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
這道理很簡單阿,不管任何情況下懷孕,
從受孕到生產的所有不適跟風險不都是女方的身體在承擔嗎,
男人除了射進去以外還有做什麼?
女性當然有絕對的權利去決定是否要流產
這根本就是基本人權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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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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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覺得自己那3秒貢獻也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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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下來就是共同承擔。除非自己養才有立場嘴男性沒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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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但台男就是喜歡跳針和到處嚷嚷自己好可憐,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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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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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你說的部分論點 我國現今的優生保健法第九條 早就已經實質上沒有給墮胎限制 唯一有的就只有其中第二項的有配偶者的配偶同意權 其他無論是畸形胎、傷害母體、非志願懷孕、甚至非婚生的情況女性都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墮胎18
我原本也認同男方應該要有放棄撫養的權力 不過剛剛和朋友討論後發現了盲點 先說結論,還是贊成結紮不需配偶同意就好 引用一下前面我認同的PO文 ※ 引述《skyofyours (搗蛋是我的天職)》之銘言:5
女方硬要生的狀況在修法前就存在了 那也的確是個問題 乾脆從現在開始推單方面想離就能離婚的法案 (好像有個叫伴侶的制度是這樣?) 這樣就不用怕男生不想養,女生硬要生的狀況了37
原文吃光 我想今天修法的重點在於 在婚姻存續中 女性自行選擇流產的「身體自主權」 而可以討論的點是58
幫忙代回,原文恕刪。 看了整篇討論串跟回文,大家都一直圍繞在避孕的問題上打轉,但這應該不是OP想討論 的點。 優生保健法 第十條 已婚男女經配偶同意者,得依其自願,施行結紮手術。1
男生不想養 女生硬要生 不知道該說男生不負責 還是女生很敢 男生要是再渣一點4
實際情況會怎麼發生? 男方不戴套或是套子弄破洞(風險大概,乳膠過敏?) 女方吃避孕藥、貼貼片、裝避孕器(有致憂鬱、發炎和血栓風險) 還是中了,男方死命不簽墮胎同意書,小孩就會出來了 如果理念不合到得互相算盡心機成這樣,還是離一離比較快
爆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先講結論 我支持這法案 這是女權的進步 但 “平權” 卻沒有跟上88
Re: [求助] 該生嗎?不想戰原原po 只是這個案例 正是顯現出目前法律上 男女的不平等20
Re: [懷孕] 請問禾馨的慧智非侵產前染色體篩檢(NIPS)引用楊濬光醫師的文章 1.如果可以接受1/1000破水流產機率的人,羊膜穿刺是最好的選擇。 2.如果可以接受94%準確度(1000個唐寶寶有60個篩檢不出來),唐氏症篩檢是適合你的檢 查。 3.如果想要提高準確度到99.5%(1000個唐寶寶只有5個篩檢不出來),經濟上又可以接受,14
Re: [討論] 墮胎自主權我也覺得這裡有自助餐的味道在。 你看喔,一場合意性交,男女雙方參與,照理來說,雙方都應擔負同等的「性交後可能會 有小孩」這個風險對吧? 但受生理之限,只有女性會懷孕,所以這個風險100%落在女方頭上,男方那部分的責任還 得靠後天人定的法律來規範--1
Re: [討論] 流產不需配偶同意邏輯死去的很多推文… 原原原文想探討的是: 「要講平等,先講該做的措施是否都有做,別等到了必須要流產傷身。」 前面嘴原Po沒見過社會的 也是邏輯死去的很嘴- 身體就不是你的,要跟人吵什麼呢? 墮不墮胎只對男性心理造成影響,生理無損啊。 你的問題已經是產後誰該養育了,若小孩出生受法律保障,父母就有扶養義務。老婆懷孕了丈夫卻不想要小孩,那應該雙方好好溝通,不是吵著你也要有別人身體的指揮權。 就不是你的身體……痛也不是你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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