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都市計畫法第24條
新聞摘錄:
2018年,柯市府依循監察院的審核意見,釐正京華城基地的法定容積率為560%。
2020年,京華城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向台北市都市發展局自提申請容積獎勵,以韌性城市(4%)、智慧城市(8%)、宜居城市(8%)等三項貢獻,經都市計畫委員會核可,合計多獲得20%的容積獎勵;至於30%的容積移轉,則是花費44億元購入。換句話說,京華城的容積率自原本的560%大增為840%(計算方式為:560%*(1+0.2+0.3)=840%)
以上內容是新聞寫的
想請問版上都計或法律高手
一.都計法24可不可以作為北市自創容積獎勵的依據?
二.都計法24跟臺北市其它關於容積取得的規定不一致時,要依哪個法?
三.如果要依哪個法,沒有明確規定。有明知違背法令的問題嗎?
※ 八卦板務請到 GossipPicket 檢舉板實名詢問
※ a.張貼問卦請注意,充實文章內容、是否有專板,本板並非萬能問板。
※ b.一天只能張貼 "三則" 問卦,自刪及被刪也算三篇之內,
※ 超貼者將被水桶,請注意!
※ c.本看板嚴格禁止政治問卦,發文問卦前請先仔細閱讀相關板規。
※ d.未滿30繁體中文字水桶1個月
※ 未滿20繁體中文字水桶2個月
※ 未滿10繁體中文字水桶3個月,嚴重者以鬧板論,請注意!
※ (↑看完提醒請刪除ctrl + y)
--
都計法24條根本沒提到容積獎勵,「土
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
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
細部計畫,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
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
鎮、縣轄市公所依前條規定辦理。」
24條是說土地權利的關係人可以自行向
市府提出變更細部計畫
新設容積獎勵是京華城在提出變更細部
計畫的申請時,因其不符合危老及都更
的容積獎勵規定,所以要市府新設一個
獎勵出來給京華城用,然後市府就用都
更的獎勵標準去自行創造出一個讓非都
更得本案用的獎勵
114.33.181.183 09/03 02:23 這裡不太懂… 如果在細部計畫變更時, 市府都有權限可以新設一個獎勵,為什麼不能比照都更?
本來只有危老跟都更的案件才能享有獎
勵,直接新設一個直接讓京華城這種自
行重建的案子也能有獎勵
我可以問一下為什麼不適用都更嗎
沒有獎勵但要有公益性要照顧松菸串聯鐵
道園區人行道退縮蓋空橋要免費停車場要
免費室內空間。 何不直接說搶劫好了
京華城蓋好不到30年 不能都更吧
寧願多出來的容積換公益用途. 綁在560
但沒公益用途是有比較好?
監察院糾正,你要給獎勵要有一個通案的
如果都計法24沒排除北市的權限 只是獎勵標準要不要訂定標準通案辦理的問題 會落入明知違背法令的範圍嗎?
原則,大家來申請都要給政府或市民一樣
的回饋。啊現在就京華城通過,且又是柯
當市長,所以就…
窩不知道
建築師公會資料
多出來的容積也不是全部都廠商的。圖利
市民的事隻字未提也是很厲害
是自行申請 哪來新設一條法
本來就不能隨便給,如果可以自訂獎勵,
那都市計劃還有何意義?最後所有區域只
會被蓋成像內湖那種塞車塞到飽的地方
其實理論上只要證明容積獎勵規則並
非只適用於京華城,而是所有建案通
用。 就沒圖利問題吧?
內科的商辦哪一棟有公益性你講講看
所以都審不就開會討論了嗎
然後新設的的獎勵項目,又與綠建築、
智慧建築等相重疊
提友善肥宅城市 友善屁精城市 友善韭
草城市可以加20%嗎?
原po不要被今年糾正的20%去套當年的會
議阿
就是專案會議裡 https://reurl.cc/kyrgaL
反覆被要求的"公益性"
因為這是京華城自行提出的要求,要市
講白話點,就是建商提圖利市民的方案
府幫這案新設獎勵,並非市府原本就為
城市發展等事宜所既有的獎勵措施,簡
單來說就是先射箭後畫靶
來換政府給他更多空間
當年就有都審委員在會議上提過這些疑
慮了
那當然這些會議都是時間先後順序
委員也都不是吃素的,京華城隨著時間推移
所以圖利市民換容積獎勵是哪裡不好呢
從前到後都看的話,會看到它付出的是越來越
多
就算不符合都更難到讓京華城爛在那邊嗎
會提公益性是因為委員認為京華城要求
新設獎勵的正當性不足,如果非有相當
那會議紀錄裡,出現委員很多質疑
2950%的高雄the one 可以當個參考?
最終京華城看起來都是各種讓步
公益,何以能獎勵,也就是要求對價性
所以我還是建議看專案會議,裡面有結論,
也有RECAP
京華城還爛在那邊啊 他本身就已經解除
限制讓他560+30了
說穿了就是京華城不滿足於現狀,所以
想要市府破例給他額外獎勵
而且有人叫它拆掉嗎,經營不善也是他自
沒有圖利市民,沒有公益性 ,合法但對
己的問題
周邊發展沒有幫助。非有相當公益性又
不給個標準要做到什麼程度。
再等10年不就有機會可以走危老了
台北好好看呢?
危老如果這麼好拿,花蓮地震就滿街紅單了
哪這麼多人只有黃單
你要這樣說的話。唐榮鐵工廠放到現在
就如同黃台生委員所說意見,因為京華
城不符合既有的獎勵條件,所以就想要
市府另闢蹊徑給他,另設獎勵
所以阿 你知我知 小沈比你還知
不就好了。變成政府拜託小沈開發
談都更這輩子他不知道還有沒有機會等到
光是西北側的地主他搞了大半輩子都搞不
定了,都更我看是天方夜譚
新聞不敢去訪談周遭民眾,覺得多少%合理
只怕周圍民眾還嫌8百太少,怎麼不蓋個102
監委沒有訪談就說公益性不足也是蠻厲害
的,監委一定訪談過居民了。被各種嫌
棄才會說公益性不足對吧!
公益性問題在都委會裡面就被提過了
套用錯法規導致目前的容積率算違法嗎?
所以公益性有到監委認可的標準這樣加容
積就沒問題?
這已經進入法律模糊地帶 路人討論是沒有用
例如桃園市府有明文規定計畫可自訂獎勵
但這個權限本來就是母法給的
地方自治條例沒有明文可給=給了違法
這個法律邏輯若成立,變成要看違哪條法
再來是,如果看苗的影片,連都發局長都說
可以引用都計24,代表這不是"顯然違法"的
案件
難道沈行賄了所有官員刻意做出合法解釋
把政黨惡鬥放一邊,如果因為法令解讀的歧異
會直接導致圖利重罪,那當初市府所有認為
都計24條能夠合法援引的官員都有入罪風險了
會沒事只是因為剛好沒碰到這個案子而已
圖利罪當初會加上"明知違法"就是這個目的
56樓貼的那幾個質疑的後來有被換掉嗎?
臺北好好看 容積獎勵 養地十八個月給獎勵
之後可以拆掉 游的主子創建
的專業
京華城爛 不是他改建成840%就會好,
照著728%蓋遵守法令就不會讓守法公
務員違法背鍋了,這就是一個財團貪
得無厭的嘴臉,想方設法得到最大利
益 嘻嘻
第一題 這個自治條例的法源不就是都計法?
第二題 自治條例就是用來補充細項的 那當然
依自治條例
第三題 自治條例就是那個明確規定
獎勵依據是來自都更65條授權地方自治
制定的獎勵辦法,都計24只是說業者有可
以提細部計畫的權利,京華城只是在細
部計畫提出爭取北市府都更獎勵辦法的
內容,而非依個案自創獎勵
法律沒規定不行 結案
依党規啊...
沒規定不行,也沒前例,一般就不行吧
我建議審視全台的容積獎勵 尤其近年高雄蓋
了超過十項大型公共建築 但党絕對不會查
有沒有違法都有疑義 地方政府本來就有
裁量權
有收錢就去死 圖利實在太牽強
不是大巨蛋美河市那種顯然違法的
其實檢方到處搜索是有道理 沒金流辦不了
問總統啦
有兩個推文真的純草
小草a真的蠻可笑的
讚,理性討論
根本沒有另設新法, 塔綠班高端哥布林側
翼害命雙標詐騙潑糞帶風向青鳥仔一直在說
有...
就適用性問題 最後只能給法院判
但這種算行政問題 跟圖利扯不上邊
公益獎勵容積一直都是笑話吧,以前那些包
在社區大門內的停車位.社區大廳不就是公
益性質的,當年還鬧很大,一堆人要去豪宅
大廳正當使用呢
一個百貨公司自己經營不善要改建 算什
麼都更 柯文哲在答詢苗博雅時就知道
2017年的柯文哲都還知道政府一鬆手 財
團就要轉百億。結果一去陶朱隱園唱歌
財團就變市民了
所以要都委會通過,也過了,沒有違法性
,因為程序上沒有違法,可以說設計有否
他就不是都更 憑什麼給他
爭議見仁見智。高雄財團大樓可危老就有
他媽是哪些市民在住的?
公益性嗎XD,京華是都計獎勵歐
就像不符低收入戶,卻要低收入戶的福利
一樣
圖利市民?這論點挺新鮮的
柯自己說,去陶朱隱園唱歌是去一般市民家
那當然是圖利「沈姓市民」啊
說穿了只要證明彭是不是後來真有收了顧
問費唄,不然查不明金流幹嘛
都計獎勵沒有違法,要圖利很難,貪污要
這麼合理何須賄賂議員
44億買30%
政府要公綠廣開人行退縮停車回捐樓地板
然後不給容積獎勵 跟土匪有87%像 笑死
捐樓地板 給到392%容積已經剛剛好了 現
在是衝高到840% 誰比較土匪
綠用可以,其它去土城
沒說不行 但只要不收錢 不明知違法 就沒
不想容積獎勵可以不捐給政府啊
看金流證據。
都市計畫獎勵是可以的,俗稱土管獎勵
,講法條沒有寫可以給,本身就是不懂
傻鳥要潑糞前先想好高雄國賓不要害到自己
都市計畫,在過往都市計畫的頒佈就視
同法規性質,一直到最近見解才有轉成
行政處分
京華城圖利市民貪得無厭的嘴臉是沙小
都市計劃24條 寫明可以自行提出細部計畫
,細部計畫內容就包含這個區域的容積獎
勵規則,所以不要再說第24條沒有給獎勵
的權利了,頂多你說細部計畫擬定的獎勵
項目有沒有對應的公益性及對價性,可以
去檢討是否有人收錢
這若不判成圖利 以後各財團都這樣玩
難怪高雄其邁和台北萬安都這樣玩
蔣萬安年初都說沒問題 結果議員一直打
反正收割別人成果就算了 還要別人坐牢
有種現在馬上停工收回20%
豪宅公益容積獎勵最好笑的是建商拿來當公
設賣,不過同樣是建商,相信阿北願意去他
家唱歌的建商一定是佛心又正派的
小草加油
那其他建商幹嘛乖乖走危老都更 都傻子喔
建商要先提計畫,繳保證金
結果現在的討論跟都委討論差不多
大概會先倒了吧
我也是覺得給予獎勵但凹地主是對城市
發展比較好的方式
我是覺得 認為有問題 可以去北市府抗議
舉牌叫蔣萬安收回20%
如果地方本來就可以自創容積, 為何黃台
生委員會質疑適法性?這個獎勵第一次用?
給法院判就好,安靜的坐收政績
都需要專家開會討論了 就肯定是模糊地
帶 簡單講法條肯定不夠完善
不是還有會議紀錄,有興趣上去看看啊
一翻兩瞪眼法條明明白白的話 你覺得還
需要請專家開會?
提到容積獎勵 其實要全台調查已經完工的
多少賺到容積 但把公共財偷走。例如停車
場不開放或挪用。平面開放空間被圍牆圍起
來或是被藏在中庭且不開放給民眾。限時
間使用等。
唱歌都卸任後的事了……
如果有違法,馬上可以停工,停工了嗎XD
都計法24條重點在於配合,起源於重劃區內若
地主認為重新劃定分區不妥,得提出計劃審
議,但京華城並不是重劃區,市政府也沒更
改該區分區,不適合提出版本審議
都市計畫本來就是委員會制,也可以自創
容獎來引導都市發展,只是獎勵設計得有
沒有爭議而已,這反應在價值觀變化,如
果覺得這類獎勵不好,也要重開都委會拿
掉,早年很多公益獎勵後來都經都委會拿
掉就是這個道理,但若都委會通過就是現
行合法。
收賄圖利是一回事
且台北市有法務局釐清爭議,法務局早就說增
哥布林就是要別的顏色的城市都不要發展
加20%不行,建議等待法院判決,而都發局早
就行文給柯說只需等待法院判決即可,柯竟
京華城放幾年了
還指示送都委會研議,擺明違法
如果要說都委會不能自創容獎,一定要立
法才能容獎,去問問那個都委會委員會同
意這樣閹割都委會權限的。當然如果修法
改成這樣規定,那也ok,先去修法,不然
去申請釋憲呀XD
中間委員機關有再多不同意見,都委會同
意紀錄就是下了,那就是合法了。
就看法院怎麼判了,這影響都計審查很大
都市計畫理念也不是一般法界人懂的,由
法界解釋有時也會見解歧異很大,但就上
公堂去辯論吧。看未來都市計畫怎麼走。
說都委會可以審議自創容獎的法源依據在哪
很多都有跟企業交換利益提高容積率
根本不用上法院,北市法務局早就說不行了,
市府本身就有適法確認的單位
是什麼樣的市長可以忽視法務局意見硬幹
法務局沒說不行喔 他是覺得可能不行
年初蔣市府也發新聞稿說這樣做沒問題了
話說101的從原先的630% ,增加到752.62%
也是跟市府交換條件來的,我不確定有沒有相
關法條說可以這樣就是了 沒特別去查
只是101交換利益對眾人有益 京華城看不出來
拜託,都委會自創容獎案例可多了,自己
去找個都計人問問,至於法源歐,還真的
並沒有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呢,但也沒寫
不行,所以多年來實務一直是如此執行的
,所以都委會才會通過,部分委員並不是
說都委會不能給容獎,只是覺得這容獎設
計的不好,但通過就是通過,這就是現行
機制,事後想想覺得不好要拿掉,也要開
都委會決議,但也不能代表前次就是違法
歐。還是去找金流證據比較快。
法務局說可能有問題,待法院判決,但法院也
判決了,就不行
京華城旁邊緊鄰有危樓 好像一起都
剛才看 老房子沒拆..
人家是根據執行細則34-2取得容積吧 而且地
方政府會增加根據34-2再增設門檻 北市府就
有額外附加條件了
讀書真的犯法
去看101有沒有用容積獎勵啦...別跟我說
危老/都更
拜託 不要再說圖利市民等等的話好嗎 違
不違法就看是否合乎法規好嗎 囧
六都隨便都能找幾個有給容積獎勵的案子
11
不知道這算不算爆料 但我前幾天粉專上有一個網友留言 我正要回覆的時候她突然刪掉 (不知道在怕什麼??) 我馬上把他的留言保存起來12
由都市計畫法(上位法)來看 非都更地區只要不超過20%,其餘要給多少、怎麼給則是地方自治權限 因此各縣市有訂定自己的條例 台北市叫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高雄市叫做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4
其實看目前土地使用分區 最常見的住三或商三 住三容積率225% 建蔽率45% 相當於蓋5層樓 商三容積率560% 建蔽率65% 相當於蓋9層樓 (如果考量公設不計容積的因素 可能還會多個30%左右 不過就不細算了)8
不管是都市計畫法24條私人自提、26條通盤檢討還是27條迅行變更 於土管要點中增設容積獎勵是行之有年的做法,全台縣市都這麼做 現在搞出這一齣,確實有法源不明確的疑慮,內政部已經發函禁止惹 都市計畫賦予允建容積率或額外再給予容積獎勵,因涉及公共利益或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 保障等重大事項,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細部計畫容積獎勵不得逾越依都市2
我能講的點不多 因為這是以前唸過的東西 只是法律體系上已經做了改變 它的精神我已經沒有釐清 過去有法令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63
Re: [新聞] 高雄國賓容積率1142% 藍議員質疑:市府稱合法卻不公開高市府強調,原國賓飯店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為第5種商業區,自民國82年時,即訂定法 定容積率為840%,再加上111年7月18日依法取得的危老重建容積獎勵36%,實設容積才來到 1142.4%(840%+840X36%) 一堆留言扯說1993年市長是誰 問題根本不是那邊啊22
Re: [新聞] 京華城都更案燒柯文哲 黃瀞瑩:若司法公照威京的說法 1987年買下後就開始向市府申請土地變更開發 歷經吳伯雄、黃大洲、陳水扁、馬英九、郝龍斌 都沒解決 還為此連三捐以符合要求14
Re: [新聞] 京華城容積率變更爆爭議 威京集團痛陳三民進黨在今年1月8日 開記者會指控柯文哲以京華城案貪污圖利120億 說840%是柯文哲送的大禮 但有爭議的就只有20% 就是監察院稱不當參考採用18
Re: [新聞] 柯文哲稱不知容積率840%遭無保請回 蔣萬北院說的是 阿北不知道是違法的 不是不知道容積獎勵 柯文哲無保請回 北院認「無犯罪高度可能」詳細說明 "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 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6
Re: [新聞] 京華城弊案燒到柯P!柯文哲叫秘書「質問引用中央社新聞內容 以及立法院法案修正公告 --109年3月17日,京華城向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陳情,提3項內容包含,80年都市計畫保障 權利應包含容積率560%、大街廓整體開發、允建樓地板面積不低於原申請樓地板12萬284.39 平方公尺。柯文哲19日交辦都市發展局。 --4月15日,台北市都市發展局簽呈柯文哲,請求核示土地使用分區管制細部計畫案內刪除7
Re: [新聞] 快訊/自爆?柯文哲談京華城案:對啦圖京華城的那塊地最早是唐榮鐵工廠 是工業用地 1987年威京總部集團買下這塊地 同年申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 歷經多次的都市計畫委員會議審議後11
[舊聞]京華城智慧商辦大樓建案通關 可望獲840%容1.新聞網址: 2.新聞來源︰ 聯合報 3.新聞標題︰2
Re: [問卦] 請問容積率問題 我覺得沒幾個人敢老實說要看有沒有人去監察院陳情吧 郝市府是因為堅持京華城只能用原本商三特的法定容積率392% (商三特是因為京華城原本的土地是工業用地要變更為商業用地 當時的黃大洲市府要求捐地30%,並且法定容積率要打七折) 京華城就跑去監察院陳情3
Re: [討論] 張禹宣的爆料 難怪柯文哲嚇到語無倫次我剛稍微速覽京華城維基百科 其中一段摘要如下: 「2021年9月9日,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再度准許提高容積獎勵,把容積率從560%提昇至84 0%[30][41][42]。京華城指出本案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拿到20%容積獎勵,以及花費約44億 元取得容積移轉30%,總計840%容積率,一切合法取得,無任何一任台北市長圖利。」
爆
[問卦] 欸!這是聯X科的尾牙菜色...?爆
[爆卦] 醫大學長貼錯建中生照片不認錯還反嗆爆
[爆卦] 未來可能新增的放假日爆
[問卦] 建中生吃麥當勞遭threads大炎上抵制93
[問卦] 為什麼當初要砍掉七天假?爆
Re: [新聞] 快訊/陳菊健康檢查發現腫瘤!出院前1日爆
Re: [新聞] 王義川發威?國會電爆黃國昌:最沒資格86
[問卦] 在北檢工作的人都怎樣向親戚炫耀?爆
[爆卦]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三讀通過53
[問卦] 有科技業開嗆要刷掉建中 能這樣做嗎?62
[問卦] 北檢起訴書寫進教科書內 要列在哪個章節54
Re: [新聞] 快訊/北檢不服柯文哲等4人交保 向法院提49
Re: [新聞] 快訊/法院裁柯文哲等被告交保 北檢:已53
Re: [新聞] 陳佩琪遭爆「35天跑20幾次ATM」 他酸:42
Re: [爆卦] 金流來囉(新聞稿截圖)41
[問卦] 麥當勞案抵制方是怎麼打成逆風的?41
[問卦] 檢察官權力到底有多大啊94
[問卦] 新竹市繳稅,高雄市花錢?32
[問卦] 漢堡+雞肉捲+可樂$51塊 PR多少?26
[問卦] 我用Excel付茶資被打怎辦30
Re: [新聞] TVBS民調/蔣萬安2026拚連任!PK綠營這些29
[問卦] 吃麥當勞都公審是腦子有病嗎?29
[問卦] 楊思敏的八卦?28
[問卦] 笑死C300跑26萬買一百萬28
[問卦] 190頁起訴書真的有人全部逐字看過嗎?23
Re: [新聞] 「橘子」許芷瑜涉保管柯文哲賄款 檢方請27
Re: [爆卦] 醫大學長貼錯建中生照片不認錯還反嗆25
[問卦] 美國要拿籃球世界冠軍容易,還是棒球容易?24
Re: [新聞] 柯文哲律師砲火猛!靈魂3問檢方:柯怎知22
[問卦] 嚴爵怎麼突然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