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八卦版真的噁心到爆,快吐了
前幾天在洗
人家醫生當一輩子 沒有賺1.2億笑死
結果柯文哲馬上跟進
我們”本來”就有錢 不用裝窮
結果今天是買完4300 之後才去看1.2億
代表你實力能看至少1.6億
這還是至少
結果今天小草標準變成
阿又不違法 有種去告呀
欸不是說好醫生買不起1.2億豪宅被笑死的人呢?
他媽八卦真的可以每天翻頁
恥力有夠高
還有根據總統選罷法
第 41 條
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臺幣三十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
你他媽這是公法不是私法
不是你黨內講好就好
--
政黨領完之後可以自行規定怎麼分配
啦
小草的居住正億就是這麼樸實無華
本來就是一群賤草
柯文哲噴藍綠申報是騙子,也沒看柯
去告啊XD
那些都是任務在身吧
不然你要他們集體跳海嗎
有一堆是中國人,有一些是智障
總統候選人基本上都有政黨推薦(歷史
上只有例外的5組是透過連署而非政黨
推薦,這5次老宋佔了2次)
何必跟精神分裂患者大本營認真呢
就說最近迴力鏢會很痛,草,講不聽
「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
高金額。」這法律很正確,因為是補貼,不
是讓人選總統還倒賺
私吞選舉補助款大概只付政治責任就好,
其實這也是一種把政治資源洗成個人財產
的手段。問題是民眾黨的腐敗是從上到下
,遠不止補助款
那邊應該就網軍跟邪教信徒
拿錢辦事的就別太計較了
補助款政黨分配後 分配給候選人的部
分,個人怎麼用不違反總統選罷法的
但你可以去查 基本上人家都會捐出來
TMD就新政治 拿來買自己的房產
超噁心還一直看
他們只是要維持八卦沒活人,讓八卦失去
影響力就達成戰略目標了,剩下的就是維
持糞坑狀況,柯文哲的死活大概要與他們
無關了
不就學塔綠斑那招 有違法就去告啊
說一句真話,快去告啦,在那叫什麼
發廢文噁心青鳥+騙小草 很好玩的
來 你發發看
幹嘛跟反指標計較?
真的別去了 乖乖躲你的柵欄就好
支八版洗什麼沒屁用拉 那邊就不是正常
社會人的想法
原來超越藍綠是這個意思
你應該高興啊 當一個政治人物整天把法律
中國網軍 跟 低能小草
當成最後的道德&形象底線 那這個人也差不
多要沒了
FB霸社也是 根本就雜草社 噁心的要死
1不意外阿
選票補助款的精神是補助選舉經費,結
果柯一邊喊窮要小草捐款,多到有結餘
,然後補助款拿來買房給自己,真的超
越藍綠了
你可以一直待在這洗就好 不要抬頭也
不要照鏡子嘿
買房通常不會現金全押,所以柯家可支
配現金可能有兩億
八卦有戰狗網軍跟中國水軍啊
你第一天看八卦版嗎 早就雜草叢生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 把補助款給
“柯文哲”
cf錢沒白花洗到頭腦有問題
5毛又沒投票也沒繳稅當然沒差
他在1.2億前就有別的房子了
醫師上班夫妻一輩子買一棟1.2億都很拼了
居住上億
政黑青鳥 最棒了 民進黨最完美 嘔嘔嘔
洨草就一群什麼都要爭到贏的瘋狗
夫妻倆當醫師,又選舉三次,1.6億也算
合理
共匪現在在帶的是捧孫悟空、貶墾丁,這
才是最噁心的地方
新政治的信徒道德感不斷突破下限,太感
人了
民眾黨這政治夠腥!!
支那狗本來就很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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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總統副總統選舉補助款其實是給政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41 條 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臺幣 三十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4
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認了選舉補助款3分之2歸自己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41 條 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臺幣三十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共同具名領取。 這個應由推薦之政黨領取應該就是認定補助款歸屬。7
Re: [新聞] 賴清德1.6億選舉補助款全捐 3等分用途曝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41 條 1.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臺幣三十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2.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候選人時,應共同具名領取。11
Re: [黑特] 再次宣導 柯有7333萬 看1.1億房合理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41條 1. 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 臺幣三十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2. 政黨推薦之候選人其補貼費用,應由該推薦之政黨領取;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2
Re: [新聞] 柯文哲有錢了!「個人領1.1億、民眾黨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政黨法》規定,候選人得票數達「當選票數3分之1以上者」,應以每票30元補貼其競選費用 媒體是沒完整看完嗎,連法規都能寫一半,不知道是笨還是壞??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41 條6
Re: [新聞] 賴清德捐出1.6億補助款 侯友宜「也全捐」這不就是法令規定的? 有啥好捐的? 到底是記者不懂法律還是故意做球?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B6%E9%81%B8%E7%B6%93%E8%B2%BB 第41條第1項:- 台灣人人愛台灣中國閩南來的台灣人 是土生土長的本土台灣人 客家 外省 原民十六族 新住民 中國閩北廣東西山南山北湖 什麼亂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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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有錢了!「個人領1.1億、民眾黨領6媒體是沒完整看完嗎,連法規都能寫一半,不知道是笨還是壞??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41 條 1.各組候選人選舉得票數達當選票數三分之一以上者,應補貼其競選費用,每票補貼新臺幣三十元。但其最高額,不得超過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 綠營側翼故意的呀, 一直潑糞,一直造謠,一直抹黑, 例如之前吵的七千多萬選舉補助款, 明明法律已經規定了 政黨推薦的總統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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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柯文哲怎不拿1.1億歐印GG?之前我就說了 民眾黨和柯文哲應該要請律師去法院告 那些一直在網路造謠說, 總統選舉補助款是柯文哲拿走的人,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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