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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作者
hawick
(刺蝟哲學)
時間推噓 9 推:15 噓:6 →:6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c011EPaZiU
基隆律師出來表達法律意見
首先市府和NET都沒有完成產權登記的文件
但市府有OT合約NET有出資興建證明
所以是屬於產權未定的狀態待法院判決
市府在未取得法院命令的狀態下強制執行
即使最後法院判決產權屬於市府
這種行政權侵犯司法權的行為
NET告市府一樣可以成立
基隆市政府等著國賠給NET吧
不過到時候謝市長可能已經拍拍屁股下台了

我的個人看法
至於2-4樓是不是屬於增建
一來有獨立出入口
二來原始一樓建物已被拆除
即使NET主張擁有1-4樓的產權說不定可以贏呢
至於市府與大日簽的合約可否對抗NET
應該是看NET是否善意第三人
否則NET營運十年是受到合約保障的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77.22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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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wick (61.227.177.228 臺灣), 02/04/2024 09:17:31

ljuber 02/04 09:17那意思是等法院判決才能定論

ioioioaoaoao 02/04 09:18gogo樑什麼時候實現gogoro

OGC168 02/04 09:18不爽就拆阿。微風比net更能提升阿

為什麼要拆,等法院判決很難嗎?急的話申請暫時處分很難嗎?當法院是空氣

※ 編輯: hawick (61.227.177.228 臺灣), 02/04/2024 09:20:54

wuklean 02/04 09:20善意第三人要不知情 市府ROT是公告的你要

takechance 02/04 09:21強制執行要法院才有資格,謝國樑是法

takechance 02/04 09:21院嗎?

wuklean 02/04 09:21怎麼主張NET不知情大日契約期限跟要T回市

wuklean 02/04 09:22府也不知情 回答自己法務都天兵嗎?????

gfabbh 02/04 09:22那訴訟跑完,Net主張的兩年租期也早就過

gfabbh 02/04 09:22了,Net 輸面大,到時還不是要繳不當得利

gfabbh 02/04 09:22給市府,希望市府有訴求Net要賠償微風訴

gfabbh 02/04 09:22訟期間不能使用土地的損害,不然太便宜Ne

wuklean 02/04 09:23原來就是這號稱中立的律師講的喔

gfabbh 02/04 09:23t。

utuyuy 02/04 09:23原來這律師身兼法官啊 陳述完就等於定讞了

utuyuy 02/04 09:23 失禁失禁

無視法院侵犯司法權也還能洗...我們來到警察國家了嗎

※ 編輯: hawick (61.227.177.228 臺灣), 02/04/2024 09:25:59

ImBBCALL 02/04 09:24這樣主張對net不會更有利欸

ImBBCALL 02/04 09:25你不經別人同意把別人一樓拆了,應該蠻

wuklean 02/04 09:25這影片裡律師哪有說NET主張1-4樓都是他

ImBBCALL 02/04 09:25慘的

am711206 02/04 09:25就不知道謝國梁為什麼這麼急著跟微風簽

wuklean 02/04 09:25的有可能贏阿

am711206 02/04 09:25約,才搞成現在這狀況。

ImBBCALL 02/04 09:26你是說拆 不是修建誒

wuklean 02/04 09:26這影片律師哪有說是否獨立出入口的問題

第二段是我的意見...補上說明

※ 編輯: hawick (61.227.177.228 臺灣), 02/04/2024 09:27:18

wuklean 02/04 09:27是這律師還有別的影片 還是根本是你的主

wuklean 02/04 09:27張 就不要亂講喔

wuklean 02/04 09:28既然是你的 你知道NET律師自己給媒體回答

wuklean 02/04 09:29都引用最新地籍謄本 1樓到地下4樓所有權

wuklean 02/04 09:29人是市府嗎????

NET在打所有權確認的官司,一樓不在標的,但一樓實質也是NET建造的, 我可以覺得有爭議吧

※ 編輯: hawick (61.227.177.228 臺灣), 02/04/2024 09:31:30

poboq0002 02/04 09:30你不是第一個說出這種邏輯的人欸 政府

takechance 02/04 09:30在市府的土地上進行增建,相關的合約

poboq0002 02/04 09:30的地 一樓原始建物拆掉後面新建就主張

takechance 02/04 09:31條文才是重點,反正就交給法院去審理

poboq0002 02/04 09:31整棟是你家的 哇耖 這麼好康喔 最讓我

poboq0002 02/04 09:31驚訝的是有這種想法的不只一個 好屌

基隆市府是起造人,都同意對方花錢在自己地上建造了,花錢的人主張有產權有什麼不行 ,可以引用未保存登記建築物

zxm50191 02/04 09:32先蓋先贏 我還以為在玩大富翁

marktak 02/04 09:33就民進黨穩贏司幾摳覽喔

wuklean 02/04 09:34NET只是說有出資證明 大日委任律師也說有

s40012 02/04 09:34@poboq0002 這個就移轉案啊,如果net這個

s40012 02/04 09:34做法可行,以後大家都搶促參案,再轉包給

s40012 02/04 09:34其他公司,就可以合法佔有國有地

wuklean 02/04 09:35出部分錢? 起造人是市府 實際蓋的人是營

takechance 02/04 09:35就看合約有無BOT條款吧

wuklean 02/04 09:35造廠才對 甚至底下一堆包商,實質上不可

※ 編輯: hawick (61.227.177.228 臺灣), 02/04/2024 09:36:34

wuklean 02/04 09:36能是NET建造的 他公司也沒這能力

wuklean 02/04 09:37這邏輯超奇怪 你同意給我花錢蓋透天 我幹

wuklean 02/04 09:38嘛不同意 你要送錢給我 我當然答應 但市

wuklean 02/04 09:38府不可能同意地上物給你

市府同意自己的地上物被拆掉蓋新的,新的地上物廠商沒有說要登記給你 也沒有跟你簽任何約啊

※ 編輯: hawick (61.227.177.228 臺灣), 02/04/2024 09:39:45

wuklean 02/04 09:40起造人就是大日找市府出面的阿 如果可以

wuklean 02/04 09:41用NET當起造人 NET早就當了拉 實質上NET

wuklean 02/04 09:41市府跟大日之間就是有白紙黑字的ROT契約

那基隆市府可以去告大日,NET沒有歸還給市府的義務吧

※ 編輯: hawick (61.227.177.228 臺灣), 02/04/2024 09:42:39

dreamdds 02/04 09:42二房東都被停權了還有十年保護?

wuklean 02/04 09:42實質上NET就不可能當起造人 NET律師也只

wuklean 02/04 09:43主張有出資證明因為他們根本沒權當起造人

Anvec 02/04 09:43就不可能同意給業者 如果有 那叫圖利廠商

懶得爭論所有權問題了,反正一切以法院判定為主,現在問題在強制執行不是所有權

※ 編輯: hawick (61.227.177.228 臺灣), 02/04/2024 09:45:17

Anvec 02/04 09:43是NET要去告大日 不是市政府跑去告大日

s40012 02/04 09:43net實際應該要跟大日求償,但可能跟大日

s40012 02/04 09:43的合約發現沒搞頭,只好來針對政府,順便

s40012 02/04 09:44找側翼買廣告帶風向,看可不可以撈一點回

s40012 02/04 09:44

Anvec 02/04 09:44以後所有國有地都這樣玩就好了

wuklean 02/04 09:44那很好笑拉 市府沒有同意過NET拆 它同意

takechance 02/04 09:44有ROT合約的話,市府勝算高,但不代表

wuklean 02/04 09:44的是大日用市府的名義去拆去蓋 結果跑出

takechance 02/04 09:45市府可以自行"強制執行"吧

wuklean 02/04 09:45個根本不在合同跟建照拆照上面的NET

Anvec 02/04 09:45林右昌時代便宜行事 才被廠商鑽了漏洞

wuklean 02/04 09:46就算是NET的律師也只敢主張2到4樓 只有網

takechance 02/04 09:46林是民進黨,要中央補助增建應該很簡

takechance 02/04 09:46單,卻搞出一個最麻煩的方式

wuklean 02/04 09:46路上的敢去講1樓也不是市府的

ImBBCALL 02/04 09:48沒經過市政府同意把他房子拆成不是不動

ImBBCALL 02/04 09:48產,而不是當初談好的修建不動產,這刑

ImBBCALL 02/04 09:48罰應該是蠻重的 嘻嘻 六月以上五年以下

ImBBCALL 02/04 09:49工頭:幹

ImBBCALL 02/04 09:49Net:幹

babuarea 02/04 09:51側翼帶風向說微風有問題,大日弊案完美

babuarea 02/04 09:51脫身,前市長也脫身呢

babuarea 02/04 09:51NET今天有爭議是大日被廢除的關係

ImBBCALL 02/04 09:54還有你以為要把房子搞成不是法律上的不

ImBBCALL 02/04 09:54動產很容易嗎

betkuz 02/04 09:55這篇正確,某回文還拿對方律師的聲明來解

betkuz 02/04 09:55釋事件,真的不知道是打手還是自甘五

chaitomaster 02/04 10:1510年不是過了?

BBBears 02/04 10:19不愧是國民黨

hua0316 02/04 10:59租久就以為是自己的

touchbird 02/04 10:59沒問題的話 市長在躲啥 = =

trickart 02/04 22:22講不贏人開始推應該要等法院判決XDD

TryToBe 02/05 09:48律師牌假的啦 哪有版上大大們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