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憲法法庭暫時處份案
看解釋,擴權法幾乎就是對於現行憲政機制有違憲了
還請板上藍白糞大律師出來幫忙解釋一下
自己比大法官還高的高見
但是千萬不要法律念一半,話說一半,回答一半
不然就只是半桶水響叮噹了
在這裡提早祝賀黃國昌委員
即將成為唯一通過法案就違憲的立法委員
我預測黃國昌晚上會直播
說大法官是綠營的打手
然後繼續用半套解釋他的擴權法多屌
※ 引述《wychen (wychen)》之銘言:
: 一、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4、第25條、第29條之1: 第3項、第30條第3項、第30條之1第1項、第2項、第45條、第46條之2第3項、第47條、第4: 8條第2項、第59條之1第1項關於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部分、第59條之3第2項、第59: 條之5第2項、第4項、第5項、第6項及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詳如附表二),自本裁定公: 告之日起,暫時停止適用。
: 2二、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前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第45條及第47條規定得暫予: 適用。
: 3三、其餘暫時處分之聲請駁回。
: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97&id=35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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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吧。黃國昌這個廢物,直播一條龍,法
同一條蟲
八卦瘋了,吳貞高中生真的神準
吳崢證明了他說的對了
喬好了啦 還神準 笑死
大法官不就政治提名的,怎麼變哥布林
的神了?
民進黨又司法改革成功了,謝謝吳崢
的努力
吃瓜看戲 笑看館長率眾衝撞府院
這有腦的都看得出來違憲
除非是急著要自肥的那群人
還有中二病發作覺得能反民進黨就贏
的智障
草會去看蔥的直播取暖
館長的一通電話要打了嗎?
憲法法院黨旗升起來
所以啦,讀那麼多書還不是只能當藍白
爆
首Po一、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修正公布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4、第25條、第29條之1 第3項、第30條第3項、第30條之1第1項、第2項、第45條、第46條之2第3項、第47條、第4 8條第2項、第59條之1第1項關於調查委員會與調查專案小組部分、第59條之3第2項、第59 條之5第2項、第4項、第5項、第6項及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詳如附表二),自本裁定公 告之日起,暫時停止適用。43
被凍結的條文包括: 強制總統國情報告 反質詢 侷限人事同意權 國會調查權3
這是第15條 第 15 條 總統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之規定發布緊急命令,提交立法院追認時,不經討論, 交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未獲同意者,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1
給藍白粉一點信心好了...... 目前看到同意權其中審查期不低於一個月跟準備期至少十天並沒有被下暫時處分,所以目 前是可以用的。嘻嘻 (舊版的法條並沒有押時間) 第四章 同意權之行使8
黃國昌就典型的直播一條龍,法庭一條蟲啊 當時尤伯祥問他,如果總統拒絕進立法院接受即時問答,立法院會不會在人事同意上刁難 總統,或是有其他的反制措施 黃國昌其實只要回答: 「不會。立法院未來行使人事同意權,不論是否同意總統提名的人選,都是立法院為了確9
只能說藍白自己玩掉的 這個裁定比預期還來的嚴厲很多,我覺得有很大原因是 在法案三讀後,藍白急著跟支持者邀功,過度宣傳所導致的 當然這又牽扯到藍白為什麼會這麼急的問題 你看像是3
要攻擊大法官的意識形態云云是個人自由 但是我還是補充一下,講清楚一些事情 如果從這份裁定主文來看,藍白是吃虧在太急,想一次豬羊變色翻盤 正好牴觸到大法官的保守傾向 現行的法條已經被證明可以運作了,從穩定運作的立場上來講1
本身不懂法律就不講什麼獻醜的東東 只覺得蠻爽的,想靠人數優勢提一堆 一堆人都不接受,邏輯上反智的東西 藍白一堆智障,看看你們UCCU 笑死,之前強行通過不是很秋笑沒用的幾席15
<<網紅客串的投顧老師與輸急眼的賭鬼>> 不知道各位有沒有去賭場玩過?或至少看過周星馳的賭博電影 星爺電影裡面總是描述著兩邊歐硬,然後反派被清空 但更多時候是賭徒急了眼,身家壓上去,輸了 然後回家搜了搜再歐硬一次,又輸了4
隔了半天多後再回來看藍白的反應 真的如你講的一樣,典型的賭鬼凹單症候群 不過這次倒是有點意思,藍營是由羅智強和賴士葆出面主攻 不是當事人吳宗憲和翁曉玲 國民黨第一時間的回應也很有意思,居然是文傳會首先跳出來回應的
爆
[問卦] 國會擴權法被大法官宣告違憲會崩潰嗎?大家晚安 理性討論 (有憲法基礎的請進) 國會擴權法 涉及行政 立法權的拉扯,甚至現行五權憲法下的監察院,可能產生憲法上的解釋。 而紛紛有公法學者出來稱本修法違憲33
Re: [討論] 范琪斐把國昌問到鬼打牆 直播中chatGPT真的蠻可怕的 給end的看:國昌解釋很完整,但范姨有疑慮 --- Q1:叫他幫我看完整理內容如下(我都沒說訪問誰) 以下是一些關鍵點36
[黑特] 大家來評論黃國昌的問A答B之術范琪斐問黃國昌:大法官宣布立院職權行使法違憲怎麼辦? 黃國昌: 那就要看大法官如何宣告違憲 在哪裡違憲阿 因為 台灣的法律被大法官宣告違憲 也不是今天才開始阿28
[轉錄] 黃捷:黃國昌把法庭當個人直播秀下限黃捷臉書 憲法法庭完全是照妖鏡,藍白平常在鏡頭前的胡說八道,在大法官面前都無所遁形,實在是 太好的教材。 先講結論,大法官的發言,完全凸顯一個國家維護憲政的重要性。31
[討論] 如果法案被判違憲 藍白會怎麼出招?柯建銘的意思 應該就是會聲請大法官的憲法判決 但能不要讓司法院介入 就盡量拖延 賴清德在就職演說上 說會依照中華民國憲政體制施政14
Re: [新聞] 學者:覆議失敗聲請釋憲 全世界無先例: 憲法訴訟法 第6條 本法所稱當事人,係指下列案件之聲請人及相對人:7
Re: [新聞] 39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 籲「國會五法」退現在這只是在演戲塑造後續釋憲的表面合理性而已, 依憲法訴訟法第49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四分之一以上, 就其行使職權,認法律位階法規範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所以雖然民進黨目前沒有過半,但民進黨完全有資格跟能力申請釋憲, 又就第52-1條,判決宣告法規範違憲且應失效者,該法規範自判決生效日起失效。5
Re: [討論] 國民黨要不要臉?要修大法官現有總額→ chiangdapang: 這種修改沒有用,憲法訴訟法本身位 27.53.99.2 07/04 09:55 → chiangdapang: 階是法律,大法官按照憲法可以宣告 27.53.99.2 07/04 09:55 → chiangdapang: 任何違憲的法律違憲的 27.53.99.2 07/04 09:55 你還沒發現這個法案會產生的bug嗎? 簡單說,一旦法案通過又覆議失敗,等到十月一部分大法官任期屆滿1
Re: [新聞] 何謂反質詢?大法官尤伯祥開電黃國昌:你你自己說了"依賴經驗" 實際上就是"廣為人所接受" (上了法院絕大多數人會認同) : : 上面是道交法對「危險駕駛」的解釋5
Re: [討論] 十月以後是不是就沒有憲政法庭了?沒差啊 藍白要玩,賴就跟你玩 賴就不簽法案 反正有沒有違憲也沒人判了 以下為流程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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