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律師:兒少性剝削套用虛擬恐有擴張解釋
兒少性剝削條例修正後,衛福部認為,兒少影像無論是真人或人工智慧製作,只要會讓人聯想到性就不應散播。不過,在法界卻有質疑。承萬法律事務所律師蔡尚謙指出,兒少性剝削條例是特別刑法,適用刑法處罰原則,但整部法律看不出有處理虛擬問題,衛福部稱涵蓋虛擬或二創範圍,恐有擴張解釋疑慮。
蔡尚謙表示,兒少性剝削條例第二條是定義何謂兒童或少年性剝削行為,第三款雖修正為「
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但以法律的文義解釋及體系解釋脈絡來看,不同條款相互間,皆看不出在處理虛擬兒少色情問題,衛福部擴張解釋,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
蔡尚謙解釋,刑法基於謙抑性、明確性原則,應從嚴解釋構成要件,不能浮濫籠統加以處罰,兒少性剝削條例是特別刑法,也需要秉持這些原則,兒少性剝削條例雖然有加上「引起性慾」的規定,也僅是比照大法官釋字407、617號對於「猥褻」定義的用語,並非在處理虛擬兒少色情問題。
蔡尚謙強調,虛擬影像沒有受害人,在現實中並無實際兒少受到傷害的情況下,主管機關逕自認定並擴張解釋,對言論與思想、創作自由會產生箝制效果。
蔡尚謙指出,iWIN基於兒少權法受理申訴執行,便是受託行使公權力,但問題是該法條解釋空間可以上綱到哪個地步?是否有取代法院審判?言論自由本應最小程度限制,兒少當然不應該作為性的客體,但政府不能因涉及兒少權益就無限上綱。
蔡尚謙表示,從立法目的觀察,雖有「避免觀看兒童或少年色情圖畫、照片之人,採取實際行動侵害兒童或少年,提高犯罪之危險性」,但此推論存有滑坡謬誤,應有實證研究基礎作為參照,日後無論是否修法或在執法標準上,都應更加謹慎,避免言論及思想審查。
行政機關都不沒在管法律的原則問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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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衛生行政沒考行政法
你要看那個司長什麼背景,事務官噁心起來比政務官更難
搞
正常法律界就是這種正常的結論
只有獨裁國家不管 是吧 是吧
別說了,對岸那些粉紅又要來笑我們了
疫情期間一堆違憲操作讓他們拿翹了
沒有受害者那是在保護誰?這樣菜刀也要管制吧
反正人民又不反抗 對阿
沒有,如果是衛生行政的話是考醫療制度、衛生行政學跟
流行病學那些專業的
頂多法學緒論會加減碰到法律
推
這就法學緒論基本觀念阿...
我認為超過500hp的汽車有讓人重踩油門的慾望 所以我國應
簡單來說就是違憲,像這種聽不懂人話就跟他跳針就對了
該禁止生產進口超過500hp的汽車 以保護用路人安全 大概
就是這種滑坡會言論
行政單位都要考行政法吧?國家考試不考這個喔?
難道不好笑嗎?
哪裡來的野雞律師 小心被出征(反串註明
獨裁國家高官:你說這個誰懂啊
我只知道獨裁國家不用管
又要被獨裁國家笑了
會考行政法的就一般人口中負責打雜的一般行政
都升到司長了,有可能沒碰過行政法嗎@@?
我實在不太喜歡恐這個字
這就法學緒論基本觀念阿+1
比起那些你不覺得衛福部很扯嗎,什麼都能管,這是21世
紀的蓋世太保嗎
我贏:我們只是民間團體,不滿就去提行政訴訟
現在沒有疫情期間啊
可悲的是 iWin仔跟i衛兵連這點法律概念都不懂
法學緒論放在一般科目,選擇題考古題練好分數有到就好
,不會那麼鑽研的
稍微有一點法學素養都看得出來問題 就做官的看不出來
推
推認真文
衛福部把文化部數發部法務部警政署業務全包 太猛
畢竟你投共產黨就是為了過共產黨治下的好日子
這個擴張解釋可能連ASMR都不行,因為足以引起性欲加上
判定基準一點都不客觀,那一堆v講得語音的asmr要怎樣判
定是不是該下架?亂搞
但是官員後面有人撐腰 解釋到違憲還是底氣十足
一定是跨大解釋
這是法學緒論的內容 言論、思想自由是憲法 理論上該知道
那個張大嬸能一路從老K時代升到今天一定有其本事
做官的不一定學過法律阿 只想抓一人寧願錯殺一萬
推 衛服部的野雞司長不要在丟臉了
就基督教教義凌駕憲法啊,展翅那群人誰在跟你管法學緒論
有一個可以不懂這些也做高官的啊 獨裁皇帝 今天搞二次
元只不過是稱帝的第一步而已
無限擴權的爽感是不是讓衛福部上癮了
司長就公務員換哪個黨都在啊
沒喔 司長有說:兒少安全絕對優於創作自由喔
有性慾 你就win
憲法有比聖經猛嗎?
40%最愛的文字獄
這種特別法立意保護真實兒少罰得比較狠、比較重,你衛
福部濫權擴大解釋像是要保護中野家馬上逮捕風太郎可笑
邪教真的該滾出台灣
相信聖騎士
律師懂宗教嗎
真的是法廢一廢算了 把人治寫成文字然後當成法
某濕掌開示了喔:(二次元虛擬不存在的)兒少安全優先
於憲法保障的創作自由思想自由跟表達自由
也就是說 這種人根本沒有最基本的法律概念
哀 有些法學知識就會知道越權問題蠻嚴重的
大家都知道這樣不對 就是事務官在那邊亂搞
衛福部疫情期間做出的鳥事也很多啊
不要太不滿
有興趣可以查一下考選部衛生行政都考那些科目,另外法
學緒論都選擇題,在整個國考總分佔的比例太低,連年輕
的承辦人行政法素養都不足,更不用講簽給長官的內容是
什麼了
兒少安全優先於宗教自由 建議禁止雞姦小男童的基督教
反正就找人跳針跳到讓他說出『凌駕於憲法之上』就對了
有點公民素養的都看得出來這群垃圾就他媽的把憲法
視若無睹
特別法大於一般法所以兒少法大於刑法,法盲們懂了嗎
兒少安全應該包刮未出生的嬰兒對吧?台灣應該反墮胎才
對
兒少安全優先於宗教自由 建議中小學周邊一公里內禁止設立宮廟
推 需要更多專業人士強調這問題的根本
台灣就這樣啊 每次新上任 就要搞事
異端邪說宗教少藉幻想虛無飄渺的受害者來箝制人身自由
不就一個司長在越權無限上綱 還有一堆智障跟著起舞 衛福
部長還跟著附和笑死
那只好再修法加進去了
等兒少安全優先於人身自由和財富自由時,這國家就
真民主了
所以樓上的意思是要修憲囉
宗教經典有涉及兒少性剝削內容的也要立法禁止設立
滑坡謬誤真的是很好用的東西。
民粹凌駕專業
我是很難信背後沒人啦 最可悲的就是要硬來
不用恐 現在司長就是在擴張解釋
而且明明這恩不理居自己整天滑坡解釋.. 護航的還會
指責你滑坡 腦子真是好東西 希望大家都有
美國爸爸現在什麼模樣亞洲示範區台灣也應該比照辦理
每次看到或聽到司長,我就覺得我被性騷擾了。
兒少安全大於人身自由的話
會得出父母可以把小孩關起來喔 很嗨喔
以後大概墮胎也不行了吧?殺小孩這種事怎麼說都太可怕了
你他X有啥了不起信仰也是框自己,吃飽框別人的一律邪教
西方邪教還真搞出被強姦也不准墮胎的法條了
會說出"兒少安全優先於人身自由"="真民主"的言論
本身就沒有多少法律常識了
這幾年就是想擴張行政權繞過去啊
她起碼在司長這個位置做了10年,並不是新上任
自由真的不重要,超噁心的
兒少安全大於人身安全的話 還可以滑坡到兒少安全大於義
務教育 小孩不用上學可以全關在家裡當狗養
有背景的都覺得是惡法 但部門覺得不4
兒少安全優先於人身自由 那父母就有權為了小孩的安
全而限制小孩人身自由 可以把小孩關起來了
所以把小孩關起來=真民主?? 哈囉??腦袋還好嗎?
有考也沒用www現實上不管那個部會,基本上多數都是不
鳥法律規定只想照自己想法硬幹,開會也只會說帶回去
研究,然後等結論出來還是沒變www
南部阿宅的選擇
浮木 難道政府的法律系比較少嗎
聖光!就是要照耀一切
研議、研究、會協助反應=我才不鳥你
這麼明白的東西,有些人不是不懂,是想硬上
讀法律的沒有比較少,但誰理你啊
嘻嘻 當初中介法想做什麼不就知道現在這齣想做什麼了 自
己選的好日子還久呢:)
有沒有考行政法都一樣 簡任以上都是考人際交往的
可以小孩當狗養囉,這也太嗨了吧
且兩大行政流派底下各自分支
既然兒少最重要 那只能出生送監獄隔離了 畢竟最危險的是人
亂講欸,板上一堆人都說是修法修出漏洞給衛服部鑽,這
什麼律師有西恰懂法律?
小孩上學會被割喉 當然要關在家裡保障兒少安全
兒少安全大於人身自由,小朋友可以關狗籠囉
我好討厭反串要註明的時代 #反串
沒啦 我知道你反串
看推文才驚覺兒少大於人身自由的問題超大!
推 那個司長當初到底怎麼進去的
推
到時候人家把小朋友當狗關在籠子裡面的時候就直接回答
『兒少安全大於人身自由』
所以你說這是不是違憲,這難道還不是嗎
[閒聊] 哥布林綁架小孩子的原因
問題是看個二次元圖 兒少哪邊會危險?
幻想的嗎
政府動不動滑坡真的很靠腰
台灣恩不里居 我爽就好 法律是什麼屁啊
學中國牽狗繩就安全了 選我正解
政府官員公開危險發表違憲言論是不是應該要下台啊
所以徐州八孩媽也是為了兒少安全所以才用鐵鍊栓起來的
嗎
超越法律 誰管你們
你說什麼對岸是對岸我們是我們,可是我們現在跟對岸有
什麼兩樣
我以為衛福部就是管衛生福利的,怎麼手伸這麼長?是要
當東廠喔?喔對幹是不是我們愛看動漫不去幹真的女人所
以為了促進生育所以才來管這個好讓我們去幹真的女人,
然後為了怕幹到酪梨所以才會這樣管?
政府官員公開言論帶頭違憲,反正這口氣我是忍不下來
講得很有道理
官員沒什麼法律素養真可怕
難怪某些地方喜歡監控國民 一定是擔憂國民安全 認為安
全比自由重要
這個律師不怕得罪党喔,党說了算好嗎,党沒再跟你講法
律原則的啦,反正二次元次文化沒選票
國家安全比自由重要(反串
都可以超越法律 誰管你討論
看色圖最高關7年 幹真人未成年少女把人幹到懷孕關4年
當然是在鼓勵你幹真人啊
反正兩年、四年後還不是忘光 我就等看有沒有人記得
司長那麼強硬真的很誇張,行政應該中立,根本已經先射
箭才畫靶
刑法你沒規定虛擬 本來就不該處罰 刑法就寫清楚了
因為他是用《兒少性剝削防治條例》這個有刑事性質的特別
白色恐怖也可以解釋為為了對付共產黨不得不為的愛國行為
法,刑法的問題已經在過去獲得解決了
你拿行政中立當論點?我想司長也只會心想你不懂行政
可以看一下行政學 行政學劈頭就跟你講兩大放下
歷史演變跟百家諸子 其中就有不少這樣的
畢竟「行政學」是非常年輕的一門學問
行政中立的意思應該不是用在這種地方,但是大概懂那位
版友想表達的意思
我的話 我會說台灣有台灣的玩法
什麼的政務官就會有什麼樣的事務官
法治與吏治需要重新整頓 是重建公共和的迫切目標
也能有效區分來自隔壁的
但....有些人很不喜歡這種方向 因為這樣會搞到自己
於是他們比較喜歡另一種方式的型態對抗
至於是哪些人 心知肚明
搶先體諒党的射精管理好無縫接軌 用心良苦
法盲衛服部已經覺得你看動漫就想強姦幼童
你知我知
行政機關就把這種特別刑法的東西當行政法在處理吧,反正
一直以來行政機關都是這鳥樣,別想跟行政機關打什麼官司
自以為跟之前一樣做個函釋,阿就不確定法律概念不然你想
怎樣
因為很荒唐的一點就是你覺得這麼違反原則的東西堂而皇之
的寫在修法原因上
行政機關都愛大解釋 有問題都叫你自己去申訴
*擴大
虛擬中殺人需要以殺人罪論處嗎?
一堆酒駕啥的不處理、合約也不給民眾知道,弄這個
律師講的是一回事 實際做的又是另一回事了
我就問鄉民何時要上街抗議啦
所以衛福部就是違法籃球把大家都當思想犯啊 很難理解嗎?
反觀
術式擴張,懂?
濫權
推
恐
真的上街抗議了大概又被某族群笑說行走避孕器或躲在樹
下了
其實根本不是法律問題 是政治問題
黑暗時代重臨
終於有說人話的了
怎麼辦看到台幣一千元鈔興奮der 是不是該取締國幣惹
法律可以廢了 獨裁起來
現在政府底下的官員本來就沒有什麼專業能力可言,畢竟用
人唯親,專業從來不在考慮範圍內
千元鈔笑死 那群人說不定真的可以看鈔票勃起
:(
最後那條已經滑到地底去了
推
所以才要叫法務部來啊 讓司長聽聽自己在講什麼.jpg
刑法不能擴張解釋應該是最基本的吧
哪需要讀法律系才會知道
希望專業的立法者可以維護創作自由
這擴張模式都能以許多神父玩小男童所以該取締基督教
推
1個司長敗壞整個政府名聲 嘻嘻
本來管虛擬就是莫名其妙啊
衛福部是不是也持有這違法物品?拜託給我 我願意幫他們受
罪
不是恐有
由他們認定有沒有違法,所以你有罪,他們沒罪 厂厂
宗教治國要管什麼法律原則
建議法學列入義務教育
LOL玩安妮的不就虐童 笑死 把電競選手抓起來 公司告
一告啊?
說你不能組團去X國就不能去
推
展翅協會那群就基督徒,創辦人更是長老教會的成員
看是要放黑函還是挖黑料,就是要用各種方法把這種人
弄下來事情才有轉機
推
要性興奮吧 對帝雉興奮更high
這本來就政治問題 但貴版禁止討論 活該
這還不簡單,立一條法律說此法條為特例就好
你各位現在還敢笑對岸被射精管理嗎?
擴張解釋後審查人民思想 這就是邁向專制極權的經典SOP
但 恩不里居不屌
不懂還在裝知法玩法,根本低能兒吧
傳染病防治法表示...擴權解釋first time?
傳染病防治法有點擴權,但比例原則上似乎可以硬凹
確實用舉例很糟 應該直接把二次元腳踩雞雞入刑法
唉
22
我簡單問一句,這個法條說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那一些v的asmr是不是也要被下架? 就問引起性欲的語音的兒少剝削客觀標準是什麼? 日本青桐高校的asmr就曾經被下架過,後來還得特別澄清發表聲明說她們不是未成年高中生而是一群成年的女性在cos高中生做asmr,然後才重新可以上架。 但這還是日本喔,請問按台灣這個法條跟之前司長的說法,就算人設500歲但看起來未成年跟會引起性欲就不行。 那青桐高校的狀況如果發生在台灣不就她們也永遠不行上架?11
我覺得他們對於不懂的東西高機率就是這樣直接全禁簡單了事 反正ASMR聽起來就很色情 如果要避免可能要想一些別的方式代稱 建議可以用有諧音但又不太容易被人聯想的 像是…「奧術魔刃」?
爆
Re: [iWIN] @Cherish18,這樣的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修法草案,妳支持這件事情我知道,也有鄉民站內信給我陳情,我也有回覆。 基本上我反對iWin 以「讓人覺得」作為判斷標準。如此一來確實會有扼殺二次元創意或 者箝制言論自由的問題。 但您的法律修正建議大多數是以保留「真實」,排除「虛擬」為主,可能會造成其他的漏 洞。其實衛福部函釋提過,AI、動畫等擬真人物涉及兒少性影像也適用兒少性剝削條例,48
[情報] 連虛擬角色也要管!網友3天內對iWIN怒灌1連虛擬角色也要管!網友3天內對iWIN怒灌1400件申訴 保護司司長回應了 Newtalk新聞 社會 謝宜哲 綜合報導 發布 2024.02.02 | 14:1446
Re: [閒聊] 兒童福利聯盟不滿現行只委託Iwin作法改自個人八卦版 PO 文,說二次元動畫也是兒少色情的,個人認為法律上站不住腳 違反法律明確性 「刑罰法規必須具備罪刑明確性。所謂罪刑明確性,係指國民閱讀法條後,知悉何種行為 會遭受何等處罰,國民對其行為即具有預測可能性,並防止裁判官恣意判斷,因此,應由 一般國民的立場去理解法條,如足堪確定何種行為為法所禁止者,即可認該法規具有明確23
[討論]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討論以及政府首先看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目的:保護兒童及少年免於遭受任何形式之性剝削, 保護其身心健全發展 第二條則定義了什麼是性剝削 1.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15
Re: [Iwin] 兩方所提的兒少法案版本你報導不是看了嗎? 那我就全部用報導裡面的內容回應就好 ※ 引述《Hosimati (星詠み)》之銘言: : : 看看遠見的這篇報導再回頭來看看,從教授謝煜偉所說的,「客觀上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 : 、語音或其他物品」,這段文字就是單純引自大法官釋字對猥褻物的解讀,根本說不上是此12
Re: [新聞] 轉載日本A漫連結被認定兒少色情 PTT鄉民說二次元動畫也是兒少色情的,個人認為法律上站不住腳 1. 違反法律明確性 「刑罰法規必須具備罪刑明確性。所謂罪刑明確性,係指國民閱讀法條後,知悉何種行為 會遭受何等處罰,國民對其行為即具有預測可能性,並防止裁判官恣意判斷,因此,應由 一般國民的立場去理解法條,如足堪確定何種行為為法所禁止者,即可認該法規具有明確5
Re: [新聞] 兒少性剝削圖被要求下架 PTT鄉民炸鍋還燒: : : UDN : : 馬瑞璿6
Re: [問卦] 猥褻女童判6個月 畫蘿圖判1年以上有掛嗎中華民國刑法§227-全國法規資料庫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但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畫蘿圖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
[轉錄] 名為變態的神父:穿制服的也有男孩子1.轉錄網址︰ 2.轉錄來源︰ 名為變態的神父 3.轉錄內容︰2
Re: [情報] 連虛擬角色也要管!網友3天內對iWIN怒灌1版大們好,為了這個議題,小弟竭盡自己才智(還有 GPT XD)想辦法寫個陳情書 盡量追求清楚易懂且立論嚴謹 若有不好的地方,請有興趣的版大指正 若覺得寫的尚可,要直接用或是修改轉載也可以,註明出處即可 XD 大家一同為這個議題努力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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