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黃帝穎FB:林智堅律師團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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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堅律師團對台大學倫會審定撤銷學位之聲明
林智堅委任律師團針對台大學倫會審定有關林智堅碩士論文案所涉學倫會之審定、組織及程序不符程序正義及比例原則等,謹代聲明如下:
一、蘇宏達未依法迴避,致無法確保學倫會組織及處理程序之公正客觀
無論按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及國立臺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均明定抄襲為違反學術倫理行為,而就本案是否構成抄襲而有違反學術倫理之情形,自屬應經依法組織之審定委員會審定後所認定之結果。詎本件審定委員會召集人蘇宏達院長於本件審定委員會審定之前,即藉撰寫公開信之方式,評論、指稱並定調林智堅論文案為「抄襲醜聞」(plagiarism scandal),已然先入為主斷定本件有前揭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無異於未行調查、審定程序前,即已就本案獲致「抄襲」之結論,並貼上「醜聞」標籤後予以公表。其未經調查、審定在先,違背保密義務公開評論本案在後,已非單純有偏頗之虞之情形,而係有偏頗之實,無可期待其能維持本件程序之公正客觀處理,依法自應迴避,否則,由有偏頗之實的召集人,召集所組成的委員會,該委員會整體的公正性已遭污染致生疑慮。
然而,台大就召集人蘇宏達院長迴避案的處理,是由蘇宏達院長所遴聘的委員,在由蘇宏達院長所召集的會議中、在聽取蘇宏達院長陳述之後,決定駁回林智堅市長迴避的申請。但是,一如前面所述,蘇宏達院長不是單純的學術審定委員會的委員而已,而是該委員會的召集人,針對學倫審定會的組成,有決定性的權限,也因此,因其偏頗所能影響的,是涉及學審會本身組織的公正性問題。所以,目前台大審定會對於迴避案件,在由蘇宏達院長選任的委員在蘇宏達院長參與表達意見的情況下,自行駁回迴避的要求,本身就有程序的瑕疵,這也再次凸顯前面所述,因欠缺內部或外部的監督機制足以擔保委員會組成及程序公正、客觀處理,顯有高度致生結果錯誤之風險。
二、學倫會審定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規定客觀義務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9條明文規定「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之客觀義務,台大學倫會竟對有利於林先生證明著作在先的公證書等客觀證據,未有一律注意,無視相關文字確係林先生先予撰寫,而非引用他人文字、資料之情形,僅機械式以論文口試前後時間比對,即草率認定林先生抄襲,顯然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規定。
三、學倫會曲解保密規定,無異黑箱作業,既漠視當事人權益,又欠缺有效監督機制擔保,有失公正
行政程序應以公正、公開、透明為原則,採取不公開之秘密處理程序,對當事人之權益影響甚鉅,為屬例外,而基於「例外從嚴解釋原則」,其保密之對象應僅限於「外部」不特定人員,不及於參與程序之「內部」特定人員,才符合手段與目的相當的比例原則。
基此,學倫會踐行秘密調查及審定之程序,仍應揭露審查委員會之組織過程及遴聘之委員名單予參與程序之當事人,而當事人應保密不對外公開之,縱有對當事人加以保密之必要,至少也應設有內部或外部監督機制之配套,以擔保其秘密組成之委員會有可信且有效的適格性與適法性。本件台大學倫審定規定就審定委員會之組成,除被檢舉人所屬學院院長、系(所、學位學程)主管為當然成員外,其餘組成審定委員會之校內外專業、法律領域之公正學者及相關專家,均係由院長所遴聘。惟台大學倫會曲解學倫要點保密規定,使當事人無從知悉委員會及其成員,究係依何程序及標準組成及遴聘?又遴聘之委員為何人?是否適格?與本案有無利害關係?是否有偏頗之虞?凡此攸關程序正義與嚴謹性之諸多重大問題,當事人均毫無所悉,遑論行使程序異議權或申請迴避,以確保程序之公正。
舉例來說,刑事訴訟法規定「偵查不公開」,但偵查秘密是對外保密,當事人仍可知承辦檢察官是誰,其調查過程如有偏頗情形,當事人仍有異議或聲請迴避等程序救濟機制,但反觀台大學倫會卻全然黑箱作業,又毫無內部或外部監督機制的配套,對於學倫調查程序及人事選任的公正性與正當性,完全無從提供有效可信的擔保,導致對於本件能否符合學倫要點第一條「公正客觀處理」的最高原則,產生很大的疑慮。
又目前台大學倫會的審定程序具有行政程序的性質,本應適用行政程序法第32條以下關於公務員迴避的規定。而行政程序法賦予程序當事人申請特定公務員迴避的權利,前提必然是當事人「知悉」有哪些公務員參與程序的審議;若無法知悉,自無申請迴避的可能,程序公平性即潛藏有遭到侵蝕的風險。實際上近年行政法院在諸多判決中,都強調當事人若未在行政程序中及時提出迴避申請,事後到行政救濟階段不得再主張有公務員應迴避卻未迴避,可知行政機關應讓當事人知悉參與審議的公務員身分,此為確保程序公平性的關鍵因素之一。但目前台大學倫審定會拒絕揭露當然委員以外的委員身分,當事人申請迴避的權利遭到剝奪,實有違「正當行政程序」的基本精神。
簡言之,台大學倫會以絕對保密方式進行審查,形同黑箱作業,既欠缺擔保組織公正性及程序正當性的有效機制,也損及當事人應有的知情權,有失公平,其最終決定如何能取信於人?
四、學倫會之組織與程序公正客觀有疑,卻有撤銷學位之權限,違反比例原則
學位授予是嚴肅的法定程序,也經過包含校內外口試委員的專業判斷與決定,而學術倫理如果涉及撤銷學位,在審定委員的組成及處理程序上,至少要有相對應的組織及程序保障作為擔保,否則,在委員會的組成、程序都不嚴謹的情況下,草率審定,最終卻有權撤銷學位,顯然輕重失衡,有違比例原則。
黃帝穎律師
洪偉勝律師
翁國彥律師
2022年8月9日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待會的記者會大概就是圍繞這些問題上
台大黑箱/蘇宏達沒迴避/直接撤銷學位違反比例原則
下一步大概就是要打行政訴訟了
看來決定凹到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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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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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繼續撞車囉
毫無新意
不要無聊了啦
果然要硬拗到底了
果然是拗到底
吃相難看
精彩個鳥啊 不就死不認錯
火車撞山 繼續撞
硬拗唷
沒新花樣 可以下去了
要硬幹了!!!帥啊我的黨
可憐欸
不覺得精彩 只覺得被當白痴
律師管到學術自由去?
好了啦,吃相難看了
硬凹到底
丟臉
又講迴避,你不會告教育部哦
基本上就是繼續打下去啦,韓DPP到底可以多秀下限
重錄跳針
為啥要糾結醜聞,不管誰抄不都教授拿給人抄
開始打塔綠斑最擅長的泥巴戰了 摸來摸去 大家一起黑
太屌了...還能繼續凹
請三個律師,律師費不知道要花多少
打行政訴訟不影響學校撤銷他的學位
丟臉
塔綠班:4%柯韓粉真的要上車?
打贏了才有可能回復
火車上的綠粉不要跳嘿 黨決定硬到底了
好丟臉
李眉蓁真的完勝民進黨
塔綠班:現實中沒人關心論文啦
笑死 打死不退 看有沒有下一個裴姨可以救你
早說了只敢打程序問題 實際被認定抄襲的部分不敢回應
順便請余文提告侵害著作權,讓抄跑治肩體會獄友人生
黑箱服貿佔領立法院 黑箱審查論文怎麼辦
整篇都廢話,這凹的下去臉皮真的超級厚
好啦,抄襲仔最沒有違反比例原則了對吧
啊不好意思,會被認定抄襲就是你抄的比例太多了
只會繼續說我三鮮 然後有公證喔
…..
是要迴避什麼啦
笑死看來是要繼續凹
好了啦帝穎 車上已經沒人了 該跳了
好了拉 有夠可悲的
道歉很難嗎?
到時候別真的選上了,結果也被認定侵害著作權被判刑
一人滅全黨,全黨火葬場
好了啦,下去
不意外,繼續選仍可能贏,頂多小輸,唉,指鹿為馬的歷史
可以為鑑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公證書要怎麼證明先後順序= =
繼續喔 看看會不會越來越多屍
智堅沒有輸
行政訴訟適用教育機關嗎?
綠營的 換個人出來不就好了 為什麼硬要護他??
反正一樣贏啦 坐等4%崩潰
我懷疑林根本沒看過自己論文
就是硬凹...
哈哈 繼續阿
笑死 蘇是招集人又不是他說的算而已 這樣還想凹歐
意外嗎
律師為了勝訴,就算要說大便是美食也要說出個花來
小智沒有輸,他奮戰到了最後!
這人怎麼考上律師的? 這行政法是被當幾次啊?
我幫忙翻譯一下 讀書人的票我們不要了
又是落落長 濃縮成100個字再來發聲明啦
公證書是他們的浮木阿
無論有沒有抄襲、誰贏誰輸,臺大弄出這種事情,這
案就是醜聞,很難懂?
把當事人塗掉拿去問人看會不會過 別凹到當人蠢好嗎
幹,依什麼法迴避啦?
要硬ㄠ囉~~~
李眉蓁:我真倒楣
人家余正煌的律師開記者會 5分鐘就講完了
有偏頗之虞是聲請迴避事項就別再騙了 都給你聲請了然
繼續硬拗,民進黨永遠是對的
開始同情他跟安柏律師一樣了
你們皇帝發的聲明都上千字 是不是不會講重點?
某個藏鏡翁小丑呢 不是很愛吵架 出來玩啊
後認定蘇無須迴避 程序上根本沒問題
輸不起 可憐啊
光是要開論文審議會就是醜聞了啦= =
其實就是沒料 才只能講一大堆廢話混淆重點
讚 拗到底XDDDDDDDD
笑死 又不出面被審
不意外吧 真的坦白承認才是真正大崩盤
其實裡面就一堆廢話,簡單說你台大沒有顧及我小堅的程序
利益。
蘇宏達為何要迴避? 民進黨仇視蘇宏達嗎??
但只要台大證明了我通知你三次,那其他辯護就都沒意義了
小智穩了,等等看最懂小智論文的運鵬表演
選到底 不要換捏
讚啦 政治手段耍起來讓我們看看民進黨多會玩選舉
現在就繼續打成政治抹黑就夠了 死忠的不care
事情都到這個地步了,先道歉止血才是上策
學術審查流程是你當事人要配合學校 不是我學校等你
死不認錯,把人民當白痴
民進黨的無恥果然不辜負中國台灣人期待
如果你當事人永遠不來我學校安排的時間,不就不用審了
在學術倫理挑戰台大,並不聰明
超屌 讚。我這樣才能繼續看戲
民進党人真是下流無恥
還想拿出自己說要去的信件來說嘴,學校有啥義務等你日子
挺的人把名字由林智堅換成李眉蓁,還覺得是黑箱?
你說你四年後才有空 我台大也要等你?
這律師還真把憲法保障大學自治拋到腦後了
讚啦 硬幹到底就對了!!!!!!!!
不認才能說別人是抹黑啊 哈
蘇本來就是個有爭議的因素 如果沒有他 立論的可信度會
更高
一般老百姓看起來像會審查論文嗎?有種去審查委員會說明
不要在那邊放話 一直騙一直爽 可憐
中國台灣綠畜黨還要硬凹 腦癱仔別這樣了啦
1.教育部也說蘇不用迴避 2.公證書根本沒屁用
亡國前 異象百出
就問你蘇依什麼法要迴避
3.程序保護已足夠 是你自己不來 4.跟比例原則根本無關
藍白賤畜這種時候又不要求公開透明了,自助餐夾起來
回答完了 這種貨色考上律師 以前行政法老師應該很想哭
這些綠師真的是把死中的當智障騙耶
幹 北七喔 自己不去還唧唧歪歪
全黨挺小智 有情有義
眉蓁真的屌打 敢做敢當
爛死了
這就是我想看到的中國台灣民進黨,幸好沒有萎縮
還好不是李眉蓁之流,這麼快就棄械投降
這是律師團聲明還是馬戲團聲明
藍營打手飯糰教授不意外啊
反正死豬不怕滾水燙,我就是要凹能拿我怎麼樣
怎會把比例原則和組織程序扯上關係? 幹你媽比大學生還爛
沒招了
民進黨真的把大家當白癡
扯比例原則更是亂扯一通 沒招了只好瞎扯
這時候藍白粉 又要出來捍衛審查保密了 不用公開
有利不利那也是亂扯 又不是你提的東西就要採納
審查辦法本來就規定保密 不然委員早就是錢買通了 低能
幹,這個黨是認為台灣人都白痴是不是...
可以看戲到選前了,相信小智還是會勝選
有擔當一點好不好 凹成這樣 超難看的 確定要讓支持者哭?
繼續拗 有夠噁心
凹到底
有擔當一點好嗎
扯翻
快笑歪 這樣就對了 堅決捍衛我們小智
道歉起碼有點擔當
的確,民進黨不願意讓這齣戲下檔,真的是萬幸
中國台灣的尊嚴不容被挑戰
雙碩士我堅哥,一個碩都不能少
唉…
好了啦
失智列車 死不下車
說實話
牽扯到政治
特別在台灣
能中立盡量選中立的人
至少也別選光譜兩端顏色明顯的人
如果真的是為了學術倫理而戰
光譜兩端的人也應該自動迴避
免得模糊了焦點
幹你老師跟國民党一樣
不要臉程度超越國民黨這種爛咖了
自己不去委員會申辯,輸了怪誰?寫再多也沒用
好了啦!
硬拗成這樣難看
真噁心
硬拗
佛跳牆弄到會爆炸是不允許的,本來要判你Out!不過念在你有
創意夠噱頭,還有2分鐘再做一個吧XD
好了啦 民進黨
拜託選到底 我想看dpp和桃園人誰比較沒下限
民進党為了自身利益要毀滅台灣學術圈了,禍國殃民倒
行逆施
繼續凹下去沒關係,丟臉
喔,開始打黑箱與審查委員會的組成了
去救濟啊,廢文
可悲 真的連眉蓁阿姨都屌打小智==
好好看看這三個律師啊
還在凹 一屍五命就靠你了
撐下去,撐到選舉完就可以告一段落
幹x娘 黃x穎
繼續吵就越離不開論文議題,綠真的要繼續?
要迴避什麼啦!
好了啦
養這些律師寫這堆笑話
夠了沒啊,真的很難看了,林智堅團隊不要把人民當白痴
看清楚律師這職業了吧 為了舔什麼都說得出來
4
其實黃帝穎這招國民黨執政時期到現在還是來來去去同一個套路啊 1.質疑程序不正義 2.質疑人不正義 3.質疑對象政治立場 只是這件事情有點腦子的人都知道對錯X
認真說 民進黨終極大絕招還沒使出來 先打行政訴訟拖時間 行政法院是民進黨的人 然後這段時間想辦法把台大所有教授換成民進黨自己人2
我先跟李眉蓁道歉 原來你才是真正勇者 雖然你的抄襲90幾%大勝抄跑 可是抄襲就是抄襲 可是你的勇氣 真的讓我們佩服5
請問綠共 塔綠班 小智是不是看不起中華大學的碩士學位 從出事到現在 過了訴願期一個月了 都不發個聲明就放棄學位了? 這樣讓中華大學護航的要怎麽下台??1
講白點他就是要拖時間 拖到選後誰管你抄襲 所以一開始先要蘇迴避 然後失敗 再來通知三次不到
爆
[爆卦] 國科會的學術倫理規範學術研究強調自由、自主,免於受到外在權力的干擾,在我們的社會也一向受到相當的尊 重與信任。這尊重一方面是基於學術研究的重要價值,一方面是基於學術社群對於學術研 究行為高度的自我規範,而贏得的社會尊重。如果學術研究的行為缺乏自我約束,使得研 究成果的客觀、公正、可靠性受到質疑,而需要有外部的檢驗,不但浪費社會資源,亦將 無法得到公眾信賴而無法獲得研究資源。因此學術社群需要高度自律,學術倫理即是學術爆
[情報] 快訊/台大認定 林智堅抄襲余政煌快訊/台大認定「林智堅抄襲余政煌」 情節嚴重建議撤碩士學位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爆出碩士論文抄襲爭議,台大受理檢舉後組成審定委員會, 今(9日)天上午公布審定結果,前後不到一個月時間,台大表示,余正煌論文並無抄襲 情形,而是林智堅抄襲余生的碩士論文,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生碩士學位,並經教務爆
[問卦] 快訊/台大認定抄襲建議撤銷學位 林智快訊/台大認定抄襲建議撤銷學位 林智堅回應:不理解實質內容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爆出碩士論文抄襲爭議,台大受理檢舉後組成審定委員會, 9日上午公布審定結果,指余正煌論文並無抄襲情形,而是林智堅抄襲余生的碩士論文,83
Re: [新聞] 民進黨劍指台大 要求蘇宏達迴避林智堅確定要再開記者會打這個嗎? 那律師引用正確法源依據應該是最基本的吧? 根據國立臺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 七、為維護審定之客觀性與公平性,與被檢舉人 現有或曾有論文指導師生關係、8
[爆卦] 中華大學:林智堅論文爭議 即刻啟動調查對於竹科管理局對於論文抄襲 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要求中華大學提出說明 中華大學還沒有正式回應 針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爭議,本校已於今日上午收到具名檢舉函,經教務處審查檢附相 關事證後,確認受理此案,將即刻啟動調查程序。16
[問卦] 余正煌 會忽然改口或忽然消失在台灣嗎?余正煌論文案吵得得沸沸揚揚。 我忽然想到「以民為先」這句話 余正煌聲明如下: 一、本人之論文均按照學術規範自行撰寫完成,未有任何抄襲之情事,並已將相關事證交 予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13
[討論] 林智堅被爆論文抄襲 教育部:若獲檢舉4TVBS 林智堅被爆論文抄襲 教育部:若獲檢舉4個月內完成調查 新竹市長林智堅碩士論文被指控涉抄襲另一位碩士生余正煌的論文,林智堅今(5)日中 午出面否認,反批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抹黑、將提告。對此,教育部回應台灣大學和7
Re: [新聞] 林智堅律師:蘇宏達沒迴避前 台大學倫審原文過長,部分恕刪 ※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銘言: : 新頭殼 : 林智堅律師:蘇宏達沒迴避前 台大學倫審定會並不適法 : 林朝億:4
Re: [新聞] 台大無教授願審查林智堅論文?稍微查了一下 全部的新聞來源只有郭正亮說目前還沒找到人 剩下的都是臆測 不知道怎麼就變成了DPP有能力打壓台大教授了 說實在台大怎麼可能不審 有教授或者研究生學術不端是單一事件X
[討論] 林前市長與黃律師可以申請蘇院長迴避行政程序法第33條 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當事人得申請迴避︰ 一、有前條所定之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 二、有具體事實,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前項申請,應舉其原因及事實,向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之,並應為適當之釋明;被申請迴
爆
[討論] 只有我覺得這次遊行很可怕嗎99
[黑特] 監察院忠孝中山路口要搭第三個舞台76
[討論] 521遊行真的嚇到了55
[討論] 今夜基本上斷掉了國昌的新北市長之路。92
[討論] 黃國昌仇恨值有超越柯文哲全盛時期嗎 ?56
[黑特] 黃國昌今日歷史成就達成41
[討論] 這波國會擴權對民眾黨有何好處?50
[討論] 民進黨該頒匾額給黃國昌惠我良多感謝賜票28
Re: [討論] 第四十七條全文34
Re: [討論] 只有我覺得這次遊行很可怕嗎12
[黑特] 完全執政不屌你 選輸崩潰演猴戲40
[討論] 黃國昌的太陽花光環被拿掉了44
Re: [討論] 第四十七條全文41
[討論] 立法院最後權力會大到什麼程度?34
[討論] 只會叫衝的手腳已經被看破了啦29
[討論] 縱容百靈果就是養出下一個柯文哲黃國昌?30
[討論] 藐視國會的官員如果判無罪43
[討論] 藍白為何不敢發動群眾反包圍次世代太陽花23
[討論] 不懂!所以一定要民進黨討論嗎?9
[討論] 百靈果發片28
[討論] 綠白年輕人結構21
[討論] 年輕人是不是幾乎都改挺民進黨了26
[討論] 藐視國會誰認定?25
[討論] 藍白灑網軍不是很有用?這次怎麼翻車了6
[討論]回應苗博雅之二22
[討論] 民進黨把底牌出光了29
[討論] 柯昌已經收工了27
[討論] 黃國昌現在在想甚麼?24
[討論] 小草至今有得到什麼實質好處嗎?21
[討論] 看來國師默默被國民黨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