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台達電人資和主管聯手霸凌勞工真實事件簿
https://i.imgur.com/Uz38P8Z.png
Fb上看到的一個說法
我現在也不知道要不要上車了
不過清大替代役跟原Po本來就應該分開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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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回去看原文
https://imgur.com/MYwMkAa
那個人刪文了==
靠 風向好亂啊
--
所以lay off 是真的 但又要他簽自願離職
可憐喔 都跳樓了還在繼續硬拗
合逢雷子掛的資訊修正
=507EE30E-19E6-4C17-9585-BAEC5194B857
低卡也有人說了 但我看前面幾篇一堆人上車囉~有跑
步哥的前例還是一堆人被帶風向
如果態度真的這麼誇張,公司可以依勞基法開除阿?
為什麼一定要強迫簽自願離職?
跳樓的跟這個又不同人 有人刻意誤導成同一事件吧
這跟逼到人家跳樓又是兩件事吧
光改掉自願離職日期三次就很扯了
員工不論怎麼爛,該走的資遣流程就是得走
兩件事被帶風向的混在一起惹
帶風向的看起來就是想藉題發揮 不過鄉民沒這麼好騙
就是不應該逼人家自願離職,就這麼簡單
二個月?原po不是說資深主任專員?資歷有問題,早被
台達公關打臉了,而且二個月資遣費付不出來?
就算員工作的爛,應該也可以用正常流程資遣,而不是
上面日期是不是台達電人資許O涵改的 台達電再硬拗
啊
HR還是搞不清楚 可以合法地處理lay off,為什麼要
讓人簽自願離職
本來就是兩件事...
用這種方式,光看這幾件事就知道內部管理流程一定有
研替怎麼資遣啦 明年不要名額了嗎
問題,不要用別人做的爛想混淆過去
文中寫資遣,但一直叫人簽自離?高下立判。
連基本法規都不看.台達電跳脫勞基法是吧
一開始還帶風向說跳樓是假的 人資和公關又討論出新
的說法了喔
要layoff就走正常流程,而不是講一堆有的沒的
態度爛跟關小房間,簽自願離職兩碼子事情
要這麼黑 就趕快發公告 本公司不適用於勞基法 要來
應徵就來
不適任就資遣呀,不然資遣用來幹嘛的?
兩個月要走資遣??試用期都還沒過呢 BUG太大了吧
留言的那一位很有80主管的味道
覺得人家真的不行照正常流程走阿 誰叫你用非法手段
的
資遣是很麻煩的事情 給錢+自願離職是最快的
八卦是跳樓那位不擅長言語,導致進公司後主管+他部
門的同仁都有參加霸凌才這樣的
勞基法 不適任 只有資遣 或者 自願離職
要嘛同一個,要嘛就是FB上是另一個苦主
所以呢 誰開的公司 台達電開的公司不敢承擔 要員工
承擔責任是嗎 台達電
根本沒試用期這鬼東西,要叫人走就是資遣,管你來
一小時還是一分鐘
你上班一天 老闆覺得你不適任 也是走資遣 懂嗎
跟下面這篇新聞有87分像,要資遣員工,結果逼人家
自離
好好走正常資遣程序很難嗎?搞不清楚重點喔
工科不擅言詞的很多啦!因為這搞80什麼爛理由
若不是有惡意成份在裡面,怎麼會絕望?
試用期就只是公司內規 跟勞基法衝突 上法院 你覺得
結果是什麼
胖哥還是熊哥
跳樓的隔天 台達電的品牌長還在上非凡接受專訪呢!
死一個清大生算什麼
正常資遣很難喔 可以去查有哪些條件 平常裁員就是
給錢+自願離職 給錢讓非自願變成自願
不擅言詞的善意和言語間的惡意,哪邊有問題?
就他媽的沒試用期 你三個月是沒保勞健保是不是?還
是入職報到公司不用幫你保?
坐等函函出來說句話
不擅言詞也可以霸凌人啦,這之間根本沒有關係
資方開始洗地囉哈哈
那你年資自己自動扣0.3 分紅也是要扣回去是不是?
錢給到位,好好談有這麼難嗎
朋友最近才被不擅言詞的人兇
不然為什麼美光要發大禮包 就大量資遣就好
這倒是正常資遣流程很難嗎? 態度跟工作能力兩碼之
事
應該走layoff正常流程...
總結就是不友善職場,「管理加給」真是爽領的
地上躺一個人已經是事實 再怎樣也不可能完全洗白了
資質爛跟逼自願離職兩回事
不友善也不資遣??什麼鬼
整腸資遣真的很難 所以不要被騙簽自願離職
就算原po確實有問題 公司也不可能扭轉名聲了
台達等於間接證實了跳樓那位也是被這種方式處理掉,
要資遣人結果逼人自離
違法就違法呀!應該要檢舉
看了真的很難過
一堆人亂扯,表現不好可以資遣啊,不是自願要人離職
勞基法並不是很複雜的法條 比看規格書容易多了
但研替應該是不能資遣
結果一堆護航的連勞基法都不看..
尤其是覺得自己被當垃圾一樣
怎一堆被亂帶風向 把一些無相關聯的事件混在一起...
表現不好可以資遣 但要有條件 換單位 很多很多 還
要投報
資遣就資遣啊,霸凌公司滾
不管怎樣都不能逼人千自願離職吧 資遣很難?
極度不適任不表示可以違法裁員
這不影響lobolin說的東西啊,他不適任怎不資遣
也沒多難吧 拿錢出來相信大部分人都願意優離
資遣就走資遣規則 搞那麼大一齣省幾千塊?
先不論事情真假,先說是不是逼人自願離職?!
其實HR做好主管/同事回報紀錄等等 資遣他並通報其實
也不會怎麼樣
講再多違法就是違法拉 他如果這麼爛就照流程走啊
今天他是個爛職員 並不是讓公司隨便亂搞的理由
研替可以不適任辭退啊 只要有憑有據就行
建議人資跟主管 一定要看完勞基法,不要出現這種低
級的應對
對 通常是很嚴重曠職之類的
畫重點 內部員工說他們要lay掉他 但HR強硬要他簽自
願離職單 這是提油救火吧 他工作職能好不好都不是重
點了 重點是HR真的漠視勞基法
hr在公司當東廠習慣了 你跟他們講勞基法 他們還覺得
鄉民有問題 啊那種刻意要違法的就算了 反正也罰不多
卡一個 讓子彈飛一會,這一系列事件簿文跟跳樓 RIP
的關聯有點牽強
我是原po,台達電繼續在造謠,我們法院見沒關係。1.
離職單日期就是許X涵搶去改了三次 2. 兩個小時的會
議叫員工回家重複聽6遍寫meeting minutes,就跟那
個表揚半夜4點上班的行為一樣,這叫做自主學習。3.
全程堅持不要自願離職,並不是台達說的保持沈默,
而是一直被人資逼簽自願離職。4. 上廁所時瘋Lin站在
旁邊盯著我看,也不是尿遁消失。
推原po出來解釋,聲明一下我就轉貼FB看到的而已,非洗地XD,台達怎樣根本不關我事, 另外原PO不是有錄音麻,其實我還蠻想聽的
罰錢小事 難聽比較麻煩 供應商評分可能會有差
台達還在洗地喔 好了啦
還好我有把事情打出來,這家公司真是太可怕了,逼
死人還持續造謠。
這人再爛都沒差,有沒有不用資遣想逼人自願離職嘛
還想洗地喔
不資遣是正常的 就是給錢給到變成自願
人資要不要先唸書再來回覆.慘
我是贊成lobo大去法院告台達,這樣才能知道到底是
試用期間開會睡覺被火,還是真的被公司HR 霸凌
看不懂勞基法 可以去找法務問
罰錢罰一罰 不要浪費時間 早就說過了 別 去 台 廠
別 找 台 商 看他們用東南亞移工到底好不好用再來說
笑
單憑幾張照片,也不曉得是真的假的,相信lobo大肯定
有更多的證據
不適任也是要走資遣流程啦
莫忘督割
看起來就是兩個都有問題
笑死 這不就證實了板上那文是真的
重點是動機阿 原PO黑台達對他有甚麼好處
不過這很明顯跟這次被主管霸凌導致跳樓是兩件事情
講那麼詳細 造謠的話會被告吧
我只想知道開會到底有沒有睡覺? 平常上班時間有沒
有無故消失?
人家廢跟資方惡劣又沒衝突
勞基法明明就要列改善觀察 直接逼離職?
跳樓事件最應該調查的是直屬主管,但風向一直被帶成
只幹人資我也是看不懂,就算兩者都有問題,也沒有只
幹人資的道理
不適任三個月請走就好,就不信三角這麼佛沒試用期
這個是提油救火嗎?
阿就有人一直帶
試用期違法 謝謝
欸 這篇的圖文只是更加側面證實達達部門確實屬意要l
ay人 但寧願靠HR耗整天等他簽自願離職卻不直接資遣
這篇的側面敘述更傷達達吧
失智列車發動囉,開一堆分身帶風向這種行為本身就超
級可疑的
沒救 那麼好的機會.敗在不看法條…
不衝突啊,台達看來會逼人簽自願離職
layoff跟他說的是兩件事
所以l大有沒有領資遣費啊 風向好亂
趕快通知內部 調證據 舉證是原po自願離職
現況就是違法資遣
如果有簽試用期約定合意資遣就好,偏偏帶人去小房間
每篇都有看的就會發現公關帳號還是開那幾個 預算沒
追加嗎?死人了繼續瞎掰
試用期是非法的
如果不適任 那走 PIP 不是更輕鬆?
入職三個月內勞基法都不需要預告了喔,可以搞成這樣
人資單位問題更大吧
所以為什麼不layoff,還要走檯面下
上班一分鐘就想資遣員工也是要經過改善 預告期 還
要通報給勞工局
他工作表現爛跟不合法資遣他是兩回事,要人家走就
照流程來
如果試用期,公司可以這樣layoff?當天逼人自動離
職?
照我的經驗喔,達達裡面比他爛的一堆啦
兩回事 哪怕再爛 可以這樣搞?
還是說台達是特例?
跳樓五天了,明天都要頭七了!不公佈跳樓原因,反
而繼續唬爛,這間公司喔 讓人看破手腳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不要再說試用期了
錄取就是正式員工啦
說到底還是違法,想辦法讓員工簽自願離職阿
工作不適任為啥不走PIP?
建議開兩篇討論 一篇討論跳樓的真相 一篇討論L大被
強迫自離的問題及後續 不然有夠亂…我都不知道我在
吃黃色西瓜還是紅色西瓜了
不管lobo到底表現再爛還是真混,我覺得趕出來寫爆
料就是讓後人有更多資訊,總是功德一件
就有人被資遣硬要消費死者扯為一談 一直帶風向說是
資遣他的人資迫害死者 完全無視死者同事爆料是主管8
0 死者的真相… 亂帶了一堆風向模糊焦點 才自己發
文 但是大家都混為一談了
這個人被台達資遣 去美超微面試沒上 開了一堆分身
瘋狂偏激攻擊得罪過他的公司 把所有事都混為一談亂
砲 某種程度算是散播假消息誤導人
連10月台達鄭2代大資遣 都可以洗地在Dcard和PTT推
給原po了 這公司還有可信度可言?
一直在洗地的也就那幾隻啊 許X涵可以發毒誓離職日
不是她劃掉的啊
資遣沒照流程走是要討論,但如果前面幾篇亂帶風向
的帳號,是否也算網路80?
分身到現在還在推文…
員工本身素質如何跟公司有沒有合法對待員工本就要分
開看,別模糊焦點
怎麼看都比較像是台達電在消費死者啊 一開始壓新聞
兩天 被爆料後立刻寄信給原po河蟹 然後開始東扯西
扯
拿跳樓的流量炒自己的事情是不太妥
看分身這麼激動,開會睡覺看來是真的
開會睡覺還敢怪人資遣你啊,真有臉
離職單 平常有在看版的人 十月那時候就知道了
與其說炒 倒不如說跳樓事件又把他連起來
所以也不完全是模糊焦點
分身狗幹多 這是…跑步哥嗎?
Yahoo、999、Wu 你們要不要換個帳號啊 gn被抓包後就
換成你們在帶風向耶 頭像還那麼好認
這個風格真的很像跑步哥,太扯
你去查看看我是誰的分身啊
上班睡覺是要帶什麼風向?照片我貼的嗎?
人資其實也要錄音錄影保護自己才對XD
主要是你分身太好認… 真的稍微一查就知道
主管名字只給綽號又不敢放錄音檔的 的確聽聽就好
台灣勞基法,即使是不適任,也不能直接叫到小房間逼
退。不是不適任就能這樣逼人走。別帶風向。
台達電要不要先回答一下 下面這張離職單怎麼來的啊
公關帳號越開越多還是很好認啊
達美電子
走正常資遣流程很難嗎 洗地仔
主任專員英文是PM喔 長知識了呢
lay掉沒問題 假設極度不適任是真的那嘴也沒啥問題
開會睡覺逼人自願離職?就算開會大便在桌上也不能
逼人自願離職啦
問題是 你lay掉叫人家簽自願離職本來就有問題
試用期被踢掉 到底是多爛…
一帶一帶~~~
其實跟跳樓事件寫在一起也正常 性騷me too不也這樣
為什麼要跳過勞基法 法盲 還是台達獨立了
誰開會在大便你來說說
專案主任專員 掛PM 職務 正常吧
人資長上週才得獎 現在好了 一場笑話
工作能力不適任 不是你跳過勞基法的理由
提油救火XD
我還沒看過硬抗勞基法能贏的
主任專員是職級啦,PM掛專員很正常
台達法務要不要挑戰看看
加強勞檢HR就舒服了
開會時間超過工時睡覺怎麼了嗎 法定規定四小時要休
息三十分鐘
只是要求被資遣的個人恩怨 跟跳樓死者不要混為一談
要跳樓的真相 不要混淆視聽 就叫洗地喔 有人在乎
死者的真相?
資遣還要叫人簽自願真的脫褲子放屁
.A.1B2
上跑步哥列車的 小心翻車
就算是跑步哥 也不能強迫自願離職吧 兩碼子事
上網看勞基法在當下可以保護自己 離開公司難喔
勞基法是有備註,跑步哥不適用此法案?
笑死!比原po還沒種,居然刪文了,心虛了吧!
不就後知後覺發現他那則留言變側面證實HR不當資遣
從頭到尾只聽到跑步哥單方面說法,才要大家小心翻
車
喔喔 原來是職級喔
簽下自願離職就輸一半了
就信用破產,帶什麼風向都不會信了
最好啦 態度差跟逼自願離職書是兩碼子事,公司爛就
說。說人家表現差走正常流程layoff很難
拿死者幫離職的事情吵聲量,現在沒人去問主管跟同事
到底有沒有80小飛俠,完全模糊焦點,考慮一下人家家
屬的心情好嗎
好好資遣很難嗎? 慣老闆都是這樣養出來的
開會睡覺很廢捏
就跑步哥別懷疑
所以誰開會大便了?
不管他做的怎樣 總不能把人關起來逼他簽自願離職吧
笑死所以有沒有強迫簽自願離職 管員工多爛要人走就
是要走合法流程
員工不符合企業需求可以走正常資遣程序,跟關小房
間是兩件事
這篇裡面的地點跟吧就跟他跳下來的不同棟
又怎樣知道是發生什麼事
亂扯
再怎麼爛也是透過程序招進來的,那要開除就是照程
序來,把人關起來逼迫自願離職,肯定是不對的
邏輯太差,打泥巴戰的人,才會把這兩件事情混在一
起
這跟公司作法垃圾無關
原PO我看是難逃被告的命運了
兩個月資遣費7000很合理啊 原文我看的時候才覺得很
奇怪
笑死,擺爛的人會在乎你要他離職然後自己跳樓,這麼
在乎還會跳樓也就不會擺爛了
阿就不同人==
這跟跳樓那位不同吧 這車我是不上
真慘 被迫跳樓
可以開除不適任員工但要照法律來不然就用錢砸啊,
不是說不適任就可以合理化逼人自願離職吧
不適任跟霸凌搞一起,這程度真差
工作做不好跟關小房間是兩回事,難道工作做的不好
關小房間就合理了嗎?
不都在看戲嗎,有人上車?
含簽自願離職在內 原po文中所述和他本人實際多差勁
都沒有關係啊?
若指控部分為真 上這車倒沒什麼關係
那位一直想把跳樓的跟自己扯上關係
建議先去了解一下跑步哥事件再來思考 顆顆
笑死 資遣很難嗎???
所以這圖是主管?處長? 不然怎知道商討過程沈默?
當事人不是有錄音?要拿出來打臉嗎
DrTech說對了,不要說會勞基法
這種把人關起來不准出去的
刑法強制罪、妨害自由我看都可以告
而且大公司還用這種類8+9的方式處理問題,這真的是
很懂得「做自己」
地板好滑誰一直在洗
不適合就資遣 要怎麼搞到跑去跳樓?
工作若遇到這種hr怎辦 勞工不是人
如果是研替 應該是s1 吧
https://reurl.cc/RLq4Lx 建議被霸凌的都告一下XD
不適任走自願離職資遣很難嗎 再不適任也不是公司
違法的藉口
如果這個人真的這麼有問題,那當初錄取還給到S4 (
應該要七八年吧? 也是很誇張 我是兩邊都不想上車
又不是s1的菜雞,還是你s4面試這麼隨便也沒查bg
員工爛跟無視勞基法是兩回事,這麼大的公司可以這
樣搞,很難想像到底還有多少違反勞基法的事情在員工
為了生活容忍的情況下持續發生
廢話那麼多 一碼歸一碼 不適任就依法資遣 該給的給
一給
人資跟主管眼瞎用錯人 自己要承擔 再怎樣違法就是
不對
其實很驚訝台達這種規模的公司搞這招。一般大公司
我以為都是叫到小房間談離職包,人資跟法務一起,
談完直接警衛護送打包出門這種SOP欸。勞基法的資遣
費又不多,有必要這樣嗎搞?
當初跑步哥也是說鴻海人資要抓他 讓他跑了整個園區
怎麼一堆人都不知道這事件嗎 顆顆
不然就是走PIP設定一個達不到的目標然後三個月掰掰
合法手段這麼多 搞這麼難看真的是不容易欸
這件事公司說法是資遣 但是貼出自願離職單 就是證
明了 不適任資遣怎麼會有自願離職單
推特前員工告馬斯克贏近2千萬賠償
原文刪文?怕3毀?
??
外勞請那麼多一直資遣員工,HR會被勞動部約喝咖啡
當然要叫你自願離職
不管如何就該依法 不是逼簽自願離職
爆
首Po台達電的人資是在12/18(三)下午5:31寄信給我的,也就是新聞被爆出來的時候。重點是 台達電人資連寄給我的信件內容陳述的都是假的,有可能是人資許X涵跟上層掩蓋事實。 所以我決定來還原事情的真相。其實我已經把這段經歷翻頁了,現在光是用回想的都是一 種煎熬,目的只是希望不要有下個被害者,讓裡面的學弟妹知道曾經發生這樣的事情,同 時也希望逝者能夠安息,並讓外界更認識這家虛偽又殘暴的公司的惡行。爆
下面有人提到為什麼不直接走資遣 因為資遣很麻煩的 1. 資遣有分是經營問題還是員工不適用問題,後者要走PIP留紀錄很麻煩很拖 2. 資遣假如是前者經營問題,要給謀職假、有預告期、要算遣散費、要資遣通報 3. 資遣其實會被勞動局盯上,尤其是你進入大規模解雇會有特別法規伺候41
像面試的時候啊 十個主管有九個會跟你說 他們想找能長期待著的人 穩定性很重要 但是他們覺得你不重要了的時候33
整理一下目前懶人包 死者在二樓上班,單位是台達研究院 上班期間被叫去二樓會議室面談 談完直接上八樓跳下去 按造網上線索5
我知道有人會問為什麼不去勞工局檢舉 簡單幾個理由 1. 科學園區不是地方勞工局管轄的 2. 個人霸凌不受理 (對 真他媽的智障) 3. 勞動檢查員根本沒在遵守勞動檢查法14
奇怪 網頁版的回覆文章在哪邊啊? 有沒有人能教我?5
阿肥外商碼農阿肥啦! 這邊之前也待過陸商一陣子,基本上在台陸商如果老闆真的是大陸人正派持續在台經營的真 的被layoff待遇是至少N+[1-4](依進公司年資)的。 雖然說大陸那邊公司的人很愛PUA跟內卷文化,但給錢至少不會亂來,阿肥那個時候人資還 幫我多談+4再+2,而且資遣大陸主管雖然直接但也不會說得很難聽,後來我們還是加微信好35
哥,您這麼資深,為什麼照法規的資遣費只有七千多?真的是把人當乞丐欸? 被關在小房間還被威脅這麼久,根本妨害自由恐嚇罪了,公訴罪,等等幫您轉給派出所。 永遠支持正義的一方,不要姑息養奸! ※ 引述《lobolin (Ciao)》之銘言: : 台達電的人資是在12/18(三)下午5:31寄信給我的,也就是新聞被爆出來的時候。重點是6
先假設圖的描述都是真的 那下個問題就變成 原單位是不是有甚麼事情讓當事人起賭爛 當事人才給你擺一個待退老兵的態度 另一個可能是 人家可能覺得你這地方太差了3
真心覺得每個人都要背一下刑法304強制罪內容 不管是工作上或是生活上都很好用 比如 你搭捷運坐在博愛座上 有個死老人大聲呵斥叫你讓座 你就宣讀一下強制罪法條 應該可以讓他閉嘴XD ----- 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CPH2607.
17
Re: [討論] 台達電子又有員工掉下來了遭霸凌墜樓亡?25歲員工身份曝光!外傳「考績被打最爛」 台達電回應了 台達電員工墜樓事件發生後,內部群組對話流出,疑似遭到主管霸凌。(圖/民眾提供) 一名台達電男員工(25歲)16日下午1時許,突從台北市內湖區台達電總部大樓墜落,頭 部重創、四肢骨折送醫不治;消息傳出後引起熱議,群組內部傳出男員工不堪主管霸凌, 導致悲劇發生,據了解,最新群組對話曝光死者身份,同時透露「考績被打最爛」。對此1
[問卦] 隔壁版霸凌事件簿感謝鄉民提醒分類重發 看了特別版爆文特別有感而發 首先是 據說被主管霸凌替代役高材生內湖公司跳樓新聞事件 直到被掩蓋了將近一週才爆出來- 看了特別版特別有感而發 首先是 據說被主管霸凌替代役高材生內湖公司跳樓新聞事件 直到被掩蓋了將近一週才爆出來 以及曾經被霸凌的當事人現身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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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心得] 台達電人資和主管聯手霸凌勞工真實事件簿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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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書] Offer請益(優達/訊連)1
[心得] 2023-2024的求職3
[請益] 被80跳之前.要求救公家.但勞動部也80上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