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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數位中介法"急踩煞車 蘇揆:再精緻化

看板HatePolitics標題Re: [新聞] "數位中介法"急踩煞車 蘇揆:再精緻化作者
ccyaztfe
(1357924680)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54

要精緻化可以

這個法案在我看來問題最大的就是18條、22條、26條,這幾條改一改就好

民進黨、ncc 不知道怎麼改,可以抄我的

這幾條法條都有提到「違法言論」,但疑慮在於卻沒有講明是哪些法,適用範圍太廣,行政權太大太危險了

所以只要講明哪些法適用就好了

比如兒少性剝削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刑法最重本刑七年以上之刑責

認證舉報者、行政機關只能針對有違反這些法條的留言做處理及檢舉

這樣懂了嗎?

不用謝了,直接拿去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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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148.37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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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6708/21 08:37引用這些法源不就表示這些事情本來就有法可管..為什麼要

seraph6708/21 08:37疊床架屋?

你錯了,原本的法條雖然有管,但緩不濟急。而且像現在的拐賣別人出國是管不了的

kougousei08/21 08:39......那你直接用這些法律就管得到了啊

並沒有,像人口販運防制法就沒有。並不是每個法案都有像兒少性剝削條例那樣規範網路平台及言論的

want15008/21 08:39這些法條不一定有規定行政機關得加註標記或聲請限制令的

want15008/21 08:39權限 像兒少性剝削條例有 但其他的我不確定

對,你說的沒錯

kougousei08/21 08:40還要花25億成立繞過法院的黑機關幹嘛?

kougousei08/21 08:40如果現有的這些法律不足 不考慮直接修這些法嗎?

認證舉報者這東西,用得好可以有效防制犯罪行為,所以立個專法我覺得是ok的,但就是要像我說的那樣限縮權力

want15008/21 08:40所以最好是針對特定言論設立專法 不要用一部法一統江湖

kougousei08/21 08:40一下搞一個爭議這麼大的要幹嘛?

kougousei08/21 08:41對 像詐騙這種的訂專法 然後不要一直行政擴權

kougousei08/21 08:41爭議就不會這麼大

kougousei08/21 08:41現在就是一直拿詐騙或性剝削護航 但中介法的範圍

kougousei08/21 08:41又大又模糊

※ 編輯: ccyaztfe (42.70.148.37 臺灣), 08/21/2022 08:42:57

seraph6708/21 08:43現在沒有也可以修法啊..你憑空拉出一個法來是比較快,但

seraph6708/21 08:43是,以後修相關法規會很麻煩..,為什麼不照程序?何況現

seraph6708/21 08:43在是完全執政..這修法會很困難嗎?

holyhelm08/21 08:43直接修改該法律讓它可以刪文就好了。除非民進黨想包山包

holyhelm08/21 08:43海啦…

※ 編輯: ccyaztfe (42.70.148.37 臺灣), 08/21/2022 08:45:22 ※ 編輯: ccyaztfe (42.70.148.37 臺灣), 08/21/2022 08:45:34

seraph6708/21 08:45長官,但現在這案都還在草案耶,要擋現在的人口販賣,那

seraph6708/21 08:45你還是發布緊急命令吧==

緊急命令要總統才能發表吧?我不確定現在這種情況是否適合

geordie08/21 08:46https://bit.ly/3PDLjQ2

geordie08/21 08:46https://bit.ly/3ClHCvw

geordie08/21 08:46推特的言論條款可參考

※ 編輯: ccyaztfe (42.70.148.37 臺灣), 08/21/2022 08:47:27 ※ 編輯: ccyaztfe (42.70.148.37 臺灣), 08/21/2022 08:48:15

kougousei08/21 08:48推特是私人平台 你政府要做跟私人平台一模一樣的事情就

kougousei08/21 08:48大擴權

kougousei08/21 08:48某人不要一直拿這種東西出來當擋箭牌

geordie08/21 08:49你説政府擴權,我還想説政府根本是把責任丟給平台業者咧

kougousei08/21 08:51有人大概把政府當上帝 政府有辦法識別每一字每一句

kougousei08/21 08:51是不是謠言吧 笑

kougousei08/21 08:51何況政府自己講的謠言還少嗎 (舉例 馬政府 自己想想吧)

geordie08/21 08:57我説的是政府還想把責任丟給業者負責,有看沒有懂?

want15008/21 09:07台灣應該還是算是私有制社會 人民在公司所有的平台上發

want15008/21 09:07生法律爭議 原則上優先適用私法 當然政府機關可以立法管

want15008/21 09:07制私人平台 但要不要給予行政機關越過私法自治直接插手

want15008/21 09:07的權限 爭議很大

cerberi08/21 09:16可是人家目的就不是這些 抄了這法就沒那麼有ㄌㄧˋ了

geordie08/21 09:19你水管跟臉書的條款還定的比政府目前規畫的還嚴格,至於

geordie08/21 09:19賴的說詞我比較傾向於他不想負一些責任(例如私訊對話的

geordie08/21 09:19保留

KTR556608/21 09:20行政機關認證那還不是黨說了算

KTR556608/21 09:21我說反對黨的通通違反社維法 誰贊成 誰反對?

want15008/21 09:26私人平台再嚴格都是私法爭議 按照契約解釋並參酌公法規

want15008/21 09:26定的一些條款去解釋審判

www115ui808/21 09:29為何要跨越私法自治由公權力審查?

want15008/21 09:30公權力親自下場等於告訴使用者公權力有權主動且直接形塑

want15008/21 09:30言論環境 人民對抗資本有公權力監管 人民直接對抗公權力

want15008/21 09:30 那就又是把所有責任堆給司法了

want15008/21 09:32社維法63條第1項第5款的教訓還不夠嗎

chewie08/21 09:47但其實這些法規都有規制網路上的犯罪行為了 看不出來有需

chewie08/21 09:47要再訂一個法規的必要

chewie08/21 09:49就算沒有 那也可以去修相對應的法律 畢竟相關的主管機關早

chewie08/21 09:49已經有執法的尺度與知識

chewie08/21 09:51此外覺得沒必要再搞一個機關

rfire08/21 10:02搞另一個主管機關,先告訴我怎麼讓他中立的好嗎? = =

rfire08/21 10:04像現在社維法,80%被告無罪,要是以後被標註警語的訊息

rfire08/21 10:0580%最後被法院宣告沒有違反法律,那是搞笑嗎? 另類誤導

圖https://pbs.twimg.com/media/FMMMzs_agAIjmAk.jpg, "數位中介法"急踩煞車 蘇揆:再精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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