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枋寮海豚灣車禍分析
※ 引述《grapherd (NULL)》之銘言:
: 4. 結論
: 1. 開車、騎車上路,最重要的是 collision avoidance,
: 不是只有 collision detection.
: 2. 平面道路上,任何車輛都不應該以超高速行駛。
: 3. 要執行相撞可能的行為時 (迴轉、路外起步等),
: 應該盡力觀察來車,甚至是等待車流淨空後才執行動作。
: 4. 不要、不要、不要只看一眼就啟動,
: 如果看到疑似高速逼近的物體,務必觀察後再行動。
: 我今天在復盤這個車禍的時候也有在思考,
: 如果我是汽車駕駛我有辦法避開嗎?
:
: 以下僅以迴避車禍這個角度出發,非法律角度。
:
:
: 這個案子最大的兩個問題是:
:
:
: 汽車是否有在貨車通過後,重新停等觀察再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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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還有約 110~130 m 距離的情況下,真的沒有辦法觀測
: 一輛時速 180 km/h 的機車嗎?
:
:
: 先回答第二個問題,以我自己的角度而言,絕對是有辦法觀察到的。
在那邊講你自己開車有多麼警覺多麼小心,
這次C300車主如果是你有機會避免什麼的實在很沒意義,
先不論你是不是真的做得到,
就算可以做到好了,
有可能要求或教育到所有用路人都用同樣嚴格的標準與技巧來駕駛車輛嗎?
要花這麼多心思來教育被撞的人預防公路上騎到200KM撞到你根本緣木求魚.
叫飆仔在公路別騎到200不就好了?
PS.這次事件全國熱議的程度大慨讓這幾年大重爭取上高速公路的進度再次歸零,
也讓那些本來對大重很感冒的人那句「這種程度也想上高速公路」喊得更大聲了...
唯一慶幸的大慨只有不是發生在蘇花改通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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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沒啥用 只要危險駕駛判全責 瘋子應該會少一些
直接往生全責沒屁用
全責當然有用啊 至少他後面那個騎170追不上的不敢了
國外的駕訓制度在筆試或路考 不懂正確讓車的駕駛就被淘汰了
要嘛導正觀念重考,僥倖考過的上路還是可能因為違規被吊照
超速飆仔當然各國到有,但像台灣未依規定讓車佔A1事故排行
第一的 可能沒有很多
對大重感冒的人怎樣都沒差啊,守法排隊被夾死他一樣說很危險
因為少數嚴重的超速飆仔忽略國外基礎的駕訓觀念
我覺得很可惜 並沒有從這起事故帶給用路人們更好的觀念
爭取上高速不會因為一件事故就歸零,本來就對重機有成見
的人也不會因為你乖乖騎就覺得上高速沒問題
另外喔 死更多人的事故現在也沒人記得
說會讓國道進度歸零也未必
未必 太魯閣號死這麼多人現在也沒人記得 這件事故一
個月後大概也沒人在意了 對重機上國道也沒什麼實質
的影響 反正十年內不可能試辦
太魯閣都沒人講了 有人記得普悠瑪嗎?
那不是封閉道路 除了車 也有可能會有行人或小狗
在開放道路騎到快200 撞死自己已經是最小的傷害
到時候開路權會議這案例就是交通幫裡反大重上高速的官員用
重機上國道進度原本不就零?
來反對的材料,說沒影響的只是暗夜吹口哨啦
蛤? 從來就沒有進度哪來歸零
是真的沒什麼影響啊 就算這是事故沒發生 華國交通幫
一樣會拿北宜台七乙182的嚴重事故出來牽拖 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
中肯
4X
死有餘辜 再飆快一點沒關係 飆了快200公里 還有人認為不是重機的錯? 沒關係就繼續飆64
仔細看影片可以發現後車的行車記錄器中,SUV前面還有兩台車 22-23秒處 第一台應該是賓士車主說的小貨車 也就表示重機在還沒過小貨車車身之前可能都不會發現C300的存在8
防禦性駕駛 相信大家都知道 說很簡單但做起來一回事 個人認為4線道是最危險的道路(不包含機車專用) 尤其是中間有分隔島 路燈容易擋住視線 大部分的4線道紅綠燈號誌 綠燈是實心(非箭頭)10
處 : : 第一台應該是賓士車主說的小貨車 : 也就表示重機在還沒過小貨車車身之前可能都不會發現C300的存在 : 當他發現C300竄出來時大概也沒反應時間剎車了,或許這能解釋為何路上沒剎車痕X
市區騎150,200的的人不多 但是像加油加300的開法卻很多 我知道你市區不會騎到破百,但你遇到加300的開法, 不死也半條命. 有誰騎車沒被4輪的硬吃你直線路權過?X
根據最後身影影片 賓士車出發時 休旅車約在剛過海豚灣seven 也就是第3根路燈。距碰撞處為14格虛線 也就是140公尺1
看了這一串有人討論到路權 路權這個東西 活著才有辦法討論拉 違規的當下沒有暫停鍵 也沒有人會去提醒違規的人侵犯到他人的路權 之前在鳳崗隧道前遇到前方閃黃燈要跳紅燈了26
一直有人在爭200m外多看兩秒就會看到了 (先不說當兵過的都知道175m人型靶有多大, 機車頂多有個頭燈讓你知道他在哪, 但是對200m判斷距離完全沒用) 實際上發生的事情是:75
在車板看到有人貼了新影片出來 比原本那片更容易估算 上面有秒數所以可以知道是每秒30格的影片 第一台27
以下內文轉自台灣交通安全協會FB -------------------------------------------- 18日下午,約莫在在屏東台一線454公里處,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重機以高速撞上橫越馬路的自小客車側面,騎士當場死亡。事後有很多人開始計算,用能量,用畫面等等,但計算結果不約而同地發現,重機的速度可能高達時速200公里。 除非特殊狀況,否則在台灣以時速200公里行駛在公共道路上,已經是公共危險罪的範疇。依照2018年忠孝西路飆車案的判決,因飆車而致人於死,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致傷也可以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在這個案例裡,當事者已經先判了自己死刑,也已經執行完畢了。 從殘骸辨認,騎士騎乘的車種疑似是HONDA CBR650R,最高速度約莫在230km/h前後。意即當時騎士可能在嘗試騎到極速,而且完全沒有剎車。但就算再怎麼莽撞,察覺有障礙物,多少會有所反應,全無反應代表的,是騎士完全沒有察覺側方有A車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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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驚悚畫面曝!重機新生高架追撞倒地 慘遭有沒有人能翻譯翻譯這篇在說什麼東西?? 重機有保持安全距離,他沒什麼問題,有問題的是後面撞上來的兩台車 哈囉?重機不就是第一個撞上去的那個,你家重機的安全距離是撞上去也算喔 我還以為安全距離是前面急煞也能煞停的距離欸 駕照雞腿換的?84
Re: [討論] 騎機車上高速公路很危險吧本來就很危險啊,發生事故的嚴重率肯定遠高於四輪 但你不能因為這樣就禁止騎二輪上高速公路 如果你具備開四輪的觀念,那為啥騎二輪就不能上 講最值白的就是 台灣從根本上在歧視二輪啊12
Re: [問題] 國一南下麻豆路段為什麼那麼常塞?從仁德到麻豆 高速公路上車輛不少 尤其仁德到善化段車輛多到爆 這情況已經n年 台南這一段蓋個高架路段 不走仁德 永康 新市交流道等車輛 可以提前上高架道路X
Re: [討論] 騎機車上高速公路很危險吧歧視二輪??? 你要不要看看台灣怎麼判汽車撞慢車、大車撞慢車? 我就吃過一次虧 綠燈要右轉,突然一輛機車超速從旁邊鑽過去撞到,最後還是我保險要賠他 這樣還想機車上高速公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