,但就根本沒有本,所以最後才會直接無保放回。
: 就先用圖利罪押人 再慢慢找證據
--
你怎麼知道圖利罪不存在 笑死
抗告成功不要哭就好了 XDDD
因為要件不存在,要不你來說說看要件
怎麼存在?
蓋章跟假的一樣,都不用負責
明知違法的要件就是不存在
跟你說合法你就信?市長判斷力在哪?
人家說你就信 那你是市長還下屬是市長
我說的合情合理,你們只是不願意相信
而已
所以三位被收押的很重要啊
出事就賴給是下屬騙我的 我哪知道
你去法院說圖利就是要證明這些要件
不存在 什麼不存在啊?笑死
什麼要件啊?
你是要說阿北都不知道啊
要件存不存在 只是看法官相不相信柯文哲
講的我不知道而已
換一個法官不見得會相信
圖利罪的基本要件有四個
講的好像你手上什麼檢調的資料都看過一樣
認真覺得這很吃法官心證
不管就算靠告成功 柯文哲都已經贏了第一仗
委員會的紀錄是客觀存在的
這個文章兩天前發就變成朝聖文了
抗告
這不是法官的自由心證可以否定的
委員會的紀錄是客觀存在 但柯文哲從頭到尾
委員會的紀錄就是告訴他這個合法
不知道 都是彭振聲自己搞出來的 這個可不
你要再證明委員會紀錄都要看過,然後有
足夠知識可以判斷
定每個法官都吃這套
尤其 彭振聲只要咬柯文哲的話
我是再說圖利罪,他的第一個要件就是
明知道違法
檢察官也厲害 都委會的人都沒先來約談
就只幹彭跟蚵 笑死人
我也是在說圖利罪 現在柯文哲推得一乾二淨
就是主張都委會審議他沒有過問 他甚麼都不
知道 結論來我就簽
光是有委員會的紀錄,明知違法就證明
不了了
誰說的 只要彭振聲說 就是柯文哲交辦他的
柯文哲就沒辦法說他不知道了
要不檢查官要怎麼說他明知違法?
那個主任秘書邵琇珮沒約談真他媽扯淡
就看彭振聲怎麼說 甚至怎麼證明他的說詞
@IBIZA 彭說的 法官就信
柯 說的法官就可以不信
這樣對嗎?
法務局:
還有沈慶京啊 人都抓進去了為什麼還連不
圖利罪先決是要對方明知違法
到柯文哲?北撿真的有夠廢
對 彭振聲是不是跟柯文哲講過這個違法
甚至柯文哲本人對於都委會討論中 法制局
表達過這件事情不合法 也很清楚?
你不約談都委會的人看大家供詞能否一致
你怎麼知道會議紀錄是否有造假的可能性
這個就是關鍵
這不是信不信的問題啊,柯只要說他相
信委員會的說法,明知違法就不構成啦
只要證明柯文哲對於都委會的討論都很清楚
他就跑不了
怎麼會不是信不信的問題
這次那幾位檢察官真是荒腔走板
有人跟他講違法,也有人跟他講合法
現在就是法官採信柯說他不知道啊
現在就是法官採信柯說他不知道啊
法官也可以不採信的
我是不相信柯P連法務局都裝瞎
如果現在有兩種衝突講法 就看誰能證明
甚至法官怎麼心證
只要有這樣的情況存在,明知違法就不
能證明了不是嘛
為什麼不行? 有人證明柯知情啊
如果啦
如果彭 甚至主秘 甚至幾個委員出來證明
柯文哲從頭到尾都很清楚
那就可以證明柯說謊 柯說他不知道就不會
被採信啊
來約談都沒有 是要委員證明甚麼 笑死
甚至專案小組不配合的委員 被發現真的如
都過那麼久 能串供早都串好了
傳言 是柯文哲去換掉的
串供是一回事啦 如果真的要委員扛 委員不
有人跟他說合法,也有紀錄,你要法官
怎麼否決?
見得扛啦 你說彭振聲一定扛嗎?
這是一個簡單的邏輯判斷啊
現在就是這個有人翻供啊
法官是看檢察官提供的證據 你他媽就找
現在所謂的「有人」跟他說合法 就是都委
會結論
不到蚵有干預的直接證據 當然只能放走
你把法官的自由心證想得好像法官可以
隨便相信
那只要都委會委員甚至主席彭振聲出來說
早就跟柯文哲講過不合法 就能翻了
自由心證不是這樣解釋的
不好意思就是這樣而已
都委會委員出來說? 你該問的是智障檢查
官怎麼連約談都委會的成員動作怎都沒有
有些人還是沒搞清楚,問題就在於台灣是
無罪推定,是檢察官跟法官要定他罪,要
想辦法“證明”柯是知情者,而柯沒有自
證自己“不知情”的義務,因為台灣的法
你這太牽強了
源,被告“不需要證明自己沒犯法”所以
相對於檢察官方,柯只要堅持沒有做,不
需要去證明好嗎
自由心證 指的是法官可以自主判斷證據的
證據力
成員就算了 主任秘書說我沒收到被約談
請問哪裡簽強
對 需要證據
真的是笑死
所以就是需要彭或其他委員證明 柯知情
這就存在推翻柯說他不知情的證據
那哪一個證據力強 就看法官心證
這次檢察官明顯就是沒準備好就想幹了
柯說他不知道 但其他人都說柯明明知道
我也覺得 彭只要繼續咬柯 說不定不好說
就樣有可能推翻柯的證詞
最好是他們講有跟柯說就算啦,沒聽過買
通這個詞嗎?人證的優先順序在法律證據
裡面的順位超低的好嗎
我也很好奇 如果幾個人 變百口莫辯時
甚至其他人可以舉出柯知情的證據
白痴樓上在那邊扯只要彭咬柯,柯就有
事,講幾百遍都委會是合議制,能不能
過柯也不知道,除非你有證據柯干涉都
譬如甚麼文件 或是錄音
委會決議。
柯就認為都審會合議通過怎麼可能違法
如果真的遇到法院上 幾個人翻供咬死 那
這是一個非常簡單的邏輯,我沒必要一
直重複,很沒意義,等法院就好
把不同意的換掉 怎麼會不知道會不會過
我是真的好奇 如果大家都只用嘴巴講 聽
原來你也知道要有錄音才算強勢證據喔?
阿現在就是沒有你到底要他們怎麼認證?
都委證詞其實有
起碼市議會約談過11個委員
不一定要有錄音啊 其他11個委員的說法也可
又跳回證詞了吧,阿證詞那些是有跟柯對
話的錄音嗎?沒有錄音的人證,在等級上
跟心證沒兩樣,完全沒有可信度
那柯的說法也是一樣啊
兩個同樣證據力 就看心證
柯說他完全不知情 你信?
市府跟京華城的官司京華不是敗了,然後
市府法務局也說都委會的職掌並不包含創
設容積獎勵制度,僅有建議之權力
所以才說你根本沒搞清楚阿,柯也是靠自
己嘴巴講沒錯,但是在法律上,柯就是不
需要去證明自己“沒有做”他只要堅持沒
有就可以,但你檢方法院方要定他罪,你
就是要有強力,無法反駁的證據,這就叫
無罪推定,懂?
因為我是真的聽過 法院翻供 但大家都只
有空口白話 感覺被咬那邊也拿不出證明
聽一個無牌律師在那邊大喊合不合法 首
先 無牌就不用管他了好嗎
你才沒搞清楚 只要有委員說柯知情 那就
是有委員證明柯有做 問題只是法官信誰而已
哪一個犯罪的不是堅持自己沒做?
雙方說詞不同 哪邊證據力強就看法官吧
你的問題就在於,把被告的“自證辯解”
跟檢方的“定罪證明”放在同一個天平上
檢視,事實上法律就不是這樣運作,為了
避免冤案或施壓成案,你要成立罪行就是
要有可信度相當高的證據才算有效,而被
告方本來就沒有義務為自己辯解,哪怕柯
直接行使緘默權你都不能靠這樣說他心虛
直接定罪好嗎
現在就不是緘默的問題 而是只要有其他人證
詞 那就是有證據了啊
證據力強弱是看法官心證
多少罪犯就是靠一句證詞定罪的
IBIZA 北院用的詞是釋明 需要的證明力沒
有比有罪高
檢察官要證明所有的會議紀錄都是假的
你覺得可能嗎?
還要讓所有的委員會成員都出來說 紀錄
是假的
會議記錄不是假的啊 重點是柯是不是知情y
會議記錄裡面其實有討論的適法性問題
很多委員都說適法性有問題
隨便問一句既然假的公布那麼久 為何不
柯文哲說他不知道會議內容 <--只要證明他
說
知道就可以了
彭轉到污點證人,就會把全部事實招出來
你根本就鬼扯 不需要證明會議紀錄是假
而是要證明柯文哲早就知道會議過程
因為適法性問題會議內就有講了
如果不是假的 就沒有自由心證的地方
你有看到彭聲押的理由嗎?
不管結果如何 這個"明知"的界定太不明確
就是有
事實上就是會議記錄可以證明
你的問題在於錯誤理解自由心證
只要證明柯早就知道會議過程
s你的問題出在你根本在鬼扯
你以為是法官想相信什麼就可以相信
幹嘛證明會議記錄是假? 鬼扯幾點的?
幹嘛證明會議記錄是假? 鬼扯幾點的?
現在只要證明柯文哲知道會議內容就好
可是問題是法律就不是那樣運作得
別鬼扯了 好嗎
只要證明柯知道內容就行了
你去看一下彭振聲羈押理由 好嗎?
法院就是說彭振聲利用更換專案小組委員
操控結論
只要證明這件事情是柯做的 或是柯授意
或是柯知情 就行了
別吃定彭振聲一定會扛
你才鬼扯,還在那邊11人證明柯有就能當
證據,實務上數字根本代表不了什麼強力
證據,人證哪怕再多,除非你是案件被害
者,不然優先級就是完全不如物證,證據
這種東西,你要到能定罪的程度,就是要
一般人都不會有所懷疑,哪是幾個人說有
就能判斷的
1別鬼扯了 法院已經認定這個案子違法
奇怪 苗博雅那個質詢影片 效力還不夠嗎
也就是客觀證據已經足夠 現在就是看嫌犯是
誰而已
現在柯說他不知情 所以主犯是彭
但彭只要咬柯 那到底誰是主犯就是看法官怎
認定 甚至如果有多個委員都說柯授意
那心證就很容易形成
看一下彭的羈押理由 好嗎
不過一般人都不會懷疑 這也沒有客關標準
HER在說的是補強證據法則= =
這些用在彭身上的理由 都有機會變成是柯要
他這麼做
我講的也是啊 事實上補強證據已經有了
就剩下認定是誰幹的
柯用不知情把事情推的一乾二淨
多個委員說柯授意,那還要調查有無串供
或受他人指使,哪怕只有一個翻盤,這多
人的合意指控也就難以成立了,甚至這11
人還有可能變成被控偽證,哪有你說得只
要所有人都說就成立那麼容易
你這就是預設委員串供 如果沒有串供呢
笑死 還有預設委員串供幫柯辯護的喔
什麼都不知道可以7414
如果柯知情是事實呢
柯要說他低能弱智是他的自由
別把全國國民當白痴
看完支持HER
你沒看之前也是支持她吧XD
所以都委會決議當下就知道是違法的證據在哪?
笑死,你要不要聽聽自己在講什麼,如果
只憑人證不調查就給柯定罪,那就是預設
柯有罪欸,先搞清楚本來調查證人的證言
是否真實就是檢方跟法院方的責任好嗎?
無罪推定跑哪去了?
看完了啊 反正不支持你就是沒看完
笑死 有人說不調查證言嗎? 但你預設串供
是怎麼回事?
是因為不預設串供 就無法幫柯辯護嗎
你才要不要聽聽自己說甚麼
柯的證言一樣會被調查 別把全國人民當白痴
柯今天嘴邱 多講了一句他今年才知道
就來看看有沒有證據證明他早就知道840%
兩三年的這麼多質詢 訪問 談話
啥鬼,你現在不也是直接預設多位委員會
聯合指控柯嗎?都沒發生的事直接自己一
整套掰出來了好意思講這些喔?你自己就
是把沒發生的事當成證據在進行推演欸
最好保佑都沒有證據證明他早知道840%
笑死 現在不就是說如果?
是你在那邊沒有如果的
你到底要怎麼證明他知道違法?
很簡單 只要他之前就知道會議內容
而不是像他說的只看到結論 結論來我就簽
笑死,你都知道如果了,那我說要調查證
人證言真實性怎麼了嗎?我剛的串供只是
其中一個講法,受人指使或迫於壓力做偽
證這在法院上超級常見欸,都不用調查的
?
因為會議中就有很多委員警告違法
好 那調查結果 委員說的是真的 是不是就翻
可能要找心理醫生 想辦法催眠他了
盤了?
不用 他嘴太邱了
他說看了內容 和議結論是合法 那要怎辦
看彭振聲的聲押理由 不會嗎
彭振聲如果說操控會議結論是柯授意呢?
你現在是要證明"他知道違法" 這件事情
他授意操控結論 不就是他知道違法
“那調查結果,委員說的是真的”笑死,
又直接預設當條件在辯了
阿如果是假的呢?你這樣就只是繞回一開
始的論點而已,我們從頭到尾都在講的是
,法院要定罪一個人本來就困難,不管他
今天是綠是白是藍,因為法律的原則就是
無罪推定,在這情況下,除非有強力的物
證,不然人證哪怕再多,沒有經過真實性
的驗證,都難以成為定罪的關鍵
如果是假的 柯就沒事啊 但如果是真的呢
是啊 假的當然無法定罪 但真的呢?
前面不是宣稱無法證明柯知道?
但這不是無法證明的
你要不要翻到前面去看看前面怎麼講的
柯文哲宣稱他不知情這件事是可以被彭振聲
或委員們推翻的
不要在那邊鬼扯不行
還在那邊鬼扯甚麼要證明柯文哲知情 就要
會議記錄證明作假 根本沒必要好嗎
如果是真的就是柯有事,這句根本廢話,
法律上最難辦的就是這個所謂的“如何證
明是真的”,你在那邊扯他宣稱他不知道
可以被推翻。
阿你推翻的方式就是靠一群人一起說他有
做這樣?這什麼曾參殺人式的邏輯阿?這
種邏輯能通,早就一堆政客進去蹲了好嗎
?
這份會議紀錄 好幾個委員 包括法制局 都說
過有可能違法
所以你也認同柯可能有事喔 笑死我XD
我很負責的說:我完全不知道
起訴都還沒 一堆草出來喊得像判一審了
你負責當檢察官?
彭從一開始就說是柯授意的
你說的情況 他們那3天應該都問過了
如果柯有邏輯矛盾 應該已經被抓起來了
彭講的是整個案子柯交下來的
但那些所謂的操控結論 他怎麼說的 還不知
道
柯現在的說法是 案子他轉交的 但他沒介入
證言的證據力
檢調一開始就是朝圖利罪的方向爭辦柯
是啊 所以就是要證明柯知情違法
說實在檢調還不問你說的那些操控
這就要證明柯知道會議過程 甚至影響會議
那他要問什麼?
柯當然不會承認啊 看其他人怎麼樣了
柯不就說他甚麼都不知道 裝無知
是啊 檢調應該會問柯是否知道會議過程
但其他人是不是肯自己扛下來?
一定有問過彭
彭都說是他指使 檢調也往圖利 不問太怪
這種情況,一定是交叉詰問 如果柯矛盾
應該至少會被羈押
青鳥眼中苗>>>>>>>>專家
不一定啊 可能彭現階段也只是說不是自己幹
的 誰知道
原po是對的
第一次被檢察官約談時,彭緊咬關鍵公文
是柯文哲交辦、親簽,獲無保請回;
我是從新聞貼下來的
你的意思是當時彭說柯不知情
然後之後有可能要改成知情?
光是這點,彭的證詞就不可能被採信了吧
我覺得當他當時就說知情的機率比較高吧
如果口供不一致,一定是兩個都押
應該是彭有些破綻,所以是彭押柯沒押吧
別人說你無能你就無能喔?哭P不同意這
種說法。
彭咬柯也要證明,又不是說說就有。
看那些議員跟媒體繪聲繪影的講柯收多少錢
,結果呢?笑死
傻鳥就真的是傻鳥耶,連成罪要件是啥都不
知
會議紀錄裡面一堆人都跟他說不符合規定了
,法務機關也說了,議員也提出來了,什麼
叫做沒人告訴他違法?
身旁一堆律師人,什麼狀況早沙盤推演
好了,下次別漏氣了
看鄉民都比法官檢察官還會辦案了
議員提的還當場被下屬駁回是合法了
聽阿苗的哦 笑死 相信專業怎麼突然又轉彎
了 傻鳥們真的邏輯鬼才
一樓證明存在啊幹,用講的就關人,以為自
己是共產黨喔
柯沒有裝無知,他之前說:對啦圖利,但哪
裡不合法。明顯就是不知道違法ww
你就讓傻鳥崩潰就好了XD
推
原來自己沒有判斷力
要都審會的委員們一起出來自證圖利然後拉
柯下水我看到都笑了
青目鳥看不到真相的XD
好了啦 副市長怎麼被羈押的?
67
首Po就黃暐瀚的個人直播 正在講關於今天凌晨柯文哲被無保請回的案子 講到一半 突然有觀眾反串說 怎麼辦暐瀚又要掉小草粉了 黃暐瀚說 這位觀眾也是開玩笑啦,去年11月藍白合我罵了柯文哲簽六點協議 是柯文哲背叛柯文哲,我就沒什麼小草粉了、就算有也是很少啦 所以既然不在乎、那也不是我要的,我要講我相信的 這才是對的嘛4
檢方應該對圖利罪很有信心 金流部分還不完整傷不到柯、彭 就先用圖利罪押人 再慢慢找證據 因為之前搜索55張都被法院核准 沈慶京應曉薇也順利押成功 提審也獲勝、連限制律師閱覽卷宗也都獲准(等於一堆證據都保留沒給法院 )可 說是一路順利 有點掉以輕心X
高虹安的論文都明知抄襲了還誣告 遑論柯文哲的明知違法還圖利 你怎麼會覺得很難定罪呢? 司法說你有罪你就有罪 ※ 引述《afacebook (A臉書)》之銘言:7
北檢因為重要關鍵罪犯 沈慶京 應曉薇已經有逃亡的準動作 因此提早收網 在還沒有充足準備底下 霹靂手段保全證據也聲押彭振聲 柯文哲 這再正常不過了 檢調有檢調的考量 就如同鄉民 小草 不懂法律 不懂檢警調法官 所以只能跟柯文哲依樣 亂猜亂說亂講亂抹黑搞民粹 最後就是政治語言與口水
32
Re: [新聞] 遭搜索柯文哲震怒:我坦蕩蕩 執政當局說笑死是多大啦可以搜四個小時! 還以為掉進蟲洞了不就是東廠找不到想要的東西 現在是偵查大公開的時代 ,鏡周刊、三民自的偵查直播都沒寫找到金流 ,晚上要是找不到金流沒被羈押14
Re: [問卦] 圖利罪是不是一個很莫名奇妙的罪?是說 議員和商人有金錢往來被羈押 前副市長因為可能涉嫌圖利被聲押 前市長偵訊中,大概率也是晚點就聲押 但京華城案爭議的最後20%容積率目前都是處在討論是否違法階段,如果最後法院判這個屬於地方自治裁量權,並未違法。那是不是圖利或是貪污的大前提就消失了,一切都是合法流程。9
Re: [問卦] 側翼:郭董唾液機就沒有圖利廠商?圖利罪有幾個要件 首先就是 1. 明知違背法令 2. 圖自己或他人不法利益 覺得有違法圖利罪的人6
[討論] 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圖利與行政裁量之釐清 略以 按刑法第131條第1項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有關圖利罪之構成要件,於90年11月7日業已修 正,為使公務員行政裁量權範圍內之事項與非法圖利行為之區分更為明確,分別於上開條2
Re: [討論] NET爭議其實是好幾個問題圖利不是這樣用的好嗎 圖利罪之主觀構成要件有二: (一)「明知」行為違背法令 (二)「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你要先提出林右昌哪裡違法,還要證明他明知違法還硬幹- 被網民酸過我是法盲 不過還是來討罵一下 貪汙很容易定罪 因為有查到對價金流 但是圖利很難定罪,因為沒有查到金流。 圖利罪之構成要件: (一)須有圖利之故意。 (二)須使自己或他人圖得利益。 (三)須有違背法令之行為
3
[討論] 8年的公開透明果然是有用的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 一、檢察官係以: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 罪,以及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賄罪等語。而本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 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乙事(下稱系爭 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生之:2
Re: [新聞] 京華城案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檢方舉證北院的說明稿明顯的幫阿北找了彭當余文, 那就要看彭甘不甘心了, 因為大家都說了,苗博雅早就之前議會上就提醒柯了, 加上法務局也有說不合法, 北檢可能退一步改用圖利罪抗告,畢竟你還沒找到金流,1
Re: [新聞] 京華城案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檢方: : 1.新聞網址︰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 : 2.新聞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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