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公司是不是可以被免於開罰?
※ 引述《ricoricoyan (芮可)》之銘言:
: 以下是我遇到的狀況,想請比較懂勞基法的大家給我一些一意見:
: 我個人因為某些注意力缺陷的問題,無法完美達到前一份工作主管所要求的某項工作標準
: ,故主管上周6/3直接叫我走路了。(我還在試用期中)
: 此時依照法律正常的情況來說,這名主管要在6/3的前十天5/25通報資遣才合法。
: **就業服務法第33條 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
: 性別、 年齡、住址、電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
: 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 但事實情況卻是主管在6/1才通報勞動局,並且在三天後6/3馬上斷保叫我走路。並且還要
: 我簽"自願離職書"。所幸,後來查了資料沒有簽名,才主動跟主管要"非自願離職書"。: 然而從6/3離職起與主管要求非自願離職書以後,主管口頭上一直承諾我會盡快發給我,
你搞到現在才來問,帶薪謀職假都沒請到,可惜了!
: 但一直拖到今天6/8了都還沒有發下,並且今天打過去也是說還在處理中(都處理了好幾天
: 了……= =)。
: 故想問的是,該主管是否因為怕我太快去申請失業補助會引起勞動局注意,對公司開罰,
: 所以才故意藉口拖延發非自願離職書的?
不是,他如果6/1通報主管機關,依法非自願離職證明上面寫的日期就必須是6/11(含)之後,這跟你什麼時候去就業服務站辦理失業登記無關,至於開罰,除非他在你離職後還一直扣著你的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不給;但說實在的,今天就算是自願離職,離職證明書也必須等你把該辦的離職手續都辦完了人資才會給你啊~還是稍安勿躁吧?
: 如果是這樣,那如果他一直拖延到實際通報資遣的十天後6/10再發給我非自願離職書的話
: ,是否就不會被開罰了呢?
按照法規,非自願離職證明上的離職日期應至少為資遣通報的日期+10天,而公司在你的「最後上班日」再把非自願離職證明文書給你,也是符合規範的
: (我手上有email紀錄可以證明主管是6/3請我離職的)
: 因為我其實自認蠻用心在做這份工作,雖然尊重主管的決定,但對被資遣這件事還是很不
: 甘心,所以很不希望公司可以逃過行政罰鍰,更何況他們也是違法的。
: 所以想問大家我應該怎麼做?繼續催促主管快點給我離職證明?還是不管主管的口頭承諾
: ,趕快申請調解?或是說就算我6/10後才簽非自願離職,事後也能申訴公司太晚通報進而
: 開罰?
他們唯一「可能」有問題的部份在於資遣的預告期:
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1項之規定,雇主依第十一條資遣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依勞動基準法第16條第3項之規定,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但如果你任職未滿三個月,他們依法是不需要有預告期的,也就是說他們只要6/1通報,從通報後隔天往後推算10日,非自願離職證明上的離職日期寫6/11,生效日6/12(這天就不用去公司了),就沒有違法的問題
: 謝謝大家的耐心閱讀與回答了
至於調解的部份,等他們沒給你資遣費,或者沒給你非自願離職證明/證明書上的日期有問題,再去調解吧!
最後再注意一下他們勞健保的退保日期,尤其是健保都是按月扣的,如果他們讓你六月中走卻扣了整個月的健保費,記得要跟他們討~
(還有問題的話請撥打我在您文章推文中的專線吧,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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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請問要被資遣這個例子一看就知道被凹了,叫你幹嘛你就幹嘛,反而把問題搞得複雜 資遣通報(公司對政府) 就業服務法第33條第1項: 僱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十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年齡、住址、電 話、擔任工作、資遣事由及需否就業輔導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14
[請益]資遣離職當天才做通報,退保是10日後您好,請教一下,前公司主管於12/16口頭告知我做到12/31,然而又於12/26上午11:23告 知我,說老闆指示既然不做了,那就即刻11:30收拾好東西,就直接辦離職。 有給我資遣費+預告期工資,但是我要求的非自願離職證明,公司說他們要做資遣通報,等1 /4退保之後再請我打去問能否回去拿了?請問我離職日不是算12/26嗎?(薪水也是算到12/ 26下班),為何1/4才退保? 這樣我權益有受損嗎?這樣1/4過後回去拿非自願離職證明時11
[心得] 公司高薪低報爭取歷程懶人版 爭議:投保級距低報五個,三年多 只到協調結果,賠償:勞保0元,健保0元,勞退6%七千多元,失業給付差額+資遣費快七萬 事由: 在公司工作被公司高薪低報了五個級距三年多,跟公司提起要求非自願離職書,老闆表示你會離職是你自己跟同事處不來我不管,有問題去跟主管談,主管以你離職是你的問題,公司低報是你個人問題,不會自己調整?7
[心得] 被資遣了怎麼辦?非自願離職會被知道嗎?雖然被資遣了很慌張,但是慌張之餘,也請先做足準備來保障自己的權益,確保之後求職 順利。這篇文章和你分享我被資遣之後做了哪些事,以及為什麼你「一定」要拿非自願離 職證明。 【背景簡單介紹】 被資遣時的職位:軟體新創的營運行銷經理,當時規模 60 人4
[問題] 請問非自願離職證明的離職日期我想問一個非自願離職證明上面的離職日期的問題 當天被公司資遣了,當天就拿到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正本,但是上面的日期卻是在預告期20 天後的時間 如果在預告期的時候就找到新的工作,是不是要過預告期才能去新的公司報到呢? 還是可以不用管離職證明書上面的日期,有找到新的工作就可以直接去報到呢?5
[請益] 試用期離職會有非自願離職證明嗎?如題 如果勞保工作年資已有十年 在新工作的試用期被資遣了 請問公司會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嗎? 根據4
Re: [問題] 請問這樣算被資遣嗎「預告離職」和「資遣」相關問題很常被提出討論, 因有親人及其同事近期也遇到類似案例, 趁協助處理過程還熟稔的時候,分享基本觀念~ 勞基法第16條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2
[問題] 詢問勞基法14-1-6的問題第14條之1之6: 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如果向公司提出勞動契約終止 依法可以拿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書 那到預告的離職日的這段時間內 可以像勞基法16-2一樣,請謀工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