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京阿尼縱火案開庭 辯護方主張無罪或減刑
普通民眾如我這種,平時不會抱著民法刑法來看
法律人給我的邏輯就是,
這樣判會摧毀整個法理三小的,所以blablabla
但是要怎麼補這個洞,法律人也沒辦法,
因為那是醫界 科技 立法...之類的事
然後遇到要幫犯人減罪脫罪,
馬上就鑽著這個漏洞,說這是律師本分
話都給你說就好了 (╯‵□′)╯~ ╧╧
--
可是法律人也包括檢察官
那你為什麼不抱來看呢
你第一段講的已經為你後面的問題解答了
開頭可以自信點 法盲如我
然後我更疑惑的是怎麼一堆人講的好像法律人都是生來法
律人一樣,其實大多數法律人在接觸法律之前跟你的這些
想法不會差太多要不要信XD
國小社會課都會教你公民知法用法是義務,你怎麼平常不
盡自己的義務。就是因為大部分人把這個義務委託給律師
,平常也就只能罵一下抒發情緒,真到了要用時乖乖掏錢
委託律師
整天法律人來法律人去的都祝你們一輩子不會有需要請律師
的時刻
因為大家都很有自信自己不會被冤枉、自己不會得精神病,
縱使得精神病也很有自信可以坦然赴死:我就是社會毒瘤,
處死我吧。 如果大家都有這樣珍貴的情操,我想台灣根本
果然釣出一堆自己有專業知識就開始傲慢+斜眼看人的
不用擔心開戰時沒人保衛台灣
沒人要你抱著看,但基本理解要有吧
法律本身是人寫的,本來就有漏洞,而法庭上律師法官們
都已經把漏洞找出來了,有人在乎嗎,還不是一句恐龍法
官律師吸血然後轉頭當沒看到
不是沒人發聲,是因為沒人重視
又不是再炮所有法律人 倒是在對一般人開地圖炮
這串目前根本還沒人提到專業知識,只有希望不要完全沒
有接觸就高談闊論的而已,這樣也變斜眼看人?那也是滿
有趣的
法律人也會互相有不同解釋 互看不爽好嗎 你太狹隘了啦
自己斜眼看人然後覺得別人也在斜眼看自己,就算真的是斜
眼看你也是剛好啦
歐美法律很嚴啊 台灣都輕罪還不修法 叫專業知識哦
等等 修法是司法院的權責?
歐美法律很嚴是指什麼 950美元以下搶劫偷竊不成罪嗎
先別說其他的...歐美法律嚴...?看從什麼角度吧
臺灣在立法諸公的努力下,過失致死、酒駕等刑度可
是高得很奇怪的哦
原來零元購很嚴嗎 原來很嚴才叫專業知識
不懂沒關係 不懂裝懂硬要跟人討論 不如去多看一兩集動畫
不要求你把法律整本背起來,但你可以去上個刑總民總
另外廢死就是歐美傳來的 很嚴?
不用刑總民總那種大一必修,法學緒論大一通識就可以了
噴法院不如噴立委 呵
喔對啦其實法學緒論就可以
噴法律人很簡單啦 但1.立法不是他們立的 2.你要遵守這套法
我搞不懂法律究竟是成為專業人士的陽春白雪
包含司法院在內的各個院會機關本來就有責任應該依照
各自司掌管理的範圍向立法院提出新增或修改法令的需
求喔
再怎麼噴你都只能認命 不想去了解你就一直抱持這種想法吧
還是希望成為老百姓能懂得下里巴人?
不懂沒關係,至少不用分享個講座就罵成狗吧==
民眾需要的是用通俗方式瞭解法律
而不是聽專業人士玩弄晦澀難懂的詞彙
兩邊地圖炮互罵不能解決問題 還是這邊是八卦二版
殺人者死!天經地義!管他精神病還是怎樣!讓人失去生命
就是要付出生命的代價!有這麼難嗎?
小執法說故事:?
都假定推文非法律人都刁民 那反過來不也是同類人
很難啊 因為法律不是你覺得怎樣就怎樣
很難啊,因為一個人不能死兩次
上一篇跟這一篇大家在討論的哪個名詞難懂了==不是只有討
論無責任能力嗎
公民課現在大篇章在說法律、也納入義務教育惹
無責任能力是高中程度的詞彙 有些人覺得晦澀難懂也
是可以理解的
還是奉包青天那套、把手邊的課本內容都丟了@@
法律無可避免的需要精確性,跟通俗本來就是背道而馳。
再老一點的 根本沒上過公民課吧 應該只有三民主義
不過必須承認,上一篇爆文自己也將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混
好奇怎麼不要強制要求精神病抓去某個地方集中管理
不然就是要求帶名牌或臂章讓人辨識出精神有障礙
在一起談,難怪感覺講得怪怪的
其實現在已經都寫得很白話了
因為實行上困難無比,而且你要怎麼確保沒有人被誤診
精神病要怎麼管理,那個基本上是另外一個問題的範疇了
這年頭無知的人講話還真大聲ZzZ
精神病強制管理這個上世紀很多地方執行過,但衍生
的問題也是超多
而且民眾常有的誤區之一實際上絕大多數的法律也不是
由立法委員去定制的而是各院機關依照各自司掌領域及
需求去編列提案而一般人心中負責立法的立法委員通常
都是作為橡皮印章的用途並直接不參與法條的訂立除非
是為了要博眼球受委託之類的情況不然立委通常是不會
介入各院會的專業領域
要思考的是為什麼民眾會對判決結果不滿意
雖然高中就已經講了法律名詞,但說實在話架構真的要去上
廢死就歐美列強的趨勢 你不從他們就會不爽啊 就很煩 現
在支持死刑的法學者就偏劣勢
等律師被撞死 律師殺人就知道法律人多麽雙標
大學的法學緒論才知道為什麼這樣安排
上世紀還有強制治療的,而且是用臭名昭著的前額葉切除,
就是拿一根棒棒從你鼻子插進去攪爛你的前額葉
而不是直接就說:對方就無責任能力啊
一些用法的直覺性問題才獲得初步解釋、法緒內容
也沒什麼困難 行政命令就解決實行
怎麼講到精神病就急著願意讓政府擴權了,如果台灣有擁槍權
的話,你法律要快要狠要擴權我也覺得勉強能接受,但是nono
no,怎麼可以讓我有錢鄰居的槍比我大把呢
只要不判死刑就永遠不滿意 要思考啥
你可以去Google 同性戀女殺人 把人關起來1個月活活刮到
死 怎麼判
砍死免死刑就算了 才痛一下
Google 劉北元律師,就知道臺灣根本是殺人天堂
那道行政命令,也要刑法授權給過就是了。
法律人的思想就是這麼跳脫 越快殺死人 刑期越重 慢慢殺
活活刮死 拖上一個月 幾乎不會考慮死刑
這就是法律人的專業啊
那要依靠他們專業的人不就很可悲
開地圖炮就算了吧
不論領域啦 常常有沒知識又愛發表高見的 叫他聽專
家的也不肯 叫他去讀書也不肯 然後三天兩頭把傲慢
知識霸權掛在嘴邊 要專家不瞧不起他也難吧
整天法盲來法盲去的希望你們不要有成為受害人的一天
果然來個決鬥法最公平了,讓家屬成員可以向犯人提出決鬥,
乾脆再來個公設決鬥代理人(x
標準就專家自己不要雙標讓人嘴又當又立就好
殺掉人是一個標準自己人被殺掉一個標準是鼓勵大家干大事
嗎?不可以這樣
最大問題還是刑法工具化跟風險預防思維啦,這個連
一般法律人都很重視,那難怪永遠都在這死胡同打轉
一般預防觀點就勢必導向風險社會下的重刑化、抽象
化跟前置化,法律人不追根究底去解決這問題,在那
邊限縮解釋到頭來都只不過是治絲益棼啦
現在真的是愈不懂的愈可以大聲欸真好,怎麼都沒人去找醫
生吵架罵人家庸醫咧奇怪
發生醫療糾紛的時候就會了
找醫生吵架甚至告上法庭的一堆吧
工啥小 醫生被告的那麼多
胸腔內科病房繞一圈阿,那種地方你會看到最多用幹話跟醫
療建議互嗆的
不過我說我反對刑法工具化的思維,抵制風險防衛思
想不停的滲透進刑法,也不代表我支持那套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啊
早在黑格爾的時代都提出等價應報了,2023了也別那
麼狹隘地執著在同態報復吧
普通民眾(x)什麼都不想懂(0)
我整篇沒看到用專業名詞的人,倒是看到很多指[D責法律人
用詞艱澀的人
了解,解決的方式就是多讀法律,如果遇到就會贊同法官的判決了
※ 編輯: redbat3 (114.41.15.101 臺灣), 11/01/2023 23:34:06高中公民必學的詞彙也很艱澀的話,我代表法律人向你道歉
,我們下次會用注音文
我很抱歉老是預設你有正常高中生的閱讀能力
法普一直都有人做,連基本常識都不去碰我還以為是猴子
我高中時期就看過很多法律科普了,裡面都有白話文解釋
你不想看隨便你,不要說別人傲慢
一個沒看過code的人整天說我c++寫的比你好
哎,好像艱澀名詞就是從我開始的,那我還是惦惦好
了,不然等等被說賣弄知識(?
就算有問題 律師又不能修改法律,你要怪的是官員才對
真的 麻煩你閉嘴,你沒打注音,人家看不懂不會唸怎麼辦
隔行本來就如隔山 沒什麼需要用諷刺的 不然你給成年
人看一本給國中生看的程式語言書他也看不下去 國高中
的知識不要說理科 文科一堆人出社會都還回去了
多讀法律當然有幫助,我從高中起就很常質疑詢問法律沒訂
好
奇怪那些律師怎麼都會跟我討論,不就是我有研究
那時候我可沒有上過民法和刑法,基準點和多數人一樣
支持死刑不支持死刑都沒差,立論正常點就好
本來就只是閒聊而已 要支持反對都可以 但請不要很情緒
化然後講什麼如果是你家死人這種跟命題論述完全無關就只
是想訴諸情感的東西
這種就是單純抬槓的
論調
殺人犯就是得人疼啊,大律師們團建開示好好學機會難得的
跟開大絕沒什麼兩樣
馬上有人示範討論議題跟情緒宣洩的差別 笑死
這篇很像小朋友在耍脾氣,看起來並沒打算理解
是是是,說人猴子最討論議題最專業了
因為這個情況辯護方律師本來就沒有站在社會通念那一方 你
該幫檢察官加油才對w
抱歉 我都預設大家是成年人,連高中常識都沒有的話,
合理推測是猴子正常吧
大律師說的對,你預設別人猴子最不宣洩情緒,確實正常
不是 你都說你沒讀了 你後面的話有任何價值嗎 你哪怕讀不
懂或誤會了 都比你發這篇文還要更有意義
法律的邏輯對沒接觸過法律的人來說很難接受 只能多提
升法學素養
論點也都看過了,我看的懂也寧願當個猴子
你在幫忙辯護也只是把責任丟給別人而已,醫療體系已經夠
屎了不用你們上等人幫忙製造更多麻煩
我理解這套體系訓練出來的無罪推定 寧放過是為了不在其他案子錯殺,以至普遍支持廢死 所以儘量避免判那麼重,萬一他真的有病怎辦? 我普通人,想法很直接,當下的精神狀態,科技就是還無法鑑定,甚至連治療好了沒都難判斷 那受害者跟其家屬就活該倒楣嗎?為了避免其他人倒楣,只能委屈你倒楣了? 總說法條就是這樣寫,所以就只能這樣判,可你們的訓練就是不想判死,就是會相信他有病 問:有沒有解決的方法? 答:多讀一點法律 唉~
※ 編輯: redbat3 (114.41.15.101 臺灣), 11/02/2023 00:52:34你把人丟回去處理的也只是社工,然後警察加強巡邏,發病
還要更多人力,直接強制治療最節省社會成本
法庭上的法律攻防就像建水壩,當大家都在歡呼剪綵的時
候有人站在對立面檢查,被他發現有漏洞了大家不想想怎
麼補洞而是指責發現漏洞的人
就像都更你越考慮人權,犧牲的是更多人的權益
原來直接強制治療就沒有丟責任給別人問題,你也是對的
現在都在缺人,沒人能幫忙處理法律上衍生的社會成本
你還想強制治療?我推薦死刑
精神病強制治療 上世紀就玩過了 發生啥事自己去看
outlast有玩過吧?
死刑的確是很便宜的做法,完全支持
確實,殺錯也不是你的責任,反正成本低總要點缺陷ㄉ
喔現在是要以人數來輸贏誰值得被保護喔,我以為法律的其
中一個功能是保護弱勢欸
0元購不就保護弱勢衍生出來的,先保障遊民居住權,再給高
額補助,然後遊民聚集犯罪上升,監獄滿了便宜行事修法降
低罰責
非常的照顧遊民,然後出事了就大家扛
沒有一定要贊同啊 但什麼都不懂要質疑別人也是很好笑
0元購是為了保護弱勢喔
很有名的法律學者說犯罪者都弱勢 看了都想笑
考慮人權就是一個病的至少五個人要為他操勞
然後沒病的也被搞到有病 現實上演
先不論0元購的問題其實是監獄跟警力的資源不夠造成的,好
阿不要管弱勢了,原住民相關法令全刪掉,媽的就那麼以小
搓人憑什麼跟我們爭,勞工法規也拿掉啦,自己能力不足還
想休假還想加薪喔操,不會自己當老闆自己賺嗎,還有哪些
弱勢我們一個一個抓出來扁,法規通通給你拿掉
法律人的邏輯就這樣嗎,問題在繼續惡化,所以才不需要考
慮人權,你的舉例是把已經是問題的推到更加惡化
推推文 有人飽暖只思淫慾 有人思人權 引進難民 造福自己
國家 高下已判
不用在那邊嗆人說為什麼不讀法 社會上各行各業的人
都有 還是你法律人如果座車壞了也想聽到修車技工嗆
你說你車壞了為什麼當初不自己學汽修
都更就很好的例子,你可以完全尊重釘子戶的人權,同意比
例拉到95%,然後等出事
因為法律人沒嗆你亂修一通,我修的比你好
法律人不會跟技工爭原理 他不爽就告
你們每次都說路人判的比恐龍法官好 ,這有一樣?
你會尊重技工專業,怎麼法律就不用尊重了
這不是漏洞,如果辯方提出主張且認真辯護,卻還是判有罪
還是以後看到技工就說修這什麼垃圾
真要類比應該是說去修車又一直有自己的意見指指點點
修車師傅只會覺得你很煩直接嗆你行你自己去修
這種有罪才是有意義的,而不是純粹私刑報復
連類比都錯誤,這可能不是讀不讀法律的問題了
那種類比只會被反電 笑笑
我的舉例也是問題繼續惡化的例子啊,每天罷工誰受得了,
造成我們多數人的困擾,勞工法規直接拔了少讓他們在那邊
機機歪歪,不用考慮他們的權利啦,你看這樣不是很合你的
想法嗎
修的爛的我的確會嗆他修的是什麼垃圾,我有付錢而他沒達
到我要解決的問題,那他的確就垃圾,法律是要解決問題,
如果問題變嚴重那就加重刑責,像酒駕和詐騙
好險台灣有隔海 不然可能又要多一堆弱勢
他類比不好 是技工修不好車 雇主要他換方法修 技工回
嗆你懂個屁 不然你來修 找別人修啊 甩鍋回去 雇主火
就上來了
這本來就很智障 你法律專業就好好搞你的法律 又要有悔
意可教化又要他沒有辦法控制自己 把這種東西納入法律之
中是要衝三小 你去修車師傅會幫你檢查肝功能好不好嗎
好像都會讀心術一樣
這種心情 比較像一般人不理解法律人的原因
你的邏輯如果只是加重刑責情況就會變好的話,你怎麼不想
想六法全書唯一死刑好像是行的通的欸
理解沒打算體諒,我比較注重問題有沒有惡化,你的方法能
解決問題那你上,解決不了那麼就挨罵不是很正常
每次看到“我不懂xxx啦但是...”
就覺得,你不懂那你在大談什麼
推 念法律自動習得讀心術 寫作文就能悔改
好了啦討論到權利保護就要這樣的話那就像我說的,勞工原
住民什麼的全部抓出來扁,會說不要不就是可能跟自己有關
強姦為啥不唯一死刑 懂的都懂
像現在詐騙案年增率YOY 30%以上,你就是往最重判,人頭現
在罰則就是有夠低,不要跟我講他可能也是受害者
都不去理解人家到底執著的點在哪裡,全部都當作唸法律的
人都有扭曲的大愛不知人間疾苦才在那邊亂來,對啦這樣想
很輕鬆啊
理解沒打算體諒,我對數學也是這樣,憑什麼答案數學家
說了算,有考慮我們普通人的心情嗎
你可以自己說了算阿,賠錢別找人哭就好
本來就有大愛還怕人講哦 都有人覺的罪犯比平民好溝通了
也不看看身處何地
不可能啥都不裁量都往最重判好嗎,比例原則就寫在那邊
,一個人做錯多少事就該多少懲罰 我以為是常識,還是
這也是能理解但不能體諒的範圍?
果然閣下理解的還是六法全書唯一死刑
你是對的,少數有力說
沒錯,因為數量已經開始多到沒辦法讓你深入研究
等你研究完一個案子,再送10個案子給你
你可以慢慢來,反正那數量又不是我要負責
判本來就不會傾向往最重判
現在首犯就告誡而已,幾乎0成本,花時間做廢事大概就這樣
反正法律人自己都說詐騙搞到司法逐漸崩潰 也不敢嗆修法
就累死吧 一般人顧好自身就好
那我這樣講好了,你以為我真的在乎那些精神病可不可憐嗎
?他被槍斃關我屁事我又不認識他,還省的我走在路上被砍
,跟你想的差不多吧?但是一套制度不能這麼粗糙的運作,
你把一些事情簡化的後果就是你遇到的問題的時候人家也會
很隨便的把你處理了
台灣很多法的立法精神是有問題的,然後法律人能用的只是
依照情況來套用 真的要就去怪立委
哦對了 男生走路被女人用奶子撞還要被判性騷擾的那種恐
龍法官除外
人家不依法判決會出事
法官操作空間很大 對科學證據不採信也是依法
要怎麼解釋法條都嘛法官說了算
覺得法條解釋有問題是可以聲請解釋救濟的
大部分的人是能接受「社會安全」大於「普遍人權」的
所以會覺得判決是不公正的
當然,普通人還是免不了屁股決定立場的問題
我隨便找個案例來啦 冤案要多少有多少
而且多數人的立場可能還是“只要「公正不絕對」就是「絕對
不公正」”所以法院永遠都是會被批評的
提起救濟也沒屁用 法律不代表法治
最後還是人來決定如何用法
被告「聲請鑑定監視器畫面,並非法院所能審酌的,判敗訴
確定」連讓你聲請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都不能
看看這就是所謂的依法判決
對,救濟都沒有,以後出事都先去拜拜抽法官,找律師都
白費
小如性騷都怕恐龍法官判有罪 倒是看整串系列文很多人
討論時不怕被恐龍法官誤判死刑 而支持唯一死刑耶
我覺得死刑不死刑各家都有看法都可以討論 但因鄉愿而
說出唯一死刑實在不可取
唯一死刑怎麼鄉愿了?理由是怕自己被誤判好像比較鄉愿
,再說現在恐龍法官就不流行死刑
事實上為了避免誤判法界明明就做了超多努力 而妙的是法
律人為了盲從外國 連自己人的努力都全盤否定 妙哉
笑死,斜眼過敏人要不要直接大方承認自己
就是平常被法律人嘲笑的法盲
任何吃交通違規罰單乖乖繳錢不哭餓的都可以嘴該用重典
凡曾對罰單心生不滿的最好多思考一下重刑這回事
交通地獄就該重刑沒錯,怕就去坐大眾運輸
唯一死刑怎麼鄉愿了,嗯,說得真有道理
我認為不光是刑法要唯一死刑,乾脆六法全書
都唯一死刑,啊那個有牽扯到行政法的有關
交通的法條,你不小心壓到雙白線,不小心沒
有在轉彎時打方向燈也通通死刑
畢竟死刑萬用解嘛,成本低到不可思議,差低
有人喜歡像ken1000大這樣講的隨隨便便來
那我們也就隨隨便便判囉,省時省力,耶
台灣是立法、行政、司法一起怠惰,只要賤民沒發現就
沒事了。
律師工作本來就是替出錢的想辦法啊?
爆
首Po重點: 被告青葉對於起訴內容表示: “我確實那麼做了,沒想過會死那麼多人,我認為自己做得太過分了” 辯護方爭辯被告在事件當時的責任能力52
我很好奇 這個主嫌是沒精神疾病 如果啦 在另一個世界線 這個案子的主嫌真的是精神分裂12
推 lolicat: 我比較想知道萬一沒律師想接這案子 法庭怎麼處理?指派隨 09/05 12:43 → lolicat: 便一個? 公設辯護人是一種國家為符合一定資格的刑事訴訟被告所設置為其辯護之人。簡單來說, 公設辯護人是公務員,所做的事情極為近似律師的工作,在強制辯護(或稱為義務辯護) 的案件中由法院指定為被告辯護。除上述情形之外,刑事被告也可以聲請法院指定公設辯26
先說好,我也算是京阿尼的鐵粉,所以立場嘛......... 基本上刑事案件,如果是辯護面的話的策略一般是 1、委託人沒有作。 所以要找不在場證明啦,沒有動機啦之類的 但是問題是全世界都知道委託人是犯罪者,而且委託人也自白了。6
如果犯人因為燒傷 有不可恢復之殘疾 不要說死刑啦 就說他回到社會上也不能生活 主張有罪就公權力斃了一了百了11
這讓我想到奇諾之旅某篇故事,這次是西茲視角。 故事一開始,西茲抵達了一個國家--沒錯,西茲抵達的國家要嘛爛到他想馬上離開, 要嘛很棒但是他沒辦法申請到移民許可,而這次是哪一種呢? 後者。 國泰民安,走在街上可以看到活絡的市場,科技技術也不低。爆
你們法律人, 每次面對爭議話題都是用這幾招, 不是貼講座要人家去聽完演講再來說, 就是貼幾本書名要人先讀書知道脈絡再來討論, 永遠都是用這種上對下,我教育你們的態度,9
前面推文所討論的內容我們先不說,反正在C洽討論這種爭議問題不會有結果。 但是部份人討論時將達爾文的進化論套用到社會學上,還要將進化論曲解一番就真的讓我 不能不說話了。 是誰教你達爾文的進化論是優勝劣敗強者生存的了 人家明明說的是適者生存好嗎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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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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