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為啥救護人員會配合勞動部讓遺體坐輪椅?
有關勞動部發生職場霸凌事件
我有個最大的疑問
就是輕生的員工周一才被發現上吊的遺體
照理說那時候應該已經過世有一段時間了吧
勞動部那邊通知救護人員到場也就算了
救護人員到場發現已經OHCA了
應該依照SOP通報警方跟檢調來處理吧
怎麼還會配合勞動部的指示
把遺體弄成坐輪椅的樣子送進救護車裡咧
消防救護機關跟勞動部又沒有隸屬關係
怎麼可能會聽一個勞動部分署長的指揮做這種違反職業倫理的事
到底是多大的勢力打去跟這些救護人員的上級喬好
讓這些救護人員被迫配合去擺弄死者遺體
然後演出一齣讓那個死者在醫院死亡的戲呢
謝宜容的背景倒底有多可怕啊???
--
消防員常常被要求對死人CPR==
我自己是覺得合理啦 但部長不知道真的
可以拔掉了 人掛在同棟樓裡都不知道
cpr死人 很常見吧
自殺現場還沒警察到場 直送醫院 怎沒
被警察懷疑是他殺
明明死透了 還要你拼命按又不是什麼稀奇
的要求
cpr 死了一週的屍體? 很常見?
認真?
勞動部的報告寫了,現場還有急救...
勞動部報告還說立意良善勒
所以整個就會覺得這件事鬼扯蛋,整個
勞動部上下交相賊
4日發現屍體,3日晚間自殺。 急救
?
新聞說法是貨梯不能用,客梯不能上擔架
反正理由也不太重要了,坐輪椅感覺跟急救
關係不大
很明顯就是去喬上級 然後演一齣戲
不一定她背景有多大 而是牽扯到內鬥
可能有人想趁機弄走她 有人想保她
不然這種明顯敗票的 民進黨SOP早切割了
至於那報告隨便當笑話看就好
看到立意良善就知道鬼扯了
把僵硬的屍體調整成坐姿上輪椅是怎麼辦
到的?
人只要死了三、四小時就會開始產生屍僵
24到48小時才會緩解,
3日晚間上吊,4日發現屍體應該已經屍僵
了吧?
屍僵幾小時後就會變軟啦
更正, 24-48小時..
客梯不能上擔架,勞動部分署沒有樓梯嗎?
不可能走樓梯吧,就算有省力擔架也很麻煩,
但輪椅就不知道為什麼了
我也很好奇屍僵後,是要怎上輪椅?
如果是電梯太小,擔架進不去,靠輪椅輔助
運輸,那都還說得過去
用輪椅運遺體,也是勞動部的立意良善
按照避忌屍體的傳統,勞動部分署位於3樓
把上吊屍體弄進電梯裡運送是蠻奇怪的判
斷耶?
是在恩恩案裡演戲給恩恩爸看的新北市消
防局處理的嗎?
我只知道警護人員到場一定有SOP,他們也怕
出事最後要被拉出來背鍋
畢竟對明顯死亡的屍體急救也是不必要的
職場上吊又不比家裡自殺,需要應家屬要
求急救到活過來,
如果真的如新聞裡講的是霸凌導致上吊,
你覺得急救不必要,但這卻是醫護人員
那他職場的長官根本也不會下達急救指示
啊。
逼不得已的自保手段之一,恐龍家屬很多
新北市的醫護人員是跟恩恩案一樣,
做不必要的動作在掩蓋或製造新聞嗎?
職場上吊,目前新聞一面倒是追究職場霸
凌,怎麼會是去怪新北市的醫護人員?
對,我現在不爽的點也是為何有人針對警護
人員...人家都照SOP做事的
新聞有說法啊,不蓋白布是說還在急救,輪
椅則是長官愛用貨梯,所以要求他們走客梯
還被人說集體性犯罪,嘖嘖嘖
這些說法都不會覺得矛盾喔?
白布是一回事,客梯輪椅是一回事,當然走
客梯是為了捧懶怕得罪長官這個理由未必為真
死了一晚都有臭味了還急救?
晚間上吊到隔天上班至少是六個小時,
這篇不是在針對警護人員吧==
是在驚訝有人自殺 根本就命案現場了
為啥還會把屍體搬上輪椅送醫院
正常不是應該封鎖命案現場嗎
那女的背後勢力有這麼大?
屍體早就硬了,還急救?
搞不好連屍斑都出來了,救護人員會不知
道?
對啊,命案現場應該是警察先到,怎麼會
是救護人員去破壞現場?
另外,也不是針對救護人員,
是針對曾經在恩恩案裡有角色的新北市救
護人員喔。
是說這也不能算針對,頂多算好奇吧。
假裝還沒死啊
就跟新北市消防局在恩恩案裡演給恩恩爸
看的那種假裝一樣嗎?
警護誰先到場,要看通報內容
但是醫護人員到自殺現場,肯定會通報警
營造不是在辦公室斷氣的阿
只要背後勢力夠硬,沒有什麼動不得的
細節都被爆 代表不得人心
醫護一定看的出來死亡大約多久了吧
最後都得要醫生開證明是不是死亡,跟怎
麼死的
都到署長層級了,喬基層醫護不難。
有病要看醫生,自殺不能解決問題
命案應該是要叫警察了
就sop 藍白不爽可以自己報警
編故事很會
誇張
唉 先不說本案的狀況啦
救護人員是專業的 但有時候迫於情勢
會做出一些比較特別的行為
例如 如果有人在你旁邊哀爸叫母
叫你一直救救救 即使已經死亡 他們也
是會救的 不然他們是醫師嗎 可以直接
宣判患者死亡嗎 又不是頭直接掉下來
他們只能說無生命徵象
不然妳現場不救 之後家屬哭么哭爸
說要告你 就麻煩了
所以說救護人員的行為算是一種防衛性
的行為
這算是一種近人情的又保護自己的方式
本案狀況我就不了解了 看現場人員怎說
擔架能折成椅子的樣子
看看這政府,連屍體都不給半點尊嚴
整件事真的很扯淡 這算褻瀆屍體嗎
救護人員要保護自己就是找警察在旁邊看
另外,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47條 ,
屍僵看環境溫度 溫度高僵的快變軟也快
不會一直僵硬的
如果離死亡時間夠久了 有機會已經回軟
不過這時可能連屍斑都出來了
污辱屍體是有刑責的,刑期六月以上五年
以下,就看地檢署要不要辦了。
刑法第247條。
利益良善 你敢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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